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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虹计通: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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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虹计通: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涨停播报 发表于 2021-6-23 00:00:00 浏览:  350 回复:  0 [显示全部楼层]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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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330 证券简称:华虹计通 公告编号:2021-034上海华虹计通智能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3、为尊重中小投资者利益,提高中小投资者对公司股东大会决议的参与度,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的投票表决情况单独统计,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一、 会议召开情况1、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1年6月23日(星期三)15:00;
(2)网络投票时间:公司同时提供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
互联网投票系统供股东进行网络投票,其中:
①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1年6月23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00—3:00;
②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
2021年6月23日上午9:15至下午3: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上海市锦绣东路2777弄9号5楼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
4、召集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
5、主持人:公司董事长秦伟芳女士;
6、本次股东大会的通知已于2021年6月8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
7、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1、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35名,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5366398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1.3535%,其中:出席现场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3名,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4320056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5.2402%;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32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1046342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1133%。
通过现场和网络参加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共计27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9341320股,占公司总股份的5.4577%。
2、公司部分董事和监事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公司董事会秘书、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3、公司聘请的北京大成(上海)律师事务所见证律师傅春梅、宋若云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三、提案审议情况本次股东大会按照会议议程,采用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的方式审议通过了共计 14 项提案。本次会议 14项提案均为特别提案,以特别决议方式审议通过,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
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同意8341262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8.4448%;
反对 229202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1.5552%;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
同意7049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5.4636%;反对229202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4.5364%;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
公司控股股东上海华虹(集团)有限公司为该事项的关联股东,回避了对该议案的表决。
2、逐项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
2.01 发行股票的种类及面值
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同意8341262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8.4448%;
反对 229202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1.5552%;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
同意7049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5.4636%;反对229202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4.5364%;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
公司控股股东上海华虹(集团)有限公司为该事项的关联股东,回避了对该议案的表决。
2.02 发行方式和时间
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同意8341262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8.4448%;
反对 229202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1.5552%;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
同意7049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5.4636%;反对229202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4.5364%;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
公司控股股东上海华虹(集团)有限公司为该事项的关联股东,回避了对该议案的表决。
2.03 发行价格和定价原则
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同意8341262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8.4448%;
反对 229202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1.5552%;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
同意7049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5.4636%;反对229202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4.5364%;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
公司控股股东上海华虹(集团)有限公司为该事项的关联股东,回避了对该议案的表决。
2.04 发行数量
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同意8340262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8.4354%;
反对 229302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1.5646%;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
同意7048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5.4529%;反对229302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4.5471%;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
公司控股股东上海华虹(集团)有限公司为该事项的关联股东,回避了对该议案的表决。
2.05 发行对象和认购方式
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同意8341262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8.4448%;
反对 229202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1.5552%;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
同意7049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5.4636%;反对229202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4.5364%;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
公司控股股东上海华虹(集团)有限公司为该事项的关联股东,回避了对该议案的表决。
2.06 限售期安排
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同意8341262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8.4448%;
反对 229202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1.5552%;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
同意7049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5.4636%;反对229202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4.5364%;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
公司控股股东上海华虹(集团)有限公司为该事项的关联股东,回避了对该议案的表决。
2.07 上市地点
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同意8341262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8.4448%;
反对 229202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1.5552%;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
同意7049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5.4636%;反对229202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4.5364%;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
公司控股股东上海华虹(集团)有限公司为该事项的关联股东,回避了对该议案的表决。
2.08 募集资金总额及用途
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同意8341262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8.4448%;
反对 229202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1.5552%;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
同意7049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5.4636%;反对229202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4.5364%;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
公司控股股东上海华虹(集团)有限公司为该事项的关联股东,回避了对该议案的表决。
2.09 滚存利润分配安排
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同意8341262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8.4448%;
反对 229202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1.5552%;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
同意7049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5.4636%;反对229202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4.5364%;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
公司控股股东上海华虹(集团)有限公司为该事项的关联股东,回避了对该议案的表决。
2.10 发行决议有效期
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同意8341262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8.4448%;
反对 229202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1.5552%;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
同意7049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5.4636%;反对229202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4.5364%;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
公司控股股东上海华虹(集团)有限公司为该事项的关联股东,回避了对该议案的表决。
3、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
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同意8341262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8.4448%;
反对 229202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1.5552%;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
同意7049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5.4636%;反对229202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4.5364%;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
公司控股股东上海华虹(集团)有限公司为该事项的关联股东,回避了对该议案的表决。
4、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的议案》;
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同意8341262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8.4448%;
反对 229202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1.5552%;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
同意7049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5.4636%;反对229202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4.5364%;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
公司控股股东上海华虹(集团)有限公司为该事项的关联股东,回避了对该议案的表决。
5、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同意8341262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8.4448%;
反对 229202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1.5552%;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
同意7049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5.4636%;反对229202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4.5364%;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
公司控股股东上海华虹(集团)有限公司为该事项的关联股东,回避了对该议案的表决。
6、审议通过《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无需编制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说明的议案》;
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同意51371966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5.7289%;
反对229202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2711%;弃权 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
同意7049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5.4636%;反对229202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4.5364%;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
7、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回报措施和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
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同意8341262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8.4448%;
反对 229202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1.5552%;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
同意7049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5.4636%;反对229202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4.5364%;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
公司控股股东上海华虹(集团)有限公司为该事项的关联股东,回避了对该议案的表决。
8、逐项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涉及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
8.01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上海华虹(集团)有限公司发行股票涉及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
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同意8341262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8.4448%;
反对 229202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1.5552%;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
同意7049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5.4636%;反对229202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4.5364%;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
公司控股股东上海华虹(集团)有限公司为该事项的关联股东,回避了对该议案的表决。
8.02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上海松江国有资产投资经营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发行股票涉及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
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同意51371966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5.7289%;
反对229202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2711%;弃权 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
同意7049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5.4636%;反对229202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4.5364%;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
9、逐项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与特定对象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的议案》;
9.01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与上海华虹(集团)有限公司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的议案》;
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同意8341262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8.4448%;
反对 229202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1.5552%;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
同意7049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5.4636%;反对229202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4.5364%;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
公司控股股东上海华虹(集团)有限公司为该事项的关联股东,回避了对该议案的表决。
9.02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与上海松江国有资产投资经营管理集团有限公司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的议案》;
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同意51371966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5.7289%;
反对229202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2711%;弃权 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
同意7049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5.4636%;反对229202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4.5364%;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
10、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引入战略投资者并签订附条件生效的战略合作协议的议案》;
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同意51371966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5.7289%;
反对229202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2711%;弃权 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
同意7049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5.4636%;反对229202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4.5364%;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
11、审议通过《关于修改的议案》;
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同意51371966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5.7289%;
反对229202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2711%;弃权 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
同意7049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5.4636%;反对229202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4.5364%;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
1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1-2023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
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同意51371966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5.7289%;
反对229202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2711%;弃权 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
同意7049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5.4636%;反对229202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4.5364%;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
13、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设立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的议案》;
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同意51371966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5.7289%;
反对229202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2711%;弃权 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
同意7049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5.4636%;反对229202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4.5364%;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
14、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同意8341262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8.4448%;
反对 229202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1.5552%;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
同意7049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5.4636%;反对229202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4.5364%;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
公司控股股东上海华虹(集团)有限公司为该事项的关联股东,回避了对该议案的表决。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本次股东大会经北京大成(上海)律师事务所傅春梅律师、宋若云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了《北京大成(上海)律师事务所关于上海华虹计通智能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所作出的决议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1、上海华虹计通智能系统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大成(上海)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上海华虹计通智能系统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上海华虹计通智能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一年六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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