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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城建200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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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城建200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沐晴 发表于 2005-6-29 00:00:00 浏览:  446 回复:  0 [显示全部楼层]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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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266 证券简称:北京城建 编号:2005-16

北京城建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0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北京城建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0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于

2005年 6月 28日上午在公司六楼会议室召开。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公司董事长刘龙华委托董事王汉军主持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与会股东及股东代表 1 人,持有公司

股份 450,000,0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75%;没有流通股股东或股东代表参加会议。

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该项议案由公司股东以记名投票的方式表决。与会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 450,000,000 股。赞成 450,000,000 股,占与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 0股;弃权 0股。

2、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该项议案由公司股东以记名投票的方式表决。与会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 450,000,000 股。赞成 450,000,000 股,占与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 0股;弃权 0股。

3、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该项议案由公司股东以记名投票的方式表决。与会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 450,000,000 股。赞成 450,000,000 股,占与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 0股;弃权 0股。

4、关于修订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该项议案由公司股东以记名投票的方式表决。与会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 450,000,000 股。赞成 450,000,000 股,占与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 0股;弃权 0股。

北京金诚同达律师事务所王春刚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及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方式、表决程序合法、有效。

修改后的《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北京城建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5年 6月 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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