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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阳光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为北京四环生物制药有限公司。
本次担保数量为6000万元人民币,本公司累计为其担保数量为6000万元人民币。
(一)担保情况概述
北京四环生物制药有限公司向银行申请基因药物技术改造项目贷款人民币6000万元(期限为三年),本公司为北京四环生物制药有限公司的此项贷款提供担保,江苏四环生物股份有限公司为本公司此项担保提供反担保并为本公司将来的等额贷款提供担保。担保意向协议签署日期为2005年7月16日,地点为江苏江阴。截止2005年6月30日,本公司累计对外担保金额为零。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北京四环生物制药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北京经济开发区建安街5号
法定代表人:孙国建
注册资本:35092.759万元
股本结构:江苏四环生物股份有限公司出资33338.121万元,占注册资本的95%;江阴佳新投资有限公司出资1754.638万元,占注册资本的5%。
主营业务:制造肝炎诊断试剂、注射剂(冻干粉针)、体外诊断试剂;法律、法规禁止的,不得经营;应经审批的,未获审批前不得经营;法律、法规未审批的,企业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本公司与北京四环生物制药有限公司无关联关系。
主要财务状况:截止2004年12月31日,经有证券从业资格的江苏公证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计的资产总额39295.6105万元;负债总额1163.0689万元;净资产38132.5416万元。2004年1—12月实现主营业务收入4732.6415万元;实现净利润27.2906万元。
(三)担保意向协议的主要内容
担保方式:连带责任担保
担保期限:三年
担保金额:人民币6000万元
江苏四环生物股份有限公司为本公司此项担保提供反担保并为本公司将来的等额贷款提供担保。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北京四环生物制药有限公司资产状况、资信状况较好,具有足够的债务清偿能力,且符合证监会与国资委于2003年9月下发的《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中对担保对象资格的规定,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本次担保金额在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的范围内,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截至对外担保协议生效前,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实际累计对外担保总额为零,无逾期担保。
(六)备查文件目录
1、担保意向协议;
2、经与会董事签字生效的董事会决议;
3、北京四环生物制药有限公司2004年度财务报表;
4、北京四环生物制药有限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
特此公告。
江苏阳光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5年7月16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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