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线客服:1290940359
+发表新主题
查看: 452|回复: 0

兆新股份:关于全资孙公司为其母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复制链接]

兆新股份:关于全资孙公司为其母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粤港游资 发表于 2021-8-12 00:00:00 浏览:  452 回复:  0 [显示全部楼层] 复制链接

成为注册用户,每天转文章赚钱!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账号?立即注册

x
证券代码:002256 证券简称:兆新股份 公告编号:2021-113深圳市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孙公司为其母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概述
深圳市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8 月 11 日披露了《关于出售部分孙公司股权变更交易对手方并调整交易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110)。天津泽裕能源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津泽裕”)拟收购公司全资孙公司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圣坤仁合光伏发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围场圣坤仁合”)100%股权、全资孙公司永新县海鹰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永新海鹰”)100%股权,全资孙公司河南协通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河南协通”)100%股权。根据签署的三份《股权转让协议》(以下简称“主合同”),本次交易在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2021年 8 月 8 日)起 3 日及 7 日内,天津泽裕即支付诚意金合计人民币 11900 万元。
2021 年 8 月 10 日,永新海鹰、河南协通分别与天津泽裕签署了《保证合同书》、《抵押合同》、《电费收费权质押合同》。为保证上述股权转让事项顺利进行及天津泽裕相关权益,经平等协商,公司同意以永新海鹰、河南协通的全部发电资产、所有电费收入权利为深圳市永晟新能源有限公司履行主合同项下的义务,在债务人需要返还诚意金 11900 万元时,向债权人天津泽裕应付债务提供抵押担保;同时提供连带责任担保,连带责任担保期限为债务人应当返还诚意金之日起 3 年。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 年修订)的相关规定,本次担保事项属于上市公司全孙子公司为上市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法人提供担保,本次担保已履行永新海鹰、河南协通内部审批程序,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方基本情况
名称:深圳市永晟新能源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088395421X法定代表人:蔡继中地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 1 号 A 栋 201 室(入驻深圳市前海商务秘书有限公司)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注册资本:49963.86 万元人民币成立日期:2014 年 2 月 13 日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是:新能源发电工程的设计;新能源发电工程的投资(具体项目另行申报)。太阳能组件的销售、国内贸易。许可经营项目是:新能源发电工程的建设和经营。
主要股东:深圳市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持有其 100%股权。
被担保人最近一年又一期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2020年12月31日/2020年度 2021年3月31日/2021年1-3项目(经审计) 月(未经审计)
资产总额 1861330004.39 1855446030.99
负债总额 1104674619.55 1091876084.53
归母净资产 750708041.90 757616373.66
资产负债率 59.35% 58.85%
营业收入 188755073.95 38398515.68
利润总额 25705800.45 7295236.32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 24087847.62 6908331.76
三、担保合同的主要内容
(1)担保内容
永新县海鹰、河南协通愿以其全部发电资产、所有电费收入权利为永晟新能源履行主合同项下的义务,在债务人需要返还诚意金 11900 万元时,向债权人天津泽裕应付债务提供抵押担保;同时提供连带责任担保,连带责任担保期限为债务人应当返还诚意金之日起 3 年。
(2)担保范围
主合同项下全部债权,包括但不限于返还诚意金、支付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判决书或调解书等生效法律文书迟延履行期间应加倍支付的债务利息,以及债务人应向乙方支付的其他款项(以下简称主债权)。
乙方为实现主债权和担保权利而发生的所有费用,即乙方依据主合同及本合同行使任何权益、权利而发生的所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或仲裁费)、财产保全费、律师费、执行费、差旅费、评估费、拍卖费、公证费、送达费、公告费等。
四、本次担保对公司的影响
此次担保有助于公司出售股权事项有序进行,进而缓解公司偿债压力,保障公司持续、稳健发展,符合公司整体利益。本次担保对象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担保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不利影响。
五、累计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数量
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实际担保余额合计人民币16322.38 万元,占公司 2020 年度报告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 9.76%;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外单位无担保。
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对全资孙公司新余德佑太阳能电力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新余德佑”)的担保有 4891.47 万元逾期。本次逾期系新余德佑与广西融资租赁有限公司融资租赁业务所涉担保逾期,待上述围场圣坤仁合、永新海鹰、河南协通股权转让款到账后,公司将具备充足流动性并一次性还清上述逾期欠款。
六、备查文件
1、《保证合同书》、《抵押合同》、《电费收费权质押合同》。
特此公告。
深圳市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八月十二日
功崇惟志,业广惟勤。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QQ|手机版|手机版|小黑屋|5E天资 ( 粤ICP备2022122233号 )

GMT+8, 2025-5-6 03:35 , Processed in 4.567366 second(s), 50 queries .

Powered by 5etz

© 2016-现在   五E天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