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为注册用户,每天转文章赚钱!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账号?立即注册
x
惠州亿纬锂能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关于在上市公
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惠州亿纬锂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已认真查阅了公司相关会议资料,现对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子公司拟与荆门高新区管委会签订《合同书》的独立意见
本次投资事项有利于公司扩大动力储能电池的产能规模,优化公司产业结构,进一步推动公司在锂离子动力电池市场的发展,提升公司在新能源行业的影响力和综合竞争力,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规划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我们一致同意子公司与荆门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签订《合同书》。
二、关于继续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独立意见公司及子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已经制定了《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通过加强内部控制,落实风险防范措施,为公司从事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制定了具体操作规程。在保证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公司及子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有利于规避和防范汇率风险,减少汇兑损失,控制经营风险,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我们一致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在保证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继续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
(以下无正文)(本页无正文,为《惠州亿纬锂能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
第三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字:
雷巧萍 汤 勇 王跃林2021年7月22日 |
|
5e天资,互联天下资讯!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