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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294 证券简称:博雅生物 公告编号:2021-096博雅生物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 不适用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 不适用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 不适用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股票简称 博雅生物 股票代码 300294
股票上市交易所 深圳证券交易所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 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 涂言实 彭冬克
办公地址 江西省抚州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惠泉路 333 号 江西省抚州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惠泉路 333 号
电话 0794-8264398 0794-8264398
电子信箱 dongmi@china-boya.com pengdk@china-boya.com
2、主要财务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追溯调整或重述原因会计差错更正
单位:元本报告期比上年上年同期
项目 本报告期 同期增减
调整前 调整后 调整后
营业收入(元) 1294834087.52 1327906812.03 1221522418.99 6.0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197715295.72 161112708.06 161112708.06 22.72%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
194501481.82 152987548.01 152987548.01 27.14%
损益后的净利润(元)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996439906.80 241287085.73 241287085.73 312.97%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46 0.38 0.38 21.05%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46 0.38 0.38 21.05%
增加 0.67 个百分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4.71% 4.04% 4.04%点本报告期末比上上年度末
项目 本报告期末 年度末增减
调整前 调整后 调整后
总资产(元) 5281425195.12 5158535284.56 5158535284.56 2.38%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元) 4310715730.69 4107903650.55 4107903650.55 4.94%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及会计差错更正的情况
1、博雅生物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7 月 14 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
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差错更正的议案》。
2、概述如下:公司全资子公司南京新百药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百药业”)在与山东万邦赛诺康生化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东赛诺康”)关于合作生产肝素钠原料药业务中负责肝素钠生产技术及工艺质量,提供符合药品管理法相关规定的合格原料药,承担最终法律责任。前期新百药业在认定生产和销售与山东赛诺康合作的肝素钠原料药过程中属于主要责任人,以总额法确认收入。
3、2020 年 11 月 13 日,中国证监会发布了《监管规则适用指引--会计类第 1 号》,明确了以购销合同方式进行的委托加工收入确认,委托加工业务中如果加工方未承担该原材料价格变动的风险,加工方实质是为委托方提供受托加工服务,应当按净额法确认受托方加工服务费收入。经与审计机构充分沟通判断,公司决定对新百药业与山东赛诺康合作的肝素钠原料药的生产、销售等类似委托加工的业务采用净额法确认收入,依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28 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和《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19号--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的相关规定对公司已披露的 2018年至 2021年的各期的定期报告财务报表中相关数据进行更正。
4、更正后的 2018 年、2019 年、2020 年年度报告及 2021 年第一季度报告详见修订后的定期报告,具体详见巨潮资讯网。
5、公司上述会计差错更正,涉及金额仅影响当期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和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不影响公司资产总额、净资产、利润总额、净利润和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持有特别表
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 决权股份的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 20382 0 0
股东总数(如有) 股东总数(如
有)
持股 5%以上的普通股股东或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
报告 持有 质押、标记或冻结情况期内 持有有限 无限
持股比 报告期末持
股东名称 股东性质 增减 售条件的 售条
例 股数量 股份状
变动 股份数量 数量 件的 态
情况 股份
数量深圳市高特
佳投资集团 境内非国有法人 29.17% 126381618 质押 87151785有限公司江西新兴生
物科技发展 境内非国有法人 4.94% 21409712有限公司
徐建新 境内自然人 2.93% 12703860 12703860香港中央结
境外法人 2.71% 11725765算有限公司抚州嘉颐投资合伙企业
境内非国有法人 2.47% 10714286 质押 10714286
(有限合伙)博雅生物制药集团股份
有限公司回 境内非国有法人 1.70% 7384700购专用证券账户
#翁仁源 境内自然人 0.83% 3598500
#吴铁 境内自然人 0.73% 3142550
#杨军 境内自然人 0.71% 3058381中信证券股
国有法人 0.70% 3034164份有限公司战略投资者或一般法人因配售新不适用
股成为前 10 名股东的情况(如有)
1、深圳市高特佳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为公司控股股东,其控股子公司深圳市融华投资有限公司持有公司股份1400434股。
2、抚州嘉颐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为公司董事长廖昕晰及其妻子薛南女士共同出资成立的合伙企业;廖昕晰先生持有南昌市大正初元投资有限公司 60%股权,南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昌市大正初元投资有限公司持有公司股份2811092股。
说明
3、公司原董事徐建新先生及其配偶袁媛女士各持有江西新兴生物科技发展有限公司50%股权。
4、博雅生物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为公司回购股份账户所持公司股份。
上述股东涉及委托/受托表决权、不适用放弃表决权情况的说明
前 10 名股东中存在回购专户的特不适用别说明
前 10 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股份种类
股东名称 报告期末持有无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股份种类 数量
深圳市高特佳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126381618 人民币普通股 126381618
江西新兴生物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21409712 人民币普通股 21409712
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 11725765 人民币普通股 11725765抚州嘉颐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10714286 人民币普通股 10714286
伙)博雅生物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7384700 人民币普通股 7384700回购专用证券账户
#翁仁源 3598500 人民币普通股 3598500
#吴铁 3142550 人民币普通股 3142550
#杨军 3058381 人民币普通股 3058381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3034164 人民币普通股 3034164
#深圳前海万通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2838350 人民币普通股 2838350
1、深圳市高特佳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为公司控股股东,其控股子公司深圳市融华投资有限公司持有公司股份1400434股。
2、抚州嘉颐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为公司董事长廖昕晰及其妻子薛南女士共同前 10 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之间,出资成立的合伙企业;廖昕晰先生持有南昌市大正初元投资有限公司 60%股权,南以及前 10 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和昌市大正初元投资有限公司持有公司股份2811092股。
前 10 名股东之间关联关系或一致
3、公司原董事徐建新先生及其配偶袁媛女士各持有江西新兴生物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行动的说明50%股权。
4、博雅生物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为公司回购股份账户所持公司股份。
1、深圳市高特佳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通过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持有公司股份19500000股。
2、翁仁源通过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持有公司股份3598500.00股。
前 10 名普通股股东参与融资融券 3、吴铁通过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持有公司股份业务股东情况说明(如有) 2492550.00股。
4、杨军通过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持有公司股份3058381.00股。
5、深圳前海万通融资租赁有限公司通过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持有公司股份2838350股。
公司是否具有表决权差异安排
□ 适用 √ 不适用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2021 年 7 月 15 日,华润医药收到中国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高特佳集团所持公司的 69331978 股过户至华润医药,在本次股份转让完成后,表决权委托随即发生法律效力,华润医药控股持有公司69331978 股股票,并合计拥有公司 126381618 股股票(占公司总股本的 29.17%)的表决权,为公司第一大股东。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 不适用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是否存在公开发行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且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未到期或到期未能全额兑付的公司债券:否三、重要事项
(一)与丹霞生物的关联交易
截至2021年4月1日,本公司向广东丹霞生物制药有限公司支付的采购原料血浆款项及相关利息已全额收回。至此,公司已不存在关联方资金占用的情形,公司股票交易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风险已消除。
具体内容详见2021年4月1日公司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公司采购原料血浆款项已全额收回暨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风险消除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1-037)。
(二)控股股东股权转让相关事项2021年1月18日,华润医药控股收到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出具的《经营者集中反垄断审查不予禁止决定书》(反垄断审查决定〔2021〕18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第二十六条规定,经审查,现决定,对华润医药控股收购博雅生物股权案不予禁止。华润医药控股从即日起可以实施集中。该案涉及经营者集中反垄断审查之外的其他事项,依据相关法律办理。
2021年7月6日,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关于华润医药控股有限公司收购博雅生物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有关事项的批复》(国资产权〔2021〕301号)。根据上述批复文件,国务院国资委原则同意华润医药控股通过受让高特佳集团所持博雅生物69331978股股份、接受表决权委托并全额认购博雅生物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份等方式取得博雅生物控制权的整体方案。
2021年7月15日,华润医药收到中国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高特佳集团所持公司的69331978股过户至华润医药,在本次股份转让完成后,表决权委托随即发生法律效力,华润医药控股持有公司69331978股股票,并合计拥有公司126381618股股票(占公司总股本的29.17%)的表决权,为公司第一大股东。
经申请,公司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2020年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恢复审核的通知。公司本次发行事项尚需通过深交所审核,并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作出同意注册的决定后方可实施,最终能否通过及通过的具体时间尚存在不确定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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