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为注册用户,每天转文章赚钱!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账号?立即注册
x
证券代码:300404 证券简称:博济医药 公告编号:2021-063广州博济医药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 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议案的情况;
2、 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形;
3、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1 年 7 月 21 日(星期三)下午 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1 年 7 月 21 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
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 年 7 月 21 日上午 9:15-9:25,9:30-11:30,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 7 月 21 日 9:15-15:00。
2、会议地点:广州市天河区华观路 1933 号万科云广场 A 栋 7 层公司会议室一。
3、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召集人:广州博济医药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5、主持人:王廷春先生6、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二、会议出席情况
1、本次参与表决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理人共 8 名,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 82245629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31.4729%,其中: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5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82241529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31.4713%。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0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 0 股,占公司总股份的 0.0000%。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 3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 4100 股,占公司总股份的 0.0016%。其中,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共 3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 4100股,占公司总股份的 0.0016%。
2、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出席了会议。
三、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本次审议的议案 1、2 为普通决议事项,须经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过半数以上通过,其中议案 2 的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已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议案 3 为特别决议事项,须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本次股东大会将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并将结果予以披露。中小投资者指:除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外的其他股东。
1、 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82242529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62%;反对 31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38%;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结果如下:同意 1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4.3902%;反对 31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5.6098%;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2、 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82242529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62%;反对 31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38%;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结果如下:同意 1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4.3902%;反对 31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5.6098%;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3、 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及修订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82242529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62%;反对 31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38%;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结果如下:同意 1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4.3902%;反对 31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5.6098%;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会议由北京市康达(广州)律师事务所董永律师、骆凌霄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了《北京市康达(广州)律师事务所关于广州博济医药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发表意见如下:博济医药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会议提案以及表决方式、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股东大会规则》、《深交所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博济医药《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1、《广州博济医药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议》2、《北京市康达(广州)律师事务所关于广州博济医药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特此公告。
广州博济医药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7 月 22 日 |
|
5e天资,互联天下资讯!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