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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代码:002245股票简称:蔚蓝锂芯编号:2021-096
江苏蔚蓝锂芯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1年10月25日下午2:30。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张家港市杨舍镇金塘西路456号公司会议室。
3、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现场会议主持人:董事长 CHEN KAI 先生。
6、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7、会议的出席情况
(1)出席的总体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30名,代表股份297348811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28.71%。公司董事、监事及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和见证律师出席或列席了会议。
(2)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现场会议的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7人,代表股份24486242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3.64%。
(3)网络投票情况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23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52486389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5.07%。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1、审议通过特别议案《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出席会议股东中,绿伟有限公司和昌正有限公司合计持有公司股份
217395728股,属于关联方,在本议案表决时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79912983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5%;
反对346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弃权55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433815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08%;反对34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9%;弃权5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3%。
该项议案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以特别决议审议通过。
2、审议通过特别议案《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 A股股票条件的议案》;
出席会议股东中,绿伟有限公司和昌正有限公司合计持有公司股份
217395728股,属于关联方,在本议案表决时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79754083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5%;
反对1935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4%;弃权55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417925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5.45%;反对193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42%;弃权5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3%。
该项议案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以特别决议审议通过。
3、逐项审议通过特别议案《关于公司 2021 年非公开发行 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
(1)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出席会议股东中,绿伟有限公司和昌正有限公司合计持有公司股份217395728股,属于关联方,在本议案表决时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79753983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5%;
反对1936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4%;弃权55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417915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42%;反对193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42%;弃权5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3%。
该项议案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以特别决议审议通过。
(2)发行方式及发行时间
出席会议股东中,绿伟有限公司和昌正有限公司合计持有公司股份
217395728股,属于关联方,在本议案表决时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79754083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5%;
反对1935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4%;弃权55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417925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5.45%;反对193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42%;弃权5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3%。
该项议案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以特别决议审议通过。
(3)发行对象和认购方式
出席会议股东中,绿伟有限公司和昌正有限公司合计持有公司股份
217395728股,属于关联方,在本议案表决时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79754083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5%;
反对1935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4%;弃权55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417925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5.45%;反对193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42%;弃权5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3%。
该项议案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以特别决议审议通过。
(4)定价基准日、发行价格及定价原则
出席会议股东中,绿伟有限公司和昌正有限公司合计持有公司股份
217395728股,属于关联方,在本议案表决时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79754083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5%;
反对1935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4%;弃权55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417925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5.45%;反对193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42%;弃权5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3%。
该项议案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以特别决议审议通过。
(5)发行数量
出席会议股东中,绿伟有限公司和昌正有限公司合计持有公司股份
217395728股,属于关联方,在本议案表决时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79754083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5%;
反对1935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4%;弃权55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417925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5.45%;反对193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42%;弃权5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3%。
该项议案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以特别决议审议通过。
(6)限售期
出席会议股东中,绿伟有限公司和昌正有限公司合计持有公司股份
217395728股,属于关联方,在本议案表决时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79754083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5%;
反对1935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4%;弃权55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417925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5.45%;反对193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42%;弃权5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3%。
该项议案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以特别决议审议通过。
(7)本次发行前公司滚存利润分配
出席会议股东中,绿伟有限公司和昌正有限公司合计持有公司股份
217395728股,属于关联方,在本议案表决时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79754083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5%;
反对1935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4%;弃权55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417925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5.45%;反对193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42%;弃权5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3%。
该项议案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以特别决议审议通过。
(8)决议有效期
出席会议股东中,绿伟有限公司和昌正有限公司合计持有公司股份
217395728股,属于关联方,在本议案表决时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79754083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5%;
反对1935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4%;弃权55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417925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5.45%;反对193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42%;弃权5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3%。
该项议案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以特别决议审议通过。
(9)上市地点出席会议股东中,绿伟有限公司和昌正有限公司合计持有公司股份
217395728股,属于关联方,在本议案表决时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79754083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5%;
反对1935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4%;弃权55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417925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5.45%;反对193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42%;弃权5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3%。
该项议案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以特别决议审议通过。
(10)募集资金用途
出席会议股东中,绿伟有限公司和昌正有限公司合计持有公司股份
217395728股,属于关联方,在本议案表决时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79754083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5%;
反对1935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4%;弃权55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417925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5.45%;反对193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42%;弃权5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3%。
该项议案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以特别决议审议通过。
(11)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主体
出席会议股东中,绿伟有限公司和昌正有限公司合计持有公司股份
217395728股,属于关联方,在本议案表决时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79754083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5%;
反对1935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4%;弃权55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417925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5.45%;反对193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42%;弃权5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3%。
该项议案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以特别决议审议通过。
4、审议通过特别议案《2021年非公开发行 A股股票预案》;
出席会议股东中,绿伟有限公司和昌正有限公司合计持有公司股份
217395728股,属于关联方,在本议案表决时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79754083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5%;
反对1935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4%;弃权55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417925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5.45%;反对193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42%;弃权5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3%。
该项议案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以特别决议审议通过。
5、审议通过特别议案《关于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出席会议股东中,绿伟有限公司和昌正有限公司合计持有公司股份
217395728股,属于关联方,在本议案表决时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79754083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5%;
反对1935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4%;弃权55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417925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5.45%;反对193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42%;弃权5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3%。
该项议案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以特别决议审议通过。
6、审议通过特别议案《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提示及采取填补措施的说明》;
出席会议股东中,绿伟有限公司和昌正有限公司合计持有公司股份217395728股,属于关联方,在本议案表决时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79754083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5%;
反对1935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4%;弃权55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417925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5.45%;反对193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42%;弃权5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3%。
该项议案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以特别决议审议通过。
7、审议通过特别议案《相关方关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的承诺》;
出席会议股东中,绿伟有限公司和昌正有限公司合计持有公司股份
217395728股,属于关联方,在本议案表决时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79754083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5%;
反对1935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4%;弃权55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417925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5.45%;反对193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42%;弃权5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3%。
该项议案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以特别决议审议通过。
8、审议通过特别议案《关于公司与特定对象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的议案》;
出席会议股东中,绿伟有限公司和昌正有限公司合计持有公司股份
217395728股,属于关联方,在本议案表决时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79754083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5%;
反对1935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4%;弃权55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417925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5.45%;反对193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42%;弃权5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3%。
该项议案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以特别决议审议通过。
9、审议通过特别议案《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涉及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
出席会议股东中,绿伟有限公司和昌正有限公司合计持有公司股份
217395728股,属于关联方,在本议案表决时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79754083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5%;
反对1935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4%;弃权55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417925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5.45%;反对193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42%;弃权5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3%。
该项议案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以特别决议审议通过。
10、审议通过特别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具体事宜的议案》;
出席会议股东中,绿伟有限公司和昌正有限公司合计持有公司股份
217395728股,属于关联方,在本议案表决时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79754083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5%;
反对1935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4%;弃权55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417925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5.45%;反对193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42%;弃权5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3%。
该项议案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以特别决议审议通过。
11、审议通过特别议案《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79754083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5%;
反对1935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4%;弃权55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417925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5.45%;反对193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42%;弃权5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3%。
该项议案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以特别决议审议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律师居建平及张红叶见证了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发表结论性意见如下: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召集人和出席列席大会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四、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公司2021年第五次临
时股东大会决议;
2、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江苏蔚蓝锂芯股份有限公司2021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江苏蔚蓝锂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十月二十六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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