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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代码:600070 股票简称:浙江富润 编号:临 2005-005号
浙江富润股份有限公司
2004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江富润股份有限公司 2004年度股东大会于 2005年 5月 13日
在公司议事室召开,到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18人,代表股份 4415619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42.99 %,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以投票表决的方式逐项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 200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同意:44156193股,占到会股份的 100%,反对 0股,弃权 0股)
二、 审议通过 200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同意:44156193 股,占到会股份的 100%,反对 0股,弃权 0股)
三、 审议通过 2004年度财务报告;
(同意:44156193 股,占到会股份的 100%,反对 0股,弃权 0股)
四、 审议通过 2004年报告及摘要;
(同意:44156193 股,占到会股份的 100%,反对 0股,弃权 0股)
五、 审议通过 2004年利润分配方案:
经浙江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审定,公司 2004年度合并报表利润总额
23,381,846.27 元,净利润 16,048,303.87 元。按净利润的 10%提取法
定盈余公积金 353,488.81 元;按净利润的 5%提取法定盈余公益金
176,744.41元;中外合资子公司按净利润的 10%提取职工奖励及福利
基金 1,784,641.72元;可供股东分配利润 13,733,428.93元,加上未分
配利润 20,333,462.25 元,实际合计可供股东分配利润 34,066,891.18元。拟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1.00 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
23,795,731.18元结转下一年度。
(同意: 44156193 股,占到会股份的 100%,反对 0股,弃权 0股)
六、 经累积投票,审议通过推选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的议案;
(赵林中:同意 44156193股,占到会股份的 100%,反对 0股,弃权 0股)(陈学仁:同意 44156193股,占到会股份的 100%,反对 0股,弃权 0股)(傅国柱:同意 44156193股,占到会股份的 100%,反对 0股,弃权 0股)(陈黎伟:同意 44156193股,占到会股份的 100%,反对 0股,弃权 0股)(杨 雷:同意 44156193股,占到会股份的 100%,反对 0股,弃权 0股)(应叶华:同意 44156193股,占到会股份的 100%,反对 0股,弃权 0股)(王 坚:同意 44156193股,占到会股份的 100%,反对 0股,弃权 0股)(周早春:同意 44156193股,占到会股份的 100%,反对 0股,弃权 0股)
(何四新:同意 44156193股,占到会股份的 100%,反对 0股,弃权 0股)(周国凡:同意 44156193股,占到会股份的 100%,反对 0股,弃权 0股)(戴大鸣:同意 44156193股,占到会股份的 100%,反对 0股,弃权 0股)(马玉良:同意 44156193股,占到会股份的 100%,反对 0股,弃权 0股)(陈哲艮:同意 44156193股,占到会股份的 100%,反对 0股,弃权 0股)(何圣东:同意 44156193股,占到会股份的 100%,反对 0股,弃权 0股)
七、 经累积投票,审议通过推选第四届监事会的议案;
(郭晓映:同意 44156193 股,占到会股份的 100%,反对 0股,弃权 0股)(张非凡:同意 44156193股,占到会股份的 100%,反对 0股,弃权 0股)(俞可龙:同意 44156193股,占到会股份的 100%,反对 0股,弃权 0股)(蔡 建:同意 44156193股,占到会股份的 100%,反对 0股,弃权 0股)(高 静:同意 44156193股,占到会股份的 100%,反对 0股,弃权 0股)(石松宁:同意 44156193股,占到会股份的 100%,反对 0股,弃权 0股)
八、 审议通过关于将公司砂洗厂、制衣厂的设备、存货转让给诸暨市富润服饰有限公司的议案;
(本议案构成关联交易,关联股东回避表决。非关联股东同意 44130010股,占有效表决股份的 100%,反对 0股,弃权 0股)
九、 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财务审议机构的议案;
(同意:44156193股,占到会股份的 100%,反对 0股,弃权 0股)
十、 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同意:44156193股,占到会股份的 100%,反对 0股,弃权 0股)国浩律师集团(杭州)事务所沈田丰律师到会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等事宜,均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所通过的普通决议和特别决议均合法有效。
浙江富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 00五年五月十六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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