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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联达: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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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联达: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从新开始 发表于 2021-7-14 00:00:00 浏览:  342 回复:  0 [显示全部楼层]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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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410 证券简称:广联达 公告编号:2021-039广联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广联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 2021 年 7月 12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已于 2021年 7月 5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向全体董事及监事发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刁志中先生召集和主持,会议应表决董事 9人,实际表决董事 9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1、审议通过《关于子公司与金融机构合作开展金融科技业务暨对外担保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票 9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票因业务发展需要,董事会同意公司子公司广联达数字科技(深圳)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数科子公司”)与中国银行深圳中心区支行合作,面向工程施工服务供应商企业实际控制人开展“个人经营贷”贷款业务。对于持有中国银行深圳中心区支行白名单内核心企业(以下简称“核心企业”)开具并作为承兑人的电子商业承兑汇票的部分工程施工服务供应商,数科子公司推荐其实际控制人向中国银行深圳中心区支行申请“个人经营贷”贷款业务。数科子公司为其贷款业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保证金质押担保,工程施工服务供应商将其持有的核心企业承兑的电子商业承兑汇票以质押背书的形式交付至数科子公司进行质押担保。针对上述业务的连带责任保证、保证金质押担保合计不超过人民币 5000 万元。本次与中国银行深圳中心区支行的业务合作将通过优选高质量核心客户、精准数据风控模型、优质核心企业承兑的商业承兑汇票质押等措施充分控制业务风险。除数科子公司外,上市公司在合作过程中不提供任何形式的担保。
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广联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子公司与金融机构合作开展金融科技业务暨对外担保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对此发表了核查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广联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一年七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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