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线客服:1290940359
+发表新主题
  • 600729
  • 重庆百货
  • 当前价格30.17↓
  • 今开30.70↓
  • 昨收30.79
  • 最高31.09↑
  • 最低30.08↓
  • 买一30.17↓
  • 卖一30.18↓
  • 成交量2.66万手
  • 成交金额80.65百万元<
查看: 407|回复: 0

江苏神通:2021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修订稿)

[复制链接]

江苏神通:2021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修订稿)

衣白遮衫丑 发表于 2021-10-23 00:00:00 浏览:  407 回复:  0 [显示全部楼层] 复制链接

成为注册用户,每天转文章赚钱!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账号?立即注册

x
股票代码:002438股票简称:江苏神通江苏神通阀门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预案(修订稿)
二〇二一年十月公司声明
1、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预案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并对本预案的
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个别及连带的法律责任。
2、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完成后,公司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公司自行负责;因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3、本预案是公司董事会对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的说明,任何与之相反
的声明均属不实陈述。
4、投资者如有任何疑问,应咨询自己的股票经纪人、律师、专业会计师或其他专业顾问。
5、本预案所述事项并不代表审批机关对于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相关事
项的实质性判断、确认、批准或核准。本预案所述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相关事项的生效和完成尚待取得有关审批机关的批准或核准。
1-3-1特别提示
本部分所述的词语或简称与本预案“释义”中所定义的词语或简称具有相同的含义。
1、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项已经获得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
会议、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及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非公开发行尚需中国证监会的核准。
2、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发行对象为不超过三十五名(含三十五名)特定投资者,发行对象包括境内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管理的证券投资基金、保险机构投资者、信托公司(以其自有资金)、财务公司、证券公司、资产管理公司、合
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自然人及其他符合中国证监会
规定的特定投资者。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其管理的二只以上产品认购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
最终发行对象将在本次发行申请获得中国证监会的核准文件后,按照《实施细则》的规定,根据申购报价的情况,遵照价格优先的原则合理确定最终发行对象。所有发行对象均以人民币现金方式认购本次发行的股票。
3、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80%。(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以下简称“发行底价”)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最终发行价格将由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取得中国
证监会发行核准文件后,按照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根据竞价结果与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1-3-2若公司股票在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
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发行底价将作相应调整。
4、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数量按照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总额除以最终
询价确定的发行价格计算得出,且本次发行数量不超过60000000股(含本数),并以中国证监会关于本次发行的核准文件为准。
在前述范围内,最终发行数量由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及发行时实际情况,与本次非公开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如公司股票在董事会决议公告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
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发行数量上限将进行相应调整。
5、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拟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37050.00万元(含
3705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将用于以下项目:
序投资总额募集资金投入实施主体项目名称号(万元)(万元)
1江苏神通乏燃料后处理关键设备研发及产业化(二期)项目15000.0015000.00
2无锡法兰年产1万吨大型特种法兰研制及产业化建设项目15550.0015550.00
3江苏神通补充流动资金6500.006500.00
合计37050.0037050.00
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系公司在综合考虑自身财务及流动资产状况、项目投资及未来流动资金需求基础上测算得出。若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实际募集资金不能满足上述募集资金用途需要,公司将以自有资金或其他融资方式解决。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将根据项目进度的实际情况以自有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之后按照相关法规规定的程序予以置换。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之后,公司将以借款、增资或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形式,将拟投入“年产1万吨大型特种法兰研制及产业化建设项目”的募集资金投入到项目实施主体无锡法兰。
6、本次非公开发行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亦不会导致公司股
1-3-3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
7、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决议的有效期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
8、在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新老股东按持股比例共享本次非公开发行完
成前公司的滚存未分配利润。
9、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相关法规的要求,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江苏神通阀门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
(2021--2023年)股东回报规划》,上述规划已经公司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股利分配政策、最近三年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使用情况等,请参见本预案“第四节发行人利润分配政策及其执行情况”。
10、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等相关法规的要求,公司对本次发行是否摊薄即期回报进行了分析,相关情况详见本预案“第五节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情况及填补措施”。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后,公司的每股收益短期内可能存在下降的风险。
特此提醒投资者关注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股东即期回报的风险。虽然公司为应对即期回报被摊薄风险而制定了填补回报措施,但所制定的填补回报措施不等于对公司未来利润做出保证。投资者不应据此进行投资决策。投资者据此进行投资决策造成损失的,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提请广大投资者注意。
11、董事会特别提醒投资者仔细阅读本预案“第六节本次股票发行相关的风险说明”,注意投资风险。
12、如中国证监会等证券监管部门对非公开发行股票政策有最新的规定或市
场条件发生变化,除涉及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须由股东大会重新表决的事项外,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证券监管部门最新的政策规定或市场条件,对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作出相应调整。
1-3-4目录
特别提示..................................................2
目录....................................................5
释义....................................................7
第一节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概要......................................0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0
二、上市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背景和目的...................................0
三、发行对象及其与公司的关系........................................5
四、发行股份的价格及定价原则、发行数量、限售期.............................5
五、募集资金投向..............................................7
六、本次发行是否构成关联交易........................................8
七、本次发行是否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8
八、本次发行方案已经取得有关主管部门批准的情况以及尚需呈报批准的程
序.....................................................9
第二节董事会关于本次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11
一、本次募集资金使用计划.........................................11
二、本次募集资金的必要性及可行性分析...................................11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涉及报批事项的说明..................................17
四、本次募集资金使用对公司经营管理、财务状况的影响.....................18
第三节董事会关于本次发行对公司影响的讨论与分析..............................20
一、本次发行对公司业务及资产整合计划,公司章程、股东结构、高管人员
结构、业务结构的影响...........................................20
二、本次发行对公司财务状况、盈利能力及现金流的影响.....................21
三、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其关联人之间的业务关系、管理关系、关联交易及同
业竞争等变化情况.............................................22
四、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是否存在资金、资产被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
其关联人占用的情形,或公司为控股股东及其关联人提供担保的情形....23五、本次非公开发行对公司负债情况的影响..................................23
1-3-5第四节发行人利润分配政策及其执行情况..............................24
一、公司利润分配政策...........................................24
二、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6
三、最近三年利润分配情况.........................................29
第五节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情况及填补措施...........................31
一、本次非公开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31
二、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提示...............................33
三、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必要性和合理性................................33
四、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与公司现有业务的关系,公司从事募投项目在人
员、技术、市场等方面的储备情况......................................33
五、公司应对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采取的措施.................37
六、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关于保证公司填补即
期回报措施切实履行的承诺.........................................39
七、关于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的填补措施及承诺事项的审议程序.......40
第六节本次股票发行相关的风险说明.....................................41
一、市场风险...............................................41
二、经营风险...............................................43
三、财务风险...............................................44
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风险.........................................46
五、本次发行相关风险...........................................47
1-3-6释义
本预案中,除非另有特殊说明或文意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以下含义:
发行人、公司、上市公司、指江苏神通阀门股份有限公司江苏神通
本次发行、本次非公开发
指 本次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的行为
行、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中国证监会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交所指深圳证券交易所
聚源瑞利指宁波聚源瑞利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为公司控股股东风林火山指湖州风林火山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为公司第二大股东无锡法兰指无锡市法兰锻造有限公司,为公司全资子公司瑞帆节能指江苏瑞帆节能科技服务有限公司,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定价基准日指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期首日
工作日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对非个人客户的营业日(不包括法定节假日)交易日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定及政府指定节假日或休息日(不包括香港特别行政法定节假日指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省的法定节假日和/或休息日)
本预案 指 江苏神通阀门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预案
乏燃料指经受过辐射照射、使用过的核燃料,通常是由核电站的核反应堆产生法兰指轴与轴之间相互连接的零件,用于管端之间的连接法兰产品中机械性能最好的一种产品,它的原材料一般是管坯,然后进行锻造法兰、锻制法兰指
切割之后再进行不断的捶打,以消除钢锭中的偏析、疏松等缺陷锻件指通过对金属坯料进行锻造变形而得到的工件或毛坯
用液压机将锻件坯料镦粗、冲孔,然后上辗环机辗制成环形,并根据需要辗制环形锻件指进行热处理和精加工的锻件国防科工局指国家国防科技工业局
《公司法》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指《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发行管理办法》指《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
《上市规则》指《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公司章程》指《江苏神通阀门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实施细则》指《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公司股东大会指江苏神通阀门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公司董事会指江苏神通阀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元、万元、亿元指如无特别说明,指人民币元、万元、亿元本预案中部分合计数与各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有差异,这些差异是由四舍五入造成。
1-3-7第一节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概要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江苏神通阀门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 Jiangsu Shentong Valve Co.Ltd
注册地址:江苏省启东市南阳镇
办公地址:江苏省启东市南阳镇
股票上市地: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代码:002438
中文简称:江苏神通
法定代表人:吴建新
注册资本:48575.6156万元
董事会秘书:章其强
联系电话:0513-83335899
邮箱: zhangqq@stfm.cn
网站: http://www.stfm.cn
研发生产销售阀门及冶金、电力、化工机械、比例伺服阀;阀门及机电设备的安装、维
护、检修;工业装置的安装、维修、技术咨询及技术服务;经营本企业自产产品及技术
经营范围:的出口业务;经营本企业生产、科研所需的原辅材料、仪器仪表、机械设备、零配件及
技术的进口业务(国家限定公司经营和国家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二、上市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背景和目的
(一)本次发行的背景
1、实现“绿色发展”系我国长期国策,大力发展清洁能源系大势所趋
2020年12月12日,习近平主席在气候雄心峰会上强调,到2030年,中
国单位国内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将比2005年下降65%以上,非化石能源占一次能源消费比重将达到25%左右,森林蓄积量将比2005年增加60亿立方米,风电、太阳能发电总装机容量将达到 12 亿千瓦(1200GW)以上。
在实现清洁能源、节能减排目标的大背景下,国家出台了相关环保政策。
2021年2月,国务院发布《国务院关于加快建立健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经济体系的指导意见》指出,坚持以清洁能源等为重点率先突破,目标到2025年实现能源结构明显优化。上述法规的出台,体现出我国优化能源结构的紧迫性和决心,大力发展核电、风电等可再生能源清洁能源是推动绿色低碳发展的重要支撑,是我国长期发展的大势所趋。
2、闭式核燃料循环处理是我国核电产业技术的必经之路
随着中国核电产业的规模化发展,核电站乏燃料产生量日益增加,乏燃料后处理需求日益凸显。乏燃料处理方式基本可分为两种,一种是“开式核燃料循环”,即直接将乏燃料冷却、包装后作为废物送入深地质层处置或长期贮存。另一种是“闭式核燃料循环处理”,即将乏燃料送入后处理厂,将铀和钚等有用物质进行分离、回收再利用,之后将废物固化后进行深地质层处置或进行分离嬗变。上世纪80年代我国就确定了核燃料“闭合循环”的技术路线,该技术可大幅提高铀资源的利用率,同时显著减小放射性废物体积并降低毒性。作为我国核电站乏燃料处理发展的必经之路,“闭式核燃料循环处理”是一个复杂的系统性工程,对环境保护、专用设备的质量和技术指标要求苛刻,因此乏燃料后处理关键设备无疑是“闭式核燃料循环处理”技术国产化与规模化进程中的关键一环。
3、我国核电站乏燃料后处理市场需求紧迫,产业前景广阔
根据国家能源局估算,一台百万千瓦级压水堆核电站,每年产生的乏燃料约
20-25吨。中国核能行业协会发布的数据显示,截至2020年12月底,中国大
陆地区已运行核电机组共 49 台,装机容量达 51027.16MWe,对应乏燃料年产量将达到1000吨以上。中国目前已积累较大规模的乏燃料,且未来的年产出规模还将随着核电站数量增加进一步扩大。随着我国核电建设步入快车道,核电站卸出的乏燃料规模正在不断增长。
1-3-1图2000-2050年我国乏燃料年产生量和产生累积量
数据来源:《中国核能行业智库丛书(第三卷)》一方面,通过“开式核燃料循环”即直接贮存方式处理乏燃料,绝大部分核电站的在堆贮存水池容量已超负荷;另一方面,通过“闭式核燃料循环处理”处理乏燃料,我国在建的首套乏燃料处理能力仅有200吨/年。整体而言,我国不断累积的核电乏燃料处理刚性需求与短缺的乏燃料后处理产能之间的矛盾日益突出,因此迫切需要发展“闭式核燃料循环处理”相关技术和建设产能。该技术作为中国未来核电行业一项重要且急待推进发展的环节,具有广阔的产业前景。
4、中国制造业高端化、装备制造大型化发展趋势明显
随着科技技术及产业发展需求的不断提升,制造业作为一个国家经济基础的重要组成部分,向高端化、大型化等趋势发展的特征越发明显。其中,高端制造具有高技术密集、高附加值、高资本投入、高度品牌化等特点,处于产业链的顶端,反映一国制造业的综合实力,因而成为各国战略竞争的制高点。我国明确了高端制造领域的主攻方向,也正在推动制造业技术向中高端层面发展,突出以工业化与信息化深度融合为抓手,推动中国制造从大国向强国转变、从中低端向中高端跃升;同时,制造业尤其是重型装备制造业技术装备能力的提升具备大型化、成套化、精细化等特点,因此推动装备能力大型化是实现高效生产和效益最大化的重要途径之一。
1-3-25、风电市场未来增长空间巨大
2019年,风电市场呈现持续发展的局面。2019年全年国内新增并网风电装
机2574万千瓦,累计并网装机21005万千瓦,其中陆上风电新增并网装机
2376万千瓦,海上风电累计并网装机593万千瓦,风电装机占全部发电装机比重达到10.4%。《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草案)》明确指出“大力提升风电”、“有序发展海上风电”。
根据国家能源局印发的《风电发展“十三五”规划》指出“到2020年底,风电累计并网装机容量应确保达到2.1亿千瓦以上”的目标,2019年全国风电累计并网装机容量已提前一年完成了“十三五”期间风电装机总目标。
随着陆地优质风能资源的逐步开发完善,海上风电已成为未来的发展趋势,受到我国及世界各国的重视。2019 年全球海上风电新增装机容量 5.2GW,同比增长 15.56%,累计装机容量超过 27GW,近十年的年累计平均增长率达到
27.48%。以目前全球风电装机主要国家中国、英国与德国三国为例,中国海上
风电新增装机全球占比从2015年的10.7%快速增长至2019年时的39.9%,一跃成为全球海上风电新增装机容量最多的国家。与此同时,各沿海地区发布的《北部湾城市群发展规划》、《海南省能源发展“十三五规划”》、《广东省海洋经济发展“十三五”规划》、《江苏省“十三五”能源发展规划》、《山东省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中长期发展规划(2016—2030年)》、《浙江省培育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行动计划(2017—2020年)》等规划中均提及对海上风电产业发展的鼓励,显示出我国未来海上风电资源技术开发空间极为广阔。
(二)本次发行的目的
1、紧抓乏燃料后处理技术发展的历史机遇,提升公司市场竞争力
目前我国核电建设不断推进,且乏燃料后处理技术正突破瓶颈。面对这一历史机遇,公司正在积极谋求相关产品的研发、升级以及产能提升,加大对乏燃料后处理关键设备领域的投入力度。在我国多项十三五规划文件支持下,自主创新并产业化乏燃料后处理技术将不日实现,对于乏燃料后处理配套的关键设备的需求也是日益显著。本次非公开发行募投项目之一“乏燃料后处理关键设备研发及产业化(二期)项目”成功实施后,将形成料液循环系统200套、后处理专用
1-3-3球阀4500台/年、后处理专用蝶阀250台/年、后处理专用仪表阀1万台/年、样
品瓶20万个/年的生产能力,丰富公司乏燃料后处理产品线,大幅提升公司对乏燃料后处理关键设备的供应能力,有助于公司抓住历史机遇,布局核电乏燃料后处理产业,扩大核能装备业务收入规模,提升公司的整体市场竞争力。
2、突破国外在乏燃料处理关键设备领域的技术垄断,推动国产化进程
“闭式核燃料循环”作为我国乏燃料处理的必经之路,对安全环保措施以及技术工艺都有着极高的要求,国际上主要有法国、英国、日本、印度等国家采用该处理方式。中国尽管从上世纪80年代就确定了“闭式核燃料循环”的战略,但至今仍未能完全实现自主研发及规模化生产。本次非公开发行募投项目之一“乏燃料后处理关键设备研发及产业化(二期)项目”有助于丰富公司乏燃料后
处理产品线,适应我国核电产业发展的需要,推动我国乏燃料后处理技术的国产化进程,促进我国乏燃料后处理产业的发展。
3、助推下游核电风电市场转型升级,加快产业高端化、大型化转型步伐
我国重型装备制造业技术装备能力的提升具备大型化、成套化、精细化的特点,以核电、风电及石化产业装备为例,为进一步提升装备效能与产出,核电、风电及石化产业相关装备的高端化及大型化已经成为重要发展趋势之一,进而对于装备零部件的要求也在朝高端化、大型化的趋势发展。
本次非公开发行募投项目之一“年产1万吨大型特种法兰研制及产业化建设项目”的顺利实施,将进一步扩大市场范围内辗制环形锻件、锻制法兰及其他自由锻件的产品供给,其中大口径辗制环形锻件(法兰)的制造,将有效提升核电、风电,尤其是海上风电领域上游设备的制造产能,有力促进风电下游市场配套装备的高端化、大型化发展,加快产业转型升级步伐。
4、改善资产负债率,提升资本实力与抗风险能力
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拟投入6500.00万元用于补充流动资金,预计通过本次非公开发行,公司资产负债率也有望得到改善。本次非公开发行,公司拟将部分募集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本次融资后公司将提升资本实力,优化资本结构,缓解中短期的经营性现金流压力,降低经营风险,增强抗风险能力。
1-3-4三、发行对象及其与公司的关系
(一)发行对象
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为不超过三十五名(含三十五名)特定投资者,发行对象包括境内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管理的证券投资基金、保险机构投资者、信
托公司(以其自有资金)、财务公司、证券公司、资产管理公司、合格境外机构
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自然人及其他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特定投资者。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其管理的二只以上产品认购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
最终发行对象将在本次发行申请获得中国证监会的核准文件后,按照《实施细则》的规定,根据申购报价的情况,遵照价格优先的原则合理确定最终发行对象。所有发行对象均以人民币现金方式认购本次发行的股票。
(二)发行对象与公司的关系
截至本预案出具之日,公司本次发行尚无确定的发行对象,因而无法确定发行对象与公司的关系。发行对象与公司之间的关系将在发行结束后公告的《发行情况报告书》等相关文件中披露。
四、发行股份的价格及定价原则、发行数量、限售期
(一)本次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为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面值为 1.00 元/股。
(二)发行方式及发行时间
本次发行采用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的方式,公司将在中国证监会核准后十二个月内择机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三)定价基准日、发行价格及定价原则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80%。(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1-3-5日股票交易总量)。(以下简称“发行底价”)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最终发行价格将由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取得中国
证监会发行核准文件后,按照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根据竞价结果与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若公司股票在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
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发行底价将作相应调整,调整公式如下:
派发现金股利:P1=P0-D
送红股或转增股本:P1=P0/(1+N)
两项同时进行:P1=(P0-D)/(1+N)其中,P0 为调整前发行底价,D 为每股派发现金股利,N 为每股送红股或转增股本数,P1为调整后发行底价。
(四)发行数量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数量按照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总额除以最终询
价确定的发行价格计算得出,且本次发行数量不超过60000000股(含本数),并以中国证监会关于本次发行的核准文件为准。
在前述范围内,最终发行数量由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及发行时实际情况,与本次非公开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如公司股票在董事会决议公告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
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发行数量上限将进行相应调整。
(五)限售期安排本次非公开发行发行对象认购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六个月内不得转让。
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对限售期另有规定的,依其规定。
1-3-6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发行对象因由本次发行取得的公司股份在锁定期届满后
减持还需遵守《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
件、交易所相关规则以及公司《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非公开发行结束后,由于公司送红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原因增加的公司股份,亦应遵守上述限售期安排。
(六)上市地点本次发行的股票在深交所上市交易。
(七)本次发行完成前滚存未分配利润的安排
在本次发行完成后,为兼顾新老股东的利益,本次发行前的滚存未分配利润将由本次发行完成后的发行人新老股东按照发行后的持股比例共享。
(八)决议有效期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决议的有效期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
如中国证监会等证券监管部门对非公开发行股票政策有最新的规定或市场
条件发生变化,除涉及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须由股东大会重新表决的事项外,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证券监管部门最新的政策规定或市场条件,对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作出相应调整。
五、募集资金投向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拟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37050.00万元(含
3705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将用于以下项目:
序投资总额募集资金投入实施主体项目名称号(万元)(万元)
1江苏神通乏燃料后处理关键设备研发及产业化(二期)项目15000.0015000.00
2无锡法兰年产1万吨大型特种法兰研制及产业化建设项目15550.0015550.00
3江苏神通补充流动资金6500.006500.00
合计37050.0037050.00
1-3-7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系公司在综合考虑自身财务及流动资产状况、项目
投资及未来流动资金需求基础上测算得出。若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实际募集资金不能满足上述募集资金用途需要,公司将以自有资金或其他融资方式解决。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将根据项目进度的实际情况以自有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之后按照相关法规规定的程序予以置换。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之后,公司将以借款、增资或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形式,将拟投入“年产1万吨大型特种法兰研制及产业化建设项目”的募集资金投入到项目实施主体无锡法兰。
六、本次发行是否构成关联交易本次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为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不超过三十五名投资者。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对象不包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关联人。
本次发行尚未确定发行对象,最终是否存在因关联方认购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构成关联交易的情形,将在发行结束后公告的《发行情况报告书》中披露。
七、本次发行是否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本次非公开发行前,聚源瑞利持有公司82578557股股份,占总股本的
17.00%,同时通过与吴建新签署的表决权委托协议控制吴建新所持有的公司
8.46%股份的表决权,合计控制公司25.46%表决权,聚源瑞利系公司控股股东。
韩力为聚源瑞利控股股东,同时直接持有上市公司9700000股股份,合计控制公司27.46%表决权,系公司实际控制人。
按照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数量上限60000000股测算,本次非公开发行前后,各股东持股情况如下:
本次发行前本次发行后股东名称持股数量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股比例
聚源瑞利8257855717.00%8257855715.13%
风林火山6078333812.51%6078333811.14%
吴建新411115928.46%411115927.53%
1-3-8本次发行前本次发行后
股东名称持股数量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股比例
韩力97000002.00%97000001.78%
其他中小股东29158266960.03%35158266964.42%
总股本485756156100.00%545756156100.00%
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聚源瑞利仍持有公司82578557股股份,占总股本的15.13%,同时通过与吴建新签署的表决权委托协议控制吴建新所持有的公司7.53%股份的表决权,合计控制公司22.66%表决权。韩力仍直接持有上市公司9700000股股份,合计控制公司24.44%表决权。公司第二大股东风林火山仍持有公司60783338股股份,占总股本11.14%,且风林火山于2020年5月
19日出具《声明与承诺》声明并承诺在韩力先生对江苏神通实际控制期间,风
林火山及关联方不会以任何方式直接或间接、单独或联合谋求江苏神通的控制权。
因此,聚源瑞利仍为公司控股股东,韩力仍为公司实际控制人。
综上所述,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亦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
八、本次发行方案已经取得有关主管部门批准的情况以及尚需呈报批准的程序国防科工局于2020年6月10日出具《国防科工局关于江苏神通阀门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涉及军工事项审查的意见》(科工计[2020]517号),已原则同意江苏神通非公开发行股票,上述意见有效期为24个月。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项已于2021年3月28日召开的公司第五
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2021年10月22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及2021年4月15日召开的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非公开发行方案尚需中国证监会核准。
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乏燃料后处理关键设备研发及产业化
(二期)项目”已取得江苏省投资项目备案证(备案证号:启行审备[2020]441-3-9号),并已取得启东市行政审批局环评批复(启行审环[2020]215号)。
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年产1万吨大型特种法兰研制及产业化建设项目”已取得江苏省投资项目备案证(备案证号:锡滨行审投备[2021]11号),并已取得无锡市行政审批局环评批复(锡行审环许[2021]6050号)。
上述呈报事项能否获得相关核准,以及获得相关核准的时间,均存在不确定性,提请广大投资者关注相关风险。
1-3-10第二节董事会关于本次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
一、本次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拟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37050.00万元(含
3705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将用于如下项目:
序投资总额募集资金投入实施主体项目名称号(万元)(万元)
1江苏神通乏燃料后处理关键设备研发及产业化(二期)项目15000.0015000.00
2无锡法兰年产1万吨大型特种法兰研制及产业化建设项目15550.0015550.00
3江苏神通补充流动资金6500.006500.00
合计37050.0037050.00
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系公司在综合考虑自身财务及流动资产状况、项目投资及未来流动资金需求基础上测算得出。若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实际募集资金不能满足上述募集资金用途需要,公司将以自有资金或其他融资方式解决。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将根据项目进度的实际情况以自有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之后按照相关法规规定的程序予以置换。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之后,公司将以借款、增资或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形式,将拟投入“年产1万吨大型特种法兰研制及产业化建设项目”的募集资金投入到项目实施主体无锡法兰。
二、本次募集资金的必要性及可行性分析
(一)本次募集资金使用的必要性分析
1、乏燃料后处理关键设备研发及产业化(二期)项目
(1)项目是适应我国核电产业发展的需要
随着我国核电建设重启,核电建设步入快车道,根据中国核能行业协会公布的数据显示,截至2020年12月底,中国大陆地区已运行核电机组共49台,装机容量达 51027.16MWe,对应乏燃料年产量将达到 1000 吨以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草
1-3-11案)》,我国核电运行装机容量目标为7000万千瓦,我国在核电建设领域大有可为。随着核电的快速发展,乏燃料后处理产能较小对核电可持续发展、提升核燃料利用效率的限制将逐渐凸显。数据显示,预计到2021年,我国核电站累积的乏燃料将达到8000余吨,2025年将达到15000余吨,而目前我国首个大型商用200吨/年的闭式处理厂尚在建设当中。在目前的国内外形势下,对乏燃料后处理技术进行集中攻关,尽快提升乏燃料后处理的产能是我国核电产业亟需完成的任务。发改委、国家能源局共同印发的《能源技术革命创新行动计划
(2016-2030年)》即明确把“乏燃料后处理与高放废物安全处理处置技术创新”
作为重点任务之一,提出要推进大型商用水法后处理厂建设,加强先进燃料循环的干法后处理研发与攻关,目标在2030年要建成完善的先进水法后处理技术研发平台体系,基本建成我国首座800吨大型商用乏燃料后处理厂。
本项目成功实施后将形成料液循环系统200套,后处理专用球阀4500台/年、后处理专用蝶阀250台/年、后处理专用仪表阀1万台/年、样品瓶20万个/
年的生产能力,丰富公司乏燃料后处理产品线,是适应我国核电产业发展的需要,有助于推动我国乏燃料后处理技术的自主化进程,促进我国乏燃料后处理产业的发展。
(2)项目有助于抓住乏燃料后处理市场机遇,提升公司盈利能力
自2008年以来,公司已成为我国核电阀门的主要供应商,获得了90%以上已招标核级蝶阀、核级球阀的订单,同时公司通过持续投入人力、物力、财力致力于核电、乏燃料后处理特种专用阀门及系统装备的研制和开发,研发出了满足
第三代、第四代核电技术要求的阀门产品,并且陆续取得了乏燃料后处理项目相
关的订单,产品已于2020年下半年陆续交货。
随着我国乏燃料后处理产能的不断投建,预计乏燃料后处理专用设备,包括但不限于料液循环系统、气动送样系统、空气提升系统、后处理专用阀门、样品
瓶、贮存井等将面临巨大的市场空间和发展机遇。公司在核电站乏燃料后处理业务领域投入了较多的研发力量,2019年4月,公司投入7500万元实施“乏燃料后处理关键设备研发及产业化项目”,研制气动送样系统、贮存井、空气提升系统等乏燃料后处理关键设备,走在了我国乏燃料处理关键设备研发制造领域的前列,预计未来公司将在上述产品领域保持较强的领先优势。
1-3-12本项目在“乏燃料后处理关键设备研发及产业化项目”基础上拓展产品品类,
成功实施后将丰富公司乏燃料后处理领域的产品类型,增强相关产品的生产能力,进一步提升公司在乏燃料后处理领域的技术优势和领先地位,提升公司的盈利能力。
(3)落实公司发展战略,促进公司持续发展的必然要求
自2016年以来,公司已开始布局乏燃料后处理产品线,在服务核电站建设阶段阀门设备供应的同时,布局核电应用的后端,是公司在后核电时代的重要战略方向。公司始终坚持“巩固冶金、发展核电、拓展石化、服务能源”的市场定位,持续推进老产品改进和新产品开发,优化产品结构和市场布局,满足高端特种阀门的市场需求,提升公司产品附加值。
本项目的实施是落实公司发展核电等高端制造战略的必然要求,有助于促进公司持续、稳定发展,实现“单项冠军、行业先锋、百年神通、受人尊重”的奋斗目标。
2、年产1万吨大型特种法兰研制及产业化建设项目
(1)符合国家制造业发展方向,满足下游市场需求
公司根据自身发展战略规划,建设年产1万吨大型特种法兰研制及产业化建设项目,完全符合国家以及地方关于推动制造业转型升级发展的战略发展方向。
目前,公司把锻造法兰产能与产品线扩展作为主攻方向,一方面,依托企业业务特色以及市场优势,重点推动法兰业务在核电、石化领域的延伸布局和下游装备市场的深层次应用;另一方面,依托本项目带动的辗制环形锻件产品范围与制造产能的提升,着重在风电设备领域进行深耕,以下游市场需求为导向,促进我国风电,尤其是海上风电产业的进一步快速发展。
(2)符合锻造行业发展趋势,是公司转型升级发展的助推器
国内锻造行业已经形成了一定产业规模,从业企业与产品数量众多,随着制造业转型升级步伐的加快,锻造行业正处于向中高端锻造产品方向快速发展的阶段,行业向着大尺寸、高端化、定制化等方向发展。本项目结合公司现有的市场与技术经验优势,采购高端锻造设备进行精细化和高效化运作,将提升公司辗制环形锻件、锻制法兰及其他自由锻件的产品制造生产能力,尤其大口径辗制环形
1-3-13锻件(法兰)的产能,进而应用于下游行业大尺寸、高端化、定制化的设备中。
因此,“年产1万吨大型特种法兰研制及产业化建设项目”符合锻造行业发展趋势,有利于公司加快技术发展速度,进一步巩固与提升市场竞争力。
(3)紧抓下游市场机遇,扩大企业市场占有率未来,风电、核电及石化等锻造行业下游产业在市场表现上都将呈现出快速增长的局面,同时相关产业在配套装备制造高端化及大型化的重要发展趋势下,对于装备零部件的要求也在向高端化、大型化的趋势发展,对于锻造行业及从业企业来说既是挑战又是机遇。
面对下游市场的实际需求,公司需要通过本项目进一步提升法兰相关产品的生产与制造能力加以应对,并通过整合公司现有的产能与市场竞争优势,进一步稳固公司在核电、石化等下游市场占有率,逐步提升公司在风电等下游市场的市场占有率。
3、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1)提升资本实力,满足公司未来营运资金需求
公司所在的机械制造业属于重资产行业,大型制造设备投资金额较大,对公司资金实力要求较高,同时运营过程中存货、应收账款等经营性流动资产对资金的占用金额比例较重。本次非公开发行,公司拟使用募集资金6500.00万元补充流动资金,有助于提升公司的资本实力,满足公司未来业务发展对营运资金的需求,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发展。
(2)降低资产负债率,提升公司抗风险能力
本次非公开发行,公司拟使用募集资金6500.00万元补充流动资金,本次发行后公司资产负债率将有所下降,有助于提升公司未来融资能力和抗风险能力。
(二)本次募投项目的可行性分析
1、乏燃料后处理关键设备研发及产业化(二期)项目
(1)项目符合国家相关产业政策
随着我国核电建设的不断推进,对乏燃料后处理技术攻关以及相应产能的提
1-3-14升需求显得越发迫切,能否实现乏燃料后处理装置的自主化以及快速建成乏燃料后处理产能事关我国核电事业的长期稳定发展。《“十三五”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规划》明确提出“采用国际最高安全标准,坚持合作创新,重点发展大型先进压水堆、高温气冷堆、快堆及后处理技术装备,提升关键零部件配套能力,加快示范工程建设。提升核废料回收利用和安全处置能力”。乏燃料后处理设备与装置也被明确列入《战略性新兴产业分类(2018)》,成为国家大力支持、集中攻关的战略性新兴产业。本项目产品为乏燃料后处理装置的关键设备,包括料液循环系统、后处理专用阀门、样品瓶等,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发展方向,能够推动我国乏燃料后处理装置的建设进程,助力我国乏燃料后处理产能的提升。
(2)公司在核电领域具备较强的市场地位
在核电阀门产品领域,公司自2008年以来已成为我国核电阀门的主要供应商,获得了已招标核级蝶阀、核级球阀90%以上的订单,同时,公司也逐渐加大对核电产业后端产品(即乏燃料处理设备)的投入力度,持续投入人力、物力、财力致力于核电、乏燃料后处理特种专用阀门及系统装备的研制和开发,研发了
满足第三代、第四代核电技术要求的阀门产品,覆盖AP1000、华龙一号、CAP1400、快堆及高温气冷堆等主力堆型。在核电领域,尤其是核级阀门和后处理专用设备领域,公司具备较强的竞争优势,同时,公司与中核、中广核、国核等重要客户建立了深入的合作关系,具备较强的市场地位。
(3)公司在核电领域具备较强的技术实力
公司专业从事工业特种专用阀门的研发、生产和销售,在技术方面积累了大量的经验,特别是在核级蝶阀、核级球阀、核级法兰及锻件、核级仪表阀、隔膜阀、调节阀、可视流动指示器、地坑过滤器等产品的自主化过程中积累了丰富的
设计、制造和管理经验。公司将技术研发作为推动自身发展的源动力,建有江苏省核电阀门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江苏省企业技术中心、江苏省核电阀门重点实验
室、国家级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等科技创新平台,拥有一支高素质的技术研发队伍,研发人员具备多年的阀门研发设计经验,其中研究员级高级工程师2名,高级工程师15名,中国阀协科技专家委员会专家3名。公司在核电领域深厚的技术积累和强大的研发技术团队将为本次募投项目的实施奠定坚实的技术和人才支撑。
1-3-152、年产1万吨大型特种法兰研制及产业化建设项目
(1)行业前景广阔,下游市场大型化、高端化需求为项目实施提供市场基础
随着科技技术及产业发展需求的不断提升,制造业作为一个国家经济基础的重要组成部分,向高端化、大型化等趋势发展的特征越发明显。未来,风电、核电及石化等锻造行业下游产业在市场表现上都将呈现出快速增长的态势,同时相关产业在配套装备制造高端化及大型化的发展趋势下,对于装备零部件的要求也在向高端化、大型化的趋势发展。本项目新增的大口径辗制环形锻件(法兰)的制造产能,将满足核电、石化、风电等下游市场配套装备逐步高端化、大型化的升级需求,因此本次募投项目具有广阔的市场前景。
(2)无锡法兰具备稳定的市场及客户基础
石化法兰领域,无锡法兰多年来为中石化、中石油、中海油等大型石化公司及与其配套的锅炉、压力容器制造厂家提供了大量法兰及锅炉、压力容器用钢锻件。特别是公司各类高压法兰的研制成功,结束了国内各类高压法兰依赖进口的局面,为法兰、锻件的自主化作出了积极贡献。2003年至今无锡法兰已为国内大型石化新建、扩建工程如恒力石化、茂名石化、南京扬巴、上海赛科等项目提供了大量法兰产品。
核级法兰领域,无锡法兰产品成功进入核电领域,成为秦山二期工程唯一的法兰、锻件供应商。2006年起,无锡法兰又为岭澳二期、秦山二期扩建、巴基斯坦C2、红沿河、宁德、阳江、方家山、福清、台山、防城港、三门、海阳等
核电工程提供了大量核级法兰产品,成为中核、中广核、国核等核电用户的核级法兰主力供应商。
(3)无锡法兰具备项目建设所需的生产工艺技术
无锡法兰现拥有3600吨锻压机、φ6300mm数控碾环机、锻造用天然气加热
炉及数控金加工设备等,其中包括最大成品直径可达五米的数控立车,已拥有年产五万吨中高压法兰和各类锅炉、压力容器用钢锻件的制造能力。无锡法兰生产的法兰最大压力可达2500Lb,最大直径可达六米,最大单件重量可达三十吨。
1-3-16公司拥有比较完善的理化试验设施,拥有万能材料试验机、冲击试验机、光谱仪、超声波探伤仪等先进仪器30余台套,有一支具有高素质、多门类的质保管理队伍,形成了从原材料至成品的一套完整的检测手段和质量管理制度,为满足产品质量提供了可靠的保证。
经多年的沉淀与积累,无锡法兰在大口径法兰、高压法兰、低温钢法兰、抗氢钢法兰、双相钢法兰、核电法兰及镍基合金等特殊钢法兰方面具有独特优势,在生产工艺和检测手段上领先于国内同行。
3、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1)项目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条件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使用部分募集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符合相关政策和
法律法规,具备可行性。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后,公司运营资金将增加,资本实力得到增强,同时,公司的资产负债率将一定程度下降,有利于提升公司未来融资能力和抵抗经营风险的能力。
(2)发行人治理规范、内控完善,建立了募集资金管理相关内控制度公司已按照上市公司的治理标准建立了以法人治理结构为核心的现代企业制度,并通过不断改进和完善,形成了较为规范的公司治理体系和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在募集资金管理方面,公司按照监管要求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的专户存储、使用、投向变更、管理与监督等进行了明确规定。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董事会将持续监督公司对募集资金的存储及使用,以保证募集资金合理规范使用,防范募集资金使用风险。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涉及报批事项的说明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拟用于“乏燃料后处理关键设备研发及产业化(二期)项目”、“年产1万吨大型特种法兰研制及产业化建设项目”和补充流动资金。
其中,“乏燃料后处理关键设备研发及产业化(二期)项目”已取得江苏省投资项目备案证(备案证号:启行审备[2020]44号),项目用地已取得启国用
1-3-17(2015)第0027号土地使用权证,项目已取得启东市行政审批局环评批复(启行审环[2020]215号)。
“年产1万吨大型特种法兰研制及产业化建设项目”已取得江苏省投资项目
备案证(备案证号:锡滨行审投备[2021]11号),项目用地已取得锡滨国用(2006)第1443号土地使用权证,项目已取得无锡市行政审批局环评批复(锡行审环许[2021]6050号)。
补充流动资金不涉及立项备案及环境影响评价事项。
四、本次募集资金使用对公司经营管理、财务状况的影响
(一)对公司经营管理的影响本次发行募集资金运用符合国家相关的产业政策以及公司战略发展方向。募集资金到位并投入建设后,能够丰富公司在乏燃料后处理及大型特种法兰领域的产品线,进一步提升公司在乏燃料后处理及大型特种法兰领域的技术实力和领先地位,扩大相关产品的产能,增强公司主营业务的竞争力,公司市场地位将进一步提高;同时通过使用部分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将增强公司抗风险能力,巩固公司的行业地位,提高盈利水平,逐步实现公司未来战略目标,有利于公司的可持续发展,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仍具备较为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保持人员、资产、财务以及在研发、采购、生产、销售等各个方面的完整性,保持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之间在人员、资产、财务、业务等方面的独立性。本次发行对公司的董事、监事以及高级管理人员均不存在实质性影响。
(二)对公司财务状况的影响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的总股本和净资产将会增加,公司的资金实力将得到明显提升,银行贷款利息支出的减少将直接提升公司盈利。预计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公司经营风险将有效降低,财务状况将得到改善。短期来看,由于募集资金使用的效益产生需要一定时间,公司净资产收益率可能有所降低。从长期来看,随着募集资金到位,公司在乏燃料后处理领域的技术实力得到提升,市场领先地位得到巩固,资本结构得到优化,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和盈利能力提升。
1-3-18(三)对公司现金流量的影响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将大幅增加,公司资本实力将得以提升;在资金开始投入募投项目后,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出将大幅增加;在募投项目建成运营后,公司主营业务的盈利能力将得以加强,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也将得以增加,从而进一步改善公司的现金流量状况。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通过使用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公司筹资能力进一步增强,有利于公司增加业务拓展能力,提升公司未来经营现金净流量,从而进一步增强公司持续回报能力,符合公司股东利益最大化的目标。
1-3-19第三节董事会关于本次发行对公司影响的讨论与分析
一、本次发行对公司业务及资产整合计划,公司章程、股东结构、高
管人员结构、业务结构的影响
(一)本次发行对公司业务和资产的影响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在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拟用于“乏燃料后处理关键设备研发及产业化(二期)项目”、“年产1万吨大型特种法兰研制及产业化建设项目”、补充流动资金。“乏燃料后处理关键设备研发及产业化(二期)项目”能够进一步提升公司在乏燃料后处理领域的技术实力和领先地位,增强公司主营业务的竞争力。“年产1万吨大型特种法兰研制及产业化建设项目”能够丰富公司大型特种法兰产线,提升公司阀门法兰产业链整合能力,巩固相关行业的领先地位。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公司降低资产负债率,优化资本结构,减少利息支出,降低公司财务费用;同时满足业务发展对流动资金的需求,提高公司的盈利能力、持续经营能力和抗风险能力,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
本次非公开发行不涉及对公司现有业务及资产的整合,不会导致公司主营业务方向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的主营业务范围和业务结构产生不利影响。
(二)修改公司章程的计划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公司的股本总额将增加,股东结构将发生一定变化,公司将根据实际发行结果和股本的变化情况对《公司章程》中相应条款进行修改,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
(三)对股东结构的影响
本次非公开发行前,聚源瑞利持有公司82578557股股份,占总股本的
17.00%,同时通过与吴建新签署的表决权委托协议控制吴建新所持有的公司
8.46%股份的表决权,合计控制公司25.46%表决权,聚源瑞利系公司控股股东。
韩力系聚源瑞利控股股东,同时直接持有上市公司9700000股股份,合计控制公司27.46%表决权,系公司实际控制人。
1-3-20按照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数量60000000股测算,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聚源瑞利仍持有公司82578557股股份,占总股本的15.13%,同时通过与吴建新签署的表决权委托协议控制吴建新所持有的公司7.53%股份的表决权,合计控制公司22.66%表决权。韩力仍直接持有上市公司9700000股股份,合计控制公司24.44%表决权。公司第二大股东风林火山仍持有公司60783338股股份,占总股本11.14%,且风林火山于2020年5月19日出具《声明与承诺》声明并承诺在韩力先生对江苏神通实际控制期间,风林火山及关联方不会以任何方式直接或间接、单独或联合谋求江苏神通的控制权。
因此,本次发行完成后,聚源瑞利仍为公司控股股东,韩力仍为公司实际控制人,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不会导致公司的控制权发生变化。
(四)对高管人员结构的影响
截至本预案出具之日,公司暂无对高级管理人员结构进行调整的计划。本次发行不会对高级管理人员结构造成重大影响。若公司拟调整高级管理人员,将根据有关规定,履行必要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五)对业务结构的影响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在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拟用于“乏燃料后处理关键设备研发及产业化(二期)项目”、“年产1万吨大型特种法兰研制及产业化建设项目”和补充流动资金。募投项目成功实施后,公司在乏燃料后处理领域的领先优势将得到强化,大型特种法兰领域产品种类将得到丰富,阀门与法兰产业链整体竞争力提升,资金实力和抗风险能力得到提升。公司的主营业务和业务结构不会因本次发行而发生重大变化。
二、本次发行对公司财务状况、盈利能力及现金流的影响
(一)本次发行对公司财务状况的影响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的总股本和净资产将会增加,公司的资金实力将得到明显提升,银行贷款利息支出的减少将直接提高公司盈利水平。预计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公司经营风险将有效降低,财务状况将得到改善。短期来看,由于
1-3-21募集资金使用的效益产生需要一定时间,公司净资产收益率可能有所降低。从长期来看,随着募集资金到位,公司在乏燃料后处理领域及大型特种法兰领域的技术实力得到提升,产品品类进一步丰富,市场领先地位得到巩固,资本结构得到优化,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和盈利能力提升。
(二)本次发行对公司盈利能力的影响
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增大,短期内公司的每股收益可能会被摊薄,净资产收益率可能会有所下降。从长期来看,随着募集资金到位,公司在乏燃料后处理领域及大型特种法兰领域的技术实力得到提升,市场领先地位得到巩固,资本结构得到优化,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和盈利能力提升。
(三)本次发行对公司现金流的影响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A股股票由发行对象以现金方式认购。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将大幅增加,公司资本实力将得以提升;在资金开始投入募投项目后,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出将大幅增加;在募投项目建成运营后,公司主营业务的盈利能力将得以加强,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也将得以增加,从而进一步改善公司的现金流量状况。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通过使用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公司筹资能力进一步增强,有利于公司增强业务拓展能力,提升公司未来经营现金净流量,从而进一步增强公司持续回报能力,符合公司股东利益最大化的目标。
三、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其关联人之间的业务关系、管理关系、关联交易及同业竞争等变化情况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不会发生变化。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其关联人之间的业务关系、管理关系均不存在重大变化,亦不会因本次发行产生同业竞争和其他关联交易。
1-3-22四、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是否存在资金、资产被控股股东、实际控
制人及其关联人占用的情形,或公司为控股股东及其关联人提供担保的情形
截至本预案出具日,公司不存在资金、资产被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占用的情形,亦不存在公司为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的情形。
公司不会因本次发行产生资金、资产被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占
用的情形,亦不会产生公司为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的情形。
五、本次非公开发行对公司负债情况的影响
本次发行,公司拟使用募集资金6500.00万元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本次发行后资产负债率将有所降低,公司财务结构将更加稳健,资产负债结构更趋合理,偿债能力得到提升,经营抗风险能力将进一步加强。
公司不存在通过本次发行大量增加负债(包括或有负债)的情况,不存在负债比例过低、财务成本不合理的情形。
1-3-23第四节发行人利润分配政策及其执行情况
一、公司利润分配政策
为建立更加科学、合理的投资者回报机制,在兼顾股东回报和企业发展的同时,保证股东长期利益的最大化,公司已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修改上市公司现金分红若干规定的决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规定,于《公司章程》中明确了公司利润分配政策,具体条款如下:
(一)公司利润分配政策的基本原则
公司的利润分配应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回报并兼顾公司的可持续发展,按照当年实现的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孰低的原则来确定具体的比例
向股东分配股利,并优先采用现金分红的利润分配方式。利润分配政策应保持连续性和稳定性,并符合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
(二)公司利润分配具体政策
1、利润分配形式及间隔期
公司可以采取现金、股票或现金与股票相结合的方式分配股利,公司当年如实现盈利并有可供分配利润时,应当进行年度利润分配。公司原则上每年度进行一次利润分配,董事会可以根据公司盈利状况及资金需求状况提议公司进行中期利润分配,除非经董事会论证同意,且经独立董事同意、监事会决议通过,两次利润分配的时间间隔不少于六个月。
2、现金分红条件及比例
公司在当年盈利且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现金流满足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和未来发展的前提下,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应不少于当年度实现的可供分配利润的百分之十,且任何三个连续年度内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该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百分之三十;当公司经营活动现金流量连续两年为负数
1-3-24时,可以不进行高比例现金分红。
3、股票股利分配条件
公司在经营情况良好,并且董事会认为公司股票价格与公司股本规模不匹配、发放股票股利有利于公司全体股东整体利益时,可以在满足上述现金分红的条件下,提出股票股利分配预案。公司如采用股票股利进行利润分配,应具有公司成长性、每股净资产的摊薄等真实合理因素。
4、差异化的现金分红政策
公司董事会应当综合考虑公司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
利水平以及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区分下列情形,并按照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提出差异化的现金分红政策:
(1)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80%;
(2)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40%;
(3)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20%;
公司发展阶段不易区分但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由公司董事会根据具体情况确定。
(三)公司利润分配的决策程序和机制
公司利润分配方案由董事会根据公司经营状况和有关规定拟定,经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利润分配事项应当充分听取独立董事、监事会的意见,并通过多种渠道和方式与中小股东进行交流和沟通,股东大会审议利润分配方案时,公司应当为股东提供网络投票或其他方式以保障社会公众股东参与股东大会的权利。董事会审议现金分红具体方案时,应当认真研究和论证公司现金分红的时机、条件和最低比例、调整条件及其决策程序要求的事宜,独立董事应当发表明确意见。独立董事可征集中小股东的意见,提出分红预案,
1-3-25并直接提交董事会审议。股东大会对现金分红具体方案进行审议时,应当通过多种渠道主动与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进行沟通和交流(包括但不限于提供网络投票表决、邀请中小股东参会等),充分听取中小股东的意见和诉求,并及时答复中小股东关心的问题。
公司董事会做出不进行现金分红预案的,董事会应在年度报告中详细说明不进行现金分红的具体原因、公司留存收益的用途等,独立董事应当对此发表明确的独立意见,并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予以披露,股东大会在审议不进行现金分红预案时,应提供网络方式以方便中小股东参加投票。
(四)公司利润分配政策调整的条件、决策程序和机制
如遇到战争、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时,并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重大影响,或公司自身经营状况发生重大变化时,公司可对利润分配政策进行调整。公司调整利润分配方案,必须由董事会作出专题讨论,详细论证并说明理由后形成书面论证报告,经三分之二以上独立董事同意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金分红政策的调整议案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股东大会审议现金分红政策的调整事项时,公司应提供网络方式以方便中小股东参加投票。
二、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江苏神通阀门股份有限公司未来
三年(2021--2023年)股东回报规划》,规划的具体情况如下:
(一)制定规划的考虑因素
公司着眼于自身的长远和可持续发展,在综合分析盈利能力、经营发展规划、股东要求和意愿、社会资金成本及外部融资环境等因素的基础上,充分考虑公司的战略发展规划以及发展所处阶段、目前及未来的盈利能力和规模、现金流量状
况、经营资金需求和银行信贷等情况,建立对投资者持续、稳定、科学的回报规划与机制,从而对利润分配作出制度性安排,以保持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
1-3-26(二)制定规划的目的
规划旨在进一步规范公司的利润分配行为,确定合理的利润分配方案,保持公司利润分配政策的科学性、连续性和稳定性,增强公司现金分红的透明度,便于投资者形成稳定的回报预期,引导投资者树立长期投资和理性投资的理念。
(三)制定规划的原则
1、规划的制定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关于利润分配的有关规定。
2、规划的制定既要结合实际经营情况,保证公司的持续经营和可持续发展能力,也要重视对投资者稳定的合理回报,并充分听取独立董事、监事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意见,形成最终股东回报规划方案。
(四)未来三年(2021--2023年)股东回报规划的具体情况
1、未来三年,公司将采取现金、股票或者现金与股票相结合的方式分配股利,并优先考虑采取现金分红的利润分配方式。公司原则上每年度进行一次利润分配,董事会可以根据公司盈利状况及资金需求状况提议公司进行中期利润分配,除非经董事会论证同意,且经独立董事同意、监事会决议通过,两次利润分配的时间间隔不少于六个月。
2、根据《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在当年盈
利且合并会计报表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现金流满足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和未来发展的前提下,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应不少于当年度实现的可供分配利润的百分之十,且任何三个连续年度内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该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百分之三十,当公司经营活动现金流量连续两年为负数时,可以不进行高比例现金分红。
3、未来三年,公司在经营情况良好,并且董事会认为公司股票价格与公司
股本规模不匹配、发放股票股利有利于公司全体股东整体利益时,可以在满足上述现金分红的条件下,提出股票股利分配预案。公司如采用股票股利进行利润分配,应具有公司成长性、每股净资产的摊薄等真实合理因素。
1-3-274、如果未来三年内,公司净利润保持持续稳定增长,公司可以提高现金分
红比例或者实施股票股利分配,加大对投资者的回报力度。
5、差异化的现金分红政策
公司董事会应当综合考虑公司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
利水平以及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区分下列情形,并按照《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提出差异化的现金分红政策:
(1)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80%;
(2)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40%;
(3)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20%。
公司发展阶段不易区分但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由公司董事会根据具体情况确定。
(五)股东回报规划的制定周期及相关决策机制
公司至少每三年重新修订一次《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股东回报规划由董事会根据公司正在实施的利润分配政策,结合公司具体经营情况、现金流量状况、发展阶段及资金需求,充分考虑和听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独立董事和监事会的意见后,制定该时段的股东回报规划,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每年的利润分配方案由董事会根据公司经营状况和有关规定拟定,经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利润分配事项应当充分听取独立董事、监事会的意见,并通过多种渠道和方式与中小股东进行交流和沟通,股东大会审议利润分配方案时,公司应当为股东提供网络投票或其他方式以保障社会公众股东参与股东大会的权利。
董事会审议现金分红具体方案时,应当认真研究和论证公司现金分红的时
1-3-28机、条件和最低比例、调整条件及其决策程序要求的事宜,独立董事应当发表明确意见。独立董事可征集中小股东的意见,提出分红预案,并直接提交董事会审议。股东大会对现金分红具体方案进行审议时,应当通过多种渠道主动与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进行沟通和交流(包括但不限于提供网络投票表决、邀请中小股东参会等),充分听取中小股东的意见和诉求,并及时答复中小股东关心的问题。
公司当年盈利但未提出现金分红预案的,董事会应在年度报告中详细说明不进行现金分红的具体原因、公司留存收益的用途等,独立董事应当对此发表明确的独立意见,并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予以披露,股东大会在审议不进行现金分红预案时,应提供网络方式以方便中小股东参加投票。
(六)其他
本规划未尽事宜,将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本规划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三、最近三年利润分配情况
(一)最近三年利润分配方案
1、2018年度公司利润分配情况2019年4月16日,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同意以总股本485756156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25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12143903.90元,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2、2019年度公司利润分配情况2020年4月21日,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同意以总股本485756156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50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24287807.80元,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1-3-293、2020年度公司利润分配情况2021年5月7日,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同意以总股本485756156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50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24287807.80元,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二)最近三年现金分红情况
公司2018年、2019年及2020年现金分红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分红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2018年度
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1603.3517203.2410334.42
现金分红(含税)2428.782428.781214.39
当年现金分红占归属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比例11.24%14.12%11.75%
最近三年累计现金分红合计6071.95
最近三年年均可分配利润16380.34
最近三年累计现金分红占年均可分配利润比例37.07%
(三)未分配利润使用情况
根据公司的经营发展状况、所处行业特点及盈利水平,公司的未分配利润主要用于扩大主营业务和补充流动资金,以确保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并提升综合竞争力。
1-3-30第五节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情况及填补措施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17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号)以及《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15】31号)的要求,为保障中小投资者的利益,公司对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对即期回报摊薄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进行了认真分析并制定了具体的填补回报措施。
一、本次非公开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
(一)主要假设和说明
本次非公开发行实施完成后,在公司股本和净资产均增加的情况下,如果未来公司业务未获得相应幅度的增长,公司每股收益和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将面临下降的风险。
考虑上述情况,公司基于下列假设条件对主要财务指标进行了测算,以下假设仅为测算本次非公开发行对公司即期回报主要财务指标的摊薄影响,不代表公司对未来年度经营情况及趋势的判断,亦不构成盈利预测。公司收益的实现取决于国家宏观经济政策、行业发展状况、市场竞争情况和公司业务发展状况等诸多因素,存在较大不确定性。投资者不应据此进行投资决策,投资者据此进行投资决策造成损失的,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相关假设如下:
1、假设宏观经济环境、行业发展趋势及公司经营状况未发生重大不利变化;
2、假设本次非公开发行于2021年11月底实施完毕,该完成时间仅为测算的
假设时间,最终以中国证监会核准本次发行后的实际发行完成时间为准;
3、假设2021年除本次发行外,无其他导致公司股本发生变动的情形;
4、假设本次以发行股份60000000股为上限进行测算(该发行数量仅为假设,最终以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并实际发行的股份数量为准);
1-3-315、根据公司2020年度审计报告,公司2020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
润为21603.35万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
19212.99万元;假设2021年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和归属于母公司所有
者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按照-20%、0%、20%的业绩增幅分别测算,上述测算不构成盈利预测;
6、在预测公司发行后总股本时,以本次非公开发行前总股本485756156
股为基础,仅考虑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的影响,不考虑其他因素导致股本发生变化;
7、假设不考虑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账后,对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状况等(如营业收入、财务费用、投资收益等)的影响。
上述假设仅为测算本次非公开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不代表公司对2021年盈利情况的判断,亦不代表公司对2021年经营情况及趋势的判断。投资者据此进行投资决策造成损失的,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二)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
基于前述假设,公司就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股东即期回报对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进行了测算,具体情况如下所示:
2021年/2021年12月31日
项目2020年/2020年12月31日不考虑本次发行考虑本次发行
总股本(股)485756156485756156545756156
本次募集资金总额(万元)37050.00
本次发行股份数量(股)60000000
假设1:2021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非后净利润较2020年增长20%
基本每股收益(扣非后)(元/股)0.29030.34830.3100
稀释每股收益(扣非后)(元/股)0.29030.34830.3100
假设2:2021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非后净利润较2020年持平
基本每股收益(扣非后)(元/股)0.29030.29030.2584
稀释每股收益(扣非后)(元/股)0.29030.29030.2584
假设3:2021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非后净利润较2020年减少20%
基本每股收益(扣非后)(元/股)0.29030.23220.2067
1-3-32稀释每股收益(扣非后)(元/股)0.29030.23220.2067注: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基本每股收益及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稀释每股收益系按照《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9号—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的计算及披露》(2010年修订)规定计算。
二、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提示
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随着募集资金的到位,上市公司股本数量、净资产规模将大幅增加。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产生效益需要一定时间,投资项目回报的实现需要一定周期。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后的短期内,公司净利润增长幅度可能低于净资产和总股本的增长幅度,每股收益等指标在本次发行后存在短期内下降的风险。
公司提醒投资者,上述分析不构成公司的盈利预测,本次发行尚需监管部门核准,能否取得核准、取得核准的时间及发行完成时间等均存在不确定性。一旦前述分析的假设条件或公司经营发生重大变化,不能排除本次发行导致即期回报被摊薄情况发生变化的可能性。特此提醒投资者关注本次发行可能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
三、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必要性和合理性本次非公开发行符合国家相关产业政策导向以及公司所处行业发展趋势和
公司战略发展方向。募投项目成功实施后,能够丰富公司在乏燃料后处理及大型特种法兰领域的产品线,进一步提升公司在乏燃料后处理及大型特种法兰领域的技术实力和领先地位,扩大相关产品的产能,增强公司主营业务的竞争力,公司市场地位将进一步提高;同时通过使用部分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将增强公司抗风险能力,巩固公司的行业地位,提高盈利水平,逐步实现公司未来战略目标,有利于公司的可持续发展,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必要性和可行性分析请参见本预案“第二节董事会关于本次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
四、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与公司现有业务的关系,公司从事募投项
目在人员、技术、市场等方面的储备情况本次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将用于“乏燃料后处理关键设备研发及产业化
1-3-33(二期)项目”、“年产1万吨大型特种法兰研制及产业化建设项目”和补充流动资金,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围绕公司现有主营业务实施,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具体情况如下:
(一)乏燃料后处理关键设备研发及产业化(二期)项目
乏燃料后处理关键设备研发及产业化(二期)项目成功实施后,将形成取样用料液循环系统200套,后处理专用球阀4500台/年、后处理专用蝶阀250台/年、后处理专用仪表阀1万台/年、样品瓶20万个/年的生产能力,大幅提升公司在乏燃料后处理领域的技术实力和领先地位。
公司实施“乏燃料后处理关键设备研发及产业化(二期)项目”在人员、技
术及市场等方面的储备情况如下:
1、人员储备
公司是高新技术企业,也是中国阀门行业协会副理事长单位、全国阀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委员单位,通过多项国内国际质量认证。公司拥有一支由近200名的具有丰富冶金、核电、煤化工、石油石化专用特种阀门设计经验的技术研发队伍;一支由60余名具有无损检测、金相分析、理化试验等专业资格人员组成的质量保证专业队伍和一支由近百名既懂技术又懂市场的营销队伍。
本次募投项目的项目人员主要来自于内部调配及外部招聘,公司对人力资源配置不断优化,加大人力资源体系建设。公司还将制定详细的人员培养计划,重点对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及生产人员进行有针对性的培训,以满足募投项目对于相关人员的需要。
2、技术储备
公司专业从事工业特种专用阀门的研发、生产和销售,在技术方面积累了大量的经验,特别是在核级蝶阀、核级球阀、核级法兰及锻件、核级仪表阀、隔膜阀、调节阀、可视流动指示器、地坑过滤器等产品的国产化过程中积累了丰富的
设计、制造和管理经验。
自2016年以来,公司已开始布局乏燃料后处理产品线,在服务核电站建设
1-3-34阶段阀门设备供应的同时,布局核电应用的后端,是公司在后核电时代的重要战略方向,现已成功研发了气动送取样系统、空气提升、料液循环及贮存井等设备,公司在核电站乏燃料后处理业务领域投入了较多的研发力量,走在了我国乏燃料处理关键设备研发制造领域的前列,预计未来将在上述产品领域保持较强的领先优势。
同时,公司积极实施科技兴厂战略,坚持以市场和客户需求作为新技术、新产品研发的主导方向,通过加大研发投入,实现持续的技术创新和产品升级。公司将研发作为推动自身发展的源动力,建有省级重点实验室、省级技术中心和国家级博士后科研工作站,拥有一支高素质的技术研发队伍,研发人员包括控制系统设计、机械设计、有限元分析、材料成型、模具设计制造、工艺设计等各类专业人才,均具备多年的阀门研发设计经验,其中研究员级高级工程师5名,高级工程师17名,中国阀协科技专家委员会专家2名。截至2021年6月30日,公司拥有有效专利352件,其中发明专利52件、实用新型专利299件、PCT1件,被评为国家级知识产权示范单位。
3、市场储备
自2008年以来,在我国新建核电工程用阀门的一系列国际招标中,公司为核级蝶阀和核级球阀的主要中标企业,获得了这些核电工程已招标核级蝶阀、核级球阀90%以上的订单,实现了核级蝶阀、球阀产品的全面国产化。作为国内核级蝶阀、核级球阀产品的主要供应商,公司产品覆盖AP1000、华龙一号、CAP1400、快堆及高温气冷堆等主力堆型,与中核集团、中广核集团、国核公司重要客户等建立了较为深入的合作关系,同时,公司已成功中标我国首个200吨/年商用乏燃料后处理示范厂工程中的相关设备研发与供货合同。优质的客户资源以及丰富的项目经验为公司募投项目成功实施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二)年产1万吨大型特种法兰研制及产业化建设项目
年产1万吨大型特种法兰研制及产业化建设项目成功实施后,将实现大型特种法兰年产1万吨的生产能力,逐步扩大公司在法兰产品的产品品类与生产能力,进一步巩固与扩展公司在核电、风电及石油化工等市场占有率与话语权。
1-3-35公司实施“年产1万吨大型特种法兰研制及产业化建设项目”在人员、技术
及市场等方面的储备情况如下:
1、人员储备
无锡法兰公司有职工近400人,其中大专以上学历工程技术人员170余人。
无锡法兰具备有一支具有高素质、多门类的质保管理队伍,形成了从原材料至成品的一套完整的检测手段和质量管理制度,为满足产品质量提供了可靠的保证。
经多年的沉淀与积累,无锡法兰在大口径法兰、高压法兰、低温钢法兰、抗氢钢法兰、双相钢法兰、核电法兰及镍基合金等特殊钢法兰方面有独特工艺优势,在制作工艺和检测手段上领先于国内同行。
2、技术储备
无锡法兰拥有齐全的各类经营资质,已先后取得了ISO 9001:2015质量管理体系/ISO14001:2015环境管理体系/ISO45001:2018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
认证证书、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压力管道元件)、民用核安全设备制造许可证、
压力容器用钢锻件产品安全注册证、PED、ABS、BV证,及知识产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评定证书等。
3、市场储备
无锡法兰在石化及核电行业具备扎实的客户基础,这将成为募投项目实施成功的坚实基础。石化法兰领域,无锡法兰多年来为中石化、中石油、中海油等大型石化公司及与之配套的锅炉、压力容器制造厂家提供了大量法兰及锅炉、压力容器用钢锻件。特别是各类高压法兰的研制成功,结束了国内各类高压法兰依赖进口的局面,为锻件、法兰的自主化作出了积极贡献。2003年至今无锡法兰已为国内大型石化新、扩建工程如恒力石化、茂名石化、南京扬巴、上海赛科等项
目提供了大量法兰产品。核级法兰领域,无锡法兰成为秦山二期工程唯一的法兰、锻件供应商。2006年起无锡法兰又为岭澳二期、秦山二期扩建、巴基斯坦C2、红沿河、宁德、阳江、方家山、福清、台山、防城港、三门、海阳等核电工程提
供了大量核级法兰产品,成为中核、中广核、国核等核电用户核级法兰的主力供应商。
1-3-36五、公司应对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采取的措施
本次非公开发行可能导致投资者的即期回报有所下降,考虑上述情况,为保证此次募集资金有效使用,防范即期回报被摊薄的风险,提高未来的回报能力,公司采取的措施包括:
(一)积极推进实施公司发展战略,推动公司持续稳定发展
公司将坚持“巩固冶金、发展核电、拓展石化、服务能源”的市场定位,继续坚持阀门主业,坚持以特种阀门等流体机械的研发制造作为公司核心主营业务,巩固并提升公司在冶金、核电、能源石化等领域的竞争优势,积极拓展核化工、军工等新业务领域,进一步提升公司在国内阀门行业的市场份额和竞争地位。
公司将通过管理创新增加企业活力,深化内部管理创新,提高效率、降低成本;
通过加强技术研发及产品线延伸,在巩固传统优势行业和产品市场占有率的基础上,积极开拓新产品、新市场、新领域,重点投入乏燃料后处理及大型特种法兰领域,为公司持续、稳定的发展打下坚实的基础。
(二)加强募集资金管理,保证募集资金使用规范
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度,对募集资金开设专户存储,并对募集资金的使用、用途变更、管理和监督等进行严格管理。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将持续接受独立董事和监事会的监督检查。公司将定期对募集资金进行内部审计,配合监管银行和保荐机构对募集资金使用的检查和监督,以保证募集资金合理规范使用,合理防范募集资金使用风险。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使用、变更、监督和责任追究等内容进行明确规定。
(三)加快募投项目建设进度,争取早日实现项目效益
1-3-37根据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可行性研究分析报告,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成
功实施后,“乏燃料后处理关键设备研发及产业化(二期)项目”将扩大公司乏燃料处理领域产品的产能,有利于公司抓住我国核电加快建设以及乏燃料处理市场的增长机遇,提高公司的盈利能力;“年产1万吨大型特种法兰研制及产业化建设项目”将丰富公司大型特种法兰产线,提升公司阀门法兰产业链整合能力,提升公司在相关行业竞争优势;同时,补充流动资金将增强公司资本实力,改善公司的资本结构,提升公司抗风险能力,符合公司长期战略规划。
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将加快募投项目的建设进度,争取尽早实现项目预期效益,增强股东回报,降低本次发行导致的即期回报摊薄的风险。
(四)加强经营管理和内部控制,提升经营效率和盈利能力
公司自上市以来,根据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断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夯实了公司经营管理和内部控制的基础。未来几年,公司也应进一步提高经营和管理水平、加快项目建设周期,注重人才培养,融入中国制造2025等战略规划中,提升公司的整体盈利能力。
另外,公司将努力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完善并强化投资决策程序,设计更为合理的资金使用方案,合理运用各种融资工具和渠道,控制公司资金成本,节省财务费用支出。同时,公司也将继续加强企业内部控制,全面推进预算管理,优化预算管理流程,加强成本管理并强化预算执行监督,全面有效地控制公司经营和管控风险。
(五)严格执行公司既定的分红政策,保证公司股东的利益回报为落实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的要求,公司制定了《江苏神通阀门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
(2021--2023年)股东回报规划》,进一步强化投资者回报机制,公司将严格执
行相关规定,切实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确保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得到保护。
公司将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和
1-3-38《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的有关要求,并在充分听取
广大中小股东意见的基础上,严格执行《公司章程》规定的现金分红政策,在公司主营业务实现健康发展和经营业绩持续提升的过程中,给予投资者持续稳定的合理回报。
六、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关于保证公司填补即期回报措施切实履行的承诺
(一)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承诺
公司控股股东聚源瑞利、实际控制人韩力对公司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采取
填补措施事宜作出以下承诺:
“1、本人/本企业承诺不越权干预公司经营管理活动,不侵占公司利益;2、若本人/本企业违反上述承诺并给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本企
业愿意依法承担对上市公司或者投资者的补偿责任;
3、自本承诺出具日至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结束前,若中国证监会
做出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新的监管规定,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中国证监会该等规定时,本人/本企业承诺届时将按照中国证监会的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4、本人/本企业若违反上述承诺或拒不履行上述承诺,本人/本企业同意按照
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等证券监管机构制定或发布的有关规定、规则,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二)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承诺
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将切实履行作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义务,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具体承诺内容如下:
“1、本人承诺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用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
2、本人承诺对本人的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
3、本人承诺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本人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
4、本人承诺在自身职责和权限范围内,促使公司董事会或薪酬与考核委员
1-3-39会制定的薪酬制度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5、若公司后续推出股权激励政策,本人承诺拟公布的公司股权激励的行权
条件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6、自本承诺函出具日至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完毕前,若中国证监
会作出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其他新的监管规定的,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中国证监会该等规定时,本人承诺届时将按照中国证监会的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7、若违反上述承诺或拒不履行上述承诺,本人同意按照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等证券监管机构制定或发布的有关规定、规则,承担相应法律责任。”七、关于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的填补措施及承诺事项的审议程序
公司对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的分析、填补即期回报措施及相关承诺主体的承诺等事项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及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公司将在定期报告中持续披露填补即期回报措施的完成情况及相关承诺主体承诺事项的履行情况。
1-3-40第六节本次股票发行相关的风险说明
一、市场风险
(一)行业发展政策调整风险
近年来国家在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及消化、淘汰落后产能方面出台了一系
列政策及激励措施,而钢铁行业的发展首要面临的就是低端产能过剩,因此钢铁企业在加大节能减排、淘汰落后产能、提升高端供给的技术改造方面面临较好的
市场环境,公司冶金阀门主要应用于钢铁企业节能、减排、降耗等领域,若今后这一政策发生变化,或者钢铁企业经营形势恶化,市场竞争压力进一步加大,将对公司冶金阀门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核电阀门方面,虽然2020年国务院常务会议已明确核准海南昌江核电二期工程和浙江三澳核电一期工程,但假若未来国家核电发展政策方面出现重大不利变化,或者核电新建项目的审批建设不能持续,可能对公司核电业务订单的取得和业绩的实现造成一定的不确定性影响。
(二)下游产业波动风险
公司的工业阀门主要应用于冶金、核电及石化行业,其中冶金、石化行业近年来受到钢材、石油价格持续下跌的影响,目前行业运行整体处于低谷,采购原料包括特种阀门面临较大成本控制压力。我国核电产业尽管目前已陆续逐步核准新建核电项目,但未来在新建核电站的建设周期、进度及规模等方面仍存在一定不确定性。因此,未来如国内下游冶金、核电及石化行业出现预期外的严重萎缩,则可能会对公司现有整体业务与经营前景产生不利影响。
(三)市场开拓风险
公司近年陆续投入较大人力、物力、财力致力于核电、煤化工、超(超)临
界火电、高效燃气轮机、液化天然气(LNG)、石化领域及军工领域的调节阀、
隔膜阀、闸阀、波纹管截止阀、低扭矩球阀等特种专用阀门和核电乏燃料后处理
关键设备的研制和开发,目前已经取得一定成果,但若未来在市场拓展中未能如
1-3-41预期快速推进,或产品未能有效满足客户需求,或市场竞争加剧,将对公司未来
整体经营业绩的提升产生不利影响。
(四)募投项目投产后的市场风险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乏燃料后处理关键设备研发及产业化
(二期)项目”,公司计划在未来几年内对乏燃料产业领域持续布局和投入,目
前已取得相关在手订单,但若未来我国乏燃料处理项目规划减少,或我国新的乏燃料处理项目由于技术水平因素选用国外同类型产品,将可能造成发行人募投项目投产后产能无法消化和盈利能力下滑的风险。
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年产1万吨大型特种法兰研制及产业化建设项目”,由于核电及石化法兰市场已经发展了多年,国内众多企业参与到市场竞争当中,并且持续投入以提升市场竞争实力,对公司目前现有的业务造成一定的竞争压力;另外,虽然目前公司的“锡兰”品牌在国内享有很高的声誉,但是公司技术实力在海上风电领域与同领域内国内及国外主导品牌仍然存在一定程度上的差距与市场风险。
(五)国际贸易摩擦的风险近年来,贸易保护主义抬头国际贸易摩擦渐趋增多。一方面,公司部分产品所需集成的驱动装置为进口产品,国际贸易摩擦可能引起驱动装置的采购价格提升以及供应周期延长。另一方面,公司现有的海外出口业务,也可能因为受国际贸易摩擦影响销量降低。若未来国际贸易摩擦进一步加剧,将对上游驱动装置供应链与下游海外出口业务同时施加压力,进而对公司生产经营带来不利影响。
最近三年,公司进口美国产品的采购额占当期采购比例分别为0.77%、
0.16%及1.58%,占比较小,未对公司生产经营及业绩构成重大影响。公司进口
自美国的原材料或设备主要为电装及电气元件,相关原材料在全球范围内均有替代产地或者替代解决方案。但未来如果国际贸易摩擦进一步升级,有可能对公司境外购销业务产生不利影响。
1-3-42二、经营风险
(一)原材料价格波动风险
公司产品的主要原材料之一为圆棒、钢锭及钢板等钢材制品,钢材价格的波动将给公司的生产经营带来明显影响。近年来,受到宏观经济、市场供需及政策层面的影响,钢材市场价格持续波动,导致公司的成本控制难度增加。虽然公司通过密切跟踪原材料价格波动趋势、价格波动低点灵活采购、销售定价预留空间、
涨价时期尽早订购原材料以锁定原材料成本、签订长期供货合同等方式等多种方
式缓解了原材料价格波动的影响,但未来不能排除原材料价格大幅波动,可能引起产品毛利率波动,进而影响公司经营业绩的稳定性。
(二)经营规模扩大后面临的管控风险
随着公司经营规模的不断扩大,公司资产规模、销售规模都呈现了较快增长,在技术研发、质保体系运行、市场开拓、资本运营、资源整合等方面,对公司管理团队的职业素质和管理水平都提出了更高的要求,特别是并购无锡法兰、瑞帆节能后,对公司集团化运营掌控能力的需求也更加迫切,对具备集团化企业管控水平和较强专业能力人才的需求也在不断增长。虽然公司近年已经着手投入大量财力进行员工培训、人才引进工作,然而若公司不能及时提高管理水平和管理效率,或者急需的技术、管理人才不能及时到位,也会对公司业绩的提升和集团企业的有效管控带来不利影响。
(三)技术研发及产业化风险
发行人的特种阀门研发试验平台立足于核电、石化、冶金等领域,以核化工关键阀门、超低温阀门等关键技术为研发试验方向,并重点布局核电乏燃料后处理领域。经过多年经营和积累,公司已初步储备了技术研发及产业化研究相关的人员、技术、经验。但由于上述技术研发方向尚未成熟,部分处于前期的技术摸索和总结阶段,因此未来能否持续成功研发出符合下游市场及客户工业需要的技术成果,同时实现技术成果的产业化并形成批量供货能力仍存在较大不确定性。
因此,未来如因公司在新技术研发和市场推广过程中出现失误或者技术障碍不能及时、有效实现突破,或者行业内出现革命性的替代性技术,将会导致技术研发
1-3-43项目无法达到投资效果,并对发行人经营业绩的提升产生不利影响。
(四)技术和质量风险
无论冶金特种专用阀门,还是核电站用核级关键阀门,以及超(超)临界火电关键阀门、煤化工苛刻工况阀门、石油石化阀门、LNG超低温专用阀门等,公司一直坚持走高端阀门服务高端客户路线。公司研发的新产品在通过试验和鉴定后,将陆续投放市场,若公司在新产品研发和市场推广过程中出现失误或者技术障碍不能及时、有效获得突破,或者由于生产制造疏漏或其他原因导致产品出现质量瑕疵,将对公司的经营业绩的持续增长产生不利影响。若公司研发的应用于核化工及军工领域的新产品不能成功推广,将对公司未来的业务拓展产生不利影响。
(五)新冠疫情影响风险
2020年初以来,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开始爆发并在全球迅速蔓延。受疫情影响,中国各地政府相继出台并严格执行关于延迟复工、限制物流、人流等疫情防控政策,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均不同程度地受到延期开工以及产品流通不畅的影响。尽管从目前情况来看国内的疫情逐步得到有效控制,公司业绩基本未受影响,然而海外疫情仍有进一步加剧的风险,但若未来境内新冠肺炎疫情出现反复以及境外疫情一直未得到有效控制,可能导致核电、石油石化、钢材等需求量进一步减少,随着下游产业链向上游传导,公司未来业绩可能受到一定不利影响。
三、财务风险
(一)存货规模较大的风险
2018年末、2019年末、2020年末及2021年6月末,公司存货账面价值分别
为77605.37万元、75055.84万元、77291.74和76742.18万元,占总资产的比例分别为23.54%、22.35%、21.53%和19.96%,绝对金额和占总资产的比例相对较高。若未来市场或客户需求发生变化,公司目前库存数量较高,将会带来存货积压和跌价的压力,可能给公司经营业绩造成不利影响。
1-3-44(二)应收账款风险
2021年6月末,公司应收账款账面价值为64304.81万元,应收账款金额较
大的主要原因是营业收入规模扩大以及产品质保金随着业务规模持续扩大有所增长。虽然公司下游客户主要为国内大中型的钢铁企业、核电站及石油石化企业,资信情况良好,且公司已足额计提了坏账准备,但仍存在应收账款不能及时全额收回的风险。应收账款的逾期收回将在一定程度上增加公司运营成本和坏账风险。
(三)商誉减值风险
2021年6月末,公司商誉账面价值为23259.44万元,其中以支付现金方式
收购瑞帆节能100%股权而形成的商誉为21586.94万元,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无锡法兰100%股权而形成的商誉1672.49万元。虽然瑞帆节能及无锡法兰以前年度承诺的各项经营业绩均已达成,但如瑞帆节能未来的市场环境和经营状况恶化,则存在商誉减值的风险,从而对上市公司未来年度的损益造成不利影响。
(四)税收优惠和政府补助变化风险
2017年11月17日,公司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公司2017年、2018年及2019年所得税税率减按15%征收,2020年12月2日,公司再次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
2018年11月28日,无锡法兰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无锡法兰2018年、2019年
及2020年所得税税率减按15%征收。如果公司及无锡法兰未来不能被继续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或未来国家对高新技术企业的税收优惠政策发生变化,无法享受上述税收优惠,将对公司未来经营业绩产生一定的影响。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促进节能服务产业发展增值税营业税和企业所得税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10)110号]规定,瑞帆节能作为符合条件的节能服务公司,所实施合同能源管理项目享受不同时期免征或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如果国家未来调整上述法规的节能服务公司条件,导致瑞帆节能无法享受上述税收优惠政策,将对公司未来经营业绩产生一定的影响。
2018年度、2019年度、2020年度及2021年1-6月,公司计入当期损益的政
府补助分别为2224.45万元1961.01万元、1474.80万元和782.25万元,分别占
1-3-45当期净利润的21.52%、11.40%、6.83%和6.30%。如果国家或地方相关财政政
策发生变化或由于公司自身原因,致使公司不能持续稳定地获得政府补助,将对公司未来经营业绩产生一定的影响。
(五)毛利率波动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综合毛利率持续下滑。公司毛利率受到国家行业政策、下游市场需求、行业竞争程度、产品销售价格、原材料价格、人工成本等多重因素的影响。随着行业竞争日趋激烈,行业内主要厂家均选择调低产品价格以获得竞争优势,产品价格在充分竞争的市场下存在下降风险。若公司产品不能适应市场变化或疫情对公司所处行业负面影响进一步扩散,则公司毛利率存在进一步下滑的风险。
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风险
(一)募投项目实施风险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均围绕公司的主营业务进行,将用于“乏燃料后处理关键设备研发及产业化(二期)项目”、“年产1万吨大型特种法兰研制及产业化建设项目”及补充流动资金。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分析论证系基于公司现有的技术水平,并根据国家现行的产业政策和目前的产品市场状况做出的,具备必要性和可行性。
但是,如果由于国家政策、项目建设环境、市场环境等因素的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能如期实施或需变更实施地点或实施方式,则将可能对公司的生产经营及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造成一定的不利影响。
(二)募投项目效益未达预期风险
基于当前宏观经济情况、市场环境、技术发展趋势及公司实际经营状况等因素,公司对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行充分的可行性研究论证,并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产生的经济效益进行了审慎测算,认为该募投项目收益较好,实施具备可行性。但未来如果我国核电或风电产业运行出现较大波动,国家政策对整体乏燃料处理或大型特种法兰产业施加新的重大不利影响,将可能对募投项目的投资回
1-3-46报和预期收益产生不利影响。
(三)募投项目产能消化风险虽然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乏燃料后处理关键设备研发及产业化(二期)项目”及“年产1万吨大型特种法兰研制及产业化建设项目”在工艺技术方案选
择、设备选型、工程施工实施方案等方面经过了缜密分析和科学设计,但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周期较长,有可能因为工程进度、施工质量、资金来源等发生不利变化,导致项目不能如期投产和达产。
另一方面,我国未来乏燃料处理设施的持续新建计划仍具有不确定性,不排除未来市场对乏燃料后处理关键设备的需求量出现波动,或者由于风电、核电及石化等大型特种法兰下游行业出现下滑,而众多法兰企业在大型特种法兰领域出现激烈市场竞争,都有可能导致公司募投产品的市场拓展受阻或销量下降,将可能造成本次募投项目产能不能完全消化或预测效益不能实现,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四)募投项目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及净资产规模均将有所增加。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将合理有效的使用募集资金,随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逐步实施,公司的营业收入、利润总额等盈利指标将稳步增长,盈利能力将得到进一步提升。但由于项目规划、建设、投产到效益发挥存在一定周期,短期内公司净利润将可能无法与净资产实现同步增长,因此公司每股收益和净资产收益率在短期内将面临摊薄风险。
五、本次发行相关风险
(一)发行审批风险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已获得江苏神通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取得国防科工局出具的原则同意意见,但尚需中国证监会核准,上述呈报事项能否获得相关核准,以及获得相关核准的时间,均存在不确定性。
1-3-47(二)即期业绩摊薄的风险
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的总股本和净资产规模将大幅提高。但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需要一定周期,募集资金使用效益在短期内难以完全释放,对公司业绩增长贡献需要一定的时间,短期内可能会出现利润增长幅度小于净资产增长幅度的情形,每股收益、净资产收益率等指标将出现一定幅度的下降。因此,特别提醒投资者关注本次非公开发行后,公司存在即期回报被摊薄的风险。
(三)股票价格波动的风险
本次发行将对公司的生产经营和未来发展产生一定的影响,公司基本面的变化将可能影响公司股票价格。另外行业的景气度变化、宏观经济形势变化、公司经营状况、投资者心理变化等因素,都会对股票价格带来影响。因此,特别提醒投资者需正视股价波动的风险。
江苏神通阀门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10月22日
1-3-48
5e天资,互联天下资讯!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QQ|手机版|手机版|小黑屋|5E天资 ( 粤ICP备2022122233号 )

GMT+8, 2025-6-5 19:17 , Processed in 0.570386 second(s), 49 queries .

Powered by 5etz

© 2016-现在   五E天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