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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266 证券简称:浙富控股 公告编号:2021-061浙富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富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于 2021年 8 月 16 日以电子邮件、短信等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会议通知,并于 2021 年 8 月 16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应参加会议董事 10 人,实际参加会议董事 10 人,公司全部监事和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规定。会议由董事长孙毅先生主持,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会议以 10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出售子公司股权的议案》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亚洲清洁能源投资集团有限公司(Asia Ecoenergy DevelopmentLtd.)将其持有的 Asia Ecoenergy Development A PTE Ltd.(以下简称“AED A”)100%的股权和 Asia Ecoenergy Development B PTE Ltd.(以下简称“AED B”)99.99%的股权
一并出售给 Fareast Green Energy PTE. Ltd.,交易对价为 161907526 美元。本次公司通过出售AED A和AED B的股权来转让公司持有的印度尼西亚巴丹图鲁水电站项目51%的股权。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登载于《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上的《关于出售子公司股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62)。
二、备查文件
1、浙富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浙富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八月十八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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