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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284证券简称:亚太股份公告编号:2021-055
债券代码:128023债券简称:亚太转债
浙江亚太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浙江亚太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0月25日召开
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
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的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关联董事黄伟中先生、黄伟潮先生先生、黄来兴先生在董事会审议该项议案时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对此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关于调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基本情况
1、关联交易概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及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预计2021年度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金额总计为26870万元,其中预计向关联方浙江汽灵灵工业互联网有限公司(含其子公司)(以下简称“汽灵灵”)采购商品发生交易额不超过5800万元;预计向关联方汽灵灵销售商品发生交易额不超过2300万
1元;预计向关联方汽灵灵出租房产发生交易额不超过40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
公司2021年4月23日刊登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预计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22)。
根据公司实际运行情况及生产经营需要,公司拟调整与关联方汽灵灵的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调整后的关联交易预计金额为:预计向关联方汽灵灵采购商品发生交易额不超过6300万元;预计向关联方汽灵灵销售商品发生交易额不超过1800万元;预计向关联方汽灵灵出租房产发生交易额不超过400万元。
本次调整金额在董事会审议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2、调整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的情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调整前2020年截至披露日调整后2020年关联交易类别关联人关联交易内容度预计金额已发生金额度预计金额
向关联人采购商品汽灵灵设备及原材料58005712.036300
制动器成品、
向关联人销售商品汽灵灵23001101.911800材料
向关联方出租房产汽灵灵租赁费400346.79400
注:上述关联交易实际发生金额和预计发生金额为合并报表数据。除上述与汽灵灵的关联交易额度有调整外,公司与其他关联方的预计关联交易额度仍以前
2次预计的额度为准。
二、关联方介绍
1、浙江汽灵灵工业互联网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黄伟潮;注册资本:1500万人民币;营业范围:工业互联网、
工业软件、数字技术、计算机软件、应用软件、互联网技术、物联网技术的技术
开发、技术服务、技术咨询、成果转让;计算机系统集成;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
备、电子产品、通讯设备、汽车零部件、机电设备、机械设备、机械配件、自动
化设备的销售;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仓储服务、物流服务;信息系统场地租赁;
道路货物运输代理;销售:汽车用品、铸件制品、橡胶制品、塑料制品、五金件、
冲压件、铸件原料、塑料原料、橡胶原料、化工原料(除危险化学品)、金属材料、五金工具、润滑油;商品信息咨询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截至2021年9月30日汽灵灵总资产1635万元,净资产416万元,营业收入8471万元,净利润271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与本公司关系:为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副董事长黄伟潮先生控股的公司
履约能力:该企业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良好,能够履行与公司达成的各项协议,其应支付的款项形成坏账的可能性很小。
2021年预计公司与该关联方进行的各项日常关联交易总额不超过8500万元。
三、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及定价依据
公司与汽灵灵发生经常性关联交易主要为公司向其采购设备及原材料,向其销售制动器成品及向其出租房产。公司与汽灵灵的关联交易,在市场有可比价格的情况下,参照市场价格制定价格;在没有市场可比价格的情况下,以协议方式
3定价。公司与汽灵灵在款项或对价的结算(支付)方面参照非关联方进行。
四、关联交易目的及其对公司产生的影响汽灵灵是以现有的智能制造平台和整零对接电商平台为基础搭建的汽车工
业信息交易平台,依托平台线上线下的优质资源,整合工业产品上下游产业链。
公司与汽灵灵之间的关联交易,是公司生产、经营活动的正常组成部分,是公司合理配置资源,积极扩大市场的措施,对公司发展有着较为积极的影响。这些关联交易是在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下进行的,公司的合法权益和股东利益得到了保证。
五、独立董事意见
1、事前认可意见
经过与公司沟通以及认真审阅资料,独立董事认为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属于正常的商业交易行为,按照“公平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则进行;
定价公允合理,对公司独立性没有不利影响,不存在利用关联交易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基于以上判断,独立董事同意公司按照关联交易审议程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董事会审议上述关联交易时,关联董事应予以回避表决。
2、独立意见经核查,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系公司生产经营所需事项,该关联交易定价公允合理,没有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董事会在审议此交易事项时,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其程序合法、有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六、监事会意见
4监事会认为:公司调整与关联方汽灵灵的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
是正常的生产经营行为,交易双方均遵循了客观、公开、公正的原则,交易价格遵循市场定价,没有损害公司和其他非关联方股东的利益。董事会审议该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表决程序合法、有效,且符合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七、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发表的事前认可意见;
3、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
4、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亚太机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十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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