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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星马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600375 证券简称:星马汽车 编号:临 2005—013
安徽星马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2004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特别提示: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本次会议无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
●本次会议无新提案提交表决。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安徽星马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2004年度股东大会于 2005年 5月 16日上午 9时
整在公司办公楼 3 楼会议室召开。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 5 人,持有和代表股份 79,987,500股,占公司总股本 12498.75万股的 64%,全部为非流通股股东及授权代表。本次会议未有流通股股东及授权代表参加。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董事长沈伟良先生主持。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徐军律师和王清华律师列席并现场见证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对会议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并以记名投票方式逐项表决,会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并通过了《200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同意票 79,987,5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票 0股;
弃权票 0股。
(二)审议并通过了《200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同意票 79,987,5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票 0股;
弃权票 0股。
(三)审议并通过了《公司 200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同意票 79,987,5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票 0股;
弃权票 0股。
(四)审议并通过了《公司 200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经安徽华普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公司 2004年度实现净利润 13,030,197.69元。
按 10%的比例提取法定公积金 1,303,019.77 元;按 5%的比例提取法定公益金安徽星马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651,509.88 元,剩余可供分配利润 11,075,668.04 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
105,357,456.23 元,扣除已分配利润 29,163,750 元,2004 年末可供股东分配的
利润为 87,269,374.27元。
1、公司 2004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公司以 2004 年年末总股本 12498.75 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2 元(含税)。个人股东由公司代扣代缴所得税。本次实际用于分配的利润共计 24,997,500元,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
2、公司 2004年度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同意票 79,987,5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票 0股;
弃权票 0股。
(五)审议并通过了《公司 2002年度、2003年度会计差错更正情况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 2005 年 4 月 16 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上的《公司关于 2002年度、2003年度会计差错更正的公告》。
同意票 79,987,5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票 0股;
弃权票 0股。
(六)审议并通过了《公司 2004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
同意票 79,987,5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票 0股;
弃权票 0股。
(七)审议并通过了《公司章程修正案》。
本公司根据中国证监会 2005 年 3 月 22 日发布的《关于督促上市公司修改公司章程的通知》(证监公司字[2005]15 号)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2004 年年度报告工作备忘录》的有关要求,对《公司章程》的有关内容进行了修订。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同意票 79,987,5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票 0股;
弃权票 0股。
(八)审议并通过了《公司与马鞍山菱马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关联业务框架协议》。
公司为提高经营效益,规范关联交易行为,根据生产经营需要,与马鞍山菱马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签订了《关联业务框架协议》。
上述关联交易协议的具体内容,详见 2005 年 4 月 12 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上的《公司关联交易公告》。同意票 41,577,638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票 0股;
弃权票 0股。
本议案属于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股东——马鞍山华神建材工业有限公司(持有公司股份 38,409,862股)回避表决。
(九)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授权本公司财务部办理以等额银行承兑汇票与安徽华菱重型汽车有限公司换回等额现款的议案》。
安徽星马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因公司专用汽车产品销售的回笼资金大部分为期限 3 个月至 6 个月的银行承兑汇票,而公司支付职工工资及“三金”,缴纳税金,办理进口信用证及支付外汇,归还银行贷款,支付银行利息等需要现款。为提高公司现金周转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经与安徽华菱重型汽车有限公司协商,本公司以等额银行承兑汇票与安徽华菱重型汽车有限公司等额现款进行交换。由于该项业务具有随时性、零散性和金额不确定性,故同意授权本公司财务部根据等额承兑汇票换回等额现款的原则办理相关业务。
同意票 41,577,638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票 0股;
弃权票 0股。
本议案属于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股东——马鞍山华神建材工业有限公司(持有公司股份 38,409,862股)回避表决。
(十)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 2005年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本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要求,对公司 2005年的日常关联交易的总金额进行了预计。有关具体内容,详见 2005 年 4 月 16 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上的《公司 200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公告》。
同意票 41,577,638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票 0股;
弃权票 0股。
本议案属于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股东——马鞍山华神建材工业有限公司(持有公司股份 38,409,862股)回避表决。
三、律师见证意见本次股东大会经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徐军律师和王清华律师现场见证并
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和表决程序等相关事项均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大会通过的有关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出席会议董事签名的公司 2004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安徽星马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2004 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安徽星马汽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5年 5月 16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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