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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华伍制动器股份有限公司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募集说明书
(二次修订稿)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新疆乌鲁木齐市高新区(新市区)北京南路358号大成国际大厦20楼2004室)
二〇二一年九月声明
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募集说明书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并确认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完成后,公司营收与收益的变化,由公司自行负责;因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本募集说明书是公司董事会对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的说明。投资者如有任何疑问,应咨询自己的股票经纪人、律师、专业会计师或其他专业顾问。
本募集说明书所述事项并不代表审批机关对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
事项的实质性判断、确认或批准。本募集说明书所述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生效和完成尚需经深圳交易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
1-1-1重大事项提示
公司特别提醒投资者关注下列重大事项或风险因素,并认真阅读本募集说明书相关章节。
一、风电行业发展不及预期风险
受益于下游风电市场需求旺盛,公司工业制动器业务收入保持高速增长。
虽然公司当前经营环境较好,但业绩增长与风电行业相关度也随之提高,风电短期内装机高峰过后,如若风电行业发展及风电平价上网不及预期,市场需求减少,存量市场竞争加剧,将会给公司风电行业制动器市场销售造成一定负面影响。
二、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坏账风险
截至2021年6月30日,公司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及应收账款融资金额为107152.13万元,占公司流动资产的比例53.08%。公司应收账款金额较大,规模呈增长态势,主要系公司客户以大型客户为主,应收款项周期较长。如果公司不能对应收款项实施高效管理导致账期过长,或客户信用状况发生恶化,仍不能避免应收款项发生坏账损失的可能性,可能致使公司资金周转速度与运营效率降低,存在发生流动性风险或坏账的风险。
三、商誉减值风险近年来,公司先后收购华伍轨交、安德科技和长沙天映股权,形成较大金额的商誉。截至2021年6月30日,公司因收购华伍轨交产生的商誉账面余额2572.21万元,收购安德科技产生的商誉账面余额26796.43万元,收购长沙天映产生的商誉账面余额5202.50万元。公司已与上述标的公司积极在各个方面进行整合,保证标的公司的市场竞争力及持续稳定发展。
公司2018年收购长沙天映时,预计其在2018-2021年期间能够完成一批某型军用无人机的维修工作,2020年、2021年因冠疫情、国防任务及部队维修计划等原因,长沙天映无人机维修业务未达预期,截至目前,长沙天映累计完成总量的44.44%架次(包括正在维修)该型军用无人机维修工作。公司已在1-1-22020年度对长沙天映计提商誉减值1876.85万元,2021年上半年长沙天映的无人机维修业务订单也未能实现预期,如若长沙天映在2021年下半年无人机维修业务没有出现改善,或长沙天映在其他潜在业务增长点也未能实现预期,则长沙天映商誉存在减值的风险。
自2014年收购华伍轨交以来,公司实现跻身轨道交通市场的战略目标。
但因市场开拓未达预期,华伍轨交未能完成经营目标,截至2020年底,公司对华伍轨交累计计提商誉减值1086.14万元。如若华伍轨交2021年经营情况仍然未达预期,则仍存在商誉减值的风险。
公司将在2021年底根据涉及商誉子公司的业绩实现情况以及在手订单情况,进行商誉减值测试,提请投资者关注商誉减值风险。
四、环宇园林股权回购款无法回收及进一步减值的风险
2018年6月6日,江苏环宇园林建设有限公司股东花再华、潘北河与公司签署协议约定,约定花再华、潘北河应于2018年6月30日之前支付现金20531.26万元,用于购回公司持有江苏环宇园林建设有限公司25%股权。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对该笔款项计提了16081.26万元坏账准备。由于花再华、潘北河不执行上述约定,公司于2019年向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
2021年4月8日,公司收到中国贸仲送达的《裁决书》([2021]中国贸仲京裁字
第0577号),裁决被申请人花再华和潘北河向公司支付相关款项。因被申请人
尚未执行仲裁结果,公司已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但依旧面临该笔款项无法收回的风险。若被申请人信用情况进一步恶化,公司存在上述股权回购款无法收回并进一步计提坏账准备的风险。
五、募投项目产能闲置、实施效果不达预期的风险
安德科技前次及本次募投项目建成后预计新增产值33198.23万元,前次募投项目即将投产,而本次募投项目建成投产需一定时间,如果后续产业政策、竞争格局、市场需求等方面出现重大不利变化,或公司市场开拓能力不足、市场容量增速不及预期、储备项目发生重大不利变化等,则公司可能面临新增产能无法消化、募投项目实施效果不达预期的风险。
1-1-3另外,?年产3000台起重机新型智能起重小车新建项目?达产后将新增智能起重小车产能3000台/年。公司对募投项目可行性和产能消化进行了调研及谨慎论证,但现阶段本项目尚未形成实际的量产产品,若未来产品开发不及预期,市场竞争环境恶化、市场需求增速不及预期等不利变化,公司将可能无法按计划打开市场或及时消化新增产能,导致本次募投项目的经济效益未达预期,进而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提请广大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六、未能按计划时间取得募投土地风险
截至本说明书出具日,公司尚未取得本次募投项目的土地使用权证,虽然项目实施地的有关部门已承诺将配合公司取得项目实施用地,但由于用地取得流程较长、涉及政府审批环节较多,因此公司存在项目用地未能按计划时间取得的风险。
七、募投项目新增资产折旧摊销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影响的风险
受工程施工、设备安装调试以及市场开拓等因素的影响,公司募投资金从投入到产生收益需要一定的时间,新增资产也将产生一定的折旧摊销。
经过测算,募投项目产生利润将能覆盖新增资产折旧摊销额,但由于投资金额相对较大,每年的折旧摊销金额成本相对较高,其中航空装备和航空零部件研发制造基地项目建成投产后将新增折旧摊销2735.33万元,年产3000台起重机新型智能起重小车新建项目达产后将新增折旧摊销841.13万元。如未来募投项目无法产生预期收益,新增资产折旧摊销金额将会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公司存在募投资金投资项目新增资产折旧摊销额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影响的风险。
1-1-4目录
声明....................................................1
重大事项提示................................................2
一、风电行业发展不及预期风险........................................2
二、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坏账风险.......................................2
三、商誉减值风险..............................................2
四、环宇园林股权回购款无法回收及进一步减值的风险..............................3
五、募投项目产能闲置、实施效果不达预期的风险................................3
六、未能按计划时间取得募投土地风险.....................................4
七、募投项目新增资产折旧摊销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影响的风险.................4
目录....................................................5
释义....................................................7
第一章公司基本情况.............................................9
一、股权结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情况...................................9
二、公司所处行业的主要特点及行业竞争情况.................................11
三、主要业务模式、产品或服务的主要内容..................................17
四、现有业务发展安排及未来发展战略....................................20
五、财务性投资情况............................................23
六、未决诉讼、仲裁事项..........................................25
七、行政处罚情况.............................................26
第二章本次证券发行概要..........................................29
一、本次发行的背景和目的.........................................29
二、发行对象及与发行人的关系.......................................31
三、发行证券的价格或定价方式、发行数量、限售期..............................31
四、募集资金投向.............................................32
五、本次发行是否构成关联交易.......................................32
六、本次发行是否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33
七、本次发行方案取得有关主管部门批准的情况以及尚需呈报批准的程序
1-1-5................................................33
第三章董事会关于本次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35
一、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35
二、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40
三、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涉及的备案、核准或批复程序...........................54
第四章董事会关于本次发行对公司影响的讨论与分析..............................56
一、本次发行完成后,上市公司的业务及资产的变动或整合计划...............56
二、本次发行完成后,上市公司控制权结构的变化...............................56
三、本次发行完成后,上市公司与发行对象及发行对象的控股股东和实际
控制人从事的业务存在同业竞争或潜在同业竞争的情况.............................56
四、本次发行完成后,上市公司与发行对象及发行对象的控股股东和实际
控制人可能存在的关联交易的情况......................................56
第五章与本次发行相关的风险因素......................................57
一、行业与经营风险............................................57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风险.........................................59
三、本次发行的相关风险..........................................61
第六章其他事项..............................................63
一、公司现行利润分配政策.........................................63
二、公司最近三年利润分配情况.......................................65
三、公司2020-2022年股东回报规划.................................66
第七章与本次发行相关的声明........................................68
1-1-6释义
在本募集说明书中,除非文中另有所指或另有说明,下列词语或简称具有如下特定含义:
一般用语
华伍股份、发行人、上市指江西华伍制动器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公司本次公司以询价发行方式,向不超过35名的特定投资本次发行、本次向特定对指者合计发行不超过113613256股(含本数)人民币普象发行股票通股的行为《江西华伍制动器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本募集说明书指募集说明书》股东大会指江西华伍制动器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指江西华伍制动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监事会指江西华伍制动器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公司章程指江西华伍制动器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指自然人股东聂景华先生华伍科技指江西华伍科技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拟用于投资的航空
本次募投项目、本次募集指装备和航空零部件研发制造基地项目、年产3000台起资金投资项目重机新型智能起重小车新建项目和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安德科技指四川安德科技有限公司,公司全资子公司金贸流体指芜湖市金贸流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司控股子公司华伍智能指江西华伍智能传动装备有限公司,公司全资子公司长沙天映航空装备有限公司,公司控股子公司,曾用长沙天映指名长沙市天映机械制造有限公司
华伍轨道交通装备(上海)有限责任公司,公司全资华伍轨交指子公司
振华重工指上海振华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环宇园林指江苏环宇园林建设有限公司预案指华伍股份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定价基准日指本次发行的发行期首日国务院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中国证监会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交所指深圳证券交易所
《公司法》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指《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2019年修订)
《创业板再融资办法》指《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试行)》
1-1-7申万宏源承销保荐、保荐指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机构
大华会计师指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天元律师指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
元、万元、亿元指如未特别指明,则代表人民币元、万元、亿元报告期指2018年度、2019年度、2020年度、2021年1-6月最近三年指2018年度、2019年度、2020年度专业用语
用于工业装备的传动机构中,以动力驱动为特征、使运工业制动器指动部件(机械)减速、停止或保持停止状态等功能的装置。
用于风力发电机的制动系统,包括偏航制动装置、机风电制动器指组刹车装置安装在特定轨道上行驶的一类交通工具或运输系统的轨道交通制动器指制动系统
将熔炼好的液态金属,用浇注、压射、吸入或其他方铸件指法注入预先准备好的铸型中,冷却后经落砂、清理和后处理,所得到的具有一定形状、尺寸和性能的物件管道系统中起连接、控制、变向、分流、密封、支撑管件指等作用的零部件的统称
用来开闭管路、控制流向、调节和控制输送介质的参阀门指数(温度、压力和流量)的管路附件在大气层中飞行的飞行器,包括轻于空气的航空器和航空器指
固定翼航空器、旋翼航空器等重于空气的航空器用于军事目的的一切航空活动,包括作战、侦察、运军用航空指
输、警戒、训练和联络救生等使用航空器从事除了国防、警察和海关等国家航空活民用航空指
动以外的航空活动,包括商业航空和通用航空主机厂指制造并总装飞机的制造厂,又称整机厂主机厂将其飞机组件、部件在全球范围内进行分包的转包指行为
航空工艺装备的简称,为航空、航天器制造产品所需航空工装指
的刀具、夹具、模具、量具和工位器具的总称由金属材料或非金属材料经机械加工、钣金零件成形航空零件指后再经特种工艺处理加工成为成航天器的不可再拆分的最小部分
航空部件由若干装配在一起的航空零件所组成,可分为机体部件和发动机部件、飞行控制系统、航空电子航空部件指系统及机载设备等部件,其中发动机零部件包括盘轴、风扇盘、涡轮盘、轴、叶轮、涡轮机匣、风扇机匣等。
注:本募集说明书所引用的财务数据和财务指标,如无特殊说明,指合并报表口径的财务数据和根据该类财务数据计算的财务指标;本募集说明书中部分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直接相
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系因四舍五入所致。
1-1-8第一章公司基本情况
一、股权结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情况
(一)公司基本情况
中文名:江西华伍制动器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名称:
英文名:JiangxiHuawuBrakeCo.Ltd.证券简称:华伍股份证券代码:300095.SZ上市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法定代表人:聂景华董事会秘书:史广建(代行)注册资本:378710854元住所:江西省宜春市丰城市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火炬大道26号办公地址:江西省宜春市丰城市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火炬大道26号成立日期:2001-01-18上市日期:2010-07-28电话:0795-6242148传真:0795-6206009邮编:331100公司网址:www.hua-wu.com公司邮箱:hwzqb@hua-wu.com各种机械装备的制动装置、轨道交通车辆制动装置、防风装置、控制系统及关键零部件的设计、制造、销售及安装;摩擦材料;工业自动控制系统装置制造研发;风力发电、船用配套设备制造研发;起重运输设经营范围:备;自货普通运输业务;相关技术咨询、维保服务和工程总承包;自产产品及相关技术的出口业务;本企业生产科研所需的原辅材料、机械设备、仪器仪表、零配件及相关技术的进口业务;经营本企业的进料加工和“三来一补”业务。
(二)股权结构
截至2020年6月30日,公司的股本结构如下:
股份类别持股数量(万股)持股比例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
境内自然人持股8709.9623.00%
1-1-9小计8709.9623.00%
二、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
国有法人2747.317.25%
境内非国有法人4846.5112.80%
境内自然人18879.7149.85%
境外法人248.760.66%
境外自然人77.350.20%
基金理财产品等2361.496.24%
小计29161.1277.00%
合计37871.09100.00%
截至2021年6月30日,华伍股份前十大股东及其持股情况如下:
持股数量(万占总股本比序号股东名称
股)例
1聂景华6226.7516.44%
2聂璐璐4997.7813.20%
3丰城市创东方丰水湖投资企业(有限合伙)2812.507.43%
4上海振华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225.785.88%
5江苏新潮科技集团有限公司990.002.61%
6江西华伍科技投资有限责任公司780.002.06%
江西华伍制动器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员工持
7732.361.93%股计划
江西华伍制动器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
8573.781.52%股计划
9陕西省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353.210.93%
华润深国投信托有限公司-华润信托·福润1
10240.000.63%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合计19932.1652.63%
(三)控股股东与实际控制人情况
截至2021年6月30日,公司股份总数为37871.09万股,聂景华直接持有公司16.44%股份,通过江西华伍科技投资有限责任公司间接控制公司2.06%股份,聂景华之女、一致行动人聂璐璐直接持有公司13.20%股份,聂景华控制公司31.70%股份,为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实际控制人基本情况如下:
姓名聂景华
1-1-10性别男国籍中国
身份证号36222119xxxxxxxx17住所江西省丰城市剑南街道东郊社区剑邑大道164号通讯地址江西省宜春市丰城市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火炬大道26号
2001年1月创办公司前身上海振华港机(丰城)制动器有限公司
最近三年主要任职并一直担任董事长职务;2008年1月公司成立后起,聂景华先生情况一直担任公司董事长。此外,聂景华先生还兼任江西华伍电力有限公司董事长,江西华伍科技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执行董事。
二、公司所处行业的主要特点及行业竞争情况
(一)公司所处行业
2020年度,华伍股份实现营业收入131483.06万元,其中制动器业务收入占当年营业收入的比重已超过50%。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2012年修订):“2.2当上市公司某类业务的营业收入比重大于或等于50%,则将其划入该业务相对应的行业。”据此,发行人所属行业为制造业门类中的专用设备制造业(分类代码:C35)。此外,公司金属铸管件业务所属行业为通用设备制造业(分类代码:C34);公司航空工装及发动机零部件业务所属行业为铁路、船舶、航空航天和其他运输设备制造业(分类代码:C37)。
(二)行业主要特点
1、行业概况
(1)工业制动器行业概况
制动器是具有使运动部件(或运动机械)减速、停止或保持停止状态等功能的装置,是使机械中的运动件停止或减速的机械零件。制动器主要由制动架、制动摩擦副和操纵装置等组成。有些制动器还装有制动摩擦副间隙的自动调整装置。为了减小制动力矩和结构尺寸,制动器通常装在设备的高速轴上,但对安全性要求较高的大型设备(如矿井提升机、铸造起重机等),通常在靠近设备工作部分的低速轴上加装安全制动器。
工业制动器行业的下游主要为起重运输机械、冶金设备、矿山设备、建筑工程机械、风电及核电设备、船舶及海上重工等装备制造业。近年来,受益于宏观政策及市场环境,高端装备制造业以及风力发电等行业得到较为迅速的发1-1-11展,也拓展了工业制动器的市场空间。
(2)工业金属管件及阀门行业概况
工业金属管件及阀门是一种必不可少的水工业产品,在给排水领域主要应用于市政工程建设、水利、石化、电力等给排水工程领域。在给排水领域,日常供水管网的供水量、水压的调度和调配,维修抢修的停水需要,新老管线的连接,管道的冲洗等,需要进行阀门的开启和关闭及部分管件的更换,给排水管件、阀门产品的寿命和质量对供水管网的正常运行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此外,工业金属管件及阀门在工业及生活污水处理领域、城市排水建设领域等同样应用广泛。
近年来,我国不断鼓励重大装备国产化,促使我国在特种金属管件国产化方面取得巨大成就。目前,国内部分工业金属管件领先企业的制造技术已接近或达到世界先进水平,少数企业具备制造特种金属管件等高附加值的能力,为引领我国工业金属管件行业进步,助力炼油、化工、火电、核电、船舶、军工、供水排水等下游产业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随着全国工业制造行业对智能化趋势的推进,工业金属管件及阀门制造也在朝着更高的智能化、自动化方向发展。
从国内现状来看,供水、污水处理基础设施和更新改造为给排水阀门行业的发展提供了巨大的空间。随着我国城市化比率不断加大,城市人口的快速增长,自来水厂供水量以及污水处理厂污水处理规模正在逐步加大,管网需求量不断增加,因此需求大量不同口径的给排水阀门及管配件,同时,纳入水利基本建设管理的各类防洪、排涝、灌溉、供排水、水力发电、水土保持、水资源保护等工程的建设对各类口径供排水阀门的需求十分旺盛,目前国内供排水阀门产能产量尚不能满足下游市场需求增长。未来几年,我国将继续加快实施大江大河重点河段治理,将不断拉动各类工业金属管件和阀门产品的需求规模。
(3)航空制造行业概况
航空工业是保护国家安全、助推经济发展的重要战略性产业。为了扶持、鼓励中国航空工业的发展,国家有关部门出台了一系列政策,对航空工业进行鼓励和扶持,如《国务院关于促进民航业发展的若干意见》《民用航空工业中长期发展规划(2013-2020年)》《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通用航空业发展的指导意见》在内的一系列配套政策。受惠于国家政策的鼓励和支持,我国大飞机、支1-1-12线飞机和直升飞机的研制、适航、量产、交付得到有效推进,未来将带来对航空制造行业的旺盛市场需求。
航空工装和航空零部件制造处于航空制造产业链中游。在全球转包生产形式下,飞机及发动机制造商主要负责总体设计和细节设计,主制造商通过合同约定以及考核的方式将非核心零部件转包至航空工装和航空零部件制造商,并对进度、质量、成本和交付进行严格管理。根据工信部《中国民用航空工业年鉴》的数据,2019年中国航空零部件转包规模上升到123亿元,约占国际航空零部件市场总规模的8%。随着我国军机装备、民用飞机适航交付,国际转包规模将保持增长,我国航空工装和航空零部件制造将在终端产品的带动下实现持续稳定增长。
2、市场规模及前景
(1)工业制动器行业发展前景
在港口起重机市场,码头装卸技术正在快速变革,码头自动化、智能化是未来发展主流,无人驾驶技术、自动化码头是未来主流方向,随着港机市场新的市场机遇的到来,公司的市场销售也将保持持续稳定的增长。
在风电新能源领域,随着我国风电可再生能源装机规模不断扩大,风电发电量实现新高,风电清洁能源利用水平得到提高。基于能源转型大趋势需求,非化石能源消费占比在2030年与2050年需达到20%与50%,风电等可再生能源装机仍存数亿千瓦缺口。从供给端来看,无论是风电整机行业还是下游配套行业,供应能力与技术实力都得到了提升。随着风电行业产业链发展日趋成熟,技术水平持续进步,中长期来看行业仍将呈现逐步增长的趋势。
(2)工业金属管件及阀门行业发展前景
“十四五”期间城镇化进程进一步加快,区域供水得到更加广泛的普及,是全面实现城乡供水一体化的关键时期,我国给排水行业又迎来了新一轮的大发展机遇。随着“十四五”期间国家对于城镇供水设施的改造和建设工作的继续深化,给排水管件、阀门的需求也将保持稳定。
(3)航空制造行业发展前景
受惠于国家政策的鼓励和支持,我国大飞机、支线飞机和直升飞机的研制、适航、量产、交付得到有效推进,未来将带来对航空零部件的旺盛市场需求。
1-1-13而随着航空工业“小核心,大协作”的发展战略不断深化,装备科研生产和维修领域准入制度逐步健全,民营零部件加工企业向产业链下游拓展,承担装备科研生产和维修任务的民营企业数量和任务级别显著提升。主机厂不断将更多零部件的科研生产活动外部化,而将主要精力投向系统集成和关键部件的研制,民营企业获得更广阔的发展空间。
(三)行业竞争情况
1、工业制动器市场竞争格局
(1)重型起重机制动器
从国际情况看,工业制动器生产企业主要集中在德国、法国、英国、丹麦、美国和加拿大等国。工业制动器产品按行业应用领域划分鲜明,各细分领域呈现由少数企业垄断的格局。如德国BUBENZER和SIBRE公司在港口装卸和冶金设备用制动器领域、日本的安川(YASKAWA)、日立(HITACHI)公司在冶金设备用电磁制动器领域、法国SIME-Strong公司和丹麦的SvendborgBrakes公司在安全制动器、风电用制动器领域均占有主要的市场份额。除港口装卸机械用制动器等少数领域外,国内制动器生产企业在国外市场所占的市场份额较小。
目前国内工业制动器专业生产企业之间已经形成较充分的市场化竞争格局,但领先企业的市场份额和竞争优势较为明显,只有少数领先企业可为多个行业提供产品。行业内呈现较高的企业集中度。
公司作为振华重工国产制动器战略合作伙伴,通过配套振华重工等主机厂商,出口到全球多个国家和地区,通过全球用户的装机运维考验,港机制动产品成为国内同行业的技术和质量标杆。国内冶金起重机械领域工业制动器领域,公司作为行业内重要供应商,市场地位已稳居行业前列,龙头优势不断加强。
(2)风电新能源制动器
随着风电行业的发展,对于制动器的需求不断增长。2010年之前,我国国内风电制动器行业尚处于起步阶段,市场基本被外资品牌占据,如风电设备的主轴制动器和1.5MW以上(含)机组的偏航制动器95%以上由国外厂商供应,1.5MW以下的偏航制动器80%以上由国外厂商供应。此后,随着国内主机厂商崛起,风电制动器行业国产替代比例不断提高。
公司在风电设备制动器领域确立了竞争优势地位,综合市场占有率超过1-1-1440%,成为风电制动器领域行业龙头。公司持续对风电产品的技术改造和产品升级,进一步增强产品市场竞争力,目前已经具备大功率风机制动器的批量供货能力,可适应陆上和海上机型主机的要求,客户基本涵盖了国内主要风电设备主机厂商,其中包括金风科技、广东明阳、远景新能源、浙江运达、湘电股份、上海电气、东方电气、国电联合动力等,且是国内唯一一家西门子风电全球合格供方,公司已在风电设备制动器领域确立竞争优势地位。
2、工业金属管件及阀门行业竞争格局国内工业金属管件生产企业绝大多数为中小型企业,规模有限,行业整体市场集中度较低。受资质认证、生产能力、技术储备、销售渠道等各种条件制约,经过多年的发展,工业金属管件生产企业已在下游专业领域形成较为稳定的竞争格局。从生产企业的分布来看,我国工业金属管件生产企业主要分布在华北地区(以河北为主)、华东地区(以江苏、浙江为主)以及东北地区的辽宁,区域集中度较高。
我国给排水阀门产品研发能力以及生产工艺技术与欧美发达国家有一定的差距,整个给排水阀门行业呈现两极分化的特点:一方面大量的阀门企业进行激烈的低价低质产品竞争,另一方面一些阀门企业通过与国外大型厂商合作,在消化吸收国外产品标准规范的基础上,通过加强自身研发能力,努力达到国外产品标准规范要求,生产出高附加值的产品。由于给排水阀门行业的低集中度和资源的分散,大量资源存在于低端阀门领域,生产能力又不均衡,未来给排水阀门行业将经历行业发展的兼并重组阶段,实力较强的企业将进入新的高速发展期。
公司始终重视技术研发、技术创新,不断提升产品性能,不断适应市场需求。目前子公司金贸流体已取得TUV认证、CE认证、BV认证、WRAS认证、ACS认证、消防栓认证、蝶阀节水认证、测量管理体系认证、GSK认证等国内外产品标准认证,正在开展CNAS实验室认证工作。“金贸”商标已获得中国驰名商标资质。金贸流体主持制定国家行业标准三项,参与制定国家标准九项,通过规范管理,使产品制造技术及质量居国内同行前列。公司目前产品规格达数千种,产品类型由手动向电动、气动、液动方向推进,产品性能的机械化程度向智能化、5G方向发展;销售模式由过去的贴牌代加工发展到现在的自主研1-1-15发和自主品牌、由过去的外销主导转变成向内外销齐头并进的局面,在高速发展的同时,公司着力打造“金贸”商标的品牌效应。
3、航空制造行业竞争格局我国航空工业坚持产学研结合的发展战略,鼓励民间资本进入航空工业领域。目前我国航空工装及零部件行业的参与者包括飞机整机制造商内部配套企业、航空航天科研机构、合资企业和民营企业,产业链较长,但各环节企业数量较少,且各企业主要专注于固定客户或者固定领域,行业竞争强度不高,形成了相互补充与良性互动的关系。
在转包生产形式下,飞机及发动机制造商主要负责总体设计和细节设计,承担主要结构件和系统间设计和制造工作,并负责最后的总装。供应商根据主制造商需要参与具体各个部件的生产制造,主制造商通过合同约定以及考核的方式对供应商的进度、质量、成本和交付进行严格管理。整机制造商及内部配套企业是目前国内航空制造行业的主要参与者,质量标准高,技术性较强,主要进行核心部件的生产装配;民营企业具有响应速度快、研制周期短的优势,同飞机整机制造商的内部工装配套企业等行业参与者形成互补;航空航天科研
机构在长期进行设备、材料、工艺的研发过程中形成了零部件和部段生产能力,具备较突出的科研优势;合资企业的管理水平较高、技术能力较强、生产设备先进,具有国外航空制造企业领先的管理理念与先进的制造技术,带动了我国航空零部件产业的发展。随着航空工业的飞速发展,核心制造商将更多零部件的研发和生产外部化,而将主要精力投向系统集成和关键部件的研制和最终组装、检测,从而为配套企业创造了广阔的发展空间。
公司把握军用航空高端装备制造行业的发展机遇,于2016年收购安德科技,实现自身产业布局的优化升级。截至目前,安德科技航空工装及航空零部件业务已具有丰富的产品线、精湛的工艺技术和良好的客户口碑。作为成飞、西飞、洪都等飞机主机单位的重要供应商,安德科技全程参与了某型号产品的研制和生产,与主机厂形成高效合作。目前该型号产品已经进入了批量生产,安德科技产品订单充足。在“十四五”期间,主机厂生产规模继续扩张,上述产品需求强劲,安德科技有望受益于行业快速发展趋势,迎来发展新机遇。
1-1-16三、主要业务模式、产品或服务的主要内容
(一)主要产品及服务
公司工业制动器主要产品为各种常规制动器、风电制动器、轨道交通制动系统、摩擦材料等工业制动器及制动系统产品,并发展水利管网工程产品、航空零部件业务、军机维修业务等业务。公司工业制动器领域主要产品列示如下:
应用领工况图示产品图示说明域公司是国内港机龙头企业振华重
工制动器的重要供应商,公司产品通过配套振华重工等主机厂港口起商,出口到全球多个国家和地重机械区,通过了全球用户的装机运维考验,港机制动产品成为国内同行业技术和质量标杆。
公司风电产品客户基本涵盖了国
内主要风电设备主机厂商,其中风力发包括金风科技、广东明阳、远景电机新能源、浙江运达、湘电股份、上海电气、东方电气、国电联合动力等。
公司作为国内矿山、冶金起重机械领域工业制动器的重要供应冶金机商,市场地位稳居行业之首,公械
司主要客户包括宝武钢铁、鞍钢、首钢等业内知名企业。
公司控股子公司金贸流体主要产品包括金属管件及阀门等铸管件,具体如下所示:
产品名称产品图示说明金属管件是将金属管道连接成管路的零件。根据连接方法可分为承插式管件、螺纹管件、法兰管件和焊接金属管件管件四类。多用与管道相同的材料制成。有弯头(肘管)、法兰、三通管、四通管(十字头)和异径管(大小头)等。
阀门是在流体系统中,用来控制流体的方向、压力、流量的装置。作为管路流体输送系统中控制部件,阀阀门
门被用于改变通路断面和介质流动方向,具有导流、截止、节流、止回、分流或溢流卸压等功能。
1-1-17公司全资子公司安德科技立足航空制造行业,致力于各类航空工艺装备、发动机零部件的研发和制造,主要产品包括航空工装、模具、型架、地铺、发动机机匣、反推装置等,具体如下所示:
产品名称产品图示说明航空工装指为满足飞机设计或工艺要求所需的各种刃
具、夹具、量具、型架等;按类型分类主要包括:生产工艺装备如锻模、铸模等,零件工艺装备如钣金成航空工装型,装配工艺装备如铰接、焊接和铆接等,辅助工艺装备如吊挂等,检验工艺装备如零件检验夹具等,精加工型架如部件精加工等。
机匣是航空发动机中重要的支撑和承力部件,对强度、刚度和可靠性要求较高。机匣既是整个发动机的发动机机基座,遍布发动机各个部位,其内部安装有主轴、叶匣
片和各种连接附件等;机匣也是重要的承力部件,发动机的推力通过机匣传递给飞机。
反推装置通常安装在机翼下短舱的中部,通过改变发发动机反动机推力方向实现减速,其原理是将发动机内部气流推装置转折一定角度,斜向前方喷出,产生与飞机飞行方向相反的推力,用以缩短飞机着陆时的滑跑距离。
(二)主要经营模式
1、制动系统业务模式公司制动系统业务主体为母公司本部。
(1)采购模式
公司生产所需采购的原材料主要包括钢材、铝、摩擦材料原料、传动流体、弹簧碟簧、油料、油漆化工、紧固件、轴承、密封件以及外协件等。公司目前的采购模式主要为:大宗原材料如钢材、铝等采取招标采购,少量辅料面向市场直接采购,铸、锻件毛坯等由外部协作厂提供。
零部件和原材料采购环节是公司产品质量控制和成本控制的关键环节。公司建立了ERP管理系统,对采购物料的申请、报价、收货、检验、付款、供应商信用考评、订单维护等各个环节进行全面管理。公司由品质保障部、制造部、技术部、物资供应部等部门共同组成供应商选择小组,根据评估指标体系对备选供应商进行考察评估,最终确定合格供应商。
1-1-18公司采购部门根据客户订单和生产指令的需要制定采购计划,采购标的在质量方面经采购人员前期核查确认,采购价格经采购部负责人及公司审查人员审核后下采购订单,到货时由质检部人员进行检验,检验合格后仓库办理入库。
(2)生产模式
公司采取订单驱动、计划生产的“以销定产”模式。公司产品生产的主要部件及核心环节采用全自主生产,从原材料到成品组装,采用流水线式生产;
部分组件采用外协方式对外采购。
(3)销售模式
公司长期坚持自主创新的技术发展道路,自主品牌、自主研发产品、生产并通过自己组建的渠道销售产品。作为关键零部件主要供应商,公司长期聚焦“大客户战略”,时刻关注客户需求,与主要客户形成并保持稳定的战略伙伴关系,在保持产品性价比优势的基础上,不断加强与客户合作的深度和广度,以期获得更多的订单。
2、金属铸管件业务模式公司金属铸管件业务主体为金贸流体。
(1)采购模式
金贸流体根据生产计划,采购部门合理安排材料采购,采购人员根据市场情况向上游供应商进行询价,并对供应商提供的样品进行化验和进场材料进行质量检验,在保证采购产品质量优、价格低的情况下向其进行采购。公司与上游供应商签订采购协议,双方约定产品类型、产品数量、价格、付款方式等条款,公司根据双方约定的结算方式进行付款。
(2)生产模式金贸流体主要采取外协生产和自主生产相结合的生产方式。外协生产是将主要原材料(生铁、废钢)提供给外协生产厂家,并向其提供技术和模具,委托其生产半成品;自主生产则是将部分技术工艺复杂的阀门类半成品,严格按照产品的生产流程进行生产,生产的半成品需经过加工、喷塑和装配,对每件产品进行测试和检验,严格控制产品品质。
(3)销售模式
金贸流体运用ERP系统实施销售管理,销售以客户直接下订单为主。部分1-1-19产品的销售以招投标的形式实现。在客户发出标书后,金贸流体营销人员参与客户现场竞标,在中标后与客户签订采购合同。销售人员接到订单后及签订合同前,须事先了解对方资信状况,防范资金风险。所有订单、合同须经金贸流体评审核准后方可确认或签订。订单确认或合同签订后,销售部门将订单或合同交金贸流体生产部安排生产,销售人员应根据需方具体到货时间及时跟踪通知发货。
3、航空工装及发动机零部件业务模式公司航空工装及发动机零部件业务主体为安德科技。
(1)采购模式
安德科技的采购模式以按需定采为主,进口材料备置库存为辅。安德科技的采购量的依据来源于客户订单需求,由其技术部门进行产能产量规划后下达采购计划,并由其市场部执行,部分供应商由客户直接指定,其余主要为与安德科技保持长期合作关系的供应商,供应价格基于市场价格决定。供应商向安德科技交付材料,由安德科技市场部和质检验收后入库。
(2)生产模式安德科技主要为按客户订单生产的模式。其市场部接到订单后下达任务单给各个部门,技术部进行技术消化和工艺安排,市场部进行物料计划及采购,生产任务交由制造部生产。产品检验实行双检模式,产品由安德科技质检部门质检后再交由客户质检。
(3)销售模式
安德科技的销售为客户直接下达任务单模式。安德科技完成订单交付后,再由市场部负责报价谈价,最终定价后签订合同。
四、现有业务发展安排及未来发展战略
(一)现有业务发展安排
1、双轮驱动,扩展产品应用,优化盈利水平公司将继续推动现有业务较快增长和收入结构优化;坚持创新引领发展,保持行业领先地位,培育公司新的业务增长极;继续紧抓降费增效不放松,逐步挖掘潜力,促进业绩增长;持续加强集团管控,提升组织管理能力,加强生1-1-20产组织管理,做好企业文化工作,保障高质量发展。公司坚持轨道交通+军工双轮驱动的发展目标,并坚持中高端的产品定位及进口替代的市场策略,以港口起重机市场为基础,逐渐将市场领域延伸至冶金、矿山、海工、风电、轨道交通领域,并继续加大对重点市场的开拓力度和主机厂深入合作,紧跟主机厂的发展步伐前进。根据“产业升级、高端制造、两个平台、双腿迈步”的发展战略,进一步加强军工领域的发展步伐,优化公司自身产业布局,实现工业制动器领域与航空航天军工领域的双引擎发展。同时,坚持以客户为中心、以市场需求为导向开展销售工作,各业务领域的市场开拓顺利推进。面对激烈的市场竞争环境,公司深入贯彻实施“为客户创造价值”的理念,坚定不移地践行大客户战略,以品牌优势和技术优势提高客户认可度,从而不断提高公司的盈利能力。
2、技术研发升级,推动高端装备快速进步高端装备制造行业在经济结构升级的大趋势中迎来新的增长点。公司将坚持研发创新,持续投入行业新产品、新技术研究开发工作,推动高端装备制造快进进步。公司作为国家高新技术企业,持续投入行业新产品、新技术研究开发工作。
新产品开发与市场推广方面,公司融合新型工业外观设计和技术性能提升的制动器在港口自动化码头得到批量配套项目,产品电动化研发项目成果之一的电动夹轨器成功在码头防风升级改造项目中得到配套和实施。在风电领域,公司围绕海上大功率风电机组开展产品研发与应用工作,其中变桨电动锁销在行业内首次应用,常规风机锁销产品也在多个海上风机客户中得到应用,此外,大功率风机主轴制动器产品也在国内外客户中得到推广。在矿车制动器领域,公司研发成果得到小批量应用。在电磁制动器领域,公司积极开发和试制用于港口自动化轨道吊、风机变桨机构和电机尾端等的制动产品。在军工业务领域,公司拥有零部件加工防变形、复杂型板成型工艺设计、特殊形钻模板孔加工法等核心技术,正在积极开展成都双流生产基地建设工作,扩大产能,将核心技术持续转化为满足客户需求的系列零部件配套产品。
在产品智能化方面,公司与江西移动5G研究所签订“5G+智能制动器”战略合作协议,以提升产品智能化、数字化,实现远程云计算、大数据和物联网1-1-21功能,提升产品附加值和客户粘着度。
3、战略版图扩张,拥抱航空工业发展机遇在巩固和扩大工业制动器领域的竞争实力的基础上,公司将军用航空零部件产业作为战略并进方向大力发展,通过并购安德科技形成工业制动器和航空高端制造双主业的发展格局。预计“十四五”期间新型战机有望加速放量,将带动公司军工业务实现高速增长。公司全资子公司安德科技的主要业务为工艺装备、航空发动机机匣及反推等部件和零件的研发和制造。在工艺装备领域,覆盖设计、制造和装配,业务能力全面,多次主导复杂部件工艺装备研制和生产工作;在部件和零件配套领域,有全流程工序的丰富经验,具备复杂部件的整体交付能力。安德科技主打的某大型涡扇发动机机匣及反推装置市场需求将有望放量增长,同时依托丰富的工艺装备经验,积极布局新型涡扇发动机及机身等市场的配套业务,未来将受益于成飞、航发科技、西飞等主机厂规模不断扩张带来的发展机遇。
(二)未来发展战略
公司坚持自身发展战略,专注于工业制动器为核心的高端制造行业,立足轨道交通和航空航天军工产业,走“自主创新、产品升级、先进制造、规模发展”之路,成为世界领先的工业制动系统的综合服务商。
公司在工业制动系统领域,抓住市场机遇,有效管控成本。在常规重型起重运输市场,公司将结合互联网+,将产品由传统向智能化升级转变,抓住海外市场机遇、拓展海外业务,以智能起重小车为抓手探索向传动领域延伸;在风电行业,公司将抓住国内风电市场在“碳达峰、碳中和”目标下的跨越式发展机遇;在工程机械领域,乘势而上,进一步抓住装配式建筑对于塔机需求提升的机遇,深耕大客户,并延伸到液压顶升等传动类产品领域,提升市场份额;
在轨道交通领域,逐步达到制动系统稳定运行状态,实现地铁“0到1”的突破,并进一步拓展地铁新建和维修市场。
在航空军工领域,紧紧抓住“十四五”军用装备跨越式发展历史机遇,利用公司已经积累的各项竞争优势,积极参与新材料、新工艺等新兴技术的研发,加大细分市场的开拓力度,做好航空航天市场的拓展工作,扩大有效产能,切入新机型及其发动机的相关工艺装备、部件和零件配套和维护维修业务,力争1-1-22三到五年内成为公司新的盈利支柱。在工艺装备领域,发挥能力和经验优势,立足既有客户根据地,积极扩大产能,承接新的客户业务,业务体量获得明显增加;在零部件配套领域,发挥发动机机匣部件和反推零件的配套优势,在既有配套项目需求快速提升的基础上,积极拓展新机型的发动机和机身等配套业务,力争实现更大幅度的提升;在无人机维修领域,夯实既有的某型无人机维修经验,拓展新机型的维修业务,发掘潜力,实现中长期的持续发展。
公司在确保基本战略目标的前提下,应用好资本市场助力器,通过并购重组,整合技术、市场等各方面战略性资源,逐步进入世界领先、技术附加值高、自动化程度高和前景广阔的战略新兴产业,实现多元化发展。
五、财务性投资情况
(一)自本次发行相关董事会前六个月至今,公司已实施或拟实施的财务性投资情况
自本次发行相关董事会前六个月至今,公司无已实施或拟实施的财务性投资。
(二)最近一期末持有的财务性投资(包括类金融业务)情况
截至2021年6月30日,公司可能涉及财务性投资(包括类金融业务)的相关科目具体如下:
是否属于大额财务性投
序号科目账面余额(万元)资
1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否
2其他权益工具投资394.44否
3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3344.06否
4长期股权投资2033.36否
1、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截至2021年6月30日,公司不存在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2、其他权益工具投资截至2021年6月30日,公司其他权益工具投资账面余额为394.44万元,具体构成如下:
1-1-23在被投资单项目被投资公司名称账面余额位持股比例
其他权益工无锡市协力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7.43%244.44
具投资河南卫华机械工程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3.00%150.00
合计-394.44
无锡市协力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主营业务为光伏组件的生产、销售,与发行人的主营业务无关,目前发行人持有其7.43%股权,基于谨慎性原则,发行人将该投资认定为财务性投资。
河南卫华机械工程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主营业务为建筑设计、工程机械的设计,与发行人的主营业务无关,目前发行人持有其3.00%股权,基于谨慎性原则,发行人将该投资认定为财务性投资。
3、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截至2021年6月30日,公司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账面余额为3344.06万元,全部为持有的北京中证焦桐投资基金(有限合伙)5.44%的基金份额。该基金是公司响应国家实施精准扶贫政策而投资的扶贫性质基金,主营业务为股权投资、实业投资。基于谨慎性原则,发行人将该投资认定为财务性投资。
4、长期股权投资截至2021年6月30日,公司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余额为2033.36万元,具体构成如下:
在被投资项目被投资公司名称单位持股账面余额比例
上海华伍行力流体控制有限公司43.00%1714.90联营企业
深圳勒迈科技有限公司25.00%318.45
合计2033.36上海华伍行力流体控制有限公司是公司2014年与上海行力流体控制有限公
司合资设立的联营企业,该公司主要生产销售阀门流量控制设备、阀门驱动装置等。公司出于长期持有为目的,参与其经营决策,该投资未认定为财务性投资。
深圳勒迈科技有限公司是公司2017年与自然人刘军合资设立的公司,该公司主要研发生产碳纤维及碳陶复合材料刹车系统等。公司出于长期持有为目的,1-1-24参与其经营决策,该投资未认定为财务性投资。
综上所述,截至2021年6月30日,公司持有的财务性投资包括无锡市协力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的其他权益工具投资账面余额244.44万元、对河南卫华机械工程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的其他权益工具投资账面余额150.00万元和对北京
中证焦桐投资基金(有限合伙)的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账面余额3344.06万元,合计3738.50万元,占合并报表内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的2.45%,不超过30%,符合《发行监管问答—关于引导规范上市公司融资行为的监管要求(修订版)》的相关要求。
六、未决诉讼、仲裁事项
序被告/被申请执涉及金额
原告/申请执行人事由进展情况
号行人(万元)
花再华、潘北收购股权转让已仲裁,并申1华伍股份18750河款纠纷请强制执行
作为原告涉诉金额小计18750-2016年12月,公司与花再华、潘北河签署《关于江苏环宇园林建设有限公司25%股权的股权转让协议》,约定公司以37500万元的价款收购花再华、潘北河合计持有的环宇园林25%股权,并约定了业绩承诺、应收账款承诺、分红承诺等条款。因环宇园林未完成2017年度业绩承诺、应收账款承诺、分红承诺,2018年6月,公司与花再华、潘北河签署《关于之补充协议二》(以下简称《补充协议二》),约定双方提前终止合作,公司不再支付第三期及后续股权转让价款,花再华、潘北河以20531.26万元的价款回购公司持有的环宇园林25%股权,回购价款支付时间为2018年6月30日前。
因花再华、潘北河未支付《补充协议二》约定的回购价款,2019年10月,公司向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贸仲)提起仲裁,请求裁决二被申请人(指花再华、潘北河,下同)向公司支付上述回购价款本金及逾期违约金,裁决公司对二被申请人分别所持环宇园林37.5%股权及其派生权益处置所得款项在回购价款本金及逾期违约金范围内享有优先受偿权,裁决二被申请人向公司支付实现债权及质权的律师费,以及裁决二被申请人承担本案仲裁费、保全费等费用。
1-1-252021年4月,公司收到中国贸仲作出的(2021)中国贸仲京裁字第0577号《裁决书》,裁决如下:1)裁决二被申请人向公司支付人民币205312600元;
2)裁决二被申请人向公司支付自2018年7月1日起至实际清偿之日止,以人民币205312600元为基数,按照年利率7.2%计算的违约金;3)裁决公司对被花再华所持环宇园林37.5%股权及其派生权益处置所得款项,在回购价款人民币102656300元及其产生的违约金范围内享有优先受偿权;4)裁决公司对潘
北河所持环宇园林37.5%股权及其派生权益处置所得款项,在回购价款人民币102656300元及其产生的违约金范围内享有优先受偿权;5)裁决二被申请人向公司支付实现债权及质权的律师费人民币200000元;6)驳回公司的其他仲裁请求。公司预缴的本案仲裁费1629450元,由二被申请人共同承担并向公司支付。上述裁决二被申请人应向公司支付的款项,二被申请人应于裁决生效之日起15日内支付完毕。
上述《裁决书》已生效,截至目前,二被申请人尚未向公司支付上述款项。
公司已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并取得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21年6月11日出具的(2021)粤03执5621号《案件受理通知书》。
上述仲裁事项系公司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主动提起,公司已于2018年对该等应收回购款单项计提坏账准备。上述事项不会对公司正常业务开展及持续经营造成重大不利影响,公司已针对上述事项进行重大风险提示。
七、行政处罚情况报告期内,公司及子公司存在行政处罚事项情况如下:
(一)公司子公司金贸流体受国家外管局芜湖市中心支局行政处罚
2020年11月,公司子公司金贸流体收到国家外汇管理局芜湖市中心支局出具芜汇检罚【2020】4号行政处罚决定书,因其涉及4633.54万元的贸易融资业务提交的单证不真实被处以罚款7万元,以及上述资金非法结汇的违规行为被处以罚款125.44万元,同时要求责令改正、给予警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以下简称“《外汇管理条例》”)第四十八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外汇管理机关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对机构可处以30万元以下罚款,对个人可以处以5万元以下的罚款:··(三)未按照规定提交有效单证或者提交的单证不真实的··”,金贸流体因办理贸易1-1-26融资业务提交的单证不真实被处以罚款7万元属于罚款标准的较低水平,不属于情节严重的处罚标准。
根据《外汇管理条例》第四十一条第二款规定:“非法结汇的,有外汇管理机关责令对非法结汇资金予以回兑,处违法金额30%以下的罚款”,金贸流体非法结汇被处以罚款125.44万元占违法金额的2.70%,属于罚款标准的较低水平,不属于情节严重的处罚标准。
2020年12月31日,国家外汇管理局芜湖市中心支局出具《证明》:“经查,2017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期间,我局于2020年11月27日向芜湖市金贸流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40200723325861T)下达了行政处罚决定书(芜汇检罚【2020】4号),对该公司在银行办理贸易融资业务中存在的违规行为进行了行政处罚。我局按一般情节对该公司‘非法结汇’的违规行为处以罚款1254380.46元人民币,对该公司‘提交的单证不真实’的违规行为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罚款70000元人民币,上述处罚均未达到情节严重标准。该公司已按时足额缴纳上述罚款。上述期间内该公司无其他被我局处罚的情况。”
(二)公司子公司金贸流体因违反安全生产管理规定受到的行政处罚2020年12月15日,芜湖市应急管理局出具芜应急罚【2020】7号《行政处罚决定书》,认定金贸流体存在制芯车间射芯机作业区域未设置明显的“当心机械伤人”、“当心烫伤”等防机械伤害和防高温烫伤警示标志的违法行为,决定处以罚款1万元。金贸流体已按照上述处罚决定的要求进行整改,并足额缴纳了罚款。
根据《安全生产法》第九十六条规定:“生产经营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未改正的,处五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一万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一)未在有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和有关设施、设备上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的;··”。芜湖市应急管理局印发的芜应急【2020】81号《关于印发的通知》规定:“52.未在有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和有关设施、1-1-27设备上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等违法行为的处罚裁量权基准处罚标准:1.有1处未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的,责令限期改正,处1万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未改正的,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1万元以上1.3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据此,金贸流体因违规行为受到的罚款金额1万元处于芜应急【2020】81号文规定的处罚下限,故该等违规行为不属于重大违法行为。
综上所述,公司及子公司报告期内不存在涉及严重损害投资者合法权益或者社会公共利益的重大违法行为被处以行政处罚的情形,符合《创业板再融资办法》第十一条第(六)项的规定。
1-1-28第二章本次证券发行概要
一、本次发行的背景和目的
(一)本次发行的背景
1、工业转型升级推动高端装备制造业快速进步近年来国家相继出台促进工业转型升级的相关政策,推动高端装备制造业快速进步。2015年,国务院发布的《中国制造2025》提出按照“四个全面”战略布局要求,实施制造强国战略,并将“加快制造业转型升级,全面提高发展质量和核心竞争力”作为未来发展战略任务和重点。2016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要求以提高制造业创新能力和
基础能力为重点,推进信息技术与制造技术深度融合,促进制造业朝高端、智能、绿色、服务方向发展,培育制造业竞争新优势。《2020年政府工作报告》指出要推动制造业升级和新兴产业发展,提高科技创新支撑能力。
在国家对高端装备制造业的发展的大力支持下,我国原有工业制动技术日趋成熟,设备材料成本不断降低,新兴技术不断推向市场,传统制造业进入加速转型阶段,装备制造业的发展目标已实现由大到强的转变,智能制造、绿色制造和服务型制造为代表的装备制造业成为行业发展趋势之一。与此同时,人们对生活品质、可持续发展理念达到了更高的要求,物流运输行业、汽车工业、新能源行业等领域正迎来高速发展期。高端装备制造行业作为上述行业重要的组成部分,在经济结构升级的大趋势中迎来新的增长点。
2、航空工业更新换代迎来发展机遇受惠于国家政策的鼓励和支持,我国大飞机、支线飞机和直升飞机的研制、适航、量产、交付得到有效推进,未来将带来对航空零部件的旺盛市场需求。
波音公司于2020年11月12日发布的《2020-2040中国民用航空市场展望》报告预测,中国未来20年间将需要8600架新飞机,总价值达1.4万亿美元。
与2018年度发布的预测相比,新飞机需求的数量调高了11.83%。考虑到航空公司的机队规模需要与持续增长的个人出行和商务旅行保持同步,加之我国航1-1-29空低空空域管制的逐步放开,中国依然是全球唯一一个万亿级美元的民用飞机市场。
此外,波音预测中国将需要超过1.7万亿美元的航空服务以支持机队的发展,成为全球最大的航空服务市场之一。对于服务市场的预测涵盖了维修和工程这一重要类别,包括保持或恢复飞机适航性所需执行的任务,诸如系统、部件和结构等。
航空发动机方面,目前世界上仅有美国、俄罗斯、英国、法国和中国五个国家具有自主研制能力。我国航空发动机产业在上世纪80年代走上独立自主的发展道路,已成功研制出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各类新型航空发动机,并逐步列装。目前我国正在研制的新一代航空发动机其主要技术指标接近或超过主流第四代航空发动机水平,商用大涵道比涡扇发动机也正在研制当中,自主研制的燃气轮机也在逐步在市场得到推广,航空发动机国产化趋势明朗。
(二)本次发行的目的
1、围绕传统主业,拓展高端制造业务公司在工业制动器及其控制系统领域深耕多年,是具备较强自主创新能力的工业制动器专业生产商和工业制动系统解决方案提供商。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将助推公司产业链从制动安全向传动安全延伸升级,将单一部件的领先优势扩大到集成系统。本次发行有利于公司围绕传统工业制动器业务,专注中高端的产品定位及进口替代的市场策略,继续向更多的市场领域拓展高端制造业务。
2、打造公司发展第二业务引擎我国的航空装备产业近年来取得快速发展,新装备及存量装备的配套需求快速增长,主机厂产能扩张不断加快,航空零部件外协加工比例和数量持续提高。受益于我国航空工业规模扩张带来的发展机遇,当前安德科技的订单和生产任务日益饱满,亟需扩充产能、顺应行业发展。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将有效提高安德科技产能和产品开发能力,将航空高端装备制造业务打造成为公司发展
第二引擎。
1-1-303、缓解公司资金压力,提高风险抵御能力截至2021年6月30日,公司资产负债率46.38%,与同行业上市公司相比处于较高水平,而随着公司经营规模的扩大和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公司生产经营的流动资金需求也随之上升,仅靠自有资金及银行贷款难以满足公司下一步发展战略的实施需求。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将在一定程度上降低公司日常经营活动对银行借款的依赖,降低财务费用。同时,公司资产负债结构和财务状况亦将得以优化,资产负债结构的稳定性和抗风险能力得以增强。
二、发行对象及与发行人的关系
本次发行未提前确定发行对象。公司将在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并完成中国证监会注册后,在有效期内选择适当时机向特定对象发行。
三、发行证券的价格或定价方式、发行数量、限售期
(一)发行价格及定价方式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采用竞价方式,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不含定价基准日,下同)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80%(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保留两位小数,向上取整)。
若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公司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上述发行价格将作相应调整。最终发行价格将根据竞价结果,由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与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二)发行数量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数量将按照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格确定,且不超过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30%。若以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378710854股计算,即发行不超过113613256股(含本数),最终发行数量将在本次发行申请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并完成中国证监会注册后,由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与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1-1-31若公司股票在本次发行董事会决议公告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数量将作出相应调整。
(三)限售期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自本次发行完成之日(即自本次发行的股票登记至名下之日)起6个月内不得转让。本次发行结束后,由于公司送红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原因增加的公司股票,亦应遵守上述限售期安排。
本次发行完成后,发行对象认购的股票限售期需符合《创业板再融资办法》和中国证监会、深交所等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限售期届满后发行对象减持认购的本次发行的股票须遵守中国证监会、深交所等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
四、募集资金投向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6000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拟用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项目名称项目投资总额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航空装备和航空零部件研发制造基地3610032000年产3000台起重机新型智能起重小车新建项目1100510000补充流动资金1800018000合计6510560000
除补充流动资金项目外,本次募集资金拟用于投资上述项目的资本性支出部分,非资本性支出由公司通过补充流动资金项目或自筹方式解决。
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可以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情况,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后予以置换。募集资金到位后,若本次实际募集资金额(扣除发行费用后)少于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募集资金不足部分由公司自筹解决。
五、本次发行是否构成关联交易目前,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尚未确定发行对象,因而无法确定发行对象与公司的关系。公司将在发行结束后公告的发行情况报告书中披露发行对象与公司的关系。
1-1-32六、本次发行是否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公司总股本为37871.09万股,聂景华先生持有公司股份6226.75万股,其一致行动人聂璐璐持有公司股份4997.78万股,通过控制江西华伍科技投资有限责任公司间接持有公司股份780.00万股。聂景华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12004.53万股,持股比例为31.70%。
聂景华先生为公司实际控制人。
本次发行股票数量的上限为113613256股(含本数),若本次发行按发行数量的上限实施,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由发行前的37871.09万股增加到49232.41万股。聂景华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股比例下降为24.38%,仍为公司共同实际控制人。此外,为确保公司实际控制权的稳定性,发行过程中,公司将结合市场环境和公司股权结构,对本次发行的认购者作出认购上限限制。因此,本次发行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七、本次发行方案取得有关主管部门批准的情况以及尚需呈报批准的程序
(一)已履行的批准程序
2020年11月30日,华伍股份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等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的议案。
2021年5月17日,华伍股份召开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等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的议案。
2021年1月26日,国家国防科技工业局出具科工计【2021】103号《国防科工局关于长沙天映航空装备有限公司母公司资本运作涉及军工事项审查的意见》,原则同意发行人本次资本运作,该意见有效期24个月。
1-1-33(二)尚需履行的批准程序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尚需获得深交所审核通过并获得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批复。
在获得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批复后,公司将向深交所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申请办理本次发行股票的发行、登记和上市事宜,完成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全部呈报批准程序。
1-1-34第三章董事会关于本次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
一、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一)前次募集资金的数额情况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江西华伍制动器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336号文核准,同意公司非公开发行不超过6525.29万股新股。公司于2016年4月28日向聂璐璐和华伍员工资管计划定价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6525.29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每股发行认购价格为人民币6.13元,共计募集人民币40000.00万元。经大华会计师审验(大华验字【2016】000352号),截至2016年4月29日止,公司共计募集货币资金人民币40000.00万元,扣除与发行有关的费用人民币1023.03万元,公司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8976.97万元。
1-1-35(二)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1、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单位:万元募集资金总额:38976.97已累计使用募集资金总额:32813.51各年度使用募集资金总额: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22166.202016年:12505.042019年:2966.04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56.87%2017年:3146.512020年:1619.162018年:12576.76投资项目募集资金投资总额截止日募集资金累计投资额项目达到预定可使实际投资金用状态日期(或截募集前承诺募集后承诺实际投资金募集前承诺募集后承诺实际投资额与募集后序号承诺投资项目实际投资项目止日项目完工程投资金额投资金额额投资金额投资金额金额承诺投资金度)额的差额轨道交通车辆制动系轨道交通车辆制动系
125563.808833.805907.7325563.808833.805907.73-2926.072021年12月31日统产业化建设项目统产业化建设项目工业制动器产业服务航空发动机零部件小
25436.205436.205579.655436.205436.205579.65143.452022年3月20日化建设项目批量生产项目
3补充流动资金补充流动资金9000.007976.977976.979000.007976.977976.97-2016年5月18日投资取得长沙天映航
4-空装备有限公司51%-11730.0011730.00-11730.0011730.00-2018年12月14日股权航空飞机零部件批量
5--5000.001619.16-5000.001619.16-3380.842022年5月20日生产项目
合计:40000.0038976.9732813.5140000.0038976.9732813.51-6163.461-1-36(三)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
单位:万元实际投资项目截止日累是否达截止日投资项目最近三年实际效益承诺效益计实现效到预计序号项目名称累计产能利用率201820192020益效益
1轨道交通车辆制动系统产业化建设项目不适用(尚未建设完成)
2航空发动机零部件小批量生产项目不适用(尚未建设完成)3补充流动资金不适用
2019年度、2020年度、2021年度实现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税后净利润加
上与公司科研活动、生产投资取得长沙天映航空装备有限公司经营相关的扣税后政府补
4不适用-69.761891.37221.322042.93否51%股权贴(不含土地类、偶发性税收返还、减免)合计税后净利润分别为不低于
2000万元、3000万元、4000万元。
5航空飞机零部件批量生产项目不适用(尚未建设完成)
注1:投资项目承诺效益各年度不同的,应分年度披露。
注2:截止日投资项目累计产能利用率是指投资项目达到预计可使用状态至截止日期间,投资项目的实际产量与设计产能之比。
1-1-37(四)未能实现承诺收益的说明
1、轨道交通车辆制动系统产业化建设项目因轨道交通车辆制动系统的准入认证时间较长,公司轨道交通制动器的产品订单未达预期,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降低募集资金的投资风险,维护公司股东利益,经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同意,公司对该项目的投资进度有所控制,并调减了项目投资金额,因此未能如期建设完成并实现预期收益。
2、航空发动机零部件小批量生产项目公司全资子公司安德科技通过司法拍卖,成功拍得成都市双流西南航空港工业集中发展区中汉太阳能光伏产业园8、9号厂房、建筑物及附属设施,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及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将该项目实施地点由成都市双流区西航港开发区玉家堰路变更为成都市双流西南航空港工业集中发展区中汉太阳能光伏产业园。
由于新购入的厂区尚在修整、检修,还需要配套设施建设、设备安装等工作,致使该项目未能如期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
3、投资取得长沙市天映机械制造有限公司51%股权项目长沙天映2020年度受新冠疫情影响,市场开拓和科研生产任务遇到了较大阻碍,对年度收入和利润指标的实现产生了极大的不利影响,导致长沙天映2020年度未能完成承诺业绩。
(五)募投项目或募集资金用途变更情况
1、工业制动器产业服务化建设项目变更情况
(1)公司2016年7月收购安德科技后,新增航空零部件业务,为进一步
优化公司内部资源配置,更好的实施“轨交+军工”发展战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2016年12月27日、2017年1月13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和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工业制动器产业服务化建设项目”变更为“航空发动机零部件小批量生产项目”,项目实施主体由母公司变更为安德科技,实施地点由江西丰城市高新技术产业园变更为四川省成都市双流区西航港开发区。
1-1-38(2)因四川省成都市双流区西航港开发区规划调整,且安德科技于2019年3月成功竞拍得成都市双流西南航空港工业集中发展区中汉太阳能光伏产业
园8、9号厂房、建筑物及附属设施,2019年3月11日、2019年3月28日,公司分别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将“航空发动机零部件小批量生产项目”实施方案调整如下:1)将车间、厂房等基础设施的建设方式由自建变更为购买;2)将项目实施地点由成都市双流区西航港开发区玉家堰路变更为成都市双流西南航空港工业集中发展区中汉太阳能光伏产业园;3)鉴于新购置的车间厂房等基础设施,尚需开展办理产权过户以及相关手续报批、厂区修整、设备安装等工作,该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由2019年3月20日延期至2020年3月20日。
(3)2021年4月22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为了合理使用募集资金,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更加高效地使用募集资金,董事会同意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航空发动机零部件小批量生产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延期至2022年3月20日。
2、轨道交通车辆制动系统产业化建设项目变更情况
(1)因轨道交通车辆制动系统的准入认证时间较长,导致公司轨交业务订
单增长未达预期,为防止募投项目产能过剩、资金浪费,降低募集资金的投资风险,2018年8月24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将“轨道交通车辆制动系统产业化建设项目”的建设期进行延期,将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由2018年4月28日延长至2019年12月31日。
(2)2018年9月28日、2018年10月15日,公司分别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将“轨道交通车辆制动系统产业化建设项目”部分募集资金11730.00万元用于投资取得长沙天映51%股权。
(3)2019年4月25日、2019年5月20日,公司分别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将“轨道交通车辆制动系统产业化建设项目”部分募集资金1-1-395000万元用于“航空飞机零部件批量生产项目”。
(4)2021年4月22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为了合理使用募集资金,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更加高效地使用募集资金,董事会同意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轨道交通车辆制动系统产业化建设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延期至2021年12月31日,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航空飞机零部件批量生产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延期至2022年5月20日。
二、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一)本次募集资金投项目概况
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拟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6000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拟用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序号项目名称项目投资总额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1航空装备和航空零部件研发制造基地3610032000年产3000台起重机新型智能起重小车新21100510000建项目3补充流动资金1800018000合计6510560000
除补充流动资金项目外,本次募集资金将拟用于投资上述项目的资本性支出部分,非资本性支出由公司通过补充流动资金项目或自筹方式解决。
(二)与既有业务、前次募投项目的区别和联系
1、航空装备和航空零部件研发制造基地项目公司全资子公司安德科技立足航空制造行业,致力于各类航空工艺装备、发动机零部件的研发和制造,主要产品包括航空工装、模具、型架、地铺、发动机机匣、反推装置等。航空装备和航空零部件研发制造基地项目进一步扩大航空零部件、航空工装产能,为公司主营业务、前次募集资金项目扩产项目。
2、年产3000台起重机新型智能起重小车新建项目年产3000台起重机新型智能起重小车新建项目属于拓展新业务、新产品,该项目为发行人起重机制动器业务的产业链向下延伸,满足工业起重机客户的集成型产品的采购需求。
1-1-40(三)项目实施的可行性和必要性分析
1、航空装备和航空零部件研发制造基地项目受惠于国家政策的鼓励和支持,我国大飞机、支线飞机和直升飞机的研制、适航、量产、交付得到有效推进,未来将带来对航空零部件的旺盛市场需求。
而随着航空工业“小核心,大协作”的发展战略不断深化,装备科研生产和维修领域准入制度逐步健全,民营零部件加工企业向产业链下游拓展,承担装备科研生产和维修任务的民营企业数量和任务级别显著提升。主机厂不断将更多零部件的科研生产活动外部化,而将主要精力投向系统集成和关键部件的研制,民营企业获得更广阔的发展空间,公司因此也迎来了航空工业快速发展的历史机遇。
根据中国产业信息网数据显示,未来十年中国战斗机行业市场约8000亿。
民用航空市场方面,根据中国航空工业发展研究中心发布的《2019-2038年民用飞机中国市场预测年报》,未来20年,中国民用航空市场需要补充7630架、价值超过1万亿美元的客机,根据机体零部件价值占约30%,可预见的市场规模将超3000亿美元。以C919为代表的国产民机上量及民航零部件国产化趋势将是拉动我国民机零部件市场快速增长的主要力量。公司全资子公司安德科技作为成飞、航发科技、西飞等知名企业的重要供应商,显著受益于我国航空工业规模扩张带来的发展机遇,而当前安德科技的订单和生产任务已到达瓶颈,亟需扩充产能、顺应行业发展。
安德科技立足航空领域,主要从事军用飞机和民用客机工艺装备的研发和制造、飞机发动机零部件的制造业务,多年以来参与了多种型号、上万项航空工装的配套研制及生产,以及小批量飞机数控件的加工业务。安德科技目前拥有中国人民解放军总装备部认定装备承制单位注册资格、中国新时代质量体系认证中心的认证资质、武器装备质量体系认证、国家二级保密资格、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等资质,在长期工装及零部件制造过程中,全面掌握了大尺寸薄壁件热成形及变形控制关键技术、薄壁件氩弧焊焊接工艺及变形控制关键技术、大型薄壁件车铣复合加工工艺及变形控制关键技术以及专用工装设计制造、试验、数字化检测规程及数据处理等关键技术,积累了适合铝合金、钛合金及不锈钢等航空材料加工的一系列工艺技术和参数,目前已承担国家、省、市、县科技项目13项。安德科技凭借丰富的产品零件加工经验,在航空板焊零部件制造领1-1-41域有着良好的口碑和扎实的研发实力,与行业内主要客户建立了广泛而深入的合作关系,近年下游用户的订货量稳定增加。随着本次募投项目的实施,安德科技产能将得到有效扩充,从而具备承接更大规模业务的能力。
2、年产3000台起重机新型智能起重小车新建项目“十四五”规划纲要提出,高新技术将进入大规模的产业化、商业化应用阶段,要加强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和产业化应用,围绕创新链打造产业链,加快打造高端装备、人工智能等新兴产业。随着我国高端装备制造、能源电力、交通、新能源汽车等行业的快速发展,桥、门式起重机作为典型的中间传导性行业,其需求将会持续旺盛,且传统的起重机行业也迎来了轻量化、智能化升级的转型机会。公司作为国内矿山、冶金起重机械领域工业制动器的重要供应商,市场地位已稳居行业前列,为了实现制动器核心产业链延伸升级的发展需求,公司通过实施“年产3000台起重机新型智能起重小车新建项目”,实现产业链从制动安全向传动安全延伸升级,有利于公司将单一部件的领先优势扩大到集成系统。
常规桥式起重机是公司制动器产品的主要配套之一,经过公司技术研发人员和售后服务人员通过频繁安装、拆解、改造、维护,公司对起重机传动机构和工况有较深入的理解,已经培养出一支有丰富经验的起重机传动机构运维团队,在起重机传动机构系统集成领域积累了一定的技术和团队经验。其次,公司已与国内外具有起重机专业优势的大专院校进行联合攻关,为智能小车项目的顺利实施提供技术保障。第三,公司在桥式起重机小车平台的试生产方面已经积累了一定的客户基础,产品性能得到了客户好评。
综上,年产3000台起重机新型智能起重小车新建项目顺应行业发展趋势,能够提高公司竞争优势,具有可行性和必要性。
(四)项目的实施准备和进展
1、航空装备和航空零部件研发制造基地项目
(1)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航空装备和航空零部件研发制造基地项目实施主体:安德科技项目总投资:36100万元项目建设期:18个月1-1-42项目建设内容:建设具有国内领先水平的航空工装(含复合材料工装、钛合金工装、集成装配工装)生产线、航空零部件(含复合材料、钛合金、铝合金等)加工生产线、航空钣金零件成形生产线。
(2)项目实施地点本项目建设地点位于四川省成都市双流区西南航空港空港四路2009号。
安德科技于2019年3月通过司法拍卖,成功竞拍得“成都市双流西南航空港工业集中发展区中汉太阳能光伏产业园8、9号厂房、建筑物及附属设施”(以下简称目标建筑物)拟用于实施本项目。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安德科技尚未取得募投项目用地的不动产权证书,尚需成都市双流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对该地块履行国有土地出让程序后办理。
(3)事前投入情况
截至公司董事会首次审议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之日前,本项目尚未进行投入。
2、年产3000台起重机新型智能起重小车新建项目
(1)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年产3000台起重机新型智能起重小车新建项目实施主体:江西华伍智能传动装备有限公司项目总投资:11005万元项目建设期:12个月项目建设内容:本项目的主要产品为起重量为5~50t通用桥式起重机的新型智能化起重小车,用于通用桥式起重机的配套。
(2)项目实施地点
本项目实施地点位于江西省新余市渝水区袁河经济开发区洋坊路88号,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华伍传动尚未取得募投项目用地的不动产权证书,尚需新余市自然资源局对该地块履行国有土地出让程序后办理。
(3)事前投入情况
截至公司董事会首次审议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之日前,本项目尚未进行投入。
1-1-43(五)募集资金使用规划
1、航空装备和航空零部件研发制造基地项目该项目总投资额约为36100万元,投资概算情况如下:
序号工程或费用名称总投资(万元)占总投资比例
1固定资产投资3410088.93%
1.1设备购置2723075.43%
1.2建筑工程费用451512.51%
1.3安装费用19605.43%
1.4工程建设其他费用3951.09%
2建设预备费5001.39%
3铺底流动资金15004.16%
合计36100100.00%本项目中,公司拟投资的金额为36100万元,其中使用募集资金34100万元用于固定资产投资,使用补充流动资金项目或自筹资金用于预备费、铺底流动资金投资。本项目投资的主要内容如下:
(1)设备购置及安装费用
本项目建设工程包含设备购置及安装费用,所需费用如下:
单位:万元序号设备名称投入金额1五轴联动龙门式数铣102402热成型机84003三轴联动龙门式数铣27004车铣复合机25805压机18006立式加工中心9207激光跟踪仪6908普通机加设备6609自动焊接装置48010三座标测量机42011计算机及网络10012其他工器具200合计29190
1-1-44本项目建设工程投资估算的依据主要来源于国家现行设计规范、公司收集的类似建筑工程项目的造价案例及有关参数等,具有可行性与合理性。
(2)建筑工程费用
本项目建设投资合计4515万元,拟建设航空装备/部件集成车间,钣金成形车间、综合办公楼及厂区公共设施等。本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具体情况如下表所示:
序号主要建设内容投入金额(万元)
1航空装备/部件集成车间15002钣金成形车间8003综合办公楼20004厂区公共设施215合计4515
本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车间及办公设施,建筑工程费用主要依据相关厂商提供的报价资料,部分结合市场行情价格综合测算,具有可行性与合理性。
(3)工程建设其他费用
工程建设其他费用共计395万元,其中主要为建设单位管理费90万元、勘察设计费75万元、可行性报告及环评等编制费30万元及工程监理费200万元。
工程建设其他费用主要依据《关于进一步放开建设项目专业服务价格的通知》(发改价格【2015】299号)等规定并与相关单位初步沟通后综合估算,具有可行性与合理性。
2、年产3000台起重机新型智能起重小车新建项目该项目总投资额约为11005万元,投资概算情况如下:
序号工程或费用名称总投资(万元)占总投资比例
1固定资产投资1000590.91%
1.1设备费用1000590.91%
1.2建筑工程--
1.3安装费用--
1.4工程建设其他费用--
2建设预备费10009.09%
3铺底流动资金--
1-1-45合计11005100.00%本项目中,公司拟投资的金额为11005万元,其中使用募集资金10000.00万元用于固定资产投资,使用补充流动资金项目或自筹资金用于预备费等剩余投资。本项目投资的主要内容如下:
(1)设备费用
本项目设备投资合计10005万元,拟建设小车架组焊车间、智能小车组装车间,金工车间、涂装车间、机修车间、仓库与包装车间、动力配电间及管理与工控系统软硬件。本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具体情况如下表所示:
序号主要建设内容造价(万元)1小车架组焊车间设备28402智能小车组装车间设备15543金工车间设备14484涂装车间设备7045机修车间设备3156仓库与包装车间设备5847动力配电间设备7908管理与工控系统软硬件1770合计10005
(2)建设预备费
本项目建设预备费按照设备费用的9.09%进行估算,拟使用自有资金或其他方式自筹资金投入,不使用本次募集资金。项目建设预备费测算的依据主要来源于国家现行设计规范、公司收集的类似建筑工程项目的造价案例及有关参数等,具有可行性与合理性。
(六)项目经济效益情况
1、航空装备和航空零部件研发制造基地项目本项目内部投资收益率(税后)为17.11%,静态投资回收期为6.24年。项目投运进入稳定期后,生产期年平均实现利润总额7862.99万元,税后净利润6683.54万元,项目具有较高的经济效益。项目效益测算过程如下:
(1)本项目营业收入和净利润测算的过程
本项目主要产品包括航空工装及发动机零部件。假设本项目在T年正式开1-1-46始投入生产,产能逐渐提升,预计生产期前两年(T年、T+1年)分别取得40%、80%的销售收入,其后进入业绩稳定期,本项目的营业收入和净利润的测算过程具体如下:
生产期序号项目
T年T+1年T+2年……T+10年营业收入9159.2918318.5822898.23……22898.23
其中:航空工13398.106796.198495.24……8495.24装产品航空发动
5761.1911522.3914402.99……14402.99机零部件产品各种税金及附
20.000.0034.24……189.06加合计
3总成本费用7547.8111441.2614846.17……14846.17
4利润总额1611.486877.328017.82……7862.99
5应纳税所得额1611.486877.328017.82……7862.99
6所得税241.721031.601202.67……1179.45
7净利润1369.765845.726815.14……6683.54
(2)本项目成本费用的估算
本项目的成本费用主要包括外购原材料,外购低值易耗品及燃料动力、工资及福利费、修理费、自制工装摊销,以及折旧及摊销等费用。
·外购原材料
本项目预计原材料成本生产期第一年为1373.89万元,第二年为2747.79万元,自第三年进入平稳期,维持3434.73万元的费用投入。
·工资及福利费
本项目员工主要以生产人员和技术人员为主,预计达产年均人员约在180人左右。按照不同岗位人员工资,并结合项目所在地区社会平均工资水平进行估算,项目测算的人员工资及福利费具备合理性。
·自制工装摊销本项目拟定2000万元自制工装并按5年摊销;根据生产经验及自制工装使用周期,预计后5年重新制作并投入2000万元工装,在项目生产周期10年内需累计投入4000万元,按10年进行摊销。。
·修理费用
本项目修理费用按照当期税后销售收入的1%估算。
1-1-47·其他费用
本项目其他费用结合安德科技生产管理经验、按照当期税后销售收入的9%估算,其中管理费用约占销售收入的2%,研发费用约占销售收入的5%,销售费用约占销售收入的2%。
·折旧及摊销费用
本项目折旧及摊销费用主要是固定资产(房屋及建筑物、机器设备)折旧和无形资产(土地)摊销。其中,房屋及建筑物折旧按直线折旧法,按30年折旧,残值率5%;机器设备按10年折旧,残值率5%;土地按40年摊销。该等折旧及摊销年限与行业水平一致,费用测算处于合理水平。
本项目的成本费用测算过程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生产期序号项目
第2年第3年第4年……第11年
1外购原材料1373.892747.793434.73……3434.73
2外购低值易耗品摊销269.03538.05672.57……672.57
3外购燃料及动力费407.791019.471699.12……1699.12
4工资及福利费1445.842168.763614.60……3614.60
5修理费91.59183.19228.98……228.98
6自制工装摊销400.00400.00400.00……400.00
7其他费用824.341648.672060.84……2060.84
8经营成本4812.488705.9312110.84……12110.84
9折旧费2660.332660.332660.33……2660.33
10摊销费75.0075.0075.00……75.00
11利息支出---……-
总成本费用7547.8111441.2614846.17……14846.17
(3)项目效益测算的谨慎性
根据项目测算,本项目进入业绩平稳期后,毛利率为44.20%,销售净利率为29.80%,毛利率及净利率测算结果均低于项目实施主体安德科技最近三年的平均水平,本项目的效益测算具有合理性。
2、年产3000台起重机新型智能起重小车新建项目本项目内部投资收益率(税后)为15.85%,静态投资回收期为7.08年。项1-1-48目投运第5年开始进入稳定期,稳定期年平均实现利润总额1935.20万元,税后净利润1464.89万元,项目经济效益较好。项目效益测算过程如下:
(1)营业收入和净利润的测算
本项目主要产品为智能小车,根据《中国重型机械工业年鉴2020》数据,2014—2018年全国桥门式起重机年销售量为8.2—8.9万台,销售产值为350—393台,桥式起重机的销售量及销售产值分别按照桥门式起重机的75%和50%估算,其中5~50t桥式起重机销售量及销售产值约占桥式起重机总量的80%和50%,5~50t桥式起重机起重小车销售产值约占5~50t桥式起重机总量的40%,估算得出5~50t桥式起重机起重小车单价区间为6.35-7.36万元/台。假设建设期智能小车单价约为7万元/台,在第5年产量达到3000台进入平稳期之前,
预计第1、2、3、4年产量分别为第5年的5%、20%、40%、80%,进而估算出
该项目生产期前5年的年销售收入(含税)。
生产期前5年项目销售收入测算表
项目第1年第2年第3年第4年第5年单价(万元/台)77777产量(台)150600120024003000销售收入(万元,含1050420084001680021000
税)
假定自第5年本项目进入业绩稳定期,本项目的营业收入和净利润的测算过程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序生产期项目
号第1年第2年第3年……第10年
1营业收入929.203716.817433.63……18584.07各种税金及附加合
20.000.000.00……1074.61计
3总成本费用994.353381.686663.35……15556.28
4利润总额-65.15335.14770.28……1953.19
5弥补以前各期亏损0……0
6应纳税所得额-65.15335.14770.28……1953.19
7所得税83.78192.57……488.30
8净利润-65.15251.35577.71……1464.89
(2)本项目成本费用的估算
1-1-49本项目的成本费用主要包括外购原材料费、外购燃料及动力费、工资及福利费、修理费、厂房租金,以及折旧等费用。
·外购原材料、燃料及动力费本项目拟定外购原材料费用生产期第一年为538.94万元,自第5年进入平稳期,维持10778.76万元的外购原材料费用投入;外购燃料及动力费用按照40万元/月估算,自第5年进入平稳期。
·工资及福利费
本项目员工主要以生产人员和技术人员为主,预计达产年均人员约在100人左右。按照不同岗位人员工资,结合项目所在地区社会平均工资水平进行估算,该工资水平高于新余当地社会平均工资水平,具备合理性。
·修理费用
本项目修理费用按照当期机器设备原值的3%估算。
·折旧费用
本项目折旧费用主要为机器设备折旧,采用直线折旧法,按10年折旧,残值率5%。该折旧年限与行业水平一致,费用测算处于合理水平。
本项目的成本费用测算过程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生产期序号项目
第1年第2年第3年……第10年
1外购原材料费538.942155.754311.50……10778.76外购燃料及动力
214.1684.96169.91……424.78费
3工资及福利费33.86203.18406.36……1015.90
4修理费47.0194.02188.05……265.62
5其他费用111.50446.02892.04……2230.09
6厂房租金100.00100.00100.00……-
7经营成本845.483083.936067.86……14715.15
8折旧费148.87297.74595.49……841.13
9摊销费-……-
10利息支出-……-
总成本费用994.353381.686663.35……15556.28
(3)项目效益测算的谨慎性
1-1-50根据项目测算,本项目自第5年进入业绩平稳期后,毛利率28.30%,销售成本率为71.70%,销售净利率为7.90%,参考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中联重科
(000157)、法兰泰克(603966)、科新机电(300092),2020年相关财务指标情况如下:
公司中联重科法兰泰克科新机电本项目
股票代码000157.SZ603966.SH300092.SZ-
毛利率28.6%28.2%30.3%28.3%
平均毛利率29.1%
销售成本率71.4%71.8%69.7%71.7%
平均销售成本率70.9%
销售净利率11.3%12.3%10.8%7.9%
平均销售净利率11.5%
数据来源:上市公司年报本项目毛利率、销售成本率水平与可比公司较为一致,本项目销售净利率低于可比公司,因此本项目的效益预测具有合理性。
(七)公司的实施能力及资金解决方式
1、实施能力
(1)航空装备和航空零部件研发制造基地项目
安德科技立足航空领域,主要从事军用飞机和民用客机工艺装备的研发和制造、飞机发动机零部件的制造业务,多年以来参与了多种型号、上万项航空工装的配套研制及生产,以及小批量飞机数控件的加工业务。安德科技目前拥有中国人民解放军总装备部认定装备承制单位注册资格、中国新时代质量体系认证中心的认证资质、武器装备质量体系认证、国家二级保密资格、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等资质,在长期工装及零部件制造过程中,全面掌握了大尺寸薄壁件热成形及变形控制关键技术、薄壁件氩弧焊焊接工艺及变形控制关键技术、大型薄壁件车铣复合加工工艺及变形控制关键技术以及专用工装设计制造、试验、数字化检测规程及数据处理等关键技术,积累了适合铝合金、钛合金及不锈钢等航空材料加工的一系列工艺技术和参数,目前已承担多项国家、省、市、县科技项目。安德科技凭借丰富的产品零件加工经验,在航空板焊零部件制造领域有着良好的口碑和扎实的研发实力,与行业内主要客户建立了广泛而深入的合作关系,近年下游用户的订货量稳定增加。随着本次募投项目的实施,公司1-1-51产能将得到有效扩充,从而具备承接更大规模业务的能力。
(2)年产3000台起重机新型智能起重小车新建项目
公司在向起重机厂配套制动器过程中,始终非常重视桥门式起重机主机工况的学习和了解,对起重机传动机构和工况有较深入的理解,目前已培养出一支经验丰富的技术研发团队。
另一方面,公司在为主机厂配套制动系统的过程中,与诸多起重机公司合作良好,并形成了战略合作的关系,包括振华港机、三一重工、中联重科等行业龙头,公司上述客户即为本项目的潜在客户,凭借公司的产品质量、性价比、售后维护能力等优势,本次募投项目具有生存和成长空间。
2、资金解决方式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可以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情况,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后予以置换。募集资金到位后,若本次实际募集资金额(扣除发行费用后)少于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募集资金不足部分由公司自筹解决。
(八)补充流动资金项目必要性及可行性分析公司拟使用本次募集资金18000万元补充流动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必要性、可行性分析如下:
1、缓解公司日常运营资金压力近年来公司业务快速发展,销售收入规模持续增长,2018-2020年公司营业收入分别为92529.08万元、107367.55万元和131483.06万元。随着公司主营业务规模的加速扩张,以及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等领域持续投入资金,公司对营运资金的需求增加,公司主营业务未来持续发展需要充足的流动资金支持。
2、优化财务结构,提高风险抵御能力截至2021年6月30日,公司总资产为316008.03万元,总负债为146557.26万元,资产负债率为46.38%,而证监会行业分类之“专用设备制造业”上市公司的平均资产负债率为38.16%,行业中值为36.83%,公司资产负债率明显高于行业平均水平。在完成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利用部分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后,可以一定程度上降低公司日常经营活动对银行借款的依赖,降低财务费用。同时,公司资产负债结构和财务状况将得以优化,资产1-1-52负债结构的稳定性和抗风险能力得以增强。
3、本次融资补充流动资金的可行性公司2020年营业收入为131483.06万元,采用收入百分比法测算补充日常营运资金规模的测算过程如下:
项目2020年2019年2018年2017年营业收入(万元)131483.06107367.5592529.0867993.24
收入增长率(%)22.4616.0436.09-
平均营业收入增长率(%)24.86
假设在无本次募投项目的情况下,公司2021-2025年营业收入的年增长率保持为最近3年的平均营业收入增长率24.86%,则2021-2025年公司的营业收入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基期预测期项目2020年2021年2022年2023年2024年2025年营业收入131483.06164171.05204985.59255947.03319577.98399028.22
2018-2020年末,公司经营性流动资产、经营性流动负债相应科目三年平均值占最近3年平均营业收入比例如下:
项目占近3年平均营业收入的比重
应收账款58.49%
存货39.59%
预付账款4.86%
应收票据9.56%
应付账款18.21%
预收账款1.52%
应付票据1.85%
应付职工薪酬0.26%
以2020年12月31日为基期,2021-2025年为预测期,补充流动资金需求规模测算过程如下:
单位:万元项目2021年E2022年E2023年E2024年E2025年E
应收账款96028.89119902.62149711.60186931.38233404.36
存货64990.9481148.33101322.60126512.40157964.63
1-1-53预付账款7985.979971.3712450.3515545.6319410.42
应收票据15700.9619604.3824478.2230563.7538162.20经营性资产合
184706.77230626.70287962.77359553.15448941.61计
应付账款29892.7037324.3246603.5158189.6172656.12
预收账款2496.493117.143892.094859.706067.87
应付票据3043.453800.084744.825924.437397.30
应付职工薪酬430.69537.76671.46838.391046.82经营性负债合
35863.3344779.3155911.8869812.1387168.11计
营运资金需求148843.44185847.39232050.89289741.03361773.50新增营运资金
212930.06需求
注:营运资金需求金额=经营性资产-经营性负债;新增营运资金需求金额=2025年预计营运资金需求金额-2021年营运资金需求金额。
根据上述测算,公司未来5年因营业收入规模增长所导致的日常营运资金需求缺口规模为212930.06万元。根据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方案,公司拟用本次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为18000.00万元,低于收入百分比法测算得出的补充日常营运资金金额,本次补充流动资金具有可行性。
以上假设仅为测算本次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可行性的分析,不代表对公司未来经营情况及趋势的判断,亦不构成盈利预测。投资者不应据此进行投资决策,投资者据此进行投资决策造成损失的,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三、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涉及的备案、核准或批复程序
(一)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取得的备案、核准或批复文件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取得的备案、核准或批复文件如下:
项目名称备案、核准或批复文件发文单位川投资备【2017-510122-37-03-193143】成都市双流区发展
航空装备和航空零部FGQB-1360号和改革局件研发制造基地项目成都市双流生态环
成双环承诺环评审【2021】16号境局新余市渝水区发展
年产3000台起重机新赣投资备【2101-360502-04-01-915977】和改革局型智能起重小车新建新余市渝水生态环
项目渝环审字【2021】11号境局补充流动资金不适用不适用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取得了建设所需新余的项目备案及环评批复文件。
1-1-54(二)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尚需履行的程序及是否存在重大不确定性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尚需履行的其他程序,项目实施不存在重大不确定性。
1-1-55第四章董事会关于本次发行对公司影响的讨论与分析
一、本次发行完成后,上市公司的业务及资产的变动或整合计划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用于航空装备和航空零部件研发制造基地项目、年产3000台起重机新型智能起重小车新建项目及补充流动资金。本次发行后,随着募投项目逐步达产并产生效益,军用航空零部件业务在公司主营业务中所占比重将有所上升。本次发行不会对公司主营业务结构产生重大影响,公司暂不存在业务和资产的整合计划。
二、本次发行完成后,上市公司控制权结构的变化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公司总股本为37871.09万股,聂景华先生持有公司股份6226.75万股,其一致行动人聂璐璐持有公司股份4997.78万股,通过控制江西华伍科技投资有限责任公司间接持有公司股份780.00万股。聂景华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12004.53万股,持股比例为31.70%。
聂景华先生为公司实际控制人。本次发行股票数量的上限为113613256股(含本数),若本次发行按发行数量的上限实施,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由发行前的37871.09万股增加到49232.41万股。聂景华先生控股比例下降为24.38%,仍为公司实际控制人。因此,本次发行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三、本次发行完成后,上市公司与发行对象及发行对象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从事的业务存在同业竞争或潜在同业竞争的情况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不会因本次发行,与发行对象及发行对象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产生同业竞争或潜在同业竞争。
四、本次发行完成后,上市公司与发行对象及发行对象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可能存在的关联交易的情况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不会因本次发行,与发行对象及发行对象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增加新的关联交易。
1-1-56第五章与本次发行相关的风险因素
一、行业与经营风险
(一)新冠疫情对公司经营造成影响风险
自2020年初以来,新冠疫情对全球经济造成了较大的影响,虽然目前我国疫情情况已得到基本控制,趋于稳定,但境外疫情形势依然严峻,未来全球疫情发展情况和态势具有不确定性,如若未来全球疫情不能得到有效控制,将会对公司经营造成一定的负面影响。
(二)市场开拓不利风险
目前正处于经济结构调整期,宏观经济环境形势依然严峻,行业内竞争日益加剧,市场开拓难度随之加大。公司为了进一步提升盈利能力,加强市场竞争力水平,需要持续提升研发能力进行新产品的开发,如目前着力发展的轨道交通制动相关产品,将会为公司带来新的增长动力,但由于轨道交通产品的认证周期较长,突破既定市场竞争格局难度较大,公司面临着市场开拓不利的风险。
(三)市场竞争风险
随着行业市场竞争日趋激烈,竞争者有依靠降低产品销售价格来取得市场份额的趋势。未来如果公司在成本优化、技术创新和新产品开发方面不能保持领先优势,公司将面临产品毛利率下降的风险。
(四)风电行业发展不及预期风险
受益于下游风电市场需求旺盛,公司工业制动器业务收入保持高速增长。
虽然公司当前经营环境较好,但业绩增长与风电行业相关度也随之提高,风电短期内装机高峰过后,如若风电行业发展及风电平价上网不及预期,市场需求减少,存量市场竞争加剧,将会给公司风电行业制动器市场销售造成一定负面影响。
(五)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坏账风险
截至2021年6月30日,公司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及应收账款融资金额为1-1-57107152.13万元,占公司流动资产的比例53.08%。公司应收账款金额较大,规模呈增长态势,主要系公司客户以大型客户为主,应收款项周期较长。如果公司不能对应收款项实施高效管理导致账期过长,或客户信用状况发生恶化,仍不能避免应收款项发生坏账损失的可能性,可能致使公司资金周转速度与运营效率降低,存在发生流动性风险或坏账的风险。
(六)原材料价格上涨风险
公司原材料成本中,钢材、铸铁等成本所占比例较高,原材料价格的波动对公司生产成本的影响较大。2020年以来,随着钢铁等大宗原材料的价格持续上涨,对公司生产成本控制产生了一定的影响,如公司原材料未来居高不下,或公司无法有效将原材料价格上涨传递至下游客户,则会给公司的经营业绩造成不利影响。
(七)商誉减值风险近年来,公司先后收购华伍轨交、安德科技和长沙天映股权,形成较大金额的商誉。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因收购华伍轨交产生的商誉账面余额2572.21万元,收购安德科技产生的商誉账面余额26796.43万元,收购长沙天映产生的商誉账面余额5202.50万元。公司已与上述标的公司积极在各个方面进行整合,保证标的公司的市场竞争力及持续稳定发展。
公司2018年收购长沙天映时,预计其在2018-2021年期间能够完成一批某型军用无人机的维修工作,2020年、2021年因冠疫情、国防任务及部队维修计划等原因,长沙天映无人机维修业务未达预期,截至目前,长沙天映累计完成总量的44.44%架次(包括正在维修)该型军用无人机维修工作。公司已在2020年度对长沙天映计提商誉减值1876.85万元,2021年上半年长沙天映的无人机维修业务订单也未能实现预期,如若长沙天映在2021年下半年无人机维修业务没有出现改善,或长沙天映在其他潜在业务增长点也未能实现预期,则长沙天映商誉存在减值的风险。
自2014年收购华伍轨交以来,公司实现跻身轨道交通市场的战略目标。
但因市场开拓未达预期,华伍轨交未能完成经营目标,截至2020年底,公司对华伍轨交累计计提商誉减值1086.14万元。如若华伍轨交2021年经营情况仍然未达预期,则仍存在商誉减值的风险。
1-1-58公司将在2021年底根据涉及商誉子公司的业绩实现情况以及在手订单情况,进行商誉减值测试,提请投资者关注商誉减值风险。
(八)环宇园林股权回购款无法回收及进一步减值的风险
2018年6月6日,江苏环宇园林建设有限公司股东花再华、潘北河与公司签署协议约定,约定花再华、潘北河应于2018年6月30日之前支付现金20531.26万元,用于购回公司持有江苏环宇园林建设有限公司25%股权。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对该笔款项计提了16081.26万元坏账准备。由于花再华、潘北河不执行上述约定,公司于2019年向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
2021年4月8日,公司收到中国贸仲送达的《裁决书》([2021]中国贸仲京裁字
第0577号),裁决被申请人花再华和潘北河向公司支付相关款项。因被申请人
尚未执行仲裁结果,公司已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但依旧面临该笔款项无法收回的风险。若被申请人信用情况进一步恶化,公司存在上述股权回购款无法收回并进一步计提坏账准备的风险。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风险
(一)不能产生预期收益的风险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用于“航空装备和航空零部件研发制造基地”、“年产3000台起重机新型智能起重小车新建项目”和“补充流动资金”。尽管公司结合当前市场环境、公司经营状况和未来发展战略等因素对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行了充分的论证,但仍存在因市场环境、技术、相关政策等发生较大变化从而导致投资项目不能产生预期收益的可能性。
(二)净资产收益率下滑风险
2018-2021年上半年,发行人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分别为-8.14%、6.65%、12.74%和8.08%,本次发行成功募集资金到位后,将导致发行人净资产增加,而募投项目产生收益需要一定的时间,尽管发行人结合当前市场环境、公司经营状况和未来发展战略等因素对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行了充分的论证,但项目建设及投产前期,尚无法产生实质性的收益,存在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下降风险。
1-1-59(三)管理风险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成后,公司的资产规模将大幅增加,需要公司在资源整合、市场开拓、产品研发与质量管理、财务管理、内部控制等诸多方面进行调整,对各部门工作的协调性、严密性、连续性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在一定程度上增大了公司的经营管理风险。
(四)募投项目产能闲置、实施效果不达预期的风险
安德科技前次及本次募投项目建成后预计新增产值33198.23万元,前次募投项目即将投产,而本次募投项目建成投产需一定时间,如果后续产业政策、竞争格局、市场需求等方面出现重大不利变化,或公司市场开拓能力不足、市场容量增速不及预期、储备项目发生重大不利变化等,则公司可能面临新增产能无法消化、募投项目实施效果不达预期的风险。
另外,近年来,公司‘年产3000台起重机新型智能起重小车新建项目’产品配套的起重机械行业正处于行业洗牌效果显现时期,市场呈现向好态势;
目前行业集中度不断提高,龙头企业竞争优势明显。‘年产3000台起重机新型智能起重小车新建项目’达产后将新增智能起重小车产能3000台/年,公司对募投项目可行性和产能消化进行了调研及谨慎论证,本次募投项目效益情况较好,但若未来起重机械整机配套市场竞争出现不利变化,市场需求增速又不及预期,或主要客户渠道未能顺利拓展,公司将可能无法及时消化新增产能,导致本次募投项目的经济效益未达预期,进而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提请广大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五)未能按计划时间取得募投土地风险
截至本说明书出具日,公司尚未取得本次募投项目的土地使用权证,虽然项目实施地的有关部门已承诺将配合公司取得项目实施用地,但由于用地取得流程较长、涉及政府审批环节较多,因此不排除项目用未按计划时间取得的风险。
(六)募投项目新增资产折旧摊销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影响的风险
受工程施工、设备安装调试以及市场开拓等因素的影响,公司募投资金从投入到产生收益需要一定的时间,新增资产也将产生一定的折旧摊销。
1-1-60经过测算,募投项目产生利润将能覆盖新增资产折旧摊销额,但由于投资金额相对较大,每年的折旧摊销金额成本相对较高,其中航空装备和航空零部件研发制造基地项目建成投产后将新增折旧摊销2735.33万元,年产3000台起重机新型智能起重小车新建项目达产后将新增折旧摊销841.13万元。如未来募投项目无法产生预期收益,新增资产折旧摊销金额将会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公司存在募投资金投资项目新增资产折旧摊销额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影响的风险。
三、本次发行的相关风险
(一)审批风险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尚需深交所审核通过及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能否取得有关审批机关的批准或注册,乃至最终获得注册的方案、时间都存在不确定性。
(二)发行风险
本次发行对象为不超过35名(含35名)的特定对象,且最终根据竞价结果与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即发行期首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百分之八十。本次发行的发行结果将受到宏观经济和行业发展情况、证券市场整体情况、公司股票价格走势、投资者对本次发行方案的认可程度等多种内外部因素的影响。因此,本次发行存在发行募集资金不足甚至无法成功实施的风险。
(三)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的净资产和总资产规模将有所增加,资产负债率将有所下降,偿债能力指标进一步优化。但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和达产需要一个过程,相关经济效益的实现需要一定时间才能体现,短期内公司盈利可能无法与股本和净资产保持同步增长,从而可能会导致公司每股收益、净资产收益率下降的风险。
(四)股价波动风险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将对公司的生产经营和财务状况产生一定影响,公司基本面的变化将影响股票的价格。另外,股票价格还受到宏观经济形势变1-1-61化、国家经济政策调整、行业的景气变化、公司经营状况、投资者心理变化等因素影响。投资风险和股市风险相互关联,提请投资者关注股价波动相关风险。
1-1-62第六章其他事项
一、公司现行利润分配政策按照中国证监会发布的《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证监发【2012】37号)和《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证监发【2013】43号)的规定,公司在《公司章程》中制定了相关的股利分配政策。公司现行有效的《公司章程》关于利润分配政策及决策程序的规定如下:
(一)利润分配原则
1、公司的利润分配尤其是现金分红应重视对社会公众股东的合理投资回报,以维护股东权益和保证公司可持续发展为宗旨,保持利润分配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并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2、公司实行同股同利的股利政策,股东依照其所持有的股份份额获得股利和其他形式的利益分配;
3、利润分配不得超过累计可分配利润的范围,不得损害公司持续经营能力。
(二)利润分配的形式
公司可以采取现金、股票、现金股票相结合或法律许可的其他方式进行利润分配。
(三)利润分配的决策程序
1、公司董事会负责拟定和修改利润分配预案尤其是现金分红预案,利润分配预案尤其是现金分红预案由独立董事、监事会发表意见,经全体董事过半数以上表决通过(其中2/3以上独立董事表决通过)方可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公司监事会应对董事会制定和修改的利润分配预案尤其是现金分红预案及决策程序进行审议和监督,并经过半数以上监事表决通过,在公告董事会决议时应同时披露独立董事、监事会的审核意见;
3、利润分配政策的制定,须经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表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和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政策尤其是1-1-63现金分红政策的决策过程中应当通过多种渠道主动与独立董事、中小股东进行沟通和交流,充分听取中小股东的意见和诉求,及时答复中小股东所关心的问题。对报告期盈利但公司董事会未提出现金分红方案的,董事会应当做出详细说明,独立董事应当对此发表独立意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时,公司应当提供网络投票等方式以方便股东参与股东大会表决。此外,公司应当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未分红的具体原因以及未用于分红的资金留存公司的用途。
(四)现金分红的具体条件和比例
1、现金分红的条件公司该年度实现的可分配利润(即公司弥补亏损、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的税后利润)为正值,并且现金流充裕,实施现金分红后不影响公司的持续经营;
审计机构对公司该年度财务报告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无重大
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等事项发生(募集资金项目除外)。
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是指以下情形之一:(1)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内拟对外投资、收购资产或购买设备的累计支出达到或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且超过5000万元人民币;(2)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内拟对外投资、收购资产或购买设备的累计支出达到或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30%。
2、现金分红的比例
(1)公司董事会应当综合考虑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以及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区分不同情形,提出差异化的现金分红政策:
A、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80%;
B、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40%;
C、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20%;
D、公司发展阶段不易区分但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可以按照前项规定1-1-64处理。
(2)未来三年,在具备现金分红条件的情况下,公司应优先采取现金分红
的方式分配利润,以母公司的可供分配利润为依据,每连续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该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百分之三十。
公司以现金为对价,采用要约方式、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的,视同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纳入现金分红的相关比例计算。
(五)股票股利的具体条件
在满足现金股利分配的条件下,若公司营业收入和净利润增长快速,且董事会认为公司股本规模及股权结构合理的前提下,可以在提出现金股利分配预案之外,提出并实施股票股利分配预案。每次分配股票股利时,每10股股票分得的股票股利不少于1股。
(六)利润分配的期间间隔
在满足现金分红条件、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公司原则上每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后进行一次现金分红,公司董事会可以根据公司的盈利状况及资金需求状况提议公司进行中期现金分红。
(七)利润分配政策的变更
公司应保持股利分配政策尤其是现金分红政策的连续性、稳定性,同时根据生产经营情况、投资规划和长期发展的需要,或者外部经营环境发生的变化,来确定是否需要调整利润分配政策;确需调整利润分配政策尤其是现金分红政策的,应以股东权益保护为出发点,调整后的利润分配政策不得违反相关国家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本章程的有关规定;有关调整利润分配政策尤其是现金分红政策的议案,由独立董事、监事会发表意见,经公司董事会审议后提交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并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二、公司最近三年利润分配情况
公司最近三年(2018年度至2020年度)利润分配情况具体如下:
年度利润分配(含税)股份回购母公司可供分配利润
2020年1893.55-13333.53
2019年742.77-4798.37
1-1-65注
2018年-4103.660.00
注:公司2018年合并报表归属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亏损9942.11万元,母公司净利润亏损12776.25万元,因此当年可供分配利润为0。
根据《关于支持上市公司回购股份的意见》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等规定,上市公司以现金为对价,采用要约方式、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的,当年已实施的回购股份金额视同现金分红金额,纳入该年度现金分红的相关比例计算。公司经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使用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回购总金额不超过1亿元(含1亿元),且不低于人民币3000万元(含3000万元)。截至2019年9月28日,公司累计回购股份数量732.36万股,其中2018年度回购股份732.36万股,2019年度未回购股份,2018年回购股份成交金额分别为4103.66万元。
公司最近三年的利润分配符合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分红比例较高的原因为2018年为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而回购股份所致,扣除回购股份影响,公司累计分红占最近三年母公司年均可分配利润的43.62%,占最近三年归属母公司股东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6.23%,分红比例与公司的盈利水平、现金流状况及业务发展需要相匹配。
三、公司2020-2022年股东回报规划
公司可以采取现金、股票、现金股票相结合或法律认可的其他方式进行利润分配。
公司在该年度实现的可分配利润(即公司弥补亏损、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的税后利润)为正值,并且现金流充裕,实施现金分红后不影响公司的持续经营;
审计机构对公司该年度财务报告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无重大
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等事项发生(募集资金项目除外),应当采用现金分红进行利润分配。
公司董事会综合考虑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以及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区分不同情形,提出差异化的现金分红政策。
在具备现金分红的条件下,公司优先采取现金分红的方式分配利润,以母1-1-66公司的可供分配利润为依据,公司最近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最近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
公司以现金为对价,采用要约方式、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的,视同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纳入现金分红的相关比例计算。
在满足现金股利分配的条件下,若公司营业收入和净利润增长快速,且董事会认为公司股本规模及股权结构合理的前提下,可以在提出现金股利分配预案之外,提出并实施股票股利分配预案。每次分配股票股利时,每10股股票分得的股票股利不少于1股。
在满足现金分红条件,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公司原则上每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后进行一次现金分红,公司董事会可以根据公司的盈利状况及资金需求提议公司进行中期现金分红。
公司董事会根据《公司章程》确定的利润分配政策,每三年制定一次股东回报规划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批;未来三年,公司应保持股利分配政策尤其是现金分红政策的连续性、稳定性,同时根据生产经营情况、投资规划和长期发展的需要,或者外部经营环境发生的变化,来确定是否需要调整利润分配政策。确需调整利润分配政策尤其是现金分红政策的,应以股东权益保护为出发点,调整后的利润分配政策不得违反相关国家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有关调整利润分配政策尤其是现金分红政策的议案,由独立董事、监事会发表意见,经公司董事会审议后提交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并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1-1-67第七章与本次发行相关的声明
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本募集说明书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按照诚信原则履行承诺,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全体董事签名: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聂景华聂璐璐曹明生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曾志勇陈凤菊杨育青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程文明饶立新郑毅珊江西华伍制动器股份有限公司年月日
1-1-681-1-691-1-701-1-711-1-72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本募集说明书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按照诚信原则履行承诺,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全体监事签名: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陆国胜刘莹杨浙京江西华伍制动器股份有限公司年月日
1-1-731-1-741-1-75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本募集说明书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按照诚信原则履行承诺,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全体非董事的高级管理人员签名: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谢徐洲张璟史广建
_____________________欧剑荣江西华伍制动器股份有限公司年月日
1-1-761-1-77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声明(一)
本公司已对本募集说明书进行了核查,确认本募集说明书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项目协办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苏臻琦
保荐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赵志丹李然
保荐机构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张剑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年月日
1-1-78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声明(二)
本人已认真阅读本募集说明书的全部内容,确认募集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募集说明书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时性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保荐机构总经理:_______________________朱春明
保荐机构董事长:_______________________张剑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年月日
1-1-79律师声明
本所及经办律师已阅读募集说明书,确认募集说明书内容与本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不存在矛盾。本所及经办律师对发行人在募集说明书中引用的法律意见书的内容无异议,确认募集说明书不因引用上述内容而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经办律师: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王永强李梦源
律师事务所负责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朱小辉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年月日
1-1-80会计师事务所声明
本所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已阅读募集说明书,确认募集说明书内容与本所出具的审计报告等文件不存在矛盾。本所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对发行人在募集说明书中引用的审计报告等文件的内容无异议,确认募集说明书不因引用上述内容而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签字注册会计师: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周益平刘勇
会计师事务所负责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梁春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年月日
1-1-81发行人董事会声明
(一)关于未来十二个月内其他股权融资计划的声明
关于除本次发行股票外未来十二个月内其他股权融资计划,公司作出如下声明:“自本次发行方案被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将根据业务发展情况确定是否实施其他股权融资计划。”
(二)关于应对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采取的措施
为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利益,降低即期回报被摊薄的风险,增强对股东的长期回报能力,公司填补即期回报的具体措施如下:
1、加强募集资金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与管理,确保募集资金的使用规范、安全、高效,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规定,公司制定并完善了《募集资金管理办法》。本次募集资金到账后,公司将根据相关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要求,完善并强化投资决策程序,严格管理募集资金的使用,防范募集资金使用风险;
2、加强经营管理和内部控制公司将加强自身经营管理和内部控制,在原有内部控制基础上,进一步加强企业内部管控,改进完善业务流程,加强公司业务各环节的信息化管理,对公司内部资源配置、运营管理和资金管理等环节进一步梳理,加强成本控制,提升公司的运营效率和盈利能力。
3、严格执行现金分红政策,保障投资者利益为完善和健全公司科学、持续、稳定、透明的分红政策和监督机制,积极有效地回报投资者,公司将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证监发【2012】37号)、《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13】43号)等规定,严格执行《公司章程》、《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0年-20221-1-82年)明确的现金分红政策,在业务不断发展的过程中强化投资者回报机制,保障投资者利益。
(三)相关主体关于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填补措施的承诺
1、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关于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的承诺为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保障公司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公司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作出以下承诺:
(1)本人承诺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用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
(2)本人承诺对本人的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
(3)本人承诺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本人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
(4)本人承诺由董事会或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制定的薪酬制度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5)公司未来如有制定股权激励计划的,本人承诺支持公司股权激励的行权条件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6)本人承诺出具日至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完成前,若中国证券
监督管理委员会作出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其他新的监管规定的,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该等规定时,本人承诺届时将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7)本人承诺切实履行公司制定的有关填补回报措施以及本人对此作出的
任何有关填补回报措施的承诺,若本人违反该等承诺并给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愿意依法承担对公司或投资者的补偿责任。
若违反上述承诺或拒不履行上述承诺,本人同意由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等证券监管机构按照其制定或发布的有关规定、规则,对本人作出相关处罚或采取相关管理措施。
2、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关于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的承诺
1-1-83(1)不越权干预公司经营管理活动;
(2)不会侵占公司利益;
(3)切实履行公司制定的有关填补回报措施以及本人对此作出的任何有关
填补回报措施的承诺,若本人违反该等承诺并给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愿意依法承担对公司或者投资者的补偿责任;
(4)自本承诺出具日至本次发行实施完毕前,若中国证监会等证券监管机
构作出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其他新的监管规定的,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中国证监会等证券监管机构的该等规定时,本人承诺届时将按照中国证监会等证券监管机构的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若违反上述承诺或拒不履行上述承诺,本人同意由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等证券监管机构按照其制定或发布的有关规定、规则,对本人作出相关处罚或采取相关管理措施。
江西华伍制动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年月日
1-1-8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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