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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211证券简称:宏达新材公告编号:2021-099
上海宏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股份冻结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上海宏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本公司”)于2021年
10月25日收到中登公司短信通知并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系统查询,获悉公司控股股东上海鸿孜企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称“上海鸿孜”)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司法冻结、轮候冻结的情况发生变化,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股份冻结的基本情况
1、本次股东被司法冻结的基本情况:
是否为控股本次涉及占其所占公司股东名股东或第一冻结申请人股份数量持股份总股本起始日到期日原因
称大股东及其/拍卖人等
(股)比例比例一致行动人上海鸿江苏省镇江
孜企业12000002021-042024-04司法冻
否100%0.28%市中级人民
发展有.00-15-14结法院限公司
1200000
合计-100%0.28%----.00
2、本次股东股份被轮候冻结的情况
轮候冻结数量轮候
持有人名称持有数量(股)轮候机关委托日期
(股)期限上海鸿孜企业发桂林市七星
1200000.003960397.00362021-08-06
展有限公司区人民法院上海鸿孜企业发桂林市七星
1200000.0087660000.00362021-08-06
展有限公司区人民法院上海鸿孜企业发上海市公安
1200000.0087660000.00242021-08-23
展有限公司局
3、本次股东股份累计被冻结的情况累计被冻结/拍卖占公司总股
股东名称持股数量(股)持股比例等数量本比例上海鸿孜企业发
1200000.000.28%8766000020.27%
展有限公司
合计1200000.000.28%8766000020.27%
4、本次股东股份被轮候冻结原因的说明公司控股股东此前所持有的全部87660000股公司股份(占其所持股份比例100%)公司股份因上海鸿孜与江苏伟伦之间股权转让纠纷一案被法院执行并冻结保全,经两次拍卖,仍有86460000股流拍,详情请见公司此前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所持公司股票被第二次司法拍卖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1-096)等相关公告。后经法院裁定:将被执行人上海鸿孜持有的宏达新材股票8646万股作价343764960元抵偿上海鸿孜所欠被执行人江苏伟伦债务。详情请见公司此前披露的《关于收到法院裁定暨公司控制权拟发生变更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1-098)等相关公告。
2021年10月25日,公司接到江苏伟伦通知,获悉其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
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上海鸿孜此前持有的宏达新材股票8646万股已过户至江苏伟伦名下,江苏伟伦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将合计持有上市公司129619343股股份(占上市公司股本总额的29.97%),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变更为江苏伟伦,上市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变更为朱恩伟先生。详情请见公司此前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所持公司股份拍卖的进展暨股份完成过户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100)等相关公告。
本次变动后,上海鸿孜名下仍有1200000股公司股份(占上市公司股本总额的0.28%),因此导致上述股东股份冻结涉及数量、轮候冻结持有情况发生变化,但轮候冻结数量不发生变化。前述股份将根据此前拍卖结果过户至竞买人徐逸名下,前述过户完成后,上海鸿孜将不再持有公司股份。
二、股东股份被冻结对公司的影响及风险提示
1、本次上海鸿孜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发生司法冻结、轮候冻结变化事项不会
对公司的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上海鸿孜不存在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侵害公司利益的情形。2、上海鸿孜持有的8646万股公司股份已过户至江苏伟伦名下,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变更为江苏伟伦,上市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变更为朱恩伟先生。
3、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生产经营情况一切正常。公司将密切关注上述
冻结事项的进展情况并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时履行信
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三、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证券质押及司法冻结明细表》、《证券轮候冻结数据表》。
特此公告。
上海宏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十月二十六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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