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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迪安诊断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证券”或“保荐机构”)
作为迪安诊断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迪安诊断”或“公司”)非公开发
行 A 股股票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指引第 6 号——保荐业务》等相关规定,对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核查情况及核查意见如下:
一、 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8]1314号文核准,迪安诊断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69428843股,发行价格为15.48元/股。截至2018年12月27日,募集资金总额为1074758489.64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12782480.04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1061976009.60元,以上募集资金已由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信会师报字[2018]
第ZF10723号《验资报告》验证确认。
根据公司于2018年4月23日披露的《2017年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二次修订稿)》相关内容,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之募集资金项目投资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投资总额 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
1 诊断业务平台服务能力提升及研发项目 51156.62 51156.62
2 冷链物流中心仓储设备技术改造项目 19932.22 19932.22医疗诊断数据存储分析应用平台技术开发及
3 23178.80 20856.80设备改造项目
4 诊断试剂产业化项目 15530.21 15530.21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投资总额 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
合计 109797.85 107475.85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 2021 年 9 月 6 日,公司募集资金已使用 362881891.75 元,剩余699094117.85元(含利息损益)。
三、前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2019 年 2 月 21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和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70000 万元。期限自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公司于 2020 年 2 月14 日将上述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 70000 万元提前归还并存入募集资金项目专用账户。
2020 年 2 月 20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十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60000万元。期限自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公司于 2020 年 10 月 23日将上述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 60000 万元提前归还并存入募集资金项目专用账户。
2020 年 10 月 27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60000 万元,用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到期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截至 2021 年 9 月 3 日,公司已将上述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 60000 万元提前归还并存入募集资金项目专用账户。
四、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为进一步保障公司生产运营,提高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公司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60000万元,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保证符合下列条件:
1、不会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
2、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
3、仅限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不得直接或间接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债等的交易;
4、在本次补充流动资金到期日之前,将该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五、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的合理性和必要性
公司始终坚持“服务+产品”一体化商业模式,随着公司在全国实验室布局和主要区域内渠道网络的建成,公司业务规模的不断扩大,经营过程中对流动资金的需求持续增加。
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按同期银行贷款基准利率计算,12个月预计可为公司减少潜在利息支出约2600万元,进而降低公司财务费用。
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满足公司的流动资金需求,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增强公司的业务拓展能力和竞争力,进一步提升公司经营效益。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行为。
六、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意见2021年9月7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用于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60000万元,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二)监事会意见2021年9月7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60000万元,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三)独立董事意见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相关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履行了必要的审批及核查程序,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形,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能够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综上,我们同意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60000万元,使用期限不超过董事会批准之日起12个月,到期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七、保荐机构核查意见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拟以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60000万元,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可充分保障公司生产正常运营,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公司上述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已明确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同意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
(以下无正文)(本页无正文,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迪安诊断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周伟 孔林杰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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