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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大维格: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对全资子公司增资暨全资子公司向全资孙公司增资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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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大维格: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对全资子公司增资暨全资子公司向全资孙公司增资的公告

米诺他爹 发表于 2021-8-16 00:00:00 浏览:  446 回复:  0 [显示全部楼层]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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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331 证券简称:苏大维格 公告编号:2021-067苏州苏大维格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对全资子公司增资
暨全资子公司向全资孙公司增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苏州苏大维格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苏大维格”)
于 2021 年 8月 1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对全资子公司增资暨全资子公司向全资孙公司增资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 332262619.82 元向全资子公司苏州维旺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维旺科技”)增资,并由维旺科技向其全资子公司盐城维旺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盐城维旺”)增资 332262619.82 元,增资款项用于实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盐城维旺科技有限公司光学级板材项目”。
本次增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本次增资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公司将择机召开股东大会审议本议案,具体召开时间另行通知。同时,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维旺科技管理层负责办理注册资本工商变更登记相关手续。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苏州苏大维格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891 号)核准,公司向 9 名特定对象发行了 33613445 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发行价格为 23.80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 799999991.00 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 17737371.18 元(不含税)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782262619.82 元。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到账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 2021 年 7月 28 日出具《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21]第 ZA15223 号)。
根据《苏州苏大维格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说明书(注册稿)》、募集资金实际到位情况以及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议案》,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将用于投资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总投资 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
1 盐城维旺科技有限公司光学级板材项目 55000.00 33226.26
2 SVG微纳光制造卓越创新中心项目 55671.61 35000.00
3 补充流动资金 10000.00 10000.00
合计 120671.61 78226.26
注: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少于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需投入金额的部分,由公司通过自有资金或其他融资方式解决。
二、本次增资概述
(一)增资方案
1、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向维旺科技增资 332262619.82 元,其中,增加维旺科技注册资本 75000000 元,其余 257262619.82 元计入维旺科技资本公积。
增资完成后,维旺科技注册资本由 7500万元变更为 15000万元。
2、由维旺科技向盐城维旺增资 332262619.82 元,全部计入盐城维旺资本公积。本次增资注入的资金将全部用于“盐城维旺科技有限公司光学级板材项目”的实施与建设。
本次增资完成后,维旺科技仍为公司全资子公司,盐城维旺仍为维旺科技全资子公司。
(二)本次增资对象的基本情况
1、苏州维旺科技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59466490271XG类 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住 所:苏州工业园区钟南街 478号法定代表人:朱志坚注册资本:7500 万元整成立日期:2007 年 07月 11日营业期限:2007 年 07月 11日至 2057 年 07月 08日经营范围:光学导光膜的加工生产、销售;背光源、背光模组、新型光电子功能材料、精密按键、精密模具的研发、销售;精密设备的研发、生产、销售;
销售显示屏、数码产品、电子产品;并提供相关产品的技术咨询及服务;本企业自产产品的出口及生产所需的机械设备及原辅材料的进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维旺科技为本公司全资子公司。
维旺科技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指标如下:
单位:万元财务指标 2020年 12月 31 日 2021年 3 月 31日
资产总额 46369.39 58760.01
负债总额 37176.88 48028.96
净资产 9192.51 10731.05
财务指标 2020年度 2021年 1-3月
营业收入 36047.51 10610.32
利润总额 1916.59 880.78
净利润 1695.48 752.91
注:2020年度财务数据已经审计;2021年第一季度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2、盐城维旺科技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982MA20BA8P3J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住所:盐城市大丰区经济开发区三号路东 1幢法定代表人:方宗豹注册资本:10000 万元整成立日期:2019 年 10月 31日营业期限:2019 年 10月 31日至******经营范围:光电子材料、手机零部件、计算机零部件、模具研发、制造、销售;通用设备(除特种设备)研发、制造、销售、租赁;光电子器件、电光源、显示器件制造、销售;显示屏、电子产品销售;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
股权结构:公司全资子公司维旺科技持有其 100%股权,公司通过维旺科技间接持有其 100%股权。
盐城维旺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指标如下:
单位:万元财务指标 2020年 12月 31 日 2021年 3 月 31日
资产总额 19512.96 19717.68
负债总额 9392.74 9695.97
净资产 10120.22 10021.71
财务指标 2020年度 2021年 1-3月
营业收入 7812.62 2673.78
利润总额 133.22 -88.70
净利润 171.44 -98.51
注:2020 年度财务数据已经审计;2021年第一季度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三、本次增资的目的、存在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增资的资金来源为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相关资金使用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主体进行增资,未改变募集资金的投资方向和项目建设内容,符合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保障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顺利稳步实施,符合公司的长远规划和发展战略,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行为。
四、相关核查意见
(一)董事会意见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对全资子公司维旺科技增资暨维旺科技向盐城维旺增资,并投向由盐城维旺实施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符合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规定,有利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顺利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公司董事会一致同意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对全资子公司维旺科技增资暨维旺科技向盐城维旺增资,并投向由盐城维旺实施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事项。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公司将择机召开股东大会审议本议案,具体召开时间另行通知。
(二)独立董事意见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对全资子公司维旺科技增资暨维旺科技向盐城维旺增资,并投向由盐城维旺实施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符合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规定,有利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稳步推进,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对全资子公司维旺科技增资暨维旺科技向盐城维旺增资,并投向由盐城维旺实施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事项,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对全资子公司维旺科技增资暨维旺科技向盐城维旺增资,并投向由盐城维旺实施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符合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有利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顺利实施,符合公司发展战略,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其决策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因此,同意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对全资子公司维旺科技增资暨维旺科技向盐城维旺增资,并投向由盐城维旺实施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事宜。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公司将择机召开股东大会审议本议案,具体召开时间另行通知。
(四)保荐机构意见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主体进行增资以实施募
投项目的相关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本次增资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公司将择机召开股东大会审议,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
公司本次增资是基于募投项目的实际需要,符合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符合公司发展战略需要,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实施募投项目的事项无异议。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决议;
2、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决议;
4、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对全资子公司增资暨全资子公司向全资孙公司增资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苏州苏大维格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年 8月 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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