成为注册用户,每天转文章赚钱!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账号?立即注册
x
证券代码:300275 证券简称:梅安森 公告编号:2021-058重庆梅安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
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共计 73 人,解除限售数量为 72.28万股,占目前公司股本总数的比例为 0.38%。
· 本次解除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的日期为:2021年 7月 21日。
根据重庆梅安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梅安森”)2018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于 2021 年 7 月 12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 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除限售期限售条件已经成就,同意公司按相关规定为符合条件的 73 名激励对象办理股份解除限售相关事宜。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审批程序1、2019年 4月 24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及其摘要》、《重庆梅安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办法》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公司拟以 5.25元/股的价格授予 102名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共计 566.4万股。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上述议案并对公司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股权激励计划发表了独立意见。
2、2019年 4月 26日至 2019年 5月 6日,公司对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进行了内部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未接到与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
2019 年 5 月 11 日,公司监事会发表了《监事会关于公司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3、2019 年 5 月 16 日,公司召开 2018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及其摘要》、《重庆梅安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办法》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相关议案。
4、2019 年 6 月 26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和授予数量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授予对象由 102 人调整为 76 人,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由566.4万股调整为 383.8万股。同意公司以 5.25元的价格授予 76名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共计 383.8万股。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上述股份已于 2019年 7月 12日办理完成登记手续。
5、2020 年 4 月 16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
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鉴于孙晓兴离职,董事会同意公司回购注销原激励对象孙晓兴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 6.40 万股,回购价格为 5.25 元/股。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本次回购注销发表了审核意见。
6、2020 年 5 月 8 日,公司召开 2019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公司回购注销已离职的原激励对象孙晓兴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 6.40 万股,回购价格为 5.25 元/股。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激励对象总人数变更为 75 人,对应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总量为377.4万股。
7、2020 年 7 月 13 日,公司展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同意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 75名激励对象解除限售 75.48万股。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
8、2021 年 4 月 15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公司 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公司调整回购价格并回购注销 2 名离职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12.8 万股(即上述 2名激励对象获授予限制性股票总数量的 80%),回购价格调整为 5.226元/股。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本次回购注销及回购价格调整发表了审核意见。
9、2021 年 5 月 7 日,公司召开了 2020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公司 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公司回购注销 2名离职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12.8万股,回购价格为 5.226元/股。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激励对象总人数变更为 73人,对应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总量为 361.4万股。
10、2021年 7月 12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全部达成,73 名激励对象第二批限制性股票百分之百解除限售,共计 72.28万股。
二、关于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事项的相关说明
1、限售期届满的说明根据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授予的限制性股票限售期分别为 12个月、24个月、36个月、48个月,均自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完成登记之日起计算。
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安排如下表所示:
解除限售安排 解除限售时间 解除限售比例自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
第一次解除限售期 交易日起至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24个月 20%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自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
第二次解除限售期 交易日起至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36个月 20%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自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36个月后的首个
第三次解除限售期 交易日起至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48个月 30%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自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48个月后的首个
第四次解除限售期 交易日起至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60个月 30%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本次公司向激励对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除限售期为自授予登记完
成之日起 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 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
交易日当日止,可申请解除限售比例为获授限制性股票总数的 20%。
本激励计划的授予日为 2019 年 6 月 26 日,授予的限制性股票上市日期为2019年 7 月 12日,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二个限售期已于 2021年 7月 11日届满。
2、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情况说明关于本激励计划所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除限售期条件成就的说明如下:
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 是否满足
1、公司未发生以下任一情形: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
公司未发生前述情形,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足解除限售条件。
(3)上市后最近 36 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
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5)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2、激励对象未发生以下任一情形:
(1)最近 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 激励对象未发生前述情
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形,满足解除限售条件。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3、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根据中喜会计师事务所
第二个解除限售期:2020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扣除非 (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不低于 1800万元。(上述净利 中 喜 审 字 [2021] 第润指标均为归属于上市公司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 00577号审计报告,公司利润,以公司该会计年度审计报告所载数据为准。 2020 年度实现归属于上) 市公司扣除非经常性损
益 后 的 净 利 润 为
2650.47 万元,公司经营业绩考核目标完成。
4、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将对激励对象每个考核年度的
综合考评进行打分,按照《考核办法》分年进行考核,对激励对象每个考核年度的综合考评结果进行评分,根据个人的绩效考评评价指标确定考评结果(S)具体 本次激励计划解除限售
情况如下表所示: 的 73 名激励对象 2020年度个人绩效考评结果
考评结果 S≥80 60≤S |
|
5e天资,互联天下资讯!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