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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宇集团:广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五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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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宇集团:广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五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浩瀚 发表于 2021-9-2 00:00:00 浏览:  649 回复:  0 [显示全部楼层]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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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五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133 证券简称:广宇集团 公告编号:(2021)066广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五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五十三次会议
于2021年9月1日在杭州市平海路8号公司六楼会议室召开,会议由王轶磊先生主持,应参加会议董事9人,实到9人。本次会议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以现场书面表决和书面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审议了《关于聘任公司副总裁的议案》,同意聘任陈连勇先生为公司副总裁,同时仍兼任公司总会计师,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任期相同。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独立董事对本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详情请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广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1年9月2日
广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五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附件:
陈连勇先生简历陈连勇,1975 年 10 月生,学士,高级会计师,注册会计师,注册税务师。
中国公民,无境外居留权。1999 年 8 月进入广宇集团工作,历任公司子公司绍兴鉴湖高尔夫有限公司财务部副经理、财务部经理、公司审计部经理,现任公司总会计师,兼任浙江严牌过滤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浙江华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杭州平治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道明光学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宁波能之光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陈连勇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陈连勇先生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陈连勇先生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陈连勇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陈连勇先生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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