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为注册用户,每天转文章赚钱!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账号?立即注册
x
证券代码:002421证券简称:达实智能公告编号:2021-044深圳达实智能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临时增加、修改或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的情形。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1年9月29日(星期三)下午2:30。
(2)网络投票时间为: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
时间为2021年9月29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
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9月29日9:15-15:00。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南山区高新技术产业园科技南三路7号达实智能大厦。
3.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4.会议召集人:第七届董事会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刘磅先生6.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代理人)共计196人,所持(代理)股份563313184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29.2860%。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7人,代表股份359183834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18.6736%。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89人,代表股份20412935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10.6125%。
其中,中小股东出席情况如下: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189人,代表股份185059019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9.6210%。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3人,代表股份1891896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0984%。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86人,代表股份183167123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9.5227%。
2.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律师出席了会议。
三、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对议案做出表决:
1.审议通过了《关于股权收购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同意21409462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5.6166%;反对5382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2.4038%;弃权4432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9796%。
其中,中小股东出席情况如下:
同意17524411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4.6963%;反对5382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9085%;弃权4432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3952%。
2.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同意56036958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4774%;反对2943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522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出席情况如下:
同意18211541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8.4094%;反对2943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590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3.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的议案》;
同意56004738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4203%;反对32658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5797%;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4.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为其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同意55266657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8.1100%;反对580261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301%;弃权4844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8599%。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韩雯律师及吴婷婷律师出席并见证了本次会议,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该所律师认为:贵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及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达实智能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深圳达实智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1年9月29日 |
|
5e天资,互联天下资讯!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