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飞利信: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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飞利信: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wingkuses 发表于 2021-8-21 00:00:00 浏览:  410 回复:  0 [显示全部楼层]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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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飞利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北京飞利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对公司2021年度以及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进行了认真审议并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公司2021年半年度对外担保情况的独立意见经核查,截至2021年6月30日,公司除为子公司担保外,没有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任何非法人单位或个人提供担保,也没有以前期间发生但延续到报告期的对外担保事项;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也未强制公司为他人提供担保。
二、关于2021年半年度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的独立意见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证监发[2003]56号)、《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的要求,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我们本着认真负责、实事求是的态度,依据客观、公平、公正的原则,对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进行了认真的了解和查验,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的情况,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关联方之间发生的资金占用均为正常经营性往来。
三、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修订及颁布的最新会计准则并结合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进行的合理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符合相关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合法权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合法权益。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独立董事:李荣、王汉坡、张明照2021 年 8 月 1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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