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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兴蓉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债券
2020年度受托管理事务报告成都市兴蓉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住所:成都市青羊区苏坡乡万家湾村)债券受托管理人(住所: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 66 号 4 号楼)二零二一年六月重要声明
本报告依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以下简称《执业行为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司债券上市规则(2018 年修订)》(以下简称上市规则)、《成都市兴蓉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受托管理协议》(以下简称《受托管理协议》)及其它相关信息披露文件以及成都市兴蓉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或“公司”)出具的相关说明文件和提供的相关资料等,由受托管理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证券”或“受托管理人”)编制。
中信建投证券编制本报告的内容及信息均来源于成都市兴蓉环境股份有限公司提供的资料或说明。
本报告不构成对投资者进行或不进行某项行为的推荐意见,投资者应对相关事宜作出独立判断,而不应将本报告中的任何内容据以作为中信建投证券所作的承诺或声明。在任何情况下,未经中信建投证券书面许可,不得将本报告用作其他任何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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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录
一、受托管理的公司债券概况 ....................................................................................................... 3二、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履职情况 ............................................................................................... 3三、发行人 2020 年度经营和财务状况 ......................................................................................... 4四、发行人募集资金使用及专项账户运作情况 ........................................................................... 6五、发行人偿债意愿和能力分析 ................................................................................................... 6六、内外部增信机制、偿债保障措施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 ....................................................... 7七、增信措施、偿债保障措施的执行情况及有效性分析 ........................................................... 7八、债券的本息偿付情况 ............................................................................................................... 9九、募集说明书中约定的其他义务 ............................................................................................... 9十、债券持有人会议召开的情况 ................................................................................................. 10十一、发行人出现重大事项的情况 ............................................................................................. 10十二、对债券持有人权益有重大影响的其他事项 ..................................................................... 11一、受托管理的公司债券概况成都市兴蓉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发行的由中信建投证券担任受托管理人的债
券 20 兴蓉 01 具体情况见下表:
表:受托管理债券概况20 兴蓉 01
成都市兴蓉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债券名称
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核准文件和核准
证监许可[2020]322 号,不超过 14 亿元规模
债券期限 3+2
发行规模 14.00 亿元
债券利率 3.64%
计息方式 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每年付息一次,到期一次还本付息方式还本,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的兑付一起支付。
本期债券的付息日为 2021 年至 2025 年每年的 8 月 6 日。
(如遇非交易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交易日;顺延期付息日 间付息款项不另计利息)。若投资者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回售部分债券的付息日为 2021 年至 2023 年每年 8 月 6 日(如遇非交易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交易日)。
担保方式 无担保
主体/债项评级:
发行时信用级别
AAA/ AAA
跟踪评级情况 报告期内无跟踪评级
二、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履职情况报告期内,受托管理人依据《管理办法》、《执业行为准则》、上市规则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自律规则的规定以及《受托管理协议》的约定,持续跟踪发行人的资信状况、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公司债券本息偿付情况、偿债保障措施实施情况等,并督促发行人履行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受托管理协议中所约定的义务,积极行使债券受托管理人职责,维护债券持有人的合法权益。
三、发行人 2020 年度经营和财务状况
(一)发行人 2020 年度经营情况
1、业务情况概述发行人是国内领先的大型水务环保综合服务商,拥有中国西部排名第一的供排水规模,并充分利用现有优势,布局新兴产业,大力推进环保项目建设运营,形成了集投资、研发、设计、建设、运营于一体的完善产业链。公司秉承“让环境更优,让生活更美”的责任理念,致力于提供水务环保、废弃物处置、资源循环利用等综合解决方案,不断推动企业持续、稳定、健康地发展。
2、发行人主要经营情况截至 2020年末,公司资产总额 3088033.10万元,较 2019年末增长 21.88%;
净资产 1314367.21 万元,较 2019 年末增加 9.58%。2020 年度,公司利润总额156623.85 万元,较 2019 年度增加 19.51%;实现净利润为 132316.56 万元,较2019 年度增加 20.23%。
表:发行人近两年营业收入情况2020 年 2019 年同比增减
项目 金额 占营业收入比重 金额 占营业收入比重 (%)(万元) (%) (万元) (%)
营业收入合计 537061.43 100.00 483802.50 100.00 11.01分行业
自来水供应 286576.10 53.36 278782.44 57.62 2.80
污水处理服务 158302.81 29.48 131863.00 27.26 20.05
环保行业 70678.93 13.16 54846.59 11.34 28.87
其它 21503.58 4.00 18310.47 3.78 17.44分产品
自来水制售 199996.08 37.24 199083.87 41.15 0.46
污水处理服务 158302.81 29.48 131863.00 27.26 20.05
供排水管网工程 86580.03 16.12 79698.57 16.47 8.63
垃圾渗滤液处理 26107.60 4.86 17676.25 3.65 47.70
垃圾焚烧发电 27930.36 5.20 26030.55 5.38 7.30
污泥处置 13059.39 2.43 9222.37 1.91 41.61
其他 25085.16 4.67 20227.89 4.18 24.01分地区
西南地区 499243.52 92.96 452984.17 93.63 10.21
西北地区 22336.79 4.16 20599.36 4.26 8.43
其他地区 15481.12 2.88 10218.96 2.11 51.49
(二)发行人 2020 年度财务状况
2020 年末,发行人资产总计 3088033.10 万元,较 2019 年末增长 21.88%。
2020 年末,发行人负债合计 1773665.90 万元,较 2019 年末同比增长 32.93%;
2020 年末,发行人所有者权益合计 1314367.21 万元,较 2019 年末增加 9.58%。
2020 年,发行人营业收入 537061.43 万元,较 2019 年同比增长 11.01%。2020年,发行人净利润为 132316.56 万元,较 2019 年同比增长 20.23%。2020 年,发行人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 275137.95 万元,较 2019 年同比增长46.24%。
表:发行人主要财务数据2020 年度/末 2019 年度/末 增减变动情况项目(单位:万元) (单位:万元) (单位:%)流动资产合计 599542.68 522688.13 14.70
非流动资产合计 2488490.42 2011061.79 23.74
资产总计 3088033.10 2533749.92 21.88
流动负债合计 850640.29 617015.96 37.86
非流动负债合计 923025.61 717245.13 28.69
负债合计 1773665.90 1334261.09 32.93
所有者权益合计 1314367.21 1199488.83 9.58
营业收入 537061.43 483802.50 11.01
营业利润 156169.08 130322.88 19.83
利润总额 156623.85 131057.18 19.51
净利润 132316.56 110053.21 20.23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75137.95 188144.38 46.24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399390.21 -301125.81 32.63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69443.34 178610.11 -5.13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45191.08 65628.68 -31.14
四、发行人募集资金使用及专项账户运作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20 兴蓉 01 于 2020 年 8 月 6 日发行,期限 3+2 年,当期票面利率 3.64%。
债券发行规模 14 亿元,无增信。
20 兴蓉 01 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用于偿还公司债务和补充公司流动资金。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20 兴蓉 01 的募集资金已使用 10.81 亿元。已使用募集资金实际用途与募集说明书约定用途一致。
(二)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运作情况
20 兴蓉 01 于 2020 年 8 月 6 日发行,发行人、受托管理人已与监管银行签订账户及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发行人已在监管银行开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用于债券募集资金的接收、存储、划转与本息偿付,并进行专项管理。监管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使用专项账户以来,此账户运作正常,公司严格按照募集说明书承诺的投向和投资金额安排使用募集资金,专门用于存放 20 兴蓉 01 所募集的资金,实行专款专用,并由监管银行监督公司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用途进行使用。
五、发行人偿债意愿和能力分析截至 2020 年末,各商业银行给予发行人贷款授信总额度为 221.34 亿元,其中已使用授信 40.46 亿元,未使用授信额度 180.88 亿元,发行人货币资金 33.98亿元。发行人自有资金充裕,具有较大规模的可变现资产,多渠道融资能力较强,有效保障了发行人的偿债能力。
六、内外部增信机制、偿债保障措施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
(一)内外部增信机制及变动情况
20 兴蓉 01 债券无增信机制。
(二)偿债保障措施及变动情况
为了充分、有效地维护 20 兴蓉 01 持有人的合法权益,发行人为债券的按时、足额偿付制定了一系列工作计划,包括制定《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设立专门的偿付工作小组、充分发挥债券受托管理人的作用、严格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等,形成一套确保债券安全付息、兑付的保障措施。
报告期内,发行人偿债保障措施未发生重大变化。
七、增信措施、偿债保障措施的执行情况及有效性分析
(一)增信措施的执行情况及有效性分析
20 兴蓉 01 债券无增信机制。
(二)偿债保障措施的执行情况及有效性分析
1、偿债保障措施20 兴蓉 01 偿债保障措施详见“六、内外部增信机制、偿债保障措施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二)偿债保障措施及变动情况”中的描述。2、偿债保障措施的执行情况
(1)制定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
发行人与债券受托管理人已按照《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的要求为
20 兴蓉 01 制定了本期债券的《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约定债券持有人通过债券持有人会议行使权利的范围,债券持有人会议的召集、通知、决策机制和其他重要事项,为保障本期债券的本息及时足额偿付做出了合理的制度安排。
(2)设立专门的偿付工作小组
发行人将在每年的财务预算中落实安排 20 兴蓉 01 本息的兑付资金,保证本息的如期偿付,保证债券持有人的利益。在利息和到期本金偿付日之前将组成偿付工作小组,负责利息和本金的偿付及与之相关的工作。
(3)制定并严格执行资金管理计划
20 兴蓉 01 发行后,发行人根据债务结构情况进一步加强公司的资产负债管理、流动性管理、募集资金使用管理、资金管理等,并将根据债券本息未来到期的应付情况制定年度、月度资金运用计划,保证资金按计划调度,及时、足额地准备偿债资金用于每年的利息支付以及到期本金的兑付,以充分保障投资者的利益。
(4)充分发挥债券受托管理人的作用
发行人按照《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的要求,聘请了中信建投证券担任 20 兴蓉 01 的债券受托管理人,并与中信建投证券订立了《债券受托管理协议》。在 20 兴蓉 01 存续期限内,由债券受托管理人依照协议的约定维护债券持有人的利益。报告期内,受托管理人持续关注发行人资信状况,监测发行人是否发生重大事项,按月定期全面核查发行人重大事项发生情况,持续关注发行人各项信息资料。
(5)严格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发行人遵循了真实、准确、完整的信息披露原则,使公司偿债能力、募集资金使用等情况受到债券持有人、债券受托管理人和股东的监督,防范偿债风险。
公司将按照《债券受托管理协议》有关规定将发生的事项及时通知债券受托管理人。债券受托管理人将在发生《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约定的重大事项时及时召集债券持有人大会。
3、偿债保障措施的有效性分析20 兴蓉 01 偿债保障措施均得到有效执行。
八、债券的本息偿付情况
(一)本息偿付安排
20 兴蓉 01 债券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每年付息一次,到期一次还本,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的兑付一起支付。自 2020 年 8 月 6 日开始计息,本次债券存续期限内每年的 8 月 6 日为该计息年度的起息日。2021 年至 2025 年每年的 8 月 6 日为上一个计息年度的付息日(如遇非交易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交易日)。如投资者行使回售权,则其回售部分债券的付息日为 2021 年至 2023年每年的 8 月 6 日(如遇非交易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交易日)。
(二)报告期内本息偿付情况报告期内,20 兴蓉 01 尚未开始利息支付。
九、募集说明书中约定的其他义务
(一)跟踪评级的有关安排
根据相关主管部门的监管要求和评级机构的业务操作规范,在 20 兴蓉 01 存
续期(20 兴蓉 01 发行日至到期兑付日止)内,新世纪将对其进行跟踪评级。
定期跟踪评级报告每年出具一次,跟踪评级结果和报告于发行人年度报告披露后 2 个月内出具,且不晚于每一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 6 个月内。定期跟踪评级报告是评级机构在发行人所提供的跟踪评级资料的基础上做出的评级判断。
在发生可能影响发行人信用质量的重大事项时,评级机构将启动不定期跟踪评级程序,发行人应根据已作出的书面承诺及时告知评级机构相应事项并提供相应资料。
评级机构的跟踪评级报告和评级结果将对发行人、监管部门及监管部门要求的披露对象进行披露。
在持续跟踪评级报告出具 5 个工作日内,评级机构将把跟踪评级报告发送至发行人,并同时发送至交易所网站公告,且交易所网站公告披露时间将不晚于在其他交易场所、媒体或者其他场合公开披露的时间。
如发行人不能及时提供跟踪评级所需资料,评级机构将根据相关主管部门监管的要求和评级机构的业务操作规范,采取公告延迟披露跟踪评级报告,或暂停评级、终止评级等评级行动。
(二)跟踪评级情况报告期内,20 兴蓉 01 不涉及跟踪评级的情况。
十、债券持有人会议召开的情况2020 年度,发行人未发生须召开债券持有人会议的事项,未召开债券持有人会议。
十一、发行人出现重大事项的情况报告期内发行人出现董事发生变动事项,发布了关于重大事项的公告,受托管理人相应公告了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1、基本情况成都市兴蓉环境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任届期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需换届选举公司新一届董事会。因任期届满,原董事会董事李春玉,原董事会独立董事易永发不再担任相应职务。
2、受托管理人履职情况受托管理人通过与发行人沟通获知董事发生变动事项,并及时开展进一步核查,获得解释说明和相关证据,确认董事发生变动的事项,督促发行人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3、信息披露情况就此事项,发行人于 2020 年 8 月 6 日披露了《成都市兴蓉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发生变动的公告》,受托管理人于 2020 年 8 月 20 日披露了《关于成都市兴蓉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债券的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十二、对债券持有人权益有重大影响的其他事项截至本报告发布日,发行人不存在其他对债券持有人利益有重大影响、影响 20 兴蓉 01 偿付的事项。
(此页无正文,为《成都市兴蓉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债券 2020 年度受托管理事务报告》之盖章页)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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