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为注册用户,每天转文章赚钱!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账号?立即注册
x
广州智光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二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广州智光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对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进行了认真审阅,并经全体独立
董事充分全面的讨论与分析,现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拟发起设立广州智光吉富壹号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暨关联交易的事项的独立意见
公司本次拟参与设立广州智光吉富壹号创业投资基金符合公司业务战略布局,对公司长期可持续发展有重要意义。同时根据公司战略,围绕公司需要,投资符合公司要求的标的,促进公司实现高质量发展,符合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
经核查,该投资项目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交易涉及关联交易事项的表决程序合法,关联董事进行了回避,相关审议程序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独立董事: 张德仁 邵希娟 潘文中2021 年 8 月 21 日 |
|
5e天资,互联天下资讯!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