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为注册用户,每天转文章赚钱!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账号?立即注册
x
内蒙古包钢稀土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延期召开2004年度股东大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报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按照中国证监会《关于督促上市公司修改公司的通知》(证监公司字[2005]15号)和上海证券交易所2004年度报告工作备忘录第十二号《关于修改公司的通知》要求,内蒙古包钢稀土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对原拟提交200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的《关于修改公司的议案》进行了补充修改,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范意见》第十一条"对原有提案的修改,应当在股东大会召开的前15天公告。否则,会议召开日前应当顺延,保证至少有15天的间隔期"的规定,董事会决定将原定的2005年4月23日召开的2004年度股东大会延期至2005年4月29日上午8时30分,会议地点和股权登记日等其他事项不变。
特此公告
内蒙古包钢稀土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05年4月12日 |
|
5e天资,互联天下资讯!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