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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017 证券简称:网宿科技 公告编号:2021-076网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公司
2020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第一个行权期/解锁期可行权/解锁人数及数量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2021年 8月 17日,网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第一个行权期/解锁期行权/解锁条件成就的议案》,同意授予股票期权的 247 名激励对象在第一个行权期可行权193.573万份股票期权,授予限制性股票的 199名激励对象在第一个解锁期可解锁 568.61 万股限制性股票。
目前 1名激励对象离职,涉及第一个行权期已批准行权的股票期权 0.9万份,第一个解锁期已批准解锁的限制性股票 1.5 万股。根据公司《2020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对第一个行权期/解锁期可行权/解锁的人数及对应的可行权股票期权/可解锁限制性股票数量进行调整。
调整后,授予股票期权的 246 名激励对象在第一个行权期可行权 192.6730万份股票期权,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 0.0787%;授予限制性股票的 198 名激励对
象在第一个解锁期可解锁 567.11 万股限制性股票,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
0.2317%。
2、本次行权/解锁事宜需在有关机构的手续办理结束后方可行权/解锁,届时将另行公告,敬请投资者关注后续公告。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第一个行权期/解锁期可行权/解锁人数及数量的议案》,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激励计划的简要说明
1、2020 年 4 月 30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其摘要的议案》。独立董事对本激励计划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监事会对激励对象名单核查认为:列入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符合《管理办法》及其他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2、公司对本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公示期为 2020 年 5 月 25 日至 2020 年 6 月 4 日。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与本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并于 2020 年 6 月 5 日披露了《监事会关于公司 2020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3、2020年 6月 12日,公司召开 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董事会被授权确定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日、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或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时所必需的全部事宜等。公司于 2020年 6月 13日披露了《关于公司 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4、2020 年 6 月 12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公司授予相关事项的议案》。经与会董事审议认为:
(1)因 1名激励对象离职,根据公司《2020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离职人员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经审议,同意取消上述1名离职人员激励对象资格并注销拟授予其的股票期权合计 2万份。另外,因公司实施 2019年度权益分派,根据公司《2020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公司决定对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及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进行调整。本次调整完成后,本激励计划拟授予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人数由 301人调整为 300人,拟授予的股票期权数量由 2232.41万份调整为 2230.41万份。
拟授予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由 8.35元调整为 8.32元,拟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由 4.18元调整为 4.15元。
(2)本激励计划规定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同意以 2020 年 6 月 12 日为授予日,授予 300 名激励对象合计 2230.41 万份股票期权,授予 241 名激励对象合计 2467.09 万股限制性股票。公司独立董事对授予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授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
5、2020年 7月 21日,公司发布了《关于 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股票期权登记完成的公告》、《关于 2020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限制性股票登记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76、2020-077)。登记完成情况如下:
(1)在公司办理限制性股票认购款缴纳的期间,有 9 名限制性股票激励对
象全部放弃授予其的限制性股票,并放弃缴纳限制性股票的认购款,涉及放弃限制性股票合计 29.99 万股;有 2名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部分放弃授予其限制性股票,并放弃缴纳限制性股票的认购款,涉及放弃限制性股票合计 5万股。公司实际登记授予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人数为 232人,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2432.10万股。
(2)在股票期权授予手续办理过程中,1 名股票期权激励对象决定放弃本
次公司授予其的股票期权 1万份。公司实际登记的股票期权授予人数为 299人,实际登记的授予股票期权数量为 2229.41万份。
6、2020年 10月 28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授予激励对象、股票期权数量暨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截至本次调整前,本激励计划授予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中有 12 人离职、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中有 7 人离职,根据公司《2020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规定,离职人员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经审议,同意取消上述授予股票期权的12 名离职人员激励对象资格并注销授予其的股票期权合计 75.67 万份;同意取
消上述授予限制性股票的 7 名离职人员激励对象资格并回购注销授予其的限制
性股票合计 20.00万股,回购价格为 4.15元/股,回购总金额为 83.00 万元,公司拟用于本次回购的资金为公司自有资金。本次调整完成后,本激励计划授予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人数为 287 人,授予的股票期权数量为 2153.74 万份;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人数为 225人,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2412.10 万股。
监事会经审议认为:本次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同意对公司 2020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及授予权益数量进行调整。本次调整后,授予股票期权的 287名激励对象及授予限制性股票的 225名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7、2020 年 12 月 8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激励对象、股票期权数量暨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截至本次调整前,本激励计划授予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中有 10 人离职、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中有 7人离职,根据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规定,离职人员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经审议,同意取消上述授予股票期权的 10 名离职人员激励对象资格并注销授予其的股票期权合计 114.00 万份;同意取消上述
授予限制性股票的 7 名离职人员激励对象资格并回购注销授予其的限制性股票
合计 88.00 万股,回购价格为 4.15 元/股,回购总金额为 365.20 万元,公司拟用于本次回购的资金为公司自有资金。本次调整完成后,本激励计划授予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人数为 277 人,授予的股票期权数量为 2039.74 万份;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人数为 218人,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2324.10 万股。
监事会经审议认为:本次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同意对公司 2020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及授予权益数量进行调整。本次调整后,授予股票期权的 277名激励对象及授予限制性股票的 218名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8、2021 年 4 月 12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激励对象、股票期权数量暨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截至本次调整前,本激励计划授予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中有 19 人离职、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中有 10人离职,根据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规定,离职人员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经审议,同意取消上述授予股票期权的 19 名离职人员激励对象资格并注销授予其的股票期权合计 69.17万份;同意取消上述授
予限制性股票的 10 名离职人员激励对象资格并回购注销授予其的限制性股票合
计 26.50 万股,回购价格为 4.15 元/股,回购总金额为 109.9750 万元,公司拟用于本次回购的资金为公司自有资金。本次调整完成后,本激励计划授予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人数为 258 人,授予的股票期权数量为 1970.57 万份;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人数为 208人,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2297.60 万股。
监事会经审议认为:本次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同意对公司 2020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及授予权益数量进行调整。本次调整后,授予股票期权的 258名激励对象及授予限制性股票的 208名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9、2021 年 6 月 10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股票期权行权价格及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议案》,因公司实施 2020 年度权益分派,根据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同意对 2020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及授予
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进行调整。本次调整完成后,2020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由 8.32 元调整为 8.31元;授予限制性股
票的回购价格由 4.15 元调整为 4.14元。
10、2021年 8月 17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激励对象、股票期权数量暨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公司
第一个行权期/解锁期行权/解锁条件成就的议案》,截至目前,授予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中有 11人离职,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中有 9 人离职。根据公司《2020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规定,离职人员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经审议,同意取消上述授予股票期权的 11 名离职人员激励对象资格并注销授予其的股票期权合计 34.84 万份;
同意取消上述授予限制性股票的 9 名离职人员激励对象资格并回购注销授予其
的限制性股票合计 23.16万股,回购价格为 4.14元/股,回购总金额为 95.8824万元,公司拟用于本次回购的资金为公司自有资金。本次调整完成后,本激励计划授予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人数由 258人调整为 247人,授予的股票期权数量由1970.57万份调整为 1935.73万份;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人数由 208人
调整为 199人,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由 2297.60 万股调整为 2274.44 万股。
同时,董事会认为本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解锁期行权/解锁条件已经成就,同意授予股票期权的 247 名激励对象在第一个行权期可行权 193.573 万份股票期权,授予限制性股票的 199 名激励对象在第一个解锁期可解锁 568.61 万股限制性股票。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2020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规定,同意本次调整事宜。本次调整完成后,授予股票期权的 247 名激励对象及授予限制性股票的199名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同时,根据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及《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考核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本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解锁期行权/解锁条件已成就,授予股票期权的 247名激励对象的行权资格合法、有效,授予限制性股票的 199 名激励对象的解锁资格合法、有效。因此,同意授予股票期权的 247名激励对象在第一个行权期可行权 193.573 万份,授予限制性股票的 199名激励对象在第一个解锁期可解锁 568.61万股限制性股票。
11、2021年 9月 13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激励对象、股票期权数量暨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调整
公司第一个行权期/解锁期可行权/解锁人数及数量的议案》。目前激励对象中有 1 人离职,根据公司《2020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规定,离职人员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经审议,同意取消上述 1名离职人员激励对象资格并注销授予其的股票期权合计 9万份,回购注销授予其的限制性股票合计 6万股,回购价格为 4.14元/股,回购总金额为24.84万元,公司拟用于本次回购的资金为公司自有资金。本次调整完成后,本激励计划授予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人数由 247 人调整为 246人,授予的股票期权数量由 1935.73万份调整为 1926.73万份;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人数由
199 人调整为 198 人,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由 2274.44 万股调整为 2268.44万股。涉及注销/回购注销的股票期权和限制性股票中,包括第一个行权期已批准行权的股票期权 0.9万份,第一个解锁期已批准解锁的限制性股票 1.5万股。
根据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对第一个行权期/解锁期可行权/解锁的人数及对应的可行权股票期权/可解锁限制性股票数量进行调整。调整后,授予股票期权的 246名激励对象在第一个行权期可行权 192.673万份股票期权,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 0.0787%;授予限制性股票的 198 名激励对
象在第一个解锁期可解锁 567.11 万股限制性股票,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
0.2317%。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2020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规定,同意本次调整事宜。本次调整完成后,授予股票期权的 246 名激励对象及授予限制性股票的198 名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同时,同意对第一个行权期/解锁期可行权/解锁的人数及对应的可行权股票期权/可解锁限制性股票数量进行调整,调整后,授予股票期权的 246名激励对象的行权资格合法、有效,授予限制性股票的 198名激励对象的解锁资格合法、有效。因此,同意授予股票期权的 246名激励对象在第一个行权期可行权 192.673 万份股票期权,授予限制性股票的 198名激励对象在第一个解锁期可解锁 567.11万股限制性股票。
二、董事会关于调整公司 2020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行
权期/解锁期可行权/解锁人数及数量的说明
2021 年 8月 17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第一个行权期/解锁期行权/解锁条件成就的议案》,同意授予股票期权的 247 名激励对象在第一个行权期可行权 193.573 万份股票期权,授予限制性股票的 199名激励对象在第一个解锁期可解锁 568.61万股限制性股票。本次调整情况为:
目前,1名激励对象离职,涉及第一个行权期已批准行权的股票期权 0.9万份,第一个解锁期已批准解锁的限制性股票 1.5 万股。根据公司《2020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属于“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回购注销;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不得行权,由公司注销”的情形。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第一个行权期/解锁期的相关手续尚未完成。因此,现对第一个行权期/解锁期可行权/解锁的人数及对应的可行权股票期权/可解锁限制性股票数量进行调整。调整后,授予股票期权的 246 名激励对象在第一个行权期可行权 192.6730 万份股票期权,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 0.0787%;授予限制性股票的 198名激励对象在第一个解锁期可
解锁 567.11 万股限制性股票,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 0.2317%。上述调整涉及的
第一个行权期已批准行权的 0.9万份股票期权将由公司注销,第一个解锁期已批
准解锁的 1.5万股限制性股票将由公司回购注销。
除上述调整外,本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解锁期可行权/解锁的内容与审批
的第一个行权期/解锁期行权/解锁条件成就的内容一致。
三、调整后公司及其他激励对象满足本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解锁期行权
/解锁条件的说明
(一)等待期/锁定期届满
根据本激励计划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1)股票期权:自授予登记完成之
日(2020 年 7 月 21 日)起 12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 24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授予的股票期权在符合行权条件后,可行权授予总量的 10%;(2)限制性股票:自授予登记完成之日(2020 年 7 月 23 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 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在符合解锁条件后可解锁授予总量的 25%。
授予股票期权的授予登记完成之日为 2020年 7月 21日,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授予登记完成之日为 2020年 7月 23日。截至目前,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授予股票期权的第一个等待期、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一个锁定期已届满。
(二)第一个行权期/解锁期行权/解锁条件成就的情况说明
行权/解锁条件 是否满足条件的说明
1、网宿科技未发生以下任一情形:
①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②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
公司未发生前述情形,满足行权/解锁条件。
审计报告;
③上市后最近 36 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
规、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④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⑤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2、激励对象未发生以下任一情形:
①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②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③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
激励对象未发生前述情形,满足行权/解锁条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件。
场禁入措施;
④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⑤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⑥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1、授予股票期权的 246 名激励对象在 20203、根据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 年度个人业绩考核合格或以上,满足股票期票激励计划考核管理办法》,激励对象年度绩 权第一个行权期可行权条件,可行权股票期效考核结果为待提升或不合格,公司注销其 权 192.673 万份;2、授予限制性股票的 198持有的该次行权期/解除限售期对应的股票 名激励对象在 2020年度个人业绩考核合格或
期权/限制性股票。 以上,满足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锁期的解锁条件,可解锁限制性股票 567.11 万股。
根据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 2020 年 4 月 22 日出具的《网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报表及审计报告(2019年 12月31日止年度)》(XYZH/2020BJA80119)及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 2021年 3月 30日出具的《网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4、相比 2019年,2020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 财务报表及审计报告(2020 年 12 月 31 日止于 5%。 年度)》(XYZH/2021BJAA80034),公司 2019年 归 属 于 上 市 公 司 股 东 的 净 利 润 为
34483627.00 元,2020 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220001222.21 元。相比2019年,2020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增长率为 537.99%,高于本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解锁期所设定的考核指标。
5、公司于 2017年一季度实施重大资产重组,如发生重大资产重组承诺的需要填补回报的情况,承诺公司拟公布的股权激励计划的行 满足条件。
权条件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四、调整后的第一个行权期/解锁期可行权/解锁的激励对象及数量
1、股票期权本次可行权
尚未批准行 本次可行权
获授数量 本次可行权 数量占已获
姓名 职务 权的数量 数量占总股(万份) 数量(万份) 授股票期权(万份) 本的比例总量的比例
外籍中层管理人员、核心技44.67 4.4670 40.2030 0.23% 0.0018%术(业务)人员(7人)
其他中层管理人员、核心技1882.06 188.2060 1693.8540 9.77% 0.0769%术(业务)人员(239 人)
合计(246人) 1926.73 192.6730 1734.057 10.00% 0.0787%
2、限制性股票本次可解锁
本次可解锁 尚未批准解 数量占已获 本次可解锁获授数量姓名 职务 的数量(万 锁的数量 授限制性股 数量占总股(万股)
股) (万份) 票总量的比 本的比例例
副总经理、蒋薇 100 25 75 1.10% 0.0102%财务总监
李东 副总经理 100 25 75 1.10% 0.0102%
外籍中层管理人员(1 人) 5 1.25 3.75 0.06% 0.0005%
其他中层管理人员、核心技2063.44 515.86 1547.58 22.74% 0.2108%术(业务)人员(195 人)
合计(198人) 2268.44 567.11 1701.33 25.00% 0.2317%
3、公司将依据相关规定尽快办理不具备激励资格的激励对象的调整及所涉期权/限制性股票的注销及回购手续。
4、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激励对象中的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有的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后,其买卖股份应遵守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买卖公司股票的相关规定。
四、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核意见经核实,公司前期批准的 2020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解锁期可行权/解锁的激励对象中有 1 名激励对象离职,根据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属于“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回购注销;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不得行权,由公司注销”的情形。因此,对第一个行权期/解锁期可行权/解锁的人数及对应的可行权股票期权/可解锁限制性股票数量进行调整。调整后,授予股票期权的 246 名激励对象在第一个行权期可行权 192.6730 万份股票期权;授予限制性股票的 198 名激励对象在第一个解锁期可解锁 567.11 万股限制性股票。
五、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1、公司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情形,公司具备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主体资格,未发生《2020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规定的不得行权/解锁的情形。
2、因 1名激励对象因离职,其未行权的股票期权不得行权/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注销/回购注销。因此,对第一个行权期/解锁期可行权/解锁的人数及对应的可行权股票期权/可解锁限制性股票数量进行调整。
调整后,授予股票期权的 246名激励对象及授予限制性股票的 198名激励对象满足激励计划规定的行权/解锁条件,其作为公司本次可行权/解锁的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3、公司《2020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对各激励对象股票期权的行权安排(包括行权期限、行权条件、行权价格等事项)及限制性股票的解锁安排(包括锁定期限、解锁条件等事项)未违反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未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因此,我们同意授予股票期权的 246名激励对象在本激励计划规定的第一个行权期内以自主行权的方式行权,同意公司对授予限制性股票的 198 名激励对象
在第一个解锁期内的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
六、监事会核查意见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因 1名激励对象因离职,其未行权的股票期权不得行权/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注销/回购注销。因此,对第一个行权期/解锁期可行权/解锁的人数及对应的可行权股票期权/可解锁限制性
股票数量进行调整。调整后,授予股票期权的 246名激励对象的行权资格合法、有效,授予限制性股票的 198名激励对象的解锁资格合法、有效。因此,同意授予股票期权的 246 名激励对象在第一个行权期可行权 192.6730 万份股票期权,授予限制性股票的 198 名激励对象在第一个解锁期可解锁 567.11 万股限制性股票。
七、律师意见
北京德恒律师事务关于公司调整 2020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
励对象、股票期权数量暨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以及调整 2020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解锁期可行权/解锁人数及数量事项
出具了法律意见:
公司本次调整事项已经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公司本次调整事项系根据公司《2020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之规定进行,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创业板上市公司业务办理指南第 5号——股权激励》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及《2020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规定。
此外,公司尚需就本次调整所涉事项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按照《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创业板上市公司业务办理指南第 5号——股权激励》以及《2020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办理回购注销及解锁行权等相关手续。
八、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关于公司调整 2020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事项和第一个行权期/解锁期可行权/解锁人数及数量之法律意见。
特此公告。
网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 9月 13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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