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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旭蓝天:第九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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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旭蓝天:第九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花自飘零水自流 发表于 2021-8-30 00:00:00 浏览:  378 回复:  0 [显示全部楼层]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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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040 证券简称:东旭蓝天 公告编号:2021-033东旭蓝天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东旭蓝天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二十次
会议通知于 2021 年 8 月 25 日以电子邮件及电话方式送出,会议于 2021 年 8 月27 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参与表决监事 3 人,实际参与表决监事 3 人。会议召集人为监事会主席高建勋先生,本次会议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东旭蓝天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2021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经审核,公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东旭蓝天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审议通过了《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鉴于公司第九届监事会任期届满,监事会提名王志波先生,郭篪先生二人为
第十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附后),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十届监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披露的《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非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
特此公告。
东旭蓝天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〇二一年八月三十日
附件: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
1、王志波,男,1982年出生,中国国籍,毕业于北华航天工业学院工业与民用建筑专业及石家庄铁道学院工程管理专业,本科学历,曾任石家庄建设集团八分公司工程技术总工,2012 年起就职于东旭集团,历任子公司采购与工程管理中心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东旭蓝天风控法务中心总经理、总裁助理;2020年 6月调任东旭集团,任东旭集团董事长办公室副主任。
截至本日,王志波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王志波先生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无关联关系,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和公开谴责,也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
2、郭篪,男,1985 年出生,中国国籍,毕业于首都师范大学法学专业,本科学历,曾任中国建筑技术集团有限公司法务经理,联合置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法务经理,北京协同创新研究院法务主任。2017年 11月入职东旭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任法务部部长;2021年 6月入职东旭蓝天,现任公司风险管理部部长。
截至本日,郭篪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郭篪先生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无关联关系,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和公开谴责,也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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