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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436证券简称:兴森科技公告编号:2021-10-104
深圳市兴森快捷电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复深圳证券交易所关注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兴森快捷电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管理二部下发的《关于对深圳市兴森快捷电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公司部关注函〔2021〕第355号,以下简称“《关注函》”),根据《关注函》的要求,公司对有关事项进行了自查,现对相关问题回复如下:
一、你公司2010年至2012年年度报告中的管理费用明细项目归集口径不一致,但你公司未对此作出说明。请你公司在同一管理费用明细项目归集口径下,补充披露管理费用各明细项目的金额。同时,自查其他年度定期报告中是否存在类似问题,如有,请一并进行说明。
回复:
(一)请你公司在同一管理费用明细项目归集口径下,补充披露管理费用各明细项目的金额。
1、公司2010至2012年年度报告中披露的管理费用各明细项目如下表所示:
表格1-2010-2012年管理费用明细项目(单位:元)
2010年2011年2012年
项目本期发生额项目本期发生额项目本期发生额
研究支出19026372.68研究支出67131751.05研发支出56902742.34
工资16909460.78员工薪酬38154026.87工资41156469.39
社保费7818377.74办公费8104544.86社会保险费15587100.06
办公费5214015.66折旧费6337903.11办公费8296180.72
折旧费4747845.49税费4913274.93折旧费7050741.03
税费3779637.23前五项费用合计124641500.82税费5556561.52
1咨询费65000.00其他费用18476452.20咨询费4953157.34
福利费3240596.22合计143117953.02股权激励4885557.04
其他700456.94福利费4570220.55
差旅费1947428.04其他11546474.64
招待费1274263.42合计160505204.63
摊销费2604363.72
维修费364063.13
培训费38581.20
运杂费4201917.14
通讯费944427.68
会务费697778.64
车辆使用费923953.76
水电费1457113.79
低值易耗品734.00
租金-
路演费4200000.00
信息披露费5320000.00
合计85476387.26
注:员工薪酬=工资+社会保险费+福利费,各年数据前后披露金额一致。
2、经自查,公司2010年至2012年年度报告中的管理费用明细项目归集口
径差异如下:
(1)2010年因公司初上市,管理费用明细项目含有“路演费、信息披露费”科目。
(2)2011年开始,基于会计重要性原则,公司将“差旅费、招待费、摊销费、维修费、培训费、运杂费、通讯费、会务费、车辆使用费、水电费、低值易耗品、租金、其他”项目归集为“其他费用”,并一直沿用至今。
(3)2011年公司管理费用明细项目将“工资、社会保险费、福利费”归集
为“员工薪酬”。
(4)2012年至今,管理费用中“工资、社会保险费、福利费”等项目单独列示,归集口径保持一致。
3、现将2010年至2012年管理费用以同一明细项目归集口径,披露各明细
项目金额如下:
表格2-2010-2012年管理费用以同一明细项目归集口径(单位:元)项目2010年2011年2012年研究支出/研发支出19026372.6867131751.0556902742.34
2工资16909460.7821899659.4941156469.39
社保费/社会保险费7818377.7414078804.4615587100.06
办公费5214015.668104544.868296180.72
折旧费4747845.496337903.117050741.03
税费3779637.234913274.935556561.52
咨询费65000.001788924.444953157.34
股权激励—2546285.684885557.04
福利费3240596.222175562.924570220.55
其他24675081.4614141242.0811546474.64
合计85476387.26143117953.02160505204.63
(二)自查其他年度定期报告中是否存在类似问题经自查,公司管理费用除前述明细归集口径有变化之外,“研究支出/研发支出”自2018年开始,根据会计准则的要求不再在管理费用中列示,而是在报表中以“研发费用”单独列示。
公司销售费用披露明细项目中,2011年年度报告中将“工资、福利费和社保费”三项费用归集为“员工薪酬”进行披露,2012年后分别列示,即与前文管理费用中的“员工薪酬”列示口径变化相同;“广告及市场营销费”在2010年至2015年年度报告中列示为“广告费”,自2016年开始调整列示为“广告及市场营销费”,核算内容不变。
除此之外,公司定期报告中不存在其他非因会计政策变动而调整披露项目的情形。
二、请你公司自查2010年至2020年定期报告中行政人员、财务人员数量
披露是否准确,并结合公司业务规模,技术人员、生产人员、销售人员数量变动情况等,说明行政人员、财务人员数量变动是否合理。
回复:
(一)请你公司自查2010年至2020年定期报告中行政人员、财务人员数量披露是否准确
1、公司2010年至2020年定期报告中人员结构及数量披露如下:
3表格3-2010-2020年人员结构及数量(年报数据,单位:人)
人员类别2010年2011年2012年2013年2014年2015年2016年2017年2018年2019年2020年专业技术人员5397208279381042108912911104103111911249生产人员15751753174322872444239127873035305732413689销售人员207257284296276241296344284295310财务人员31363146534946647911197
行政管理人员/
141161185281526649136373610656652
行政人员总人数24932927307038484341441945564920506154945997
(1)经自查,公司2010年至2020年定期报告中财务人员数量披露准确。
(2)经自查,公司2010年至2020年定期报告中披露的行政管理人员/行政人员(以下统称“行政人员”)数量因统计口径有所变化而导致有所波动,具体统计口径差异如下:
·2015年之前,按照公司人力资源部的组织架构和统计口径,公司披露的“行政管理人员”包括行政部和其他职能部门员工,其他职能部门包括:董事会办公室、总经办、人力资源部、审计部、IT 部、工会、采购部、品质管理部、物控部等。
·2016年披露的口径调整为“行政人员”,仅指行政部员工,合计136人,其他职能部门人员按照部门归属分别划分至技术和生产人员之中,导致“行政人员”前后数据出现较大差异。
·2017年以来,公司基于业务发展和管理需要,进行组织架构调整,将员工属性划分为操作族、销售族、技术族、职能族和管理族五大类,年度报告中披露的“生产人员”专指操作族人员,“销售人员”专指销售族人员,“技术人员”专指技术族人员,“财务人员”专指财务管理部人员,行政人员专指管理族和职能族(剔除财务管理部)人员,该人员分类标准一直沿用至今。
(3)现将2010年至2020年人员按目前分类标准重分类并披露人员结构如下:
表格4-2010--2020年按目前分类标准调整之后的人员结构及数量(单位:人)人员类别2010年2011年2012年2013年2014年2015年2016年2017年2018年2019年2020年专业技术人员5397208279381042108911461051103111911249生产人员15751753174322872444239124722862305732413689销售人员207257284296276241296344284295310财务人员31363146534946647911197行政管理人员
141161185281526649596599610656652
/行政人员总人数24932927307038484341441945564920506154945997
4综上,对比表格3和表格4的数据,2010年至2020年间,仅2016年至2017年间因统计口径调整造成行政人员数量略有差异外,其他年度间不存在差异,员工总数准确;2010年至2020年间财务人员数量披露准确。
(二)结合公司业务规模,技术人员、生产人员、销售人员数量变动情况等,说明行政人员、财务人员数量变动是否合理
1、根据目前的员工属性统计口径,2010年以来,公司的行政人员、财务人
员数量如下:
表格5-2010-2020年按目前分类标准调整之后的行政人员及财务人员数量(单位:人)人员类别2010年2011年2012年2013年2014年2015年2016年2017年2018年2019年2020年行政管理人员/行政人员141161185281526649596599610656652财务人员31363146534946647911197
在同一统计口径下,公司行政人员和财务人员数量总体保持增长,与公司整体规模的增长趋势保持一致。
2010年至2020年,公司的业务规模(以营业收入为例)处于稳定增长的态势,总人数、专业技术人员、生产人员、销售人员(按照表格4现有分类标准调整之后的数据)的数量增长趋势保持一致,且与公司业务规模的增长保持相同的趋势,人员数量变动合理。
图表1-2010-2020年公司业务规模及人员数量变化趋势图
2、从财务指标而言,2010年至2020年的经营数据持续向好,营业收入从
8.04亿元增长至40.35亿元,增长4.02倍;归属于股东的净利润从1.21亿元
5增长至5.22亿元,增长3.31倍。
2010年至2020年公司的人员规模与业务规模保持同步增长,其中:
(1)公司总人数从2493人增长至5997人,增长1.41倍;
(2)公司的专业技术人员、生产人员、销售人员总数从2321人增长至5248人,增长1.26倍,与总人数的增长趋势保持一致,其中:专业技术人员人数从
539人增长至1249人、增长1.32倍;生产人员人数从1575人增长至3689
人、增长1.34倍,销售人员人数从207人增长至310人、增长0.5倍,与总人数的增长趋势保持一致;
(3)财务人员从31人增长至97人,增长2.13倍,行政人员从141人增长
至652人,增长3.62倍。
由此可见,2010年至2020年,公司的营业收入、人员数量增长趋势保持一致,财务人员、行政人员的增长速度高于总人数的增长速度,但低于营业收入的增长速度,与公司近年来经营效率提升、人均产值提升的趋势相吻合。
图表2-2010-2020年人均产值变化趋势图综上,公司生产人员、技术人员和销售人员等各类人员的变动情况与公司业务规模相匹配,行政人员和财务人员数量变动合理,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
三、请结合问题一和二的回复,说明你公司上市以来剔除董监高外普通行
6政人员、财务人员薪酬数额及其变动的合理性。
回复:
公司在财务核算时,按照会计准则的核算原则,根据各部门或组织(具体到四级部门及组别)的工作性质,将其费用属性划分为生产成本、制造费用、销售费用、研发支出和管理费用,自上市以来均保持一贯口径,未发生变化。
自公司2010年上市以来,剔除董监高外,公司行政人员和财务人员的平均工资统计结果如下:
表格6-2010-2020年行政人员及财务人员年平均工资(单位:万元)年度剔除董监高后行政人员年平均工资剔除董监高后财务人员年平均工资
2010年8.986.28
2011年10.536.88
2012年14.387.29
2013年15.2810.20
2014年14.6512.04
2015年18.5319.27
2016年20.6521.66
2017年21.7923.40
2018年22.0223.12
2019年25.2320.27
2020年22.2320.68
注:表中行政人员包括行政部、总经办、人力资源部、审计部、IT部、工会、采购部、
品质管理部等部门人员,不含财务部人员。
参考表格6统计数据,剔除董监高后,公司行政人员和财务人员年平均工资总体呈稳定增长趋势,与公司整体规模增长的趋势相吻合:
1、2012年,公司行政人员(不含董监高)的年平均工资大幅增长,主要是由
于公司于 2012年开始筹建 IC封装基板项目和宜兴 PCB小批量板生产基地项目,聘请了大量的外籍管理及技术人员,导致行政人员平均工资大幅增加。
2、2015年以来,行政人员年平均工资再上一个新的台阶,主要是由于公司
在 2015 年和 2016年先后将海外子公司 FineLine 和 Harbor纳入合并报表范围,
7而 FineLine 和 Harbor 的行政人员主要分布在工资水平较高的欧洲和美国,由此
拉高了公司行政人员的年平均工资水平。
3、2020年,行政人员平均工资略有下降,主要是新冠疫情下海外子公司减
员及政府补贴居家办公员工的工资等因素影响所致。
4、公司财务人员年平均工资总体呈稳定增长趋势,其中,2013年增幅较大,
主要是合并英国子公司 Exception 所致;2015 年以来,年平均工资水平大幅增加,主要是合并海外子公司 FineLine和 Harbor 所致。
综上,公司行政人员和财务人员的年平均工资总体呈现稳定增长的趋势,与公司整体规模增长的趋势相吻合,符合公司和行业整体情况,变动合理。
四、2020年3月至2021年3月,你公司多名高管离职且不再担任你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任何职务。请你公司说明上述人员离职对公司生产经营是否产生影响。
回复:
高管变动属于公司层面正常的人员调整,公司也按照法定程序任命具备相应专业能力和任职资格的新任高管。从2020年至今公司的经营表现和财务数据来看,高管离职并未对公司的生产经营产生负面影响,公司实现收入和利润的平稳增长,期间费用率持续下降,盈利能力持续提升,整体发展向好。
1、2020年至今,公司原高管欧军生先生(辞职日期为2020年3月17日)、凡孝金先生(辞职日期为2020年5月18日)、李志东先生(辞职日期为2020年8月6日)和宫立军先生(辞职日期为2021年3月3日)先后因个人原因申请辞职,前述高管辞职之前,其所负责的工作已全部完成交接,并未对公司的生产经营产生负面影响。以上四位辞职的高管在职期间兢兢业业、恪尽职守,为公司做出了应有的贡献,并为公司的发展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2、2020年至今,公司先后任命刘湘龙先生(任职日期为2021年5月7日,在公司工作18年)、乔书晓先生(任职日期为2021年5月7日,在公司工作22年)和王凯先生(任职日期为2021年8月23日)为公司高管。前述三位高管自上任以来,快速进入工作角色,在主管部门的业务管理、团队能力提升、制度流程优化、激励机制建设等方面均做出了卓有成效的贡献。
83、从财务数据看,2020年至今,公司的经营业绩维持稳定增长,经营效率
持续提升:具体如下:
(1)2019年、2020年、2021 年 Q1-Q3,公司收入和利润保持稳定增长,营
业收入分别为38.04亿元、40.35亿元、37.17亿元,分别同比增长9.51%、6.07%、
23.53%;归属于股东的净利润分别为2.92亿元、5.22亿元、4.90亿元,分别同
比增长35.95%、78.66%、7.09%。
(2)2019年、2020 年、2021 年 Q1-Q3公司的毛利率分别为 30.68%、30.93%、
32.29%,净利率分别为7.67%、12.93%、13.18%,盈利能力持续提升;期间费用率(销售费用率+管理费用率+财务费用率)分别为16.10%、14.60%、12.11%,费用率持续降低,经营效率逐步提升。
从2020年至今,公司全员在董事会的带领下,围绕既定的战略发展,克服了新冠疫情、中美贸易摩擦、原材料价格大幅上涨的压力,实现了经营业绩的平稳增长和经营效率的持续提升。
五、媒体报道,你公司定增项目实施主体宜兴硅谷在2019年因排放废水超标两次被无锡市生态环境局处罚。请你公司说明上述处罚事项是否已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自查是否存在其他应披露未披露的行政处罚事项。
回复:
公司子公司宜兴硅谷2019年因排放废水被无锡市生态环境局处罚的事项已
经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具体情况如下:
1、2019年7月,宜兴硅谷收到无锡市生态环境局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锡宜环罚决〔2019〕89号),宜兴硅谷因排放废水中总铜浓度超过了国家和地方规定的排放标准,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十条之规定,被处以罚款15万元。
2、2019年12月,宜兴硅谷收到无锡市生态环境局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锡宜环罚决〔2019〕154号),宜兴硅谷因排放废水中氨氮浓度和总镍浓度超过了国家和地方规定的排放标准,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十条之规定,被处以罚款50万元。
上述行政处罚事项公司已分别于2019年7月20日、2019年12月27日在
9《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全资子公司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7-035、2019-12-071);并
已在《2019年年度报告》“第五节之重要事项之十三处罚及整改情况”中进行了披露。
上述环保事项发生之后,公司及子公司宜兴硅谷高度重视,全面排查可能的风险隐患,对相关问题积极整改,通过增加监控设备、建立监控检测机制,整改后至今宜兴硅谷的环保系统运行正常,自2020年以来宜兴硅谷未再受到当地环保部门的处罚。
经自查,公司不存在其他应披露未披露的行政处罚事项。
六、你公司认为应予说明的其他事项。
回复:
公司无应说明的其他事项。
特此公告。
深圳市兴森快捷电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十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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