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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劲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对第六届董事会 2021 年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法》、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作为深圳劲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我们就公司第六届董事会 2021 年第八次会议中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独立董事对《关于提前收回进行现金管理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并继续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的独立意见公司提前收回进行现金管理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并继续进行现金管理的决
策程序符合相关监管规定及公司《募集资金专项存储及使用管理制度》,在保障募集资金项目建设正常实施及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对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在董事会批准的额度及有效期内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同意将该事项提交最近一次股东大会审议,经股东大会审议后,在股东大会的审议权限内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二、独立董事对《关于提前归还募集资金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的独立意见公司提前归还募集资金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用
于生产经营,有利于提高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合法利益的情况,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
金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因此,我们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4.5亿元(含4.5亿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以下无正文,接深圳劲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第六届董事会2021
年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签字页)
独立董事对第六届董事会 2021 年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第 1 页 共 2 页
(本页无正文,为深圳劲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第六届董事会2021 年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字:
(王艳梅) (孙进山) (谢兰军)深圳劲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七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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