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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氧股份:关于向关联方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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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氧股份:关于向关联方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衣白遮衫丑 发表于 2021-8-4 00:00:00 浏览:  358 回复:  0 [显示全部楼层]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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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430 证券简称:杭氧股份 公告编号:2021-073杭州制氧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关联方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交易概述
为落实公司员工基本住房需求,进一步增强公司对人才的吸引力,杭州制氧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买方”)决定以自有资金向公司控
股股东——杭州杭氧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杭氧控股”)下属的全资子公司
——杭州杭氧和院房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和院房产”或“卖方”)购买
其开发持有的位于公司临安制造基地附近的“和院”小区18套商品房,用于租赁给公司及下属控股子公司的员工使用,上述交易预计金额为1217.85万元人民币。
2021年8月3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关联方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告编号:2021-070)。和院房产为公司关联企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本次交易金额未达到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在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交易不涉及重大资产重组。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一)杭州杭氧控股有限公司
1.公司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2.注册资本:18000万人民币3.法定代表人: 郑伟4.住所:浙江省杭州市下城区中山北路592号5.经营范围:控股公司服务;市政府授权范围内的国有资本经营,受托进行资产管理。实业投资;自有资产租赁(除金融业务);设计、安装、技术咨询、技术服务:通用设备,工矿配件,包装机械,化工机械,纺织机械,污水处理设备;经营进出口业务(具体范围按[1992]外经贸管体函字第 1531号经营资格证书经营);含下属分支机构的经营范围(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6.关联关系:杭氧控股系公司控股股东,与公司存在关联关系。
(二)杭州杭氧和院房产开发有限公司
1.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2.注册资本:2800万人民币3. 法定代表人: 王瑜4.住所:临安市青山湖街道东环路99号17幢5.经营范围:开发、经营:房地产;服务:物业管理;销售:建筑材料、金属材料、化工原料(除化学危险品及易制毒化学品)。
6.关联关系:和院房产系杭氧控股下属全资子公司,与公司存在关联关系。
经查询,杭氧控股、和院房产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杭氧控股因响应杭州市政府“退城进园”号召,于2009年整体搬迁至临安青山湖经济开发区,出于稳定员工队伍及降低交通运营成本的考虑,作为进园配套条件,政府在临安提供给杭氧控股一块住宅用地用于建设专供员工的商品房,由杭氧控股下属全资子公司--和院房产进行开发。该等商品房所占用的土地坐落于青山湖街道蒋杨村地块,由和院房产以出让方式取得,该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证号为“临国用(2013)第05341号”,土地使用权面积为 119692.00 平方米,用途为住宅用地,土地使用权终止日期为2083年10月7日。
公司本次购买“和院”小区18套商品房的单价范围为5642.00元/平方米-
6252.00元/平方米,本次交易的商品房建筑面积共计2051.66平方米,销售均价为人民币5919.78元/平方米,交易总价为人民币1217.85万元。公司本次所购商品房将租赁给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员工使用。该等商品房均已取得不动产权证,不存在抵押、担保等情形。
四、关联交易定价原则及定价依据本次关联交易标的房产的交易定价原则和标准与此前和院房产销售给杭氧控
股及下属参控股公司员工商品房的定价原则和标准保持一致,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交易协议主要内容
公司拟与和院房产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1. 商品房基本状况
本合同项下卖方向买方出售、买方同意受让的商品房共计 18套,位于名称为“和院”的房产项目,建筑面积总计 2051.66 平方米。
卖方对该等商品房享有合法权利,截至本合同签署日未出售给除本合同买方以外的其他人;该等商品房没有产权纠纷和债权债务纠纷,均未抵押或设定其他权利负担,也没有司法查封等情形。
2. 转让价款该等商品房的转让价款按照建筑面积乘以每套商品房每平方米单价计算。
六、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情况
2021 年 1 月 1 日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与和院房产发生关联交易金额为 0 元。
七、关联交易决策程序
本次交易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最近一期(2020年度)经审计归母净资产金额为635401.95万元,本次交易金额未达到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在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八、关联交易的目的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公司本次向关联方购买商品房的目的是用于租赁给公司和公司下属控股子公
司的员工使用,以解决员工的基本居住需求,有利于公司吸引、留住人才,对公司的长远发展具有积极影响。本次交易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和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况,也不会对公司的经营及现金流情况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九、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事前对该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充分了解,该关联交易事项经独立董事事先认可,经过对《关于向关联方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的议案》认真的审阅,公司独立董事就本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本次购买商品房是用于租赁给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员工使用,对公司吸引人才、提高员工稳定性有着积极影响,符合公司的长远利益。关联交易定价依据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也不会对公司未来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独立性产生重大不利影响。公司董事会审议上述关联交易议案时,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决策程序符合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公司独立董事同意本次交易事项。
十、备查文件
1.杭州制氧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杭州制氧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特此公告。
杭州制氧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1年8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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