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为注册用户,每天转文章赚钱!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账号?立即注册
x
深圳达实智能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
事前认可意见
我们作为深圳达实智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客观、公正、审慎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对公司本次收购合肥达实数字科技有限公司 100%股权事项进行了事前审核,并与公司相关人员进行了有效沟通,现发表如下事前认可意见:
本次股权收购暨关联交易事项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交易价格公允,有利于进一步优化公司战略布局以及整体资源配置,有利于公司业务拓展,持续为股东创造效益。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情况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经事前认可后,同意将《关于股权收购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提交至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 |
|
5e天资,互联天下资讯!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