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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信诺:独立董事对第四届董事会2021年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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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信诺:独立董事对第四届董事会2021年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粤港游资 发表于 2021-8-30 00:00:00 浏览:  547 回复:  0 [显示全部楼层]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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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金信诺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对第四届董事会2021年第一次会议
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作为深圳金信诺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现就公司四届董事会 2021年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基于独立判断立场,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公司聘任总经理的事项的独立意见1、经认真审核余昕先生的个人履历和相关资料,我们认为余昕先生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任职资格的要求其教育背景、专业知识、技能及工作经历均能够胜任所聘岗位的职责要求,其不存在违法违规的情况,与上市公司不存在利益冲突,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2、我们认为本次董事会聘任公司总经理的提名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合法有效。
综上,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基于本人的客观、独立判断,同意董事会聘任余昕先生为公司总经理。
二、关于公司聘任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事项的独立意见
1、经认真审核桂宏兵先生、王成立先生、马春龙先生、伍婧娉女士的个人履历和相关资料,我们认为前述人员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任职资格的要求其教育背景、专业知识、技能及工作经历均能够胜任所聘岗位的职责要求,其不存在违法违规的情况,与上市公司不存在利益冲突,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2、我们认为本次董事会聘任公司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提名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合法有效。
综上,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基于本人的客观、独立判断,同意聘任桂宏兵先生、王成立先生、马春龙先生、伍婧娉女士为公司副总经理,同意聘任伍婧娉女士为公司董事会秘书。
(本页以下无正文)
功崇惟志,业广惟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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