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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立中四通轻合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之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配套资金
发行过程和发行对象合规性报告经立中四通轻合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原名称为“河北四通新型金属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立中集团”、“公司”或“发行人”)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202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同意河北四通新型金属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879号)批准,上市公司以发行股份的方式购买日本金属株式会社(以下简称“日本金属”)持有的保定隆达铝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定隆达”)25%股权,以发行股份的方式购买北京迈创环球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迈创”)持有的保定隆达铝业有限公司10.96%股权,以发行股份的方式购买保定安盛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定安盛”)持有的保定隆达铝业有限公司3.83%股权,同时,上市公司向不超过35名符合条件的特定投资者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不超过31000万元(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原证券”、“主承销商”)作为本次交易的独立财务顾问(主承销商),对立中集团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发行”)发行过程及发行对象的合规性进行了核查,认为立中集团本次发行的发行过程及发行对象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试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要求及立中集团有关本次发行的董事会、股东大会决议,符合立中集团及其全体股东的利益。具体情况如下:
1一、本次发行股票的基本情况
(一)发行价格
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即2021年8月25日,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80%,即15.42元/股。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对投资者认购邀请及申购报价全过程进行见证。发行人和主承销商根据投资者申购报价情况,并严格按照认购邀请书中确定的发行价格、发行对象及获配股份数量的确定程序和规则,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为18.02元/股,发行价格为基准价格的116.86%。
本次发行价格的确定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符合发行人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本次发行的发行方案。
(二)发行数量
根据投资者申购报价情况,本次发行股票数量为17203107股,全部采取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方式发行。本次发行股票数量不超过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前总股本的30%。
根据已报备深交所的发行方案,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拟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31000.00万元,发行股票数量为不超过2010.3761万股(发行股数为拟募集资金金额除以发行底价)。因此,本次实际发行数量未超过发行方案报备的拟发行股票数量。
本次发行的发行数量符合发行人董事会、股东大会决议的有关规定,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同意河北四通新型金属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879号)的相关要求。
(三)发行对象和认购方式
本次发行对象最终确定为13名,分别为南方天辰(北京)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南方天辰景晟20期私募证券投资基金、南方天辰(北京)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南方天辰景丞价值精选2期私募证券投资基金、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湖南阿凡达投资有限公司、天津圣金海河中和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泰资管-中信银行-华泰资产稳赢优选资产管理产品、华泰资管-兴业银行-2华泰资产价值精选资产管理产品、华泰优选三号股票型养老金产品-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华泰优颐股票专项型养老金产品-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华宝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对象均以现金认购本次发行的股份,符合《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试行)》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等法规的相关规定。
(四)募集资金金额
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309999988.14元,扣除本次发行费用(不含税)15968677.16元后,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294031310.98元。
根据已报备深交所的发行方案,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31000万元,因此本次实际募集资金总额未超过发行方案报备的拟募集资金的总额。本次发行的募集金额符合发行人董事会、股东大会决议的有关规定,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同意河北四通新型金属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879号)的相关要求。
(五)股份锁定期安排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认购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六个月内不得转让。在股份锁定期内,发行对象由于公司分配股票股利、资本公积转增等衍生取得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锁定期安排。发行对象认购的公司股份在锁定期届满后减持应遵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经核查,主承销商认为,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发行对象、发行数量、募集资金金额及限售期符合发行人股东大会决议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试行)》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
二、本次发行股票履行的相关程序
3(一)上市公司内部决策程序
经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并同意将本次交易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2020年8月27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及其摘要的议案》以
及其他与本交易相关的议案,同意本次交易。2020年8月27日,公司独立董事出具《河北四通新型金属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同意本次交易。2020年8月27日,公司与交易对方签订了附生效条件的《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
2020年8月27日,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及其摘要的议案》以及其他与本交易相关的议案,同意本次交易。
经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并同意将本次交易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2020年9月14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及其摘要的议案》以及其他与本交易相关的议案,同意本次交易。2020年9月14日,公司独立董事出具《河北四通新型金属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同意本次交易。
2020年9月14日,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及其摘要的议案》以及其他与本交易相关的议案,同意本次交易。
2020年11月25日,公司召开202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其摘要的议案》
以及其他与本交易相关的议案,同意本次交易。
(二)标的公司及交易对方的内部决策
2020年8月17日,日本金属召开董事会审议批准以其所持有的保定隆达25%股权参与公司本次重组。2020年8月17日,北京迈创召开股东会审议批准以其所持有的保定隆达10.96%股权参与公司本次重组。2020年8月17日,保定安盛召开股东会审议批准以其所持有的保定隆达3.83%股权参与公司本次重组。
2020年8月17日,保定隆达召开股东会审议批准日本金属、北京迈创、保4定安盛将其所持有的保定隆达全部股权转让给公司,公司以发行股份的方式向其购买,各股东就上述股权转让互相放弃优先购买权。
(三)深圳证券交易所
2021年2月3日,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审核中心出具《审核意见告知函》,深圳证券交易所重组审核机构对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申请进行了审核,同意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申请。
(四)中国证监会2021年3月24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同意河北四通新型金属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879号),同意本次交易。
经核查,主承销商认为,本次发行经过了发行人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获得了中国证监会注册同意,已履行的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三、本次发行股票的具体过程
(一)《认购邀请书》发送情况发行人和主承销商于2021年8月20日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报送《立中四通轻合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之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配套资金发行方案》(以下简称“《发行方案》”),并于2021年8月25日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交了《立中四通轻合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之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配套资金会后重大事项的承诺函》启动本次发行。
本次发行的最终发送认购邀请书的名单共计115名,其中:(1)《立中四通轻合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之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配套资金部分拟发送认购邀请书对象名单》中已报送的拟发送认购邀请书的名单74名,具体为:截至2021年8月10日公司前20大股东(不包括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关联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20家、证券公司10家、保险机构投资者5家、公司董事会5决议公告后至《发行方案》报送前其他已经提交认购意向书的投资者19家;(2)
《发行方案》报送后至《认购邀请书》发送前新增41名意向投资者,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名称1董卫国2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3华西银峰投资有限责任公司4四川璞信产融投资有限责任公司5福建鑫鑫投资有限公司6上海实领投资管理有限公司7湖南迪策投资有限公司8盈科创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9湖南轻盐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10湖南湘投新兴产业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11上海复霈投资管理有限公司12共青城胜帮投资管理有限公司13中信中证资本管理有限公司14西藏瑞华资本管理有限公司15厦门国贸投资有限公司16成都立华投资有限公司17湖南五矿高创私募股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18上海钧犀实业有限公司19上海正大投资有限公司20北京太和东方投资管理有限公司21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2华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3上海丹寅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24湖南楚恒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25锦绣中和(天津)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26苏州市天凯汇云实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27杨哲6序号名称28郭伟松29谢恺
30上海睿亿投资发展中心(有限合伙)31李志华32共青城胜恒投资管理有限公司33云南国际信托有限公司34上海古木投资管理有限公司35吴建昕36中冀投资股份有限公司37上海迎水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38天津圣金海河中和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39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40华宝证券有限责任公司41湖南阿凡达投资有限公司
2021年8月25日,发行人与独立财务顾问(主承销商)中原证券向上述115名符合条件的特定投资者发送《立中四通轻合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之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配套资金认购邀请书》(以下简称“《认购邀请书》”)及其附件。
经核查,主承销商认为,《认购邀请书》的内容、发送范围及发送过程符合《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试行)》
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要求,符合公司有关本次发行的董事会、股东大会决议,亦符合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报送的《发行方案》文件的规定。同时,《认购邀请书》真实、准确、完整地事先告知了询价对象关于本次选择发行对象、确定认购价格、分配数量的具体规则和时间安排等情形。
(二)发行报价情况
在《认购邀请书》规定的有效认购时间内(2021年8月30日下午13:00-16:00),在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的全程见证下,共有27名投资者参与认购报价。经主7承销商和律师的共同核查确认,27名投资者均按照《认购邀请书》的要求及时提交相关申购文件,且及时、足额缴纳认购保证金(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无需缴纳),均为有效报价。上述27名投资者申购报价情况如下:
序申购价格申购金额保证金金额发行对象号(元/股)(万元)(万元)
1杨哲16.001000200.00
15.811000
2董卫国200.00
15.532000
18.001000
3郭伟松17.006000200.00
15.4310000
18.502300
4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0.00
17.008450
18.022050
5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0.00
17.084300
18.881000
6华宝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0.00
16.002000
共青城胜恒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胜恒16.584000
7九重风控策略1期私募股权投资基16.005000200.00
金15.426000
16.651000
宁波宁聚资产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816.151500200.00
-宁聚映山红9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15.652000
16.651000
浙江宁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宁聚量
916.151000200.00化稳盈3期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15.651000
16.651000
浙江宁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宁聚量
1016.151000200.00化稳盈6期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15.651000
18.512000
11湖南阿凡达投资有限公司200.00
17.514000
17.651650
12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16.6941500.00
15.424350
锦绣中和(天津)投资管理有限公17.331000
13司-中和资本耕耘820号私募证券投16.341850200.00
资基金15.582150
锦绣中和(天津)投资管理有限公
14司-中和资本耕耘821号私募证券投17.331500200.00资基金8序申购价格申购金额保证金金额发行对象号(元/股)(万元)(万元)
18.583000
15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17.584000200.00
16.585000
16.521000
16谢恺16.111200200.00
15.721400
18.332050
17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17.2366500.00
16.2211450
南方天辰(北京)投资管理有限公
18司-南方天辰景晟20期私募证券投21.088000200.00资基金
南方天辰(北京)投资管理有限公
19司-南方天辰景丞价值精选2期私募21.083000200.00证券投资基金
20百年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16.383000200.00
华泰资管-中信银行-华泰资产稳赢18.071500
21200.00
优选资产管理产品17.272000
华泰优选三号股票型养老金产品-中18.071500
22200.00
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17.272000
华泰资管-兴业银行-华泰资产价值18.071500
23200.00
精选资产管理产品17.272000
华泰优颐股票专项型养老金产品-中18.071500
24200.00
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17.272000
天津圣金海河中和股权投资基金合18.052000
25200.00
伙企业(有限合伙)17.335000
18.002000
26李志华200.00
17.003000
苏州市天凯汇云实业投资合伙企业17.331000
27200.00(有限合伙)16.342000
(三)发行价格、发行对象及最终获配情况
根据投资者申购报价情况,并严格按照认购邀请书中确定的发行价格、发行对象及获配股份数量的确定程序和规则,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为18.02元/股,发行数量为17203107股,募集资金总额为309999988.14元。
本次发行最终确定的发行对象及其获配股数、获配金额如下:
获配股数限售期
序号发行对象名称持有人证券账户名称获配金额(元)
(股)(月)9获配股数限售期
序号发行对象名称持有人证券账户名称获配金额(元)
(股)(月)
南方天辰(北京)投资
南方天辰(北京)投资
管理有限公司-南方天
管理有限公司-南方天
1辰景晟20期私募证券443951179999988.226辰景晟20期私募证券投资基金投资基金
南方天辰(北京)投资南方天辰(北京)投资
管理有限公司-南方天管理有限公司-南方天
2166481629999984.326辰景丞价值精选2期私辰景丞价值精选2期募证券投资基金私募证券投资基金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
3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166481629999984.326司
南方基金-中信银行-南方基金中信卓睿定
2774694999991.386增1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南方基金-工商银行-4
公司南方基金新睿定增166592712000004.546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南方基金-兴业银行-
南方基金新睿定增23329635999993.266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财通基金-郭远志-财
通基金安吉66号单一1664812999987.626资产管理计划
财通基金-江海证券有
限公司-财通基金玉泉
55493910000000.786998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
财通基金-龚晨青-财
通基金哈德逊99号单554941000001.886一资产管理计划
财通基金-万和证券股5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份有限公司-财通基金
1664812999987.626玉泉976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
财通基金-易俊飞-财
通基金雪峰1号单一554941000001.886资产管理计划
财通基金-潘旭虹-财
通基金韶夏1号单一1109882000003.766资产管理计划
财通基金-华鑫证券有
27747500000.946
限责任公司-财通基金10获配股数限售期
序号发行对象名称持有人证券账户名称获配金额(元)
(股)(月)鑫量4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湖南阿凡达投资有限公湖南阿凡达投资有限
6110987719999983.546司公司长和(天津)投资管理天津圣金海河中和股权
有限公司-天津圣金海7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110987719999983.546河中和股权投资基金限合伙)
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
891565716500139.146公司限公司
华泰资管-中信银行-华华泰资管-中信银行-
9泰资产稳赢优选资产管华泰资产稳赢优选资83240814999992.166理产品产管理产品
华泰资管-兴业银行-华华泰资管-兴业银行-
10泰资产价值精选资产管华泰资产价值精选资83240814999992.166理产品产管理产品华泰优选三号股票型养华泰优选三号股票型
11老金产品-中国工商银养老金产品-中国工商83240814999992.166行股份有限公司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华泰优颐股票专项型养华泰优颐股票专项型
12老金产品-中国农业银养老金产品-中国农业83240814999992.166行股份有限公司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华宝证券股份有限公
13华宝证券股份有限公司5549389999982.766司
合计17203107309999988.146经核查,本次发行对象为13名,未超过《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试行)》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规定的35名投资者上限。本次向特定投资者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不包含发行人和主承销商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关联方。发行人和主承销商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关联方未通过直接或间接方式参与本次发行认购。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主要股东未向发行对象做出保底保收益或者变相保底保收益承诺,也未直接或者通过利益相关方向发行对象提供财务资助或者其他补偿。
经核查,主承销商认为,本次发行定价及配售过程符合《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试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11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规定。发行价格的确定、发行对象的选择、股份数量的分配严格贯彻了价格优先原则,并遵循了《发行方案》和《认购邀请书》确定的程序和规则。发行人在定价和配售的过程中坚持了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最大化的原则,不存在采用任何不合理的规则人为操纵发行结果,压低发行价格或调控发行股数的情况。
(四)关于发行对象履行私募投资基金备案的核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
和《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办法(试行)》,私募投资基金系指以非公开方式向合格投资者募集资金设立的投资基金,包括资产由基金管理人或者普通合伙人管理的以投资活动为目的设立的公司或者合伙企业;私募投资基金需要按规定办理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及私募基金备案。本次发行对象的私募投资基金备案情况如下:
1、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宝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湖南阿凡达投资有限公司以其自有资金参与本次认购,不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以及《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办法(试行)》的相关规定范围内须登记和备案的产品,无需履行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及私募投资基金备案手续。
2、南方天辰(北京)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其管理的南方天辰景晟20期私募证券投资基金、南方天辰景丞价值精选2期私募证券投资基金参与本次认购,相关私募投资基金已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备案。
3、长和(天津)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其管理的天津圣金海河中和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参与本次认购,该私募投资基金已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备案。
4、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其管理的财通基金-郭远志-财通基金安吉66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财通基金-江海证券有限公司-财通基金玉泉998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财通基金-龚晨青-财通基金哈德逊99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财通基金-万和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财通基金玉泉976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财通基金-12易俊飞-财通基金雪峰1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财通基金-潘旭虹-财通基金韶夏1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财通基金-华鑫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财通基金鑫量4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参与本次认购,上述资产管理计划已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备案。
5、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其管理的南方基金-中信银行-南方基金中信卓睿定增1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南方基金-工商银行-南方基金新睿定增1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南方基金-兴业银行-南方基金新睿定增2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参与本次认购,上述资产管理计划已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备案。
6、华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其管理的华泰资管-中信银行-华泰资产稳赢优选资产管理产品、华泰优选三号股票型养老金产品-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华泰资管-兴业银行-华泰资产价值精选资产管理产品、华泰优颐股票专项型养老金产品-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参与本次认购。华泰资管-中信银行-华泰资产稳赢优选资产管理产品、华泰资管-兴业银行-华泰资产价值精选资产管理产品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保险资产管理产品管理暂行办法》及《关于保险资产管理公司开展资产管理产品业务试点有关问题的通知》所规定的保险资产管理产品,已按照规定履行了产品发行的核准、报告程序。华泰优选三号股票型养老金产品-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华泰优颐股票专项型养老金产品-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属于养老金产品,已按照《企业年金基金管理办法》《关于企业年金养老金产品有关问题的通知》的相关规定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办理了备案手续。
经核查,主承销商认为,全部获配对象均按照认购邀请书的要求提交了文件,其中涉及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或其用于申购的产品涉及私募投资基金的,均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以及
《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办法(试行)》完成备案。
(五)关于发行对象适当性的说明
根据《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证券经营机构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实施指引(试行)》及主承销商投资者适当性管理相关制度要求,主承销商须开展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工作。
13本次发行对象均已按照相关法规和《认购邀请书》中的投资者适当性管理要
求提交相应核查材料,其核查材料符合主承销商的核查要求,主承销商对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适当性核查结论为:
产品风险等级与风险序号发行对象名称投资者分类承受能力是否匹配
南方天辰(北京)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南方天1专业投资者是辰景晟20期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南方天辰(北京)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南方天2专业投资者是辰景丞价值精选2期私募证券投资基金3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专业投资者是4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专业投资者是5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专业投资者是6湖南阿凡达投资有限公司普通投资者是天津圣金海河中和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7专业投资者是(有限合伙)8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专业投资者是
华泰资管-中信银行-华泰资产稳赢优选资产9专业投资者是管理产品
华泰资管-兴业银行-华泰资产价值精选资产10专业投资者是管理产品
华泰优选三号股票型养老金产品-中国工商银11专业投资者是行股份有限公司
华泰优颐股票专项型养老金产品-中国农业银12专业投资者是行股份有限公司13华宝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专业投资者是经核查,上述13名投资者均符合《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证券经营机构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实施指引(试行)》及主承销商投资者适当性管理相关制度要求。
(六)缴款与验资情况
2021年8月31日,发行人和主承销商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向最终确定的13名发行对象发出了《立中四通轻合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之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配套资金缴款通知书》(以下简称“《缴款通知书》”)。各发行对象根据《缴款通知书》的要求向主承销商指定的本次发行缴款专用账户及时足额缴纳了认购款项。
根据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1年9月8日出具的关于立14中集团向特定投资者发行股票募集配套资金认购资金到位情况的《验资报告》(容诚验字[2021]251Z0014号),截至2021年9月2日止,中原证券累计收到立中集团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认购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09999988.14元。
2021年9月3日,中原证券将扣除尚未支付的财务顾问费及承销费人民币10299999.64元(不含税)后的募集资金299699988.50元划转至立中集团指定账户中。根据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1年9月8日出具的《验资报告》(容诚验字[2021]251Z0015号),截至2021年9月3日止,立中集团向特定投资者发行人民币普通股17203107股,募集配套资金每股发行价为人民币18.02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09999988.14元,扣除与发行有关的费用人民币15968677.16元,公司实际募集配套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94031310.98元,其中计入股本人民币17203107.00元,计入资本公积人民币276828203.98元。
截至2021年9月3日止,立中集团变更后的注册资本人民币616956965.00元,累计实收资本(股本)人民币616956965.00元。
经核查,主承销商认为:本次发行符合发行人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向特定投资者发行方案,缴款通知书、缴款和验资过程合规,符合《认购邀请书》的约定,符合《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试行)》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
四、本次发行股票过程中的信息披露2020年12月7日,发行人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出具的《关于受理河北四通新型金属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申请文件的通知》(深证上审[2020]757号),深圳证券交易所对公司报送的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报告书及相关申请文件进行了核对,认为申请文件齐备,决定予以受理。公司于2020年12月7日进行了公告。
2021年2月3日,发行人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审核中心出具的《审核意见告知函》,经审核,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申请。公司于2021年2月4日进行了公告。
2021年3月24日,发行人收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同意河北四通新型15金属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879号),同意本次交易,并于2021年3月24日进行了公告。
主承销商将按照《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试行)》《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以及其他关于信息披露的法律法规的规定,督导发行人切实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和手续。
五、主承销商对本次发行过程及发行对象合规性的结论意见
(一)关于本次发行定价过程合规性的意见经核查,主承销商认为:
发行人本次发行已依法取得必要授权,获得了发行人董事会、股东大会批准,并获得了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
发行人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过程完全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试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符合证监会出具的《关于同意河北四通新型金属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879号)和发行人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的要求。
发行人及主承销商根据本次发行的实际情况而制定了《发行方案》,并于2021年8月20日报送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本次发行过程严格遵照《发行方案》中相关约定执行。
(二)关于本次发行对象选择合规性的意见经核查,主承销商认为:
发行人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对发行对象的选择公平、公正,符合公司及其全体股东的利益,符合《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试行)》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符合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报备的《发行方案》。
发行对象不存在发行人和主承销商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16高级管理人员及其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关联方。发行人和主承销商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关联方未通过直接或间接方式参与本次发行认购。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主要股东未向发行对象做出保底保收益或者变相保底保收益承诺,且未直接或者通过利益相关方向发行对象提供财务资助或者其他补偿。
主承销商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以及《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办法(试行)》所规定的范围核查私募投资基金备案情况并发表了意见,已按照《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证券经营机构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实施指引(试行)》,对投资者适当性管理要求进行投资者分类及风险承受等级匹配。
发行人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在发行过程和发行对象选择等各个方面,充分体现了公平、公正原则,符合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以下无正文)17(本页无正文,为《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立中四通轻合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之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配套资金发行过程和发行对象合规性的报告》之签署页)
财务顾问主办人:
刘军锋王剑敏
法定代表人:
菅明军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年月日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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