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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88299 证券简称:长阳科技 公告编号:2021-056宁波长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新建项目的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2021 年 9月 14 日,宁波长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新建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年产 9000万平方米 BOPET高端反射型功能膜项目”“、年产 5040万平方米深加工功能膜项目”及“年产 1000 万片高端光学膜片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年产 8 万吨光学级聚酯基膜项目”。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宁波长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1886号)核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7064.22万股,发行价格13.71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968504562.00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856718202.80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19年10月30日到位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2019年10月30日对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19]第ZA15720号《验资报告》。
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设立了相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并与保荐机构、专户存储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具体情况详见2019年11月5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宁波长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科创板上市公告书》。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基本情况
1、承诺投资项目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拟用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拟使用募集资金投入金
项目名称 项目投资总额额
年产 9000万平方米 BOPET高端反射
28722 28722型功能膜项目
年产 5040万平方米深加工功能膜项
9174 9174目
研发中心项目 8892 8892年产 3000万平方米半导体封装用离
4187 4187型膜项目
年产 1000万片高端光学膜片项目 1962 1962
合计 52937 52937
2、超募投资项目2019年11月18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归还银行贷款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9800.00万元人民币归还银行贷款(详见公司2019-003号公告)。
2020年2月27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剩余超募资金投资建设“年产3000万平方米高端光学深加工薄膜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剩余超募资金(含利息)22994.16万元投资建设“年产3000万平方米高端光学深加工薄膜项目”(详见公司2020-004号公告)。
单位:万元拟使用募集资金投入金
项目名称 项目投资总额额
归还银行贷款 9800 9800年产3000万平方米高端光学深加工
50061 22994.16薄膜项目
合计 59861 32794.16
二、本次结项募投项目募集资金的存储及节余情况
(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本次结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为“年产 9000 万平方米 BOPET 高端反射型功能膜项目”、“年产 5040 万平方米深加工功能膜项目”、“年产 1000万片高端光学膜片项目”,上述三个项目均已完成建设并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
截至 2021 年 9 月 12 日,“年产 9000 万平方米 BOPET 高端反射型功能膜项目”、“年产 5040 万平方米深加工功能膜项目”、“年产 1000 万片高端光学膜片项目”的募集资金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尚未使用的
对应投资项目名称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募集资金金 备注额
年产 9000 万平方中国银行宁波市
米 BOPET 高端反射 350677129447 19601科技支行营业部型功能膜项目
年产 5040 万平方 中国建设银行股
米深加工功能膜项 份有限公司宁波 33150198533600000323 5753
目 慈城支行
年产 1000 万片高 宁波银行百丈支
53020122000448981 1549
端光学膜片项目 行
(二)募集资金节余情况
截至 2021年 9 月 12日,本次结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具体使用及节余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募集资 利息收入 募集资金预
累计投入募 已签订合
金拟投 扣除手续 计剩余金额 项目进
项目名称 集资金金额 同待支付资总额 费后净额 (A-B+C- 展情况(B) 金额(D)
(A) (C) D)
年产 9000 万
平方米 BOPET
28722 10413 1292 2854 16747 已结项高端反射型功能膜项目
年产 5040 万
平方米深加工 9174 3742 321 720 5033 已结项功能膜项目
年产 1000 万
片高端光学膜 1962 446 33 39 1510 已结项片项目
合计 39858 14601 1646 3613 23290
注:募集资金预计剩余金额未包含尚未收到的银行利息收入;已签订合同待支付金额后续将继续通过原有募集资金专户进行支付。
三、本次结项募投项目募集资金节余的主要原因
(一)公司募投项目“年产 9000万平方米 BOPET高端反射型功能膜项目”、“年产 5040万平方米深加工功能膜项目”及“年产 1000万片高端光学膜片项目”原有规划采用进口设备,考虑公司已具备生产线设备的设计能力,后在实际建设时,公司采用国产设备自主设计建设,所需的其他专用设备,由公司提出设备技术规范和品质要求,委托专业的设备制造商为公司定制化生产制造,从而大大降低了设备的成本。
公司募投项目“年产 9000万平方米 BOPET 高端反射型功能膜项目”计划设
备购置及安装费为 19207 万元,实际建设投入设备购置及安装费为 12007 万元;“年产 5040 万平方米深加工功能膜项目”计划设备购置及安装费为 5200万元,实际建设投入设备购置及安装费为 3406 万元;“年产 1000 万片高端光学膜片项目”计划设备购置及安装费为 1050 万元,实际建设投入设备购置及安装费为 485万元。
(二)公司募投项目“年产 9000 万平方米 BOPET 高端反射型功能膜项目”
原有规划建设期为 36 个月,实际建设期缩短至 24 个月,相应降低了投入成本。
(三)公司募投项目“年产 9000 万平方米 BOPET 高端反射型功能膜项目”
计划使用铺底流动资金 5522 万元;“年产 5040 万平方米深加工功能膜项目”
计划使用铺底流动资金 2279 万元;“年产 1000 万片高端光学膜片项目”计划使用铺底流动资金 496万元。实际建设过程中“年产 9000万平方米 BOPET高端反射型功能膜项目”、“年产 5040万平方米深加工功能膜项目”及“年产 1000万片高端光学膜片项目”三个项目因设备组装和调试均较为顺利,试运行时间较短,投产后现金流状况较好,因此未使用铺底流动资金。
(四)公司在项目实施过程中严格按照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本着合理、有效、节约的原则谨慎使用募集资金,在确保项目质量及顺利实施的前提下,合理配置资源,严格控制了各项支出。
四、节余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
鉴于公司“年产 9000 万平方米 BOPET 高端反射型功能膜项目”、“年产5040万平方米深加工功能膜项目”及“年产 1000万片高端光学膜片项目”已基本建设完成,公司结合实际经营情况,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提升公司的经营效益,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公司拟将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后的节余募集资金 23290万元(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增资全资子公司合肥长阳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合肥新材料”),用于“年产 8万吨光学级聚酯基膜项目”的投资支出。合肥新材料将新设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与公司、保荐机构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及相关银行签订募集资金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使用进行监督。“年产 9000万平方米 BOPET 高端反射型功能膜项目”、“年产 5040 万平方米深加工功能膜项目”及“年产 1000 万片高端光学膜片项目”已签订合同待支付的款项,按照相关交易合同约定继续通过原有募集资金银行专户进行支付。
“年产 8万吨光学级聚酯基膜项目”基本情况如下:
项目投资金额:本项目总投资 122448 万元项目实施主体:全资子公司合肥长阳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项目建设内容:项目资金主要用于购买土地、生产车间及配套设施的建设和生产设备采购及安装等。
项目建设周期:项目建设工期总计 32个月。
实施主体子公司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 合肥长阳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合肥市新站区物流支路新站工业园区 E区 15栋 1004室
法定代表人 黄耀斌
成立时间 2021年 9月
注册资本 5000万元
股权结构 公司持股 100%
“年产 8万吨光学级聚酯基膜项目”已经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和第
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年产 8 万吨光学级聚酯基膜项目”的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投资建设“年产 8万吨光学级聚酯基膜项目”的公告》。
五、对公司的影响公司本次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年产 8万吨光学级聚酯基膜项目”,有利于合理优化配置资源,将有效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
六、专项意见说明
(一)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本次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后的剩余未使用募集资金用于新建项目,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利用效率、降低公司的财务费用,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决策和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
法律法规及《宁波长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监事会同意公司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新建项目。
(二)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此次审议的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新建项目事项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
法规及《宁波长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公司在募投项目结项的情况下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新建项目是基于募投项目的实际情况
而做出的决定,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增强公司营运能力,促进公司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公司独立董事同意将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新建项目。
(三)保荐机构意见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长阳科技本次将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新建项目是长阳科技根据项目实施的实际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
集资金用于新建项目事项已经长阳科技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已出具了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
综上,本保荐机构对长阳科技本次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新建项目事项无异议。
七、上网公告附件
(一)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二)保荐机构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关于宁波长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新建项目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宁波长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1年9月16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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