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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宏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证券代码:002211 证券简称:宏达新材 公告编号:2021-080上海宏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除下列董事外,其他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半年报的董事会会议未亲自出席董事姓名 未亲自出席董事职务 未亲自出席会议原因 被委托人姓名
2021 年 8 月 12 日晚间,公司接到桂林市公安局电话,告知公司董事长杨鑫目前已被桂林市公安局立案调查。
杨鑫 董事长 无
公司自 2021 年 8 月 12 日下午起至今通过各种渠道多次联系杨鑫,但均无法未取得有效联系。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股票简称 宏达新材 股票代码 002211
股票上市交易所 深圳证券交易所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 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 张雨人 许栋阳
上海市徐汇区宜山路 700 号 B2 栋 1703 上海市徐汇区宜山路 700 号 B2 栋 1703办公地址
室 室
电话 021-64036071 021-64036071
电子信箱 zhengquanbu@002211sh.com zhengquanbu@002211sh.com
2、主要财务数据和财务指标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
上海宏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减
营业收入(元) 288099279.82 350291597.62 -17.75%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97754513.16 9966520.55 -1080.83%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
-100065688.63 7267182.58 -1476.95%
损益的净利润(元)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83195741.05 -261150903.69 68.14%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2260 0.023 -1082.61%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2260 0.023 -1082.61%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13.76% 1.40% -15.16%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末增减
总资产(元) 1047751324.97 1135832515.29 -7.75%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元) 661364043.93 759118557.09 -12.88%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单位:股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 38171 0
股股东总数(如有)
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
质押、标记或冻结情况股东名称 股东性质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 持有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
股份状态 数量上海鸿孜企境内非国有
业发展有限 20.27% 87660000 0 冻结 87660000法人公司江苏伟伦投境内非国有
资管理有限 9.98% 43159343 43159343法人公司杭州科立企
业管理合伙 境内非国有
7.96% 34440000 34440000
企业(有限合 法人伙)
王玉 境内自然人 1.57% 6800000 6800000
龚锦娣 境内自然人 1.53% 6601299 6601299
朱燕梅 境内自然人 1.20% 5200809 5200809
周春林 境内自然人 0.96% 4157651 79100 4157651
李山青 境内自然人 0.79% 3427900 3427900
侯辉兰 境内自然人 0.76% 3266400 3266400北京怀信投资基金管理
有限公司-
其他 0.70% 3040000 3040000怀信信安3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江苏伟伦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与龚锦娣、朱燕梅存在关联关系。龚锦娣为江苏伟伦投资管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
理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朱恩伟之母,朱燕梅为江苏伟伦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朱动的说明恩伟之妹。其他股东之间未知是否存在关联关系,也未知是否属于一致行动人。
上海宏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 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 不适用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一)子公司合同执行异常及相关存货可能无法变现的风险
2020至2021年期间,上海鸿翥、上海观峰与江苏弘萃实业发展有限公司、保利民爆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中宏正益能源控股有限公司、中宏瑞达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等客户签订了系列销售协议,分别约定公司向前述客户销售专网通信产品。根据合同约定,公司应在收到客户预付款后在指定时间内完成备货,并根据客户指令交货。客户已就前述部分合同向公司支付预付款,同时我方亦按照协议约定完成产品备货。近期,经多次催告,部分客户仍迟迟未按协议要求按时履行合同约定的提货义务。
截至目前,子公司就上述合同对应的存货约25124万元(扣除已收到的预收款项),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33.10%。
前述客户未按时履行合同义务的行为已经构成违约,并严重影响了子公司的资金安全与专网通信业务的经营与安排,存在对公司资产造成损失的可能。公司将根据会计准则规定,遵循谨慎性原则对可能的损失予以分析评估。另经公司通过公开渠道检索,未发现前述客户发生重大诉讼等重大不利变化。
(二)应收账款逾期风险
近期公司专网通信业务应收账款的逾期情况引起公司高度关注。经公司及子公司多次核查,尚未发现公司主要客户的经营状况发生较为不利的变化。但经多次与客户协商、催讨督促,部分客户仍出现逾期回款的情况。
截至目前,公司关于专网通信产品应收账款合计约12116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5.96%。前述应收账款逾期的风险增加,将对公司的资产流动性和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也不排除未来出现部分应收账款无法收回而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形。
(三)公司股东股东、实际控制人拟发生变化
公司于2021年5月31日接到控股股东上海鸿孜企业发展有限公司通知,其与杭州科立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于2021年5月31日签订了《股份转让协议》。2021年6月30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了《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上海鸿孜原持有的公司股份3444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7.96%)已过户登记至杭州科立名下。截至目前,杭州科立持有公司3444万无限售流通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7.96%,为公司第三大股东。上海鸿孜持有公司股份8766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0.27%,为公司控股股东,公司实际控制人为杨鑫先生。
(四)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疑似失联2021年8月12日晚间,公司接到桂林市公安局电话,告知公司董事长杨鑫目前已被
桂林市公安局立案调查。公司自2021年8月12日下午起至今通过各种渠道多次联系杨鑫,但均无法未取得有效联系。该事项不会对公司日常经营活动产生重大影响,但不排除可能对公司部分业务安排及董事会、股东大会运作产生短暂风险。
(五)控股股东所持公司股票将被司法拍卖上海鸿孜所持公司股份将被执行第一次司法拍卖,执行拍卖的数量为8766万股,占其所持有公司股份的100%,占公司总股本的20.27%。如届时前述股份全部被司法处置,将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进而可能对公司生产经营、业务发展方向及公司治理产生重大影响;同时若前述股份全部被司法处置,根据上海鸿孜与杭州科立签订《股份转让协议》的约定,上海鸿孜将无法继续办理剩余8766万股公司股份的交易过户手续。届时,公司控股股东此次股份转让事项能否按照《股份转让协议》的约定继续履行将存在重大不确定性。
上海宏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 8 月 27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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