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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600375 证券简称:汉马科技 编号:临 2021-067汉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汉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于 2021 年
7 月 14 日以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各位董事发出了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的通知。本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 2021年 7月 21 日上午 9时整以通讯方式召开。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到董事 9人,实到董事 9人,其中独立董事 3人。
本次会议由董事长范现军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与会董事经认真审议,一致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与马鞍山市花山区土地和房屋征收安置事务管理中心签订的议案》。
因棚户区改造项目建设需要,同时为了有效盘活公司存量资产,马鞍山市花山区土地和房屋征收安置事务管理中心拟征收公司位于马鞍山市花山区葛羊路
上厂区内的土地、房屋及附属设施,其中土地面积 24545.64 平方米地上建筑物面积 18730.14平方米。2021年 7月 21日,公司就本项交易与马鞍山市花山区土地和房屋征收安置事务管理中心签订了《房屋征收补偿协议书》(协议编号:企 00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等相关法规政策,依据北京华瑞行房地产评估咨询有限公司出具的评估报告,经双方友好协商征收补偿款总金额为人民币 30315600.00元(大写:人民币叁仟零叁拾壹万伍仟陆佰元整)。
汉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亦不存在重大法律障碍。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交易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7 月 22 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刊登的《公司关于公司与马鞍山市花山区土地和房屋征收安置事务管理中心签订房屋征收补偿协议书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1-069)。
(表决结果:同意 9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二、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新增预计公司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根据实际经营情况,公司(包含下属分、子公司)2021 年度拟向关联方万物友好运力科技有限公司采购动力电池及其配套零部件,预计新增日常关联交易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5000.00万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7 月 22 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刊登的《公司关于新增预计公司 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1-070)。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 4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关联董事范现军先生、周建群先生、刘汉如先生、端木晓露女士、赵杰先生回避表决。)三、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新增为控股子公司上海徽融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开展相关融资租赁业务提供担保的议案》。
为充分开展公司融资租赁业务,促进公司产品销售,拓宽公司融资渠道,公司于 2021年 3月 30 日、2021年 4月 20日分别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为控股子公司上海徽融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开展相关融资租赁业务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为控股子公司上海徽融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徽融”)开展相关融资租赁业务提供担保,担保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110000.00万元。
为进一步满足控股子公司上海徽融的融资及经营发展需要,公司在已提供的担保基础上,同意新增为控股子公司上海徽融开展相关融资租赁业务提供担保,汉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担保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20000.00万元。上海徽融向本公司提供了反担保。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7 月 22 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刊登的《公司关于新增为控股子公司上海徽融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开展相关融资租赁业务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1-071)。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 9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四、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注销安徽星马专用汽车有限公司当涂分公司的议案》。
为优化内部管理结构,降低管理成本,进一步提高整体经营效率,公司拟注销安徽星马专用汽车有限公司当涂分公司(以下简称“星马当涂分公司”),并授权星马当涂分公司经营管理层依法办理清算和注销等相关工作。
星马当涂分公司注销后,将不再纳入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范围,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实质性影响,亦不会对公司整体业务发展和盈利水平产生不利影响,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表决结果:同意 9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五、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聘任丁哲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经公司总经理郑志强先生提名,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丁哲先生(简历详见附件)担任公司副总经理,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付于武先生、晏成先生和汪家常先生发表独立意
见认为:公司董事会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提名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丁哲先生的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所规定的条件,未发现有《公司法》第 146 条规定的情形及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确认为市场禁入者并且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况。
我们一致同意公司董事会聘任丁哲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
(表决结果:同意 9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汉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六、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修订的议案》。
为促进公司健康、规范、可持续发展,激励和约束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勤勉尽责地完成工作任务,充分调动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合理确定其收入水平,公司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制度,结合公司实际经营发展情况,参考行业的薪酬水平,公司修订了《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绩效考核与薪酬管理办法》。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7 月 22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刊登的《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绩效考核与薪酬管理办法》。
(表决结果:同意 9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特此公告。
汉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 7月 22 日
附件:高级管理人员简历丁哲,男,汉族,1974 年 2 月出生,大学本科学历,中共党员。1998 年 7月毕业于长春邮电学院程控交换专业。2002 年 1月至 2017年 1月在北汽福田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工作,历任北汽福田重卡事业部营销分公司经理、配件公司常务副经理、服务管理部部长,重机事业部海外业务部部长,商务汽车事业部营销副总经理、服务总监,环境装备事业部副总经理、营销分公司总经理。2017 年 2月至 2018 年 4 月在华泰汽车集团有限公司工作,担任集团总裁助理。2018 年 4月至 2020年 10月在绿驰汽车销售(上海)有限公司工作,担任营销副总裁、品牌和营销中心总监。2020 年 11 月至 2021 年 6 月在浙江吉利新能源商用车集团有限公司工作,担任重卡事业部副总经理。2021 年 7 月至今在本公司工作。现任本公司副总经理,营销分公司总经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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