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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邦服饰: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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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邦服饰: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沐晴 发表于 2021-8-9 00:00:00 浏览:  397 回复:  0 [显示全部楼层]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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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代码:002269 股票简称:美邦服饰 编号:临 2021-047上海美特斯邦威服饰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2021 年 8 月 6 日(星期五)上午 9:002、网络投票:
(1)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投票的时间为:2021 年 8 月 6 日
上午 9:15-9:259:30-11:30,下午 13:00-15:00;
(2)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的时间为:2021 年 8月 6日 9:15至 2021年 8月 6日 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3、现场会议召开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康桥东路 800号公司会议室4、会议召开方式:现场记名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5、召集人:公司董事会6、主持人:胡佳佳女士7、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上海美特斯邦威服饰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8、会议出席情况:
总体出席情况: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计 75 人,代表股份133619748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53.1820%。
(1) 现场出席股东和网络投票股东情况
现场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4 人,代表股份 1335187659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53.1418%;通过网络投票出席的股东 71人,代表股份 100982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0402%。
(2)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中小股东 73 人,代表股份 2838825 股,占公
司总股本的 0.1130%。
(3) 列席现场会议的人员: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董事会秘书;君合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见证律师。
二、 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董事会于 2021 年 7 月 21 日发出《关于召开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并于 2021 年 8月 3日发出《关于召开 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本次股东大会出席会议的股东对本次会议审议的全部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会议采取集中表决、记名投票方式通过了如下议案:
1、 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本次重大资产出售方案的议案》1.1 交易标的
同意 1335923859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795%;反对 237425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78%;弃权 362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27%。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25652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0.3613%;反对 237425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8.3635%;
弃权 362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2752%。
本议案获得出席本次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以上通过。
1.2 交易对方
同意 1335923859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795%;反对 237425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78%;弃权 362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27%。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25652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0.3613%;反对 237425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8.3635%;
弃权 362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2752%。
本议案获得出席本次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以上通过。
1.3 交易方式
同意 1335923859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795%;反对 237425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78%;弃权 362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27%。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25652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0.3613%;反对 237425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8.3635%;
弃权 362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2752%。
本议案获得出席本次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以上通过。
1.4 交易的定价与交易价格
同意 1335923359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795%;反对 237925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78%;弃权 362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27%。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25647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0.3437%;反对 237925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8.3811%;
弃权 362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2752%。
本议案获得出席本次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以上通过。
1.5 支付方式
同意 1335923859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795%;反对 237425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78%;弃权 362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27%。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25652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0.3613%;反对 237425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8.3635%;
弃权 362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2752%。
本议案获得出席本次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以上通过。
1.6 转让协议的生效和终止
同意 1335923359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795%;反对 237925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78%;弃权 362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27%。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25647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0.3437%;反对 237925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8.3811%;
弃权 362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2752%。
本议案获得出席本次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以上通过。
1.7 过渡期间损益归属
同意 1335923359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795%;反对 237925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78%;弃权 362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27%。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25647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0.3437%;反对 237925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8.3811%;
弃权 362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2752%。
本议案获得出席本次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以上通过。
1.8 决议有效期
同意 1335923859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795%;反对 237425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78%;弃权 362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27%。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25652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0.3613%;反对 237425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8.3635%;
弃权 362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2752%。
本议案获得出席本次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以上通过。
2、 审议通过了《关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不构成重组上市的议案》同意 1335923359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795%;反对 237925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78%;弃权 362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27%。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25647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0.3437%;反对 237925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8.3811%;
弃权 362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2752%。
本议案获得出席本次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以上通过。
3、 审议通过了《关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不构成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 1335923859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795%;反对 237425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78%;弃权 362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27%。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25652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0.3613%;反对 237425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8.3635%;
弃权 362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2752%。
本议案获得出席本次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以上通过。
4、 审议通过了《关于估值机构的独立性、估值假设前提的合理性、估值方法与估值目的的相关性以及估值定价的公允性的议案》
同意 1335923359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795%;反对 237925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78%;弃权 362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27%。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25647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0.3437%;反对 237925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8.3811%;
弃权 362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2752%。
本议案获得出席本次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以上通过。
5、 审议通过了《关于批准本次交易所涉及的估值报告的议案》同意 1335923359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795%;反对 237925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78%;弃权 362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27%。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25647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0.3437%;反对 237925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8.3811%;
弃权 362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2752%。
本议案获得出席本次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以上通过。
6、 审议通过了《关于批准本次交易所涉及的备考审阅报告的议案》同意 1335923359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795%;反对 237925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78%;弃权 362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27%。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25647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0.3437%;反对 237925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8.3811%;
弃权 362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2752%。
本议案获得出席本次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以上通过。
7、 审议通过了《关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符合第四条规定的议案》
同意 1335923859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795%;反对 237425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78%;弃权 362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27%。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25652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0.3613%;反对 237425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8.3635%;
弃权 362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2752%。
本议案获得出席本次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以上通过。
8、 审议通过了《关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符合
第十一条规定的议案》
同意 1335923859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795%;反对 237425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78%;弃权 362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27%。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25652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0.3613%;反对 237425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8.3635%;
弃权 362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2752%。
本议案获得出席本次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以上通过。
9、 审议通过了《关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相关主体不存在依据第十三条不得参与任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情形的议案》
同意 1335923359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795%;反对 237925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78%;弃权 362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27%。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25647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0.3437%;反对 237925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8.3811%;
弃权 362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2752%。
本议案获得出席本次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以上通过。
10、 审议通过了《关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履行法定程序的完备性、合规性及提交法律文件的有效性的议案》
同意 1335923359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795%;反对 237925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78%;弃权 362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27%。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25647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0.3437%;反对 237925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8.3811%;
弃权 362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2752%。
本议案获得出席本次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以上通过。
11、 审议通过了《关于签署附生效条件的〈上海美特斯邦威服饰股份有限公司与上海凯泉泵业(集团)有限公司股份转让协议〉及补充协议的议案》
同意 1335923359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795%;反对 237925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78%;弃权 362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27%。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25647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0.3437%;反对 237925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8.3811%;
弃权 362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2752%。
本议案获得出席本次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以上通过。
12、 审议通过了《关于及其摘要的议案》
同意 1335923859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795%;反对 237425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78%;弃权 362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27%。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25652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0.3613%;反对 237425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8.3635%;
弃权 362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2752%。
本议案获得出席本次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以上通过。
13、 审议通过了《关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前 12 个月内公司购买、出售资产情况说明的议案》
同意 1335923859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795%;反对 237425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78%;弃权 362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27%。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25652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0.3613%;反对 237425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8.3635%;
弃权 362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2752%。
本议案获得出席本次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以上通过。
14、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重大资产出售摊薄即期回报填补措施的议案》同意 1335923859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795%;反对 237425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78%;弃权 362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27%。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25652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0.3613%;反对 237425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8.3635%;
弃权 362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2752%。
本议案获得出席本次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以上通过。
15、 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交易有关事宜的议案》
同意 1335923859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795%;反对 237425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78%;弃权 362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27%。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25652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0.3613%;反对 237425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8.3635%;
弃权 362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2752%。
本议案获得出席本次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以上通过。
三、 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由君合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指派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其结论性意见为: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和召集人资格、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以及《股东大会规则》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
1、 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议;
2、 君合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关于上海美特斯邦威服饰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上海美特斯邦威服饰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 8月 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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