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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凡谷: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调整,首次授予部分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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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凡谷: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调整,首次授予部分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莱莱 发表于 2021-8-16 00:00:00 浏览:  399 回复:  0 [显示全部楼层]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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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武汉凡谷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调整首
次授予部分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独立财务顾问
签署日期:二零二一年八月
目录
目录 .................................................. 2
一、释义................................................. 3
二、声明................................................. 4
三、基本假设 .............................................. 5
四、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与批准 ..................................... 6
五、独立财务顾问意见 .......................................... 9
(一)行权条件成就情况的说明 ...................................... 9
(二)本次行权股票来源及行权具体安排 ................................. 13
(三)结论性意见 ........................................... 13
一、释义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本独立财务顾问报告、指 行权价格调整首次授予部分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行权期本报告行权条件成就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本激励计划、股权激励指 武汉凡谷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计划、本计划本独立财务顾问、独立指 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顾问、太平洋武汉凡谷、上市公司 指 武汉凡谷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公司授予激励对象在未来一定期限内且在满足行权条件的前
股票期权、期权 指提下可以预先确定的价格购买本公司一定数量股票的权利
按照本激励计划规定,获得股票期权的在公司及其子公司任职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核心管理人员,激励对象 指以及公司董事会认为应当激励的对公司经营业绩和未来发展有直接影响的其他员工。
授予日 指 公司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的日期,授予日必须为交易日激励对象根据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使其所拥有的股票期权行权 指 的行为,在本计划中行权即为激励对象按照激励计划确定的行权价格购买标的股票的行为
可行权日 指 激励对象可以开始行权的日期,可行权日必须为交易日行权价格 指 本计划所确定的激励对象购买标的股票的价格根据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行使股票期权所必需满足的
行权条件 指条件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管理办法》 指 《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
《公司章程》 指 《武汉凡谷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深交所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
中国结算 指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元 指 人民币元
二、声明
本独立财务顾问对本报告特作如下声明:
(一)本独立财务顾问报告所依据的文件、材料由武汉凡谷提供,本激励计
划所涉及的各方已向独立财务顾问保证:所提供的出具本独立财务顾问报告所依据的所有文件和材料合法、真实、准确、完整、及时,不存在任何遮漏、虚假或误导性陈述,并对其合法性、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时性负责。
本独立财务顾问不承担由此引起的任何风险责任。
(二)本独立财务顾问仅就本次 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对武汉凡谷股东是
否公平、合理,对股东的权益和上市公司持续经营的影响发表意见,不构成对武汉凡谷的任何投资建议,对投资者依据本报告所做出的任何投资决策而可能产生的风险,本独立财务顾问均不承担责任。
(三)本独立财务顾问未委托和授权任何其它机构和个人提供未在本独立财务顾问报告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做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四)本独立财务顾问提请上市公司全体股东认真阅读上市公司公开披露的
关于本次 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相关信息。
(五)本独立财务顾问本着勤勉、审慎、对上市公司全体股东尽责的态度,依据客观公正的原则,对本次 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涉及的事项进行了深入调查并认真审阅了相关资料,调查的范围包括上市公司章程、薪酬管理办法、最近三年及最近一期公司财务报告等,并和上市公司相关人员进行了有效的沟通,在此基础上出具了本独立财务顾问报告,并对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责任。
本报告仅供公司本期行权事项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本公司同意将本公司报告作为公司本期行权事项所必备的文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以及深交所有关规定进行公告。
本报告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根据上市公司提供的有关资料制作。
三、基本假设
本财务顾问所发表的独立财务顾问报告,系建立在下列假设基础上:
(一)国家现行的有关法律、法规及政策无重大变化;
(二)本独立财务顾问所依据的资料具备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
(三)上市公司对本次 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所出具的相关文件真实、可靠;
(四)本次 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不存在其他障碍,涉及的所有协议能够
得到有效批准,并最终能够如期完成;
(五)本次 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涉及的各方能够诚实守信的按照激励计划及相关协议条款全面履行所有义务;
(六)无其他不可预计和不可抗拒因素造成的重大不利影响。
四、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权与批准
1、2019 年 1 月 29 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临时)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的议案》。同时,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关于召开公司 201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独立财务顾问出具了《关于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律师事务所出具了《关于之法律意见书》。
2、公司对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公示期为自 2019 年 1 月 30 日起至 2019 年 2 月 12 日止。在公示期内,公司未收到任何员工对于本次激励对象的异议,并于 2019 年 2 月 15 日披露了《监事会关于公司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3、2019 年 2 月 20 日,公司召开 201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4、2019 年 2 月 21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 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5、2019 年 3 月 1 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临时)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七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 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鉴于 1 名激励对象(佘文明)在知悉公司筹划股权激励计划事项后至公司公开披露股权激励
计划期间存在买卖股票的行为,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该激励对象不再具备激励资格。根据《武汉凡谷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和公司 201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及授予数量进行调整,调整后公司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人数由 88 人调整为 87 人,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由 798.00 万份调整为 792.00 万份;预留权益由 112.00 万份调整为 118.00 万份。除上述调整外,其他条款未作任何改动。经董事会审议确定 2019 年 3 月 1 日为股票期权的首次授予日,授予股票期权 792.00 万份,行权价格为 6.40 元/股,激励对象为 87 人。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本次授予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独立财务顾问出具了《关于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律师事务所出具了《关于之法律意见书》。
6、2019 年 4 月 10 日,公司完成了《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所涉及的股票期权的首次授予登记工作。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完成的股票期权权益数量为 792.00 万份,激励对象为 87 人。
7、2019 年 5 月 30 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临时)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经董事会审议确定 2019 年 5 月 30 日为股票期权的预留权益授予日,授予股票期权 118.00 万份,行权价格为 6.40 元/股,激励对象为 11 人。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独立财务顾问出具了《关于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律师事务所出具了《关于之法律意见书》。
8、2019 年 7 月 4 日,公司完成了《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所涉及的股票期权的预留授予登记工作。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完成的股票期权权益数量为 118.00 万份,激励对象为 11 人。
9、2020 年 6 月 4 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临时)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 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数量及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关于 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等议案。因公司实施2018、2019 年度权益分派方案、激励对象离职等原因,董事会同意对本次激励计划的行权价格、数量进行调整,并注销部分股票期权。本次调整完成后,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有效期内剩余的股票期权数量调整为 1053.60 万份,其中首次授予股票期权数量调整为 936 万份,激励对象调整为 86 人;预留授予股票期权数量调整为 117.60 万份,激励对象调整为 10 人;行权价格由 6.40 元/股调整为 5.25 元/股。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独立财务顾问出具了《关于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律师事务所出具了《关于之法律意见书》。
10、2020 年 8 月 5 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等议案,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独立财务顾问出具了《关于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律师事务所出具了《关于之法律意见书》。
11、2021 年 8 月 13 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 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议案》、《关于 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 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相关事项发表了核查意见,律师事务所出具了法律意见书,独立财务顾问出具《关于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五、独立财务顾问意见
(一)行权条件成就情况的说明
1、首次授予部分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说明
(1)首次授予部分股票期权第二个等待期已届满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的行权期及各期行权时间安排如下表所示:
行权期 行权时间 行权比例自授予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日起24个
第一个行权期 30%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自授予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日起36个
第二个行权期 45%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自授予日起36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日起48个
第三个行权期 25%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经核查,独立财务顾问认为:公司《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首次授予期权登记完成日为 2019 年 4 月 10 日,第二个等待期已于 2021 年 4 月 9 日届满,可以进行行权安排。
(2)首次授予部分股票期权行权条件成就情况说明
序号 行权条件 成就情况
公司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公司未发生前述
1 3、上市后最近 36 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 情形,满足行权条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件。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5、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公司发生上述规定情形之一的,所有激励对象根据本激励计划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应当由公司注销。
2 激励对象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激励对象未发生1、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前述情形,满足行2、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和/或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 权条件。
人选;
3、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和/或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某一激励对象发生上述规定情形之一的,该激励对象根据本激励计划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应当由公司注销。
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本激励计划股票期权的行权考核年度为2019-2021年三个会计年度,分年度进行业绩考核并行权,以达到业绩考核目标作为激励对象的行权条件。
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的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经审计,公司2020行权期 业绩考核目标年度营业收入为
第一个行权期 2019 年度公司营业收入达到 12 亿元 3 1491736929.80
第二个行权期 2020 年度公司营业收入达到 14 亿元 元,达到了业绩指
第三个行权期 2021 年度公司营业收入达到 16 亿元 标的考核要求。
营业收入数值均以公司该会计年度审计报告所载数据为准。由本次股权激励产生的激励成本将在公司管理费用中列支。
公司未满足上述业绩考核目标的,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可行权的股票期权均不得行权,由公司注销。
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
根据公司制定的《武汉凡谷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将 本次可行权的86对激励对象每个考核年度的综合考评进行打分,并依照激励对 名激励对象绩效4 象的考评结果确定其行权的比例,激励对象个人当年实际行权 考核结果均为优额度=标准系数*个人当年计划行权额度。 秀、优良或合格,激励对象的评价标准划分为优秀、优良、合格、和待改进, 满足行权条件。
考核评价表适用于考核对象。届时根据下表确定激励对象行权的比例:
评价结果 优秀 优良 合格 待改进
标准系数 1.0 0
若激励对象上一年度个人考评结果为优秀、优良、合格可按照本激励计划规定的比例分批次行权,当期未行权部分由公司注销;若激励对象上一年度个人考评结果为待改进,则公司将按照本激励计划的规定,取消该激励对象当期行权额度,相应股票期权由公司注销。
综上所述,独立财务顾问认为:公司《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中设定的首次授予部分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已经成就,根据公司 2019 年
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同意公司按照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办理首次授予部分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的相关行权事宜。
2、预留授予部分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说明
(1)预留授予部分股票期权第二个等待期已届满
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股票期权的行权期及各期行权时间安排如下表所示:
行权期 行权时间 行权比例自授予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日起24个
第一个行权期 30%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自授予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日起36个
第二个行权期 45%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自授予日起36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日起48个
第三个行权期 25%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经核查,独立财务顾问认为,公司《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预留授予期权登记完成日为 2019 年 7 月 4 日,第二个等待期已于 2021 年 7 月 3日届满,可以进行行权安排。
(2)预留授予部分股票期权行权条件成就情况说明
序号 行权条件 成就情况
公司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公司未发生前述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1 情形,满足行权条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件。
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3、上市后最近 36 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5、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公司发生上述规定情形之一的,所有激励对象根据本激励计划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应当由公司注销。
激励对象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1、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和/或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和/或其派激励对象未发生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2 前述情形,满足行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权条件。
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某一激励对象发生上述规定情形之一的,该激励对象根据本激励计划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应当由公司注销。
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本激励计划股票期权的行权考核年度为2019-2021年三个会计年度,分年度进行业绩考核并行权,以达到业绩考核目标作为激励对象的行权条件。
预留授予的股票期权的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经审计,公司2020行权期 业绩考核目标年度营业收入为
第一个行权期 2019 年度公司营业收入达到 12 亿元 3 1491736929.80
第二个行权期 2020 年度公司营业收入达到 14 亿元 元,达到了业绩指
第三个行权期 2021 年度公司营业收入达到 16 亿元 标的考核要求。
营业收入数值均以公司该会计年度审计报告所载数据为准。由本次股权激励产生的激励成本将在公司管理费用中列支。
公司未满足上述业绩考核目标的,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可行权的股票期权均不得行权,由公司注销。
4 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 本次可行权的10根据公司制定的《武汉凡谷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 名激励对象绩效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将 考核结果均为优对激励对象每个考核年度的综合考评进行打分,并依照激励对 秀、优良或合格,象的考评结果确定其行权的比例,激励对象个人当年实际行权 满足行权条件。
额度=标准系数*个人当年计划行权额度。
激励对象的评价标准划分为优秀、优良、合格、和待改进,考核评价表适用于考核对象。届时根据下表确定激励对象行权的比例:
评价结果 优秀 优良 合格 待改进
标准系数 1.0 0
若激励对象上一年度个人考评结果为优秀、优良、合格可按照本激励计划规定的比例分批次行权,当期未行权部分由公司注销;若激励对象上一年度个人考评结果为待改进,则公司将按照本激励计划的规定,取消该激励对象当期行权额度,相应股票期权由公司注销。
综上所述,独立财务顾问认为:公司《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中设定的预留授予部分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已经成就,根据公司 2019 年
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同意公司按照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办理预留授予部分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的相关行权事宜。
(二)本次行权股票来源及行权具体安排
(一)首次授予部分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可行权的具体安排
1、股票期权简称:凡谷 JLC12、股票期权代码:0378103、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 A 股普通股股票4、根据公司《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首次授予部分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可行权的股票数量为获授股票期权总数的 45%。本次可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为 421.20 万份,激励对象共计 86 名,具体情况如下:
本次行权
调整后获 第一个行 本次行权数
本次可行 数量占首 剩余未行
授的股票 权期已行 量占目前公
姓名 职务 权数量 次授予股 权数量
期权数量 权数量 司总股本的(万份) 票期权总 (万份)(万份) (万份) 比例量的比例
董事长、杨红 14.40 4.32 6.48 0.69% 0.01% 3.60财务总监
董事、朱晖 54.00 16.20 24.30 2.60% 0.04% 13.50副总裁
钟伟刚 董事 54.00 16.20 24.30 2.60% 0.04% 13.50
副总裁、董彭娜 14.40 4.32 6.48 0.69% 0.01% 3.60事会秘书公司核心技术人员;
公司核心管理人员;
公司董事会认为应当
激励的对公司经营业 799.20 239.76 359.64 38.42% 0.53% 199.80绩和未来发展有直接影响的其他员工(共82 人)
合计 936.00 280.80 421.20 45.00% 0.62% 234.00注:实际行权数量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为准。《武汉凡谷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行权期可行权激励对象名单》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5、本次可行权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为 5.10 元/股。
若激励对象在行权前公司有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配股或缩股等事项,应对股票期权数量和行权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
6、可行权日:可行权日必须为交易日,但不得在下列期间内行权:
(1)公司定期报告公告前三十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定期报告公告日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三十日起算,至公告前一日;
(2)公司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十日内;
(3)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发
生之日或者进入决策程序之日,至依法披露后二个交易日内;
(4)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它期间。
7、本次行权方式为集中行权。
(二)预留授予部分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可行权的具体安排
1、股票期权简称:凡谷 JLC22、股票期权代码:0378293、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 A 股普通股股票4、根据公司《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可行权的股票数量为获授股票期权总数的 45%。本次可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为 52.92 万份,激励对象共计 10 名。具体情况如下:
本次行权 本次行权
调整后获 第一个行
本次可行 数量占预 数量占目 剩余未行
授的股票 权期已行
姓名 职务 权数量 留授予股 前公司总 权数量
期权数量 权数量(万份) 票期权总 股本的比 (万份)(万份) (万份)
量的比例 例
董事、总夏勇 裁(总经 54.00 16.20 24.30 20.66% 0.04% 13.50理)公司核心技术人员;
公司核心管理人员;
公司董事会认为应当
激励的对公司经营业 63.60 19.08 28.62 24.34% 0.04% 15.90绩和未来发展有直接影响的其他员工(共 9人)
合计 117.60 35.28 52.92 45.00% 0.08% 29.40注:实际行权数量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为准。《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行权期可行权激励对象名单》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5、本次可行权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为 5.10 元/股。
若激励对象在行权前公司有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配股或缩股等事项,应对股票期权数量和行权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
6、可行权日:可行权日必须为交易日,但不得在下列期间内行权:
(1)公司定期报告公告前三十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定期报告公告日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三十日起算,至公告前一日;
(2)公司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十日内;
(3)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发
生之日或者进入决策程序之日,至依法披露后二个交易日内;
(4)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它期间。
7、本次行权方式为集中行权。
(三)结论性意见综上,本独立财务顾问认为,截至报告出具日,武汉凡谷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调整已获得相应的批准和授权;武汉凡谷和本期行权的激励对象符合公
司《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行权所必须满足的条件,且已经取得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及《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规的相关规定。公司本期行权事项尚需按照《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在规定期限内进行信息披露和向深圳证券交易所办理相应后续手续。
(此页无正文,为《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 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调整首次授予部分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的签章页)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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