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启明星辰信息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启明星辰信息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启明星辰信息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作为启明星辰信息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现对公司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公司 2021 年半年度对外担保及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的独立意见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证监发[2003]56 号)及《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证监发[2005]120 号)等的规定和要求,我们本着对公司、全体股东及投资者负责的态度,在对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情况和公司累计及当期对外担保情况进行了认真的调查和核实后,基于独立、客观判断的原则,特对公司关联方资金占用及对外担保情况作出专项说明并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报告期内,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累计对外担保额度为人民币 2 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3.33%;实际担保发生额为人民币 0 元,担保余额为人民币 0 元。全部为公司为子公司提供的担保。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不存在任何逾期担保和涉及诉讼担保的情形。
公司制定了对外担保管理办法,对对外担保实行统一管理,规定了对外担保的审批权限、决策程序及担保期间的管理控制等,对外担保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2、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正常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
二、《关于公司的议案》的独立意见经核查,公司《2021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如实反映了公司 2021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违规的情形。
独立董事:张宏亮、刘俊彦、张晓婷2021 年 8 月 11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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