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为注册用户,每天转文章赚钱!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账号?立即注册
x
股票代码:002403 股票简称:爱仕达 公告编号:2021-051爱仕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计划期限届满
暨增持完成的公告
控股股东爱仕达集团有限公司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重要内容提示:
?增持计划情况:爱仕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年 2月4 日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07),公司控股股东爱仕达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爱仕达集团”)拟于 2021 年 2月 4 日起的 6 个月内,增持公司股份不低于人民币 2000 万元,不超过人民币4000万元。
? 2021 年 2 月 4 日至 2021 年 8 月 3 日,爱仕达集团通过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增持公司股份 2798134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80%,增持均价 7.20 元/股,累计增持金额 20143976.33元。
近日,公司收到了爱仕达集团出具的《股份增持计划期限届满暨增持完成告知函》,截至本公告日,本次增持计划已完成。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增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1、计划增持主体:爱仕达集团有限公司2、增持主体持股情况:在本次增持计划实施前,爱仕达集团直接持有公司股份数为 12285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35.07%,其一致行动人陈合林先生持有 26177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7.47%,陈文君先生持有 1170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34%,陈灵巧女士持有165825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4.73%,台州市富创投资有限公司持有 10764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3.07%,林菊香女士持有 678125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94%。爱仕达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数为 19485475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55.62%。
3、爱仕达集团在本次增持计划披露之日前 12个月内未披露增持计划。
4、爱仕达集团在本次增持计划披露之日前 6 个月内,不存在减持公司股份的情形。
二、增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增持股份的目的:基于对公司未来持续稳定发展的信心以及公司价值的认可,增强投资者信心。
2、增持股份的金额:不低于人民币 2000 万元,不超过人民币 4000 万元。
3、增持计划的实施期限:自 2021年 2月 4日起未来 6个月内完成(除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有关规定不准增持的期间之外)。增持计划实施期间,如遇公司股票停牌的,增持计划将在股票复牌后顺延实施并及时披露。
4、增持股份的方式:集中竞价交易。
5、资金来源:增持资金由增持人自筹取得。
6、增持股份锁定安排:本次增持将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执行,在法定的锁定期限内不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三、增持计划完成情况
公司于 2021 年 2 月 4 日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07),爱仕达集团拟于 2021年 2月 4日起的 6个月内,增持公司股份不低于人民币 2000万元,不超过人民币 4000万元。
2021 年 2月 4 日至 2021年 8月 3日,爱仕达集团通过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增持公司股份 2798134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80%,增持均价 7.20元/股,累计增持金额 20143976.33 元,本次增持计划已完成,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增持时间 成交均价(元) 增持股数(股) 增持金额(元)
1 2021.2.4 6.84 59970 410434.20
2 2021.2.5 6.75 161400 1089336.00
3 2021.2.8 6.97 477000 3324258.80
4 2021.2.9 7.12 400864 2855823.68
5 2021.2.10 7.34 989000 7256565.43
6 2021.2.18 7.54 120000 904893.12
7 2021.2.24 7.41 310900 2305297.00
8 2021.7.22 7.17 110000 788800.00
9 2021.7.23 7.15 169000 1208568.10
合计 2798134 20143976.33
四、本次增持前后持股变化情况
本次增持前 本次增持后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股) 占总股本的比例 持股数量(股) 占总股本的比例爱仕达集团有限
122850000 35.07% 125648134 35.87%公司
本次增持完成后,爱仕达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数为19765288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56.42%。
五、律师专项核查意见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就本次公司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情况发表专项
核查意见:
1、截至本专项核查意见出具日,增持人具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担任上市公司股东的资格,不存在《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规定的禁止增持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形,具备实施本次增持股份的合法主体资格;
2、截至本专项核查意见出具日,本次增持已经履行了现阶段所需的信息披露义务;
3、截至本专项核查意见出具日,增持人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增持公司股份,增持人本次增持符合《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4、增持人本次增持符合《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规定的可以免于发出要约的情形。
六、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增持行为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的相关规定。
2、本次增持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
3、爱仕达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承诺:增持完成后 6个月内不减持公司股份,并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有关规定,不进行内幕交易、敏感期买卖股份、短线交易等行为。
承诺履行情况:爱仕达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在增持期间严格履行增持承诺,未减持其持有公司的股份,并将在增持完成后的 6个月内严格履行增持承诺。
七、备查文件
1、《股份增持计划期限届满暨增持完成告知函》2、《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爱仕达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的专项核查意见》特此公告。
爱仕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八月五日 |
|
5e天资,互联天下资讯!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