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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034 证券简称:神州数码 公告编号:2021-113神州数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增加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神州数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年 8月 26日召开了第十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议案》,增加与关联方荣联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荣联科技”)的预计关联交易额度 21150万元其中增加销售商品的额度人民币20000万元,增加销售服务的额度人民币 1000 万元;增加采购商品的额度人民币 50 万元,增加采购服务的额度人民币 100万元。
一、基本情况
1、日常关联交易概述公司2021年1月26日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2021年度预计与关联方荣联科技的关联交易总额度为10000万元,其中销售商品额度为人民币9000万元,销售服务额度为人民币1000万元。根据实际业务开展需要,公司决定就2021年的日常关联交易销售额度和采购额度事宜签署《日常经营关联交易补充协议》。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新增加的预计关联交易金额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2021 年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单位:万元人民币关联交易内 年初预计 本次新增 截至公告日已
关联交易类别 关联人
容 金额 金额 发生金额
向关联人销售 荣联科技 销售商品 9000 20000 5729
向关联人销售 荣联科技 销售服务 1000 1000 161
向关联人采购 荣联科技 采购商品 0 50 0
向关联人采购 荣联科技 采购服务 0 100 8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1、关联方介绍公司名称:荣联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英文名称:Ronglian Group Ltd.注册资本:人民币 67008.0313万元住所:北京市海淀区北四环西路 56号 10 层 1002-1主要办公地点:北京市朝阳区酒仙桥北路甲 10号院 106号楼(荣联科技大厦)
成立日期:2001 年 3月法定代表人:王东辉主营业务: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软件服务;计算机技术培训;数据处理;计算机系统服务;生产、加工计算机硬件;销售机械电子设备、五金交电、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及一类易制毒化学品)、仪器仪表、电子元器件、建筑材料、计算机及外围设备、计算机软硬件;租赁计算机、通讯设备;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代理进出口;企业管理咨询;出租商业用房;
物业管理;健康咨询(须经审批的诊疗活动除外);专业承包;经营电信业务;
互联网信息服务。
最近一期财务数据:截至 2021年 6月 30日荣联科技的主要财务数据为(未经审计):总资产为人民币 27.79 亿元,净资产为人民币 14.06 亿元,自 2021年 1月 1日至 2021 年 6月 30日实现营业收入人民币 13.77亿元,净利润为人民币 0.08 亿元。
2、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10.1.3 条第(三)项的规定,公司副总裁吴昊先生与荣联科技联席董事长王东辉先生及一致行动人吴敏女士为
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荣联科技为本公司的关联法人,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3、履约能力分析荣联科技作为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经营运转正常,主要财务指标和经营情况良好,以往履约情况良好,不存在履约能力障碍。经核查,荣联科技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公司的关联交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并根据自愿、平等、互惠互利的原则进行交易。日常关联交易协议项下的定价以市场价格为基础,遵循公平合理的定价原则,具体执行时,结合具体项目、数量、付款条件等,由双方协商确定交易价格。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本次日常关联交易属于公司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正常业务范围,对于公司业务的开展是必要的。本次关联交易的实施对公司本期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有积极影响。
2、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日常关联交易属于正常的商业交易行为,定价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市场化原则,具备公允性,没有损害公司和非关联股东的利益,符合公司整体利益。
3、公司与关联方的日常关联交易是公司开展经营活动的需要,关联交易的实施有利于保障公司业务的持续稳定,预计此类关联交易将持续。日常关联交易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主要业务对关联人形成重大依赖,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不利影响。
五、独立董事意见
1、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公司拟审议的增加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事项符合公司日常经营的需要,交易价格以市场价格为基础,体现了公平交易、协商一致的原则,相关业务的开展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没有对上市公司独立性构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提交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
2、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该关联交易双方依照“自愿、平等、等价”原则,按照市场价格协商一致而进行,对公司的独立性不会造成损害和影响,对公司经营是有利补充,增加关联交易的金额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和未来发展需要,符合公司整体利益,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公司董事会审议本议案的会议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审议程序合法有效。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公平、合理,未发生损害其他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增加关联交易额度。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3、日常关联交易补充协议。
特此公告。
神州数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二零二一年八月三十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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