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为注册用户,每天转文章赚钱!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账号?立即注册
x
杭州泰格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杭州泰格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作为杭州泰格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现就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的有关议案涉及事项发表以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选举公司董事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独立意见
经认真核查吴灏先生的个人简历和相关资料,其作为董事候选人具备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所规定的上市公司董事任职资格,具备履行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未解除的情况,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也未曾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本次董事候选人的提名、被提名人任职资格、提名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我们同意该议案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相关人员的个人履历,未发现有《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2.4规定之情形以及其他规范性文件或
1《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之情形。相关人员的提名、聘任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规范性文件以及
《公司章程》的规定。经了解相关人员的教育背景、工作经历和身体状况,能够胜任公司相应岗位的职责要求,有利于公司的发展。
我们同意聘任曹晓春女士担任公司财务负责人;同意聘任李晓日女士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以下无正文)
独立董事:杨波郑碧筠廖启宇二〇二一年九月十七日2 |
|
5e天资,互联天下资讯!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