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怡亚通: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调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募集资金使用金额的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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怡亚通: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调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募集资金使用金额的核查意见

人生若只如初见 发表于 2021-7-28 00:00:00 浏览:  390 回复:  0 [显示全部楼层]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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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
调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募集资金使用金额的
核查意见
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保荐工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作为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怡亚通”或“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或“保荐机构”)对怡亚通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募集资金使用金额进行了审慎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1]932 号文核准,公司于 2021 年 7月向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股票 474311272 股,发行价格为 4.69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 2224519865.68 元,扣除各项不含税发行费用人民币 25151461.56 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2199368404.12 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大华验字[2021]000489 号《验资报告》。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
二、调整募投项目募集资金使用金额的情况
根据本次非公开发行情况,募集资金总额为 2224519865.68 元,扣除各项不含税发行费用人民币 25151461.56 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199368404.12 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少于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根据项目的轻重缓急等情况,公司决定调整各项目募集资金投入金额,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募集资金拟投
序号 项目名称 投资总额 调整后金额资金额
1 山东怡亚通供应链产业园项目 113959.72 102154.90 71634.70募集资金拟投
序号 项目名称 投资总额 调整后金额资金额
2 宜宾供应链整合中心项目 55903.22 55283.61 38766.86
3 怡亚通临港供应链基地项目 50648.18 25068.59 17579.00
4 数字化转型项目 35440.55 17492.90 12266.65
5 补充流动资金 80000.00 80000.00 79689.63
合计 335951.67 280000.00 219936.84
项目建设募集资金不足部分,由公司自筹资金解决。
公司本次调整募投项目募集资金使用金额,是根据实际募集资金净额情况,并根据公司实际经营发展需要结合募投项目的轻重缓急等情况作出的决定,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影响公司正常经营以及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将加强对募投项目建设进度的监督,以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益。
三、调整募投项目募集资金使用金额的审议程序及专项意见
公司于 2021 年 7 月 26 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八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募投项目募集资金使用金额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和募投项目的轻重缓急等情况,调整各项目募集资金投入金额。
1、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公司 2021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少于募投项目计划投
入募集资金金额,公司根据项目的轻重缓急及实际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对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进行调整,该调整符合公司实际经营需要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决策和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一致同意公司根据募集资金实际到位情况对各募投项目投入金额进行调整。
2、监事会的意见公司 2021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少于募投项目计划投
入募集资金金额,公司根据项目的轻重缓急及实际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对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进行调整,该调整符合公司实际经营需要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综上,监事会同意公司根据募集资金实际到位情况对各募投项目投入金额进行调整。
四、保荐机构核查意见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怡亚通调整募投项目募集资金使用金额事项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八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发表了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文件的有关规定。公司调整募投项目募集资金使用金额,不影响公司募投项目的正常实施,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及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保荐机构对怡亚通调整募投项目募集资金使用金额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此页无正文,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调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募集资金使用金额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刘 坚 陈振华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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