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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雅生物_会计事务所回复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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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雅生物_会计事务所回复意见

wingkuses 发表于 2021-8-19 00:00:00 浏览:  440 回复:  0 [显示全部楼层]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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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Gongzheng Tianye 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s SGP
中国.江苏.无锡 Wuxi.Jiangsu.China
总机:86(510)68798988 Tel:86(510)68798988传真:86(510)68567788 Fax:86(510)68567788电子信箱:mail@gztycpa.cn E-mail:mail@gztycpa.cn关于博雅生物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审核问询函回复
深圳证券交易所:
根据贵所《关于博雅生物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审核问询函》(审核函〔2021〕020018 号)(以下简称“问询函”)的要求,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我们”)作为博雅生物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公司”或“博雅生物”)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审计机构,本着勤勉尽责、诚实信用的原则,对问询函中涉及申报会计师相关问题执行了审慎核查,回复如下:
问题一:问询函问题 2博雅生物制药(广东)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博雅广东”)间接控股股东为高特佳集团,为上市公司关联方。发行人与博雅广东于 2019 年 4 月 15 日就采购原料血浆相关事宜签订了《原料血浆供应框架协议》,约定博雅广东向发行人供应不超过 500 吨原料血浆。发行人已累计向博雅广东支付预付款 8.23 亿元,由于公司向博雅广东采购原料血浆事项采取“调拨申请”方式尚未获得批准,博雅广东暂无法向公司交付原料血浆。截至目前,公司向博雅广东预付的血浆采购款余额 7.23 亿元尚未返还。同时,发行人与博雅广东拟申请变更浆站设置关系,拟通过“改变供浆关系”的方式实现调浆。高特佳集团承诺在博雅广东及其控股股东深圳市高特佳前海优享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未返还预
付款的情形下,向华润医药控股转让标的股份所得股份转让价款将优先用于解决博雅广东与博雅生物间的经营性往来;将与华润医药控股及必要的相关方通过签署协议或补充协议的方式进一步明确上述承诺安排。
请发行人补充说明或披露:(1)说明博雅广东的基本情况,包括但不限于注册地址、注册资本、法人代表、股权结构(穿透至自然人或国资委)、实际控制人及主要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主营业务等 ;(2)说明《原料血浆供应框架协议》的主要7-2-1内容,发行人支付预付款项的依据及合理性;说明在博雅广东采购原料血浆事项“调拨申请”尚未获得批准前,即不具备提供原料血浆条件下,仍然向博雅广东支付大额预付款的原因 ;(3)说明博雅广东目前血浆存货的数量、价值及库龄、血浆采集情况,是否足够覆盖博雅生物的预付款; (4)说明申请变更浆站设置关系、签署协议或补充协议的进展情况、时间安排及主要障碍;(5)说明大额预付款问题的解决进展及相关保障措施 ;(6)披露上述事项是否构成大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是否损害上市公司利益,是否构成本次发行的障碍。
请保荐人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请会计师和发行人律师对第(6)项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发行人回复:
一、上述事项构成大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资金占用,不构成本次发行障碍。
(一)江西证监局对公司预付血浆采购款事项的认定2021 年 3 月 2 日,江西证监局下发编号为〔2021〕2 号的《关于对博雅生物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廖昕晰、梁小明、范一沁采取责令改正措施的决定》(以下简称“《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 2 号》”)和编号为〔2021〕3 号的《关于对深圳市高特佳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的决定》(以下简称“《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 3号》”),根据《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 2 号》及《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 3 号》,2017 年 4 月至 2020年 1 月,博雅生物以采购款方式向博雅(广东)累计支付资金 8.23 亿元,由于博雅(广东)未向博雅生物供应原料血浆,该事项构成关联方占用上市公司资金。
根据发行人的确认,截至募集说明书签署日,除上述监管措施外,中国证监会、深交所未因预付血浆款相关情况对公司及相关人员、高特佳集团采取其他监管措施或处以行政处罚。
(二)公司预付血浆采购款事项符合行业惯例,具有经营性背景
根据发行人的确认,为充分利用原料血浆这一宝贵资源、生产更多的产品、提高血浆利用率,生产能力富余的血液制品企业会采取采购调拨的形式从其他血液制品企业调拨原料血浆或血浆组分。血液制品行业企业如天坛生物、泰邦生物、派林生物等为满足其对原料血浆的需求,曾分别通过调拨申请和改变供浆关系的方式,获得监管部门的批准,实现了从其他血液制品企业调拨原料血浆或血浆组分。
7-2-2
由于健康人血浆作为血液制品唯一原材料,属于稀缺资源,充分利用博雅(广东)的浆站及原料血浆资源能够实现发行人的快速发展。因此,公司与博雅(广东)签订了《原料血浆供应框架协议》,约定了拟采购原料血浆的价格及价款支付方式、采购数量、运输方式、双方权利义务等主要条款,上述《原料血浆供应框架协议》的签订具有商业背景和交易实质。
同时,考虑到原料血浆的采集量受客观条件限制,且原料血浆具有可长期储藏的属性,而博雅(广东)开展采浆业务存在客观资金需求,为了获取原料血浆这一宝贵资源、保障博雅(广东)采集原料血浆及日常运营,博雅生物按照以预付款“锁定”浆源的行业惯例向博雅(广东)预付采购款,上述安排具有经营性背景。根据《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 2号》《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 3号》、高特佳集团及前海优享的确认,除博雅生物向博雅(广东)预付采购款被认定为资金占用外,不存在高特佳集团及前海优享为自身非经营性之目的使用博雅生物向其预付的原料血浆采购款的情形。
(三)公司预付血浆采购款事项未严重损害上市公司利益,不构成本次发行障碍根据《注册管理办法》第十一条规定:“上市公司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三)现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或者最近一年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五)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最近三年存在严重损害上市公司利益或者投资者合法权益的重大违法行为;(六)最近三年存在严重损害投资者合法权益或者社会公共利益的重大违法行为。”发行人预付血浆款事项不属于《注册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第(三)项、第(五)项、
第(六)项规定的不得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情形,理由如下:
1、关联方已足额返还预付血浆采购款及相关利息,未严重损害上市公司利益及投资者合法权益或社会公共利益2021年4月1日,上市公司发布《博雅生物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采购原料血浆款项已全额收回暨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风险消除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37),爱普电器、高特佳集团及博雅(广东)已将血浆款项及相关利息返还至上市公司,上市公司向博雅(广东)支付的采购原料血浆款项及相关利息已全额收回。
上市公司预付血浆采购款事项导致的关联方资金占用具有真实交易背景,且截至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关联方已足额返还全部预付血浆采购款项,该事项未导致上市公司利益受到严重损害,上市公司未严重损害投资者合法权益或者社会公共利益。
7-2-3
2、博雅生物及相关人员、高特佳集团收到的监管措施不属于行政处罚,相关行为不属于重大违法行为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上市审核问答》之问题2“《注册管理办法》要求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最近三年不存在严重损害上市公司利益、投资者合法权益、社会公共利益的重大违法行为,发行人和中介机构应当如何把握?”的说明,“重大违法行为”是指违反国家法律、行政法规或规章,受到刑事处罚或情节严重行政处罚的行为;对于严重损害上市公司利益、投资者合法权益或者社会公共利益的重大违法行为,需根据行为性质、主观恶性程度、社会影响等具体情况综合判断;最近三年,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存在欺诈发行、虚假陈述、内幕交易、市场操纵的,或者在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生态安全、生产安全、公众健康安全等领域存在重大违法行为的,原则上视为严重损害上市公司利益、投资者合法权益、社会公共利益的重大违法行为。
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五十二条的规定,博雅生物及其现任董事长廖昕晰、董事兼总经理梁小明、时任董事兼董事会秘书范一沁及控股股东高特佳集团受到的“责令改正”监管措施属行政监管措施范畴,不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九条规定的行政处罚,亦不属于证券交易所作出的公开谴责。截至募集说明书签署日,除前述行政监管措施外,中国证监会、深交所未因上市公司预付血浆采购款对公司及相关人员、高特佳集团采取其他监管措施或处以行政处罚。
另外,发行人预付血浆采购款事项亦不属于《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上市审核问答》之问题2的回复中认定“重大违法行为”的各项情形。
3、公司已对上述事项进行专项整改公司于2021年4月1日发布了《关于江西证监局对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的整改报告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38),发行人成立了专项整改工作小组,相关人员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结合发行人实际情况,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监管部门工作规则和指引以及《公司章程》的要求,对《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2号》《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3号》中提出的问题进行了深入自查,并针对自查过程中发现的不足,进行整改。结合自查整改的落实情况,发行人进一步明确后续安排和改进、完善措施,并由审计部进行督促检查,做到切实提升内控治理水平,更好地保障公司合规经营、规范运作。
综上所述,公司预付血浆采购款事项虽构成博雅(广东)资金占用,但具有真实交7-2-4易背景,且关联方已足额返还全部预付血浆采购款项,因此不属于严重损害上市公司利益或者投资者合法权益及社会公共利益的重大违法行为,截至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公司不存在《注册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第(三)项、第(五)项、第(六)项规定的不得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情形,上述情形不构成本次发行障碍。
针对上述事项,我们实施了如下的核查程序:
1、 查阅了其他血液制品上市公司调拨血浆相关公开披露文件;
2、 查阅了江西证监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 2 号》和《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 3 号》;
3、 查阅了博雅生物关于江西证监局对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的整改报告的公告;
4、 查阅了爱普电器、高特佳集团和博雅(广东)向公司返还采购原料血浆预付款及利息的支付凭证。
核查结论:
公司预付血浆采购款事项虽构成博雅(广东)资金占用,但具有真实交易背景,且博雅(广东)及其关联方已足额返还全部预付血浆采购款项,不损害上市公司利益,不构成本次发行障碍。
7-2-5
问题二:问询函问题 4截至 2020 年 9 月 30 日,发行人净资产 41.53 亿元,货币资金余额 6.02 亿元,交易性金融资产 1.00 亿元,2020 年 1-9 月实现营业收入 19.89 亿元。本次募集资金拟补充流动资金 27.24 亿元。
请发行人结合前述账面货币资金余额、资产负债率、运营资金需求、银行授信情况、大额资金支出计划、应付(应付账款、预收账款及应付票据)及存货科目对流动资金的占用情况、应收账款的回款情况等,说明本次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必要性及募集规模的合理性,补充流动资金数额的测算依据和测算过程是否合理审慎。
请保荐人和会计师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发行人回复:
一、本次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必要性
公司本次拟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272388.01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全部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0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公司综合考虑了自身的货币资金、资产负债结构、业务规模及变动趋势、未来流动资金需求等情况,合理确定了募集资金金额。
(一)货币资金及货币资金保有量
1、货币资金余额截至 2021 年 3 月 31 日,公司货币资金账面余额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项目 期末余额 可供自由支配的现金 备注
现金 77.74 77.74
银行存款 65589.52 65589.52
其他货币资金 1214.96 231.79 不可自由支配主要为保证金
合计 66882.22 65899.05
截至 2021 年 3 月 31 日,公司可供自由支配的货币资金余额为 65899.05 万元。公司账面货币资金具有明确的使用计划,主要用于满足公司日常经营,无法满足公司加速发展的需求。
2、最低货币资金保有量最低货币资金保有量为企业为维持其日常营运所需要的最低货币资金(即“最低现7-2-6金保有量”),根据最低货币资金保有量=年付现成本总额÷货币资金周转次数计算。货币资金周转次数(即“现金周转率”)主要受净营业周期(即“现金周转期”)影响,净营业周期系外购承担付款义务,到收回因销售商品或提供劳务而产生应收款项的周期,故净营业周期主要受到存货周转期、应收款项周转期及应付款项周转期的影响。净营业周期的长短是决定公司流动资产需要量的重要因素,较短的净营业周期通常表明公司维持现有业务所需货币资金较少。
根据公司 2020 年财务数据,充分考虑公司日常经营付现成本、费用等,并考虑公司现金周转效率等因素,公司在现行运营规模下日常经营需要保有的货币资金约为107862.81 万元,具体测算过程如下:
单位:万元财务指标 计算公式 计算结果
最低货币资金保有量(最低现金保有量)① ①=②÷③ 107862.81
2020 年度付现成本总额② ②=④+⑤-⑥ 209719.23
2020 年度营业成本④ ④ 105362.36
2020 年度期间费用总额⑤ ⑤ 113816.68
2020 年度非付现成本总额⑥ ⑥ 9459.82
货币资金周转次数(现金周转率)③(次) ③=360÷⑦ 1.94
现金周转期⑦(天) ⑦=⑧+⑨-⑩ 185.16
存货周转期⑧(天) ⑧ 223.95
应收款项周转期⑨(天) ⑨ 116.89
应付款项周转期⑩(天) ⑩ 155.69
注:1、期间费用包括管理费用、研发费用、销售费用以及财务费用;
2、非付现成本总额包括当期固定资产折旧、无形资产摊销以及长期待摊费用摊销;
3、存货周转期=360*平均存货账面价值/营业成本;
4、应收款项周转期=360*(平均应收账款账面价值+平均应收票据账面价值+平均应收款项融资账面价值+平均预付款项账面价值)/营业收入(预付款已剔除预付给博雅(广东)的款项);5、应付款项周转期=360*(平均应付账款账面价值+平均应付票据账面价值+平均预收款项账面价值+合同负债+其他流动负债+其他应付款-应付费用类账面价值)/营业成本(执行新收入准则后,预收款项调整到合同负债和其他流动负债)。
(二)资产负债结构与银行授信情况
1、资产负债率公司资产负债率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资产负债率对比如下:
公司名称 2021.03.31 2020.12.31 2019.12.31 2018.12.31
华兰生物 18.97% 19.31% 9.22% 11.10%
7-2-7
公司名称 2021.03.31 2020.12.31 2019.12.31 2018.12.31
上海莱士 1.10% 1.43% 3.05% 4.35%
天坛生物 21.64% 20.02% 18.01% 14.21%
派林生物 14.20% 41.49% 36.96% 52.98%
行业平均值 13.98% 20.56% 16.81% 20.66%
博雅生物 14.16% 18.73% 24.12% 25.68%
数据来源:Wind 资讯、可比公司公开披露信息近年来,随着资产规模和业务规模的不断增加,公司经营所需资金规模亦有所提升。
为了满足业务发展的资金需求,公司通过银行借款等外部融资方式筹集资金导致资产负债率相对较高。
2、银行授信情况截至 2021 年 3 月 31 日,公司银行授信额度为 259714.50 万元,已使用授信额度14445.44 万元,剩余授信额度为 245269.06 万元。
虽然公司与一些银行在业务合作中建立了良好的银企关系,且公司在银行体系的信用良好。但鉴于公司流动资金需求量较大,若以债务融资方式为主满足资金需求,将导致公司资产负债率提高,利息支出增加,未来债务偿还及经营业绩压力较大,不利于公司的稳健运营。
(三)应付(应付账款、预收账款及应付票据)及存货科目对流动资金的占用情况、应收账款的回款情况
1、应付(应付账款、预收账款及应付票据)及存货科目对流动资金的占用情况项目 2021.03.31 2020.12.31 2019.12.31 2018.12.31
应付账款、预收账款或合同负9.66% 10.26% 8.71% 9.86%
债、应付票据占流动资产比例存货占流动资产比例 24.90% 23.55% 20.35% 19.84%
应付账款、预收账款或合同负债、应付票据占流动资产比例基本保持稳定。存货占流动资产的比例呈逐步增加趋势,随着产能扩大,存货余额将逐步增长,公司对流动资金的需求也将逐步增加。
2、应收账款的回款情况单位:万元项目 2021 年 1-3 月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应收账款 46843.79 45190.08 56657.45 50184.96
应收账款周转率(次) 1.36 4.93 5.17 6.30
7-2-8
公司应收账款周转率逐步下降,公司产品回款周期变长,随着公司业务规模扩大,应收账款将增加,应收账款对流动资金占用也将增加,公司对流动资金的需求将逐步增加。
(四)未来大额资金支出计划
血液制品业务是公司的核心和支柱产业,亦是公司未来业务发展的战略重点。为了加速公司发展,丰富产品品种,扩大产能产量,公司未来的大额资金支出重点为全方位加强公司血液制品业务,逐步完善智能化车间建设,不断加大研发投入,通过新设浆站和改造现有浆站以保障公司原料血浆供应,具体支出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项目 投资总额 已投入金额 待投入金额
1000 吨血液制品智能工厂建设项目 136011.50 2872.83 133138.67
血液制品新品研发 14570.00 204.51 14365.49
新建浆站及现有浆站改造 80973.15 2185.22 78787.93
合计 231554.65 5262.56 226292.09综上所述,虽然目前公司保有一定量的自有资金,但公司自有资金具备合理、必要的用途,仅通过公司自有资金支持难以满足公司资产规模和业务规模不断增加带来的资金需求,本次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具有必要性。
二、募集规模及其测算过程的合理性
(一)运营资金需求测算
在其他经营要素不变的情况下,根据 2017 年至 2020 年经营情况,结合对未来三年
(2021 年至 2023 年)市场情况的预判以及公司自身的业务规划,采用销售百分比法对
公司未来三年的运营资金缺口情况进行测算,具体情况如下:
1、销售百分比法是以估算企业的营业收入为基础,对构成企业日常生产经营所需流动资金的主要经营性流动资产和流动负债分别进行估算,进而预测企业未来期间生产经营对流动资金的需求程度。
2、销售百分比法计算公式:预测期流动资产=应收票据+应收账款+预付账款(扣除预付给博雅(广东)的款项)+存货,预测期流动负债=应付票据+应付账款+预收账款+合同负债+其他应付款-应付费用类+其他流动负债,预测期平均流动资金占用=预测期流动资产-预测期流动负债,预测期流动资金缺口=预测期期末流动资金占用-基期流动资金占用。
7-2-9
3、测算过程
(1)营业收入预测
2020 年受疫情影响,公司销售收入有所下滑,较上年同期下降 8.98%,随着疫情得到有效控制,公司业绩将恢复到增长趋势。公司 2017-2020 年销售收入复合增长率为21.81%,结合目前市场需求情况与未来发展趋势,根据合理性与谨慎性原则,预测公司2021 至 2023 年的营业收入复合增长率为 20%,2021-2023 年的营业收入分别为301564.64 万元、361877.57 万元、434253.09 万元。
(2)主要经营性资产和经营性负债占营业收入比重情况
假设预测期主要经营性资产和经营性负债占营业收入比重情况与 2020 年度相同,各计算指标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2020 年 12 月 31 日/2020 年度项目
金额 比例
营业收入 251303.87 100.00%
应收票据 9789.62 3.90%
应收账款 45190.08 17.98%
应收账款融资 13121.29 5.22%
预付款项(扣除预付给博雅(广东)款项) 1100.63 0.44%
存货 68946.40 27.44%
经营性资产合计 138148.01 54.97%
应付票据 6650.43 2.65%
应付账款 21937.84 8.73%
预收款项 - -
合同负债 1451.35 0.58%
其他应付款-应付费用类 16061.72 6.39%
其他流动负债 130.65 0.05%
经营性负债合计 46231.99 18.40%
经营营运资金占用额 91916.03 36.58%
(3)流动资金需求测算结果
综合考虑到以上因素,在其他经营要素不变的情况下,公司 2021 年至 2023 年流动资金占用情况如下所示:
7-2-10
单位:万元基期 预测期项目
2020 年 2021 年 2022 年 2023 年
营业收入 251303.87 301564.64 361877.57 434253.09
应收票据 9789.62 11747.54 14097.05 16916.46
应收账款 45190.08 54228.10 65073.71 78088.46
应收账款融资 13121.29 15745.55 18894.66 22673.59
预付款项 1100.63 1320.76 1584.91 1901.89
存货 68946.40 82735.68 99282.82 119139.38
经营性资产合计 138148.01 165777.62 198933.15 238719.78
应付票据 6650.43 7980.52 9576.62 11491.94
应付账款 21937.84 26325.41 31590.49 37908.59
预收款项 - - - -
合同负债 1451.35 1741.62 2089.94 2507.93
其他应付款 16061.72 19274.06 23128.88 27754.65
其他流动负债 130.65 156.78 188.14 225.76
经营性负债合计 46231.99 55478.39 66574.07 79888.88
经营营运资金占用额 91916.03 110299.24 132359.08 158830.90
2021-2023 年流动资金需
66914.87求合计
注:上述营业收入增长的假设及测算仅为测算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合理性,不代表公司对 2021-2023 年经营情况及趋势的判断,亦不构成盈利预测。
综上所述,按照销售百分比法测算公司 2021 至 2023 年流动资金缺口预计为66914.87 万元。
(二)公司资金缺口测算
根据公司可自由支配货币资金、公司未来发展所需的营运资金需求及未来支出计划,公司资金缺口的测算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用途 计算公式 计算结果
截止 2021 年 3 月末可供公司自由支配的货币资金余额 ① 65899.05
截止 2021 年 3 月末交易性金融资产 ② -
最低货币资金保有量 ③ 107862.81
归还有息负债 ④ 12000.00
未来大额资金支出计划 ⑤ 226292.09
运营资金追加额 ⑥ 66914.87
⑦=③+④+⑤+⑥-
资金需求 347170.72
①-②
7-2-11
根据上表测算公司未来资金缺口为 347170.72 万元,公司本次募集金额 272388.01万元拟全部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未超过公司资金缺口。因此本次补充流动资金规模与现有资产、业务规模相匹配,具有必要性。公司就本次募集资金规模进行了详细测算,其测算依据及测算过程合理、审慎。
针对上述事项,我们实施了如下的核查程序:
1、 查阅了发行人最近三年的《审计报告》和最近一期财务报告、《创业板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项目可行性分析报告》等相关文件,查阅了发行人同行业上市公司的定期报告;
2、 访谈发行人公司管理层,了解发行人未来大额资本支出计划;获取发行人未来大额资金支出计划明细表;
3、 查阅了发行人拟偿还银行贷款的明细情况;
4、 复核了发行人补充流动资金测算依据及测算过程。
核查结论:
经我们核查,本次补充流动资金具有必要性,募集规模具有合理性,测算依据及测算过程谨慎。
7-2-12
问题三:问询函问题 6最近三年及一期,发行人营业收入分别为 14.61 亿元、24.51 亿元、29.09 亿元和 19.89亿元,净利润分别为 3.65 亿元、4.85 亿元、4.42 亿元、2.36 亿元,主营业务毛利率分别为 66.35%、62.17%、61.32%及 54.84%,血液制品业务毛利率分别为 67.52%、69.65%、69.99%和 62.22%。
请发行人补充说明:(1)报告期内净利润变动幅度与营业收入变动幅度不匹配的原因及合理性;(2)请发行人结合主要竞争对手同类产品毛利率情况,说明发行人毛利率是否处于行业合理水平,发行人主营业务毛利率持续下滑的主要原因。
请保荐人和会计师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发行人回复:
一、报告期内净利润变动幅度与营业收入变动幅度不匹配的原因及合理性
2017-2019 年、2020 年 1-9 月、2020 年及 2021 年 1-3 月,公司合并利润表主要科目及其同比变动幅度如下:
单位:万元、%2020 年 1-9 月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项目 同比 同比 同比
金额 金额 金额 金额
变动 变动 变动
营业收入 185719.99 -6.78 276092.50 15.64 238751.95 71.72 139038.79
营业成本 76639.05 6.90 97657.42 13.12 86329.65 105.01 42110.17
销售费用 62288.11 -8.84 96281.36 27.62 75445.97 99.81 37759.68
管理费用 11907.40 -9.34 17727.01 36.89 12949.82 2.12 12680.48
研发费用 4837.08 5.94 9275.80 105.87 4505.71 30.48 3453.14
财务费用 899.08 -22.48 1739.08 127.49 764.48 -184.96 -899.78
营业利润 28756.64 -25.69 51411.58 -8.93 56453.61 31.48 42935.56
净利润 23553.54 -28.86 44212.33 -8.86 48507.96 32.92 36493.12
2021 年 1-3 月 2020 年项目
金额 同比变动 金额 同比变动
营业收入 62411.86 2.38 251303.87 -8.98
营业成本 27144.76 11.76 105362.36 7.89
销售费用 18365.75 5.09 86446.95 -10.21
管理费用 4302.59 -4.14 17559.91 -0.94
研发费用 816.55 -54.86 8904.86 -4.00
财务费用 -78.42 -115.03 904.96 -47.96
7-2-13
营业利润 12297.45 5.96 33145.61 -35.53
净利润 10395.70 4.07 27526.15 -37.74
公司 2018 年度净利润与营业收入均同比增长,但净利润增幅小于营业收入增幅,主要是营业成本及销售费用增长较快所致;2019 年营业收入同比增长但净利润同比下降,主要是销售、研发等期间费用增长较快所致;2020 年 1-9 月营业收入及净利润同比均有所下降,但净利润降幅高于营业收入降幅,主要是营业成本及研发费用增长所致;
2020 年营业收入及净利润同比均有所下降,但净利润降幅高于营业收入降幅,主要是营业成本增长,管理费用及研发费用等期间费用金额相对稳定,导致净利润下降。具体差异原因及合理性分析如下:
(一)2018 年收入与净利润增幅存在差异的原因分析
1、利润率相对较低的复大医药经销业务收入增长及收入占比提高较快,拉低了整体利润增长率
2018 年公司营业收入为 238751.95 万元,较 2017 年增长 71.72%,其中于 2017 年10 月 30 日开始并表的复大医药经销业务收入为 55455.09 万元,较 2017 年该板块业务并表收入 8512.71 万元增长 551.44%。
单位:万元项目 2018 年 同比变动金额 同比变动率 2017 年
营业收入 238751.95 99713.16 71.72% 139038.79
复大医药经销业务收入 55455.09 46942.38 551.44% 8512.71剔除复大医药经销业务后
183296.86 52770.78 40.43% 130526.08的营业收入
净利润 48507.96 12014.84 32.92% 36493.12
复大医药净利润 3096.75 2795.81 929.03% 300.94剔除复大医药经销业务后
45411.21 9219.03 25.47% 36192.18的净利润
2、受“两票制”等行业政策影响,糖尿病用药及生化类用药业务销售费用增长较快,导致相关业务收入增幅高于利润增幅2018 年公司糖尿病用药及生化类用药主营业务收入金额为 95619.03 万元,较 2017年增长 66.97%,受 2018 年“两票制”全面推行等行业政策影响,公司的糖尿病用药及生化类用药业务调整了产品销售及推广模式,由代理商负责推广及销售为主转向为公司自主推广结合第三方推广,并通过药品配送商实现销售。公司逐步承担产品市场推广,提高产品销售价格,进而导致糖尿病用药及生化类用药业务毛利率上升,但公司销售费7-2-14
用亦由 2017 年的 37759.68 万元增加至 2018 年的 75445.97 万元,同比增长 99.81%。
(二)2019 年收入增长但净利润同比下降的原因分析
2019 年公司营业收入较 2018 年增加 37340.56 万元,同比增长 15.64%,实现净利润 44212.33 万元,较 2018 年减少 4295.64 万元,同比下降 8.86%。主要原因包括:
1、公司布局血液制品业务营销渠道建设,完善营销网络,市场投入增加,短期内对经营业绩造成了一定影响
随着医药流通领域“两票制”的持续推进,为促进公司血液制品业务长远发展,降低对经销商的依赖,加强血液制品自营业务与经销业务的协同,公司积极拓展自主营销渠道建设,在全国范围内布局营销网络,加大市场投入,导致 2019 年销售费用增加至96281.36 万元,同比增长 27.62%,高于营业收入增长幅度,对当期经营业绩造成了一定影响。
2、公司长期重视研发投入,当期血液制品在研项目研发投入大幅增加公司 2018 年及 2019 年主要在研项目(报告期内累计投入金额超过 500 万元的研发项目)具体在研项目投入的费用化金额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研发项目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同比增减金额
羟苯磺酸钙胶囊一致性评价 373.79 - 373.79
盐酸二甲双胍缓释片的研制 46.52 414.75 -368.23
骨肽系列产品的研究 551.40 527.95 23.45
复方氯唑沙宗片的研究 294.77 140.00 154.77
血管性血友病因子研究 1887.81 131.34 1756.47
高浓度(10%)静注人免疫球蛋白(pH4)
397.16 756.08 -358.92的临床研究
人纤维蛋白原新工艺研究 543.30 275.50 267.80
1g 人纤维蛋白原的研究 1226.32 - 1226.32
人纤维蛋白原微球的制作工艺研究 1107.29 - 1107.29
人纤维蛋白粘合剂的临床前研究 762.87 - 762.87
从上表可知,公司 2019 年在血液制品领域研发投入较 2018 年明显增加,血管性血友病因子研究以及人纤维蛋白原相关研究的在研项目投入较大,导致公司 2019 年研发费用金额较 2018 年增加 4770.09 万元,同比增长 105.87%。
3、博雅欣和化学药(含原料药)业务增长不及预期,暂处于经营亏损状态7-2-15
公司的子公司博雅欣和主要从事化学药(含原料药)的研发、生产和销售。博雅欣和一直通过持续的研发投入,实现在研品种的成功产业化的方式改善公司的经营情况,目前已拥有羟苯磺酸钙、瑞格列奈、格列美脲、阿嗪米特 4 个原料药品种的批文,萘普生胶囊、诺氟沙星胶囊、二甲双胍格列本脲片 5 个片剂品种的批文,在研产品西他沙星预计可于 2021 年投产。由于公司每年度固定资产折旧及无形资产摊销较大,博雅欣和报告期内持续亏损,2019 年亏损金额为 3179.27 万元。
(三)2020 年 1-9 月、2020 年收入与净利润降幅存在差异的原因分析
2020 年 1-9 月及 2020 年全年,公司营业收入同比均出现下降,而净利润降幅明显高于营业收入降幅,主要原因分析如下:
1、受新冠疫情以及工艺升级影响,公司血液制品业务营业成本增加,当期利润水平降低
2020 年 1-9 月及 2020 年全年,公司血液制品业务主营业务收入分别为 64755.73 万元和 89006.49 万元,同比分别下降 0.59%和 9.73%,利润水平同比分别下降 35.95%和46.97%,降幅高于收入下降幅度。主要原因为:(1)受新冠疫情因素影响,部分采浆站在疫情期间应各地疫情防控要求停止采浆活动,2020 年上半年采浆量下降影响了血液制品生产所需原料血浆的供应,导致血液制品生产及供货受限,而新冠疫情影响之下公司单采血浆浆站拓展献浆人员难度加大,采浆成本增加,最终公司血液制品业务销售收入同比下降而成本出现增长;(2)2020 年度,公司纤维蛋白原产品因血浆采集方式按照国家监管的要求进行了调整,导致短期内产品收得率下降,产量无法完全满足销售,同时,受因子类产品研发需要,公司在研项目亦耗用了部分用于生产纤维蛋白原的组分,导致当期公司人纤维蛋白原销售数量同比下降了 14.59%,影响了 2020 年血液制品业务整体经营业绩。2020 年 1-9 月及 2020 年全年,公司血液制品业务主营业务成本分别为24462.44 万元和 33139.65 万元,同比分别上升 33.64%和 12.00%。
截至回复出具日,博雅生物已完成对人纤维蛋白原生产工艺设计空间内的工艺优化,产品收得率已接近工艺调整前水平,此外,公司也开展了生产工艺设计空间外的工艺优化,该优化获批后公司人纤维蛋白原产品的收得率可恢复至原有水平。
2、新冠疫情以及药品集中采购、医保控费等行业政策导致公司糖尿病用药及生化类用药业务当期生产成本增加,部分产品价格下调,利润水平下降2020 年 1-9 月及 2020 年全年,公司糖尿病用药及生化类用药业务合计主营业务收入分别为 71668.33 万元和 95469.44 万元,同比分别下降 12.62%和 14.61%,而利润水7-2-16
平分别为 8608.23 万元和 11462.93 万元,同比分别下降 29.81%和 28.30%,降幅高于相关业务收入降幅。主要原因是:(1)受 2020 年初新冠疫情影响,公司部分原料采购价格、物流成本等营业成本均存在不同程度的上涨,导致利润下降;新冠疫情期间医院就诊患者、手术量大幅度下降,亦导致公司非血液制品业务销售收入及净利润出现下降;
(2)受药品集中采购、医保控费等行业政策影响,为充分应对市场竞争环境的变化,公司化学药业务主要品种盐酸吡格列酮分散片、羟苯磺酸钙胶囊、盐酸二甲双胍肠溶片等因销量或价格下降,导致利润水平下降。2020 年 1-9 月及 2020 年全年,公司糖尿病用药及生化类用药业务合计主营业务成本分别为 11507.75 万元和 16446.91 万元,同比分别增长 17.93%和 21.28%。
综上所述,报告期内,公司净利润变动幅度与营业收入变动幅度存在一定的不匹配情况,其差异原因具有合理性。
二、请发行人结合主要竞争对手同类产品毛利率情况,说明发行人毛利率是否处于
行业合理水平,发行人主营业务毛利率持续下滑的主要原因
(一)发行人与主要竞争对手同类产品毛利率比较情况
公司主要业务板块包括血液制品业务板块、生化类用药和糖尿病用药业务板块、复大医药经销业务板块,不同业务板块之间产品差异较大。公司各主要业务板块毛利率水平与主要竞争对手同类产品毛利率对比情况如下:
1、血液制品业务板块公司血液制品业务板块的主要产品包括人血白蛋白、静注人免疫球蛋白(pH4)及人纤维蛋白原。公司在血液制品业务板块的主要竞争对手包括华兰生物、上海莱士、天坛生物及派林生物等上市公司。2017-2020 年,公司血液制品业务与行业内主要竞争对手的血液制品业务毛利率水平对比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华兰生物 1 57.12% 57.14% 58.84% 61.54%
上海莱士 2 61.96% 64.15% 66.74% 63.91%
天坛生物 49.57% 49.76% 47.14% 54.96%
派林生物 48.45% 51.94% 52.65% 56.70%可比上市公司血液制品
54.28% 55.75% 56.34% 59.28%业务毛利率平均值
博雅生物-血液制品业务
62.77% 69.99% 69.65% 67.52%毛利率
注 1:华兰生物血液制品版块包括静注丙球、人血白蛋白和其他血液制品;上海莱士血液制品版块7-2-17
包括静注射人免疫球蛋白、人血白蛋白和凝血因子类及其他。
注 2:数据来源为上市公司公开披露信息。
注 3:博雅生物业务毛利率为主营业务分类毛利率。
2017-2020 年,公司血液制品业务毛利率分别为 67.52%、69.65%、69.99%和 62.77%,高于同行业的血液制品毛利率水平,与可比公司上海莱士血液制品业务的毛利率水平较为接近。由于不同公司之间血液制品业务的产品结构存在一定差异,而不同血液制品产品的毛利率水平存在一定差异,人血白蛋白等传统产品毛利率水平低于附加值较高的人纤维蛋白原、静注人免疫球蛋白(pH4)等产品的毛利率水平,而公司人纤维蛋白原、静注人免疫球蛋白(pH4)产品收入占比相对较高,提升了血液制品业务整体毛利率水平。此外,公司长期坚持专业化推广,建立了较为完善的产品销售渠道,注重维护品牌价值,也一定程度提升了主要产品的毛利率水平。
2、糖尿病用药业务及生化类用药业务板块公司糖尿病用药业务及生化类用药业务板块的主要产品包括盐酸二甲双胍肠溶片、盐酸吡格列酮分散片、复方骨肽注射液、肝素钠原料等。公司该等产品的主要竞争对手包括上市公司哈三联(002900.SZ)、润都股份(002923.SZ)及普利制药(300630.SZ)等。公司与前述主要竞争对手的毛利率对比情况如下:
2021 年 1-3 2020 年 1-9
公司名称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月 月
哈三联 63.82% 63.31% 65.10% 75.74% 83.80% 74.17%
润都股份 60.18% 63.21% 64.19% 72.06% 75.07% 64.63%
普利制药 81.28% 74.76% 81.33% 81.61% 83.76% 82.97%可比上市公司
68.43% 67.09% 70.21% 76.47% 80.88% 73.92%毛利率平均值
博雅生物-糖尿病用药业务及
81.67% 82.77% 83.94% 87.87% 86.80% 80.72%生化类用药业务毛利率
注 1:数据来源为上市公司公开披露信息。
注 2:博雅生物业务毛利率为主营业务分类毛利率。
由上表可见,2017-2020 年公司糖尿病用药业务及生化类用药业务板块毛利率与主要竞争对手毛利率变化趋势基本一致,毛利率水平略高于主要竞争对手毛利率的平均水平,与竞争对手普利制药毛利率较为接近。
3、复大医药经销业务板块公司的血液制品经销业务由子公司复大医药开展,其业务性质属于生物制品经销,7-2-18
中瑞医药、华博军卫、涛生医药等新三板挂牌公司均存在同类业务。公司血液制品经销业务与前述可比公司同类业务的毛利率对比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中瑞医药-生物制品 13.65% 12.78% 12.12% 10.91%
华博军卫-生物制品 21.92% 34.13% 20.49% 9.99%
涛生医药-生物制品 13.73% 19.15% 15.56% 39.41%
可比公司毛利率平均值 16.43% 22.02% 16.06% 20.10%
博雅生物-复大医药经销业务 17.26% 17.08% 15.06% 14.29%
注 1:数据来源为上述新三板挂牌公司的公开披露信息,2020 年 1-9 月及 2021 年 1-3 月上述可比公司未披露生物制品业务毛利率数据。
注 2:博雅生物业务毛利率为主营业务分类毛利率。
生物制品经销业务整体毛利率水平相对较低,且受具体经销产品品种差异影响,不同企业生物制品经销类业务的毛利率水平有所差异。2017 年至 2020 年各期,公司血液制品经销业务的毛利率水平与可比公司同类业务平均毛利率水平无明显差异。
(二)发行人主营业务毛利率持续下滑的主要原因
2017-2019 年、2020 年 1-9 月、2020 年全年及 2021 年 1-3 月,公司主营业务毛利率分别为 69.70%、63.83%、64.60%、58.73%、58.02%及 56.51%,主营业务毛利率整体呈下滑趋势,具体原因分析如下:
1、毛利率相对较低的血液制品经销业务及博雅欣和化学药(含原料药)业务收入持续增长,收入结构变动导致主营业务整体毛利率水平有所下降公司于 2017 年 10 月通过收购复大医药增加了血液制品经销业务板块。2017-2019年、2020 年 1-9 月、2020 年全年及 2021 年 1-3 月,公司血液制品经销业务实现主营业务收入金额分别为 8512.71 万元、55455.09 万元、64235.33 万元、47682.05 万元、63970.74 万元和 15869.26 万元,占主营业务收入比重分别为 6.12%、23.23%、23.28%、25.68%、25.49%和 25.44%,毛利率水平分别为 14.29%、15.06%、17.08%、18.21%、17.26%和 16.79%。随着经销规模持续增长,经销效率提升,公司血液制品经销业务的毛利率水平整体亦有所增长。但由于业务性质差异,公司血液制品经销业务的毛利率水平低于其他主要业务板块,该业务板块收入及占比的增长,一定程度上拉低了公司主营业务整体毛利率水平。
2017-2019 年、2020 年 1-9 月、2020 年全年及 2021 年 1-3 月,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博雅欣和主要从事化学药(含原料药)业务,业务规模增长较快但整体规模相对较小,由7-2-19
于博雅欣和生产工艺仍在进一步优化中且尚未实现量产,报告期内毛利率波动幅度较大。2018 年、2019 年、2020 年 1-9 月、2020 年全年及 2021 年 1-3 月,博雅欣和化学药(含原料药)业务实现主营业务收入金额分别为 102.94 万元、1246.88 万元、1590.51万元、2521.21 万元和 729.72 万元,占主营业务收入比重分别为 0.04%、0.45%、0.86%、1.00%和 1.17%,毛利率水平分别为 60.11%、0.63%、-5.06%、-12.90%和-39.30%。
如剔除血液制品经销业务及博雅欣和化学药(含原料药)业务,2017-2020 年末及2021 年 3 月,公司其他业务毛利率变动情况如下:
2021 年 1-3 2020 年
指标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月 1-9 月
主营业务毛利率 56.51% 58.02% 58.73% 64.60% 63.83% 69.70%剔除血液制品经销业务及博雅欣和化学药(含原料药) 71.80% 73.12% 73.63% 79.49% 78.61% 73.32%业务后其他主营业务毛利率
其中:血液制品业65.41% 62.77% 62.22% 69.99% 69.65% 67.52%务毛利率糖尿病用药及生化
81.67% 82.77% 83.94% 87.87% 86.80% 80.72%类用药业务毛利率
注:博雅生物业务毛利率为主营业务分类毛利率。
从上表可知,剔除毛利率较低的血液制品经销业务及尚未成熟、毛利率波动较大的博雅欣和化学药(含原料药)业务后,公司其他主营业务 2018 年及 2019 年毛利率水平同比均有所增长,未出现下滑情形。
2020 年 1-9 月及 2020 年全年公司其他主营业务毛利率水平较 2019 年分别下降
5.86%和 6.37%,主要原因包括:(1)受 2020 年初爆发的新冠疫情影响,企业原材料采购、物流运输等生产经营成本上升;(2)受药品集中采购、医保控费等行业政策影响,为充分应对市场竞争环境的变化,企业下调部分产品如盐酸二甲双胍肠溶片等的销售价格,从而导致毛利率下降。
2021 年 1-3 月公司血液制品业务恢复明显,较 2020 年毛利率有所回升,占主营业务收入比从 35.47%提升至 44.53%;糖尿病用药及生化类用药业务受用药原材料、直接人工等生产成本增加,加之部分高毛利率产品销量下降,2021 年 1-3 月毛利率相较 2020年下降 1.10%,占主营业务收入比从 38.04%降至 28.86%;公司 2021 年 1-3 月其他主营业务毛利率较 2020 年下降 1.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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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019 年公司糖尿病用药及生化类用药业务毛利率下降,2020 年 1-9 月及 2020年全年公司血液制品业务、糖尿病用药及生化类用药业务毛利率下降的原因分析
(1)2019 年公司糖尿病用药及生化类用药业务毛利率下降原因分析
2019 年糖尿病用药及生化类用药业务毛利率较 2018 年下降 1.07%,主要系生化类用药的主要原材料猪爪骨和猪筒骨平均采购单价增幅较大,原料成本增长所致。
(2)2020 年 1-9 月及 2020 年全年公司血液制品业务、糖尿病用药及生化类用药业务毛利率下降原因分析
2020 年 1-9 月,公司血液制品业务、糖尿病用药及生化类用药业务主要产品毛利率较 2019 年毛利率水平变动情况如下:
较 2019 较 2019
2020 年
分类 主要产品名称 2020 年 年变动百 年变动百 2019 年度
1-9 月
分点 分点
人血白蛋白 62.19% -3.46 62.30% -3.35 65.65%血液制静注人免疫球蛋白
品业务 58.74% -7.32 57.74% -8.32 66.06%(pH4)主要产
人纤维蛋白原 71.07% -5.40 74.78% -1.69 76.47%品
血液制品业务 62.77% -7.22 62.22% -7.77 69.99%
盐酸二甲双胍肠溶片 72.25% -7.50 74.21% -5.54 79.75%
盐酸吡格列酮分散片 89.79% -0.80 90.05% -0.54 90.59%
糖尿病 复方骨肽注射液 90.95% -2.07 91.05% -1.97 93.02%
用药及 缩宫素注射液 88.61% 0.11 88.34% -0.16 88.50%
生化类 肝素钠注射液 6.63% -12.07 19.26% 0.56 18.70%用药主
硫辛酸注射液 91.82% -0.71 91.82% -0.71 92.53%要产品
垂体后叶注射液 96.71% 0.86 96.78% 0.93 95.85%糖尿病用药及生化类
82.77% -5.10 83.94% -3.93 87.87%用药业务
2020 年 1-9 月及 2020 年全年,公司血液制品业务毛利率较 2019 年下降,主要原因是受 2020 年年初至今的新冠疫情因素影响,公司单采血浆浆站拓展献浆人员难度加大,新冠病毒检测及疫情防护开支增加,导致总体采浆成本增加,而部分单采采浆站在疫情防控形势较为严峻期间应各地疫情防控要求停止采浆活动,导致血液制品生产及供货受限,最终公司血液制品业务销售收入同比下降而成本出现增长。2020 年 1-9 月及 2020年全年,公司血液制品业务营业成本分别同比上升 33.64%和 12.00%。公司血液制品中,静注人免疫球蛋白(pH4)产品 2020 年 1-9 月及 2020 年毛利率相较于 2019 年分别下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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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32%和 7.32%,变化幅度相对较大,除受到原料血浆供应受限因素影响外,亦受到该产品当期海外销售的影响,2020 年公司在继续履行 2019 年在巴西成功中标并实现静注人免疫球蛋白国内代理出口的销售标约时,受全球新冠疫情影响,巴西雷亚尔汇率发生较大波动,结算价格相比 2019 年下降超过 5%,导致静注人免疫球蛋白产品毛利率下降,综合毛利率下滑。
2020 年 1-9 月及 2020 年全年,公司糖尿病用药及生化类用药业务毛利率较 2019 年下降 3.93%及 5.10%,主要原因包括:①受 2020 年初爆发的新冠疫情影响,企业原材料采购、物流运输等生产经营成本上升;②受药品集中采购、医保控费等行业政策影响,为充分应对市场竞争环境的变化,公司下调部分产品如盐酸二甲双胍肠溶片等的销售价格,从而导致毛利率下降;③2020 年下半年,肝素钠原料受市场行情影响,销售价格增幅较大,从而导致公司肝素钠注射液成本上升,毛利率下降。
综上所述,报告期内,公司各主要业务的毛利率水平与同行业可比公司同类产品毛利率水平具有可比性,公司毛利率水平整体处于行业合理水平;主营业务毛利率持续下滑主要系收入结构变动、新冠疫情影响导致营业成本增加、药品集中采购及医保控费等行业政策变化等影响因素导致,原因具有合理性。
针对上述事项,我们实施了如下的核查程序:
1、查阅了发行人最近四年的《审计报告》、会计差错更正公告、2019 年度三季报、2020 年一季报、2020 年度三季报、2021 年一季报等相关文件;复核发行人主要财务指标,分析指标变动的原因;
2、获取了发行人报告期内业务分部报表,复核发行人各业务毛利率、销售费用率等相关指标,分析指标变动的原因3、获取了发行人报告期内的收入成本明细,结合同行业可比公司的情况,核查毛利率变动的合理性;
4、获取了发行人各业务分部 2017 年度、2018 年度、2019 年度及 2020 年 1-9 月、2020 年度及 2021 年 1-3 月的销售、管理、研发等期间费用明细表,分析期间费用波动原因,判断波动合理性;
核查结论:
1、2018 年收入与净利润增幅差异主要系收入结构变动及“两票制”等行业政策影响所致;2019 年收入增长但净利润同比下降主要系原材料价格上涨、血液制品营销网络7-2-22
投入加大及研发投入增加等因素导致;2020 年 1-9 月及 2020 年收入与净利润降幅存在
差异主要系新冠疫情影响、药品集中采购及医保控费等行业政策变化所致。报告期各期公司净利润与营业收入变动幅度不匹配具有合理原因;
2、2017 年至 2021 年 1-3 月各期,公司各主要业务的毛利率水平与同行业可比公司同类产品毛利率水平具有可比性,公司毛利率水平整体处于行业合理水平;主营业务毛利率持续下滑主要系收入结构变动、新冠疫情影响导致营业成本增加、药品集中采购及医保控费等行业政策变化等影响因素导致,原因具有合理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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