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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信和平关于召开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的第二次提示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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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信和平关于召开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的第二次提示公告

零零八 发表于 2005-10-26 00:00:00 浏览:  358 回复:  0 [显示全部楼层]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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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信和平智能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的第二次提示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东信和平智能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05年9月26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刊登了《东信和平智能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的通知》,根据《关于加强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规定》及《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管理办法》等有关文件的要求,公司于2005年10月19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刊登了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第一次提示公告,现发布第二次提示性公告。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会议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05年10月28日(周五)14:00

网络投票时间为:

(1) 本次相关股东会议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05年10月26日至2005年10月28日每日9:30-11:30、13:00-15:00,即2005年10月26日(周三)至2005年10月28日(周五)的股票交易时间;

(2) 本次相关股东会议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开始时间为 2005 年 10 月26日9:30,网络投票结束时间为2005年10月28日15:00。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 珠海市香洲人民东路121号2000年大酒店三楼千禧殿会议室

3、本次相关股东会议的股权登记日: 2005年10月18日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委托董事会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本 次相关股东会议将通过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流通股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流通股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6、参加相关股东会议的方式: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委托董事会投票(征集投票,下同)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

7、催告通知

相关股东会议召开前,公司将发布两次相关股东会议催告通知,两次催告时间分别为 2005年10月19日和2005年10月26日。

8、出席会议对象

(1) 凡2005年10月18日(周二)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股东均有权参加本次相关股东会议及表决;不能亲自出席相关股东会议现场会议的股东可以授权他人代为出席(被授权人不必为公司股东),或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

(2) 公司董事、监事、公司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聘任律师、保荐机构代表。

9、本次改革股票停牌、复牌事宜

公司股票自相关股东会议的股权登记日(10月18日)次一交易日起至改革规定程序结束之日止停牌。

若改革方案获相关股东会议表决通过,公司董事会将尽快实施改革方案,复牌时间另行公告。若改革方案未获相关股东会议表决通过,公司董事会将申请股票于相关股东会议决议公告后次一交易日复牌。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

根据规定,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委托董事会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流通股股东可通过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对以上议案进行投票表决,上述议案需要参加表决的流通股股东进行类别表决。流通股股东网络投票具体程序见本公告第五项内容。流通股股东委托董事会投票具体程序详见2005年9月26日公告的《东信和平智能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投票委托征集函》或本公告第六项内容。

三、流通股股东具有的权利和主张权利的时间、条件和方式

1、流通股股东具有的权利

流通股股东依法享有出席相关股东会议的权利,并享有知情权、发言权、质询权和就议案进行表决的权利。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管理办法》规定,本次相关股东会议所审议的议案须经参加表决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并经参加表决的流通股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2、流通股股东主张权利的时间、条件和方式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管理办法》规定,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委托董事会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流通股股东可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对本次相关股东会议审议议案进行投票表决。流通股股东网络投票具体程序见本通知第五项内容。

为了更好地保护中小投资者利益,公司董事会向公司流通股股东公开征集对本次相关股东会议审议事项的投票权。有关征集投票权具体程序见公司于 2005年9月26日公告的《东信和平智能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投票委托征集函》。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委托董事会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果重复投票,则按照现场投票、委托董事会投票和网络投票的优先顺序择其一作为有效表决票进行统计:

(1) 如果同一股份通过现场、网络或征集投票重复投票,以现场投票为准。

(2) 如果同一股份通过网络或征集投票重复投票,以征集投票为准。

(3) 如果同一股份多次征集重复投票,以最后一次征集投票为准。

(4) 如果同一股份通过网络多次重复投票,以第一次网络投票为准。

(5) 如果同一股份既通过互联网投票又通过交易系统投票的,以互联网投票为准。

敬请各位股东审慎投票,不要重复投票。

3、流通股股东参加投票表决的重要性

(1) 有利于保护自身利益不受到侵害;

(2) 充分表达意愿,行使股东权利;

(3) 未参加本次投票表决的流通股东或虽参加本次投票表决但投反对票,如本次相关股东会议决议获得通过,仍需按本次相关股东会议表决通过的决议执行。

四、现场会议登记及出席有关事项

1、登记办法:采取信函、传真的方式登记,本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股东将股东账户卡复印件、身份证或营业执照复印件、委托人及委托人联系方式邮寄或传真到公司董事会秘书办公室办理登记手续(本地股东可直接到公司董事会秘书办公室办理登记手续)。

2、登记时间:2005年10月19日(周三)至2005年10月27日(周四)(8:30-11:30,14:00-17:00)3、登记地点:公司董事会秘书办公室。

地址: 广东省珠海市南屏科技工业园屏工中路8号

东信和平智能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办公室

邮编: 519060

联系电话:(0756)8682893  8695221

传真:(0756)8682736

联系人:张晓川(董事会秘书)  陈宗潮(证券事务代表)

(信函上请注明"相关股东会议"字样)

4、现场会议出席注意事项:

(1)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委托代理人出席,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及股东账户卡,并将授权委托书原件交公司董事会秘书办公室。

(2)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和股东账户卡。

(3)法人股东的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和股东账户卡,并将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委托书原件交公司董事会秘书办公室。

五、参与网络投票的股东的身份认证与投票程序

在本次相关股东会议上,公司将通过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流通股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流通股股东可以通过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参加网络投票。

(一) 采用交易系统投票的投票程序

1、本次相关股东会议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05年10月26日至2005年 10月 28日每日9:30-11:30、13:00-15:00,投票程序比照证券交易所新股申购业务操作。

2、通过上交所市值配售持有本公司股票的股东,可通过上交所交易系统参加本次相关股东会议网络投票。

3、深市投资者投票代码:362017;通过上交所市值配售持有本公司股票的股东投票代码为:789017。投票简称均为:东信投票。

4、股东投票的具体流程

(1) 买卖方向为买入;

(2) 在"委托价格"项下1元代表议案一,情况如下:
公司简称 议案序号             议案内容 对应申报价格
东信投票        1 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          1元


(3) 在"委托数量"项下,表决意见对应的申报股数如下:
表决意见种类 对应的申报股数
同意                    1股
反对                    2股
弃权                    3股


(4) 对同一议案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不能撤单。

5、投票举例

股权登记日持有"东信和平"A 股的深市投资者,对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投同意票,其申报如下:
投票代码 买卖方向 申报价格 申报股数
362017       买入      1元      1股


如A 股的深市投资者对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投反对票,只要将申报股数改为2股,其申报如下:
投票代码  买卖方向 申报价格 申报股数
362017       买入      1元      2股

如A 股的深市投资者对《关于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的议案》投弃权票,只要将申报股数改为3股,其申报如下:
投票代码  买卖方向 申报价格 申报股数
362017       买入      1元      3股

(二) 采用互联网投票的身份认证与投票程序

1、股东获取身份认证的具体流程

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实施细则》的规定,股东可以采用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的方式进行身份认证。

(1)申请服务密码的流程

登陆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的"密码服务专区";填写"姓名"、"证券帐户号"、"身份证号"等资料,设置6-8位的服务密码;如申请成功,系统会返回一个4位数字的激活校验码。

(2)激活服务密码

股东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比照买入股票的方式,凭借"激活校验码"激活服务密码。
买入证券  买入价格               买入股数
369999     1.00元  4位数字的"激活校验码"

申报成功次日"服务密码"即可使用。

服务密码激活后长期有效,在参加其他网络投票时不必重新激活。

密码激活后如遗失可通过交易系统挂失,挂失后可重新申请,挂失方法与激活方法类似:
买入证券  买入价格   买入股数
369999     2.00元  大于1的整数

申请数字证书的,可向深圳证券信息公司或其委托的代理发证机构申请。咨询电话:0755-83239016。

2、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登录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进行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

(1)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 ,在"上市公司相关股东会议列表"选择"东信和平智能卡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投票";

(2)进入后点击"投票登录",选择"用户名密码登陆",输入您的"证券帐户号"和"服务密码";已申领数字证书的投资者可选择CA  证书登录;

(3)进入后点击"投票表决",根据网页提示对议题选择同意、反对或弃权等意愿;

(4)确认并发送投票结果。

3、投资者进行投票的时间

本次相关股东会议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开始时间为2005年10月26日9:30,网络投票的结束时间为10月28日的15:00。

(三)查询投票结果的操作方法

1、股东可在完成投票当日下午6 点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 网页,使用"投票查询"功能查询个人的投票结果。

2、查询投票结果时需要输入投票时使用的证券账户号并输入"服务密码",此"服务密码"与互联网投票时使用的"服务密码"为同一密码,未申请"服务密码"的股东请在使用该功能前提前申请。

3、"投票查询"功能既可以查询互联网投票记录也可以查询交易系统投票记录。

(四)投票注意事项

1、互联网投票时间不受交易时段限制,在10月26日9:30 至10月28日15:00 的任意时间内都可投票。

2、通过交易系统对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投票时,对同一议案不能多次进行表决申报,多次申报的,以第一次申报为准;对不符合上述要求的申报将作为无效申报,不纳入表决统计。

(五)股东在网络投票期间内,应尽早投票,不要等到最后一天投票。

六、董事会公开征集投票权程序及方式

公司董事会向公司全体流通股股东公开征集本次相关股东会议的投票权。

1、征集对象:本次投票权征集的对象为截止2005年10月18日下午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流通股股东。

2、征集时间:自2005年10月19日至2005年10月27日

3、征集方式:本次征集投票权为董事会无偿自愿征集,有关情况详见2005年9月26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的《东信和平智能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投票委托征集函》。

七、其它事项

1、出席本次相关股东会议现场会议的所有股东的费用自理。

2、网络投票期间,如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相关股东会议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特此公告。

东信和平智能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〇五年十月二十六日

附件一: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东信和平智能卡股份有限公司相关股东会议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章):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户:

委托日期:2005年  月  日

本公司/本人对此次相关股东会议各项议案的表决意见
序号         审议事项 赞成 反对 弃权
1    股权分置改革方案               

被委托人签名:

被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书有效期限:

注: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附件二:

东信和平智能卡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委托公司董事会投票的授权委托书

(剪报、复印、或按照格式自制均有效)

授权委托人申明,本人(或本公司)在签署本授权委托书之前,认真阅读了董事会为本次征集投票权而制作并公告的《东信和平智能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投票委托征集函》(以下简称《征集函》)以及《东信和平智能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的通知》等相关文件,对本次征集投票权之目的、征集方案、征集程序、授权委托规则等相关情况已充分了解。在本次相关股东会议召开前,本人或公司有权随时按《征集函》确定的规则和程序撤回本授权委托书项下对董事会的授权委托,或对本授权委托书内容进行修改。

东信和平智能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被委托人)声明:董事会已按有关规定编制并公告了《征集函》,并将按照授权委托人的投票指示在本次相关股东会议行使投票权。

本人【          】或公司【          】作为授权委托人,兹授权委托张晓川先生代表本人出席于2005年10月28日召开的东信和平智能卡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并按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对会议审议事项行使投票权。

本人【          】或公司【          】对本次征集投票权审议事项的投票意见为:

审议事项          赞成 反对 弃权

东信和平智能卡股

份有限公司股权分

置改革方案

(注:请根据授权委托人的本人意见,对上述审议事项选择赞成、反对或弃权并在相应表格内打勾,三者中只能选其一,选择一项以上或未选择的,则视为授权委托人对审议事项的授权委托无效。)授权委托的有效期限: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日至本次相关股东会议结束。

授权委托人姓名或名称:

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或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

授权委托人股东帐号:

授权委托人持股数量:

授权委托人地址:

授权委托人联系电话:

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

(注:个人股东由委托人本人签字,法人股东加盖单位公章并同时由法定代表人签署;如系由法定代表人授权他人签署,则须同时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他人签署授权委托书的授权书)

委托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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