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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钟精机:《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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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钟精机:《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

简单 发表于 2021-10-30 00:00:00 浏览:  491 回复:  0 [显示全部楼层]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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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
上海汉钟精机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
序号修订前修订后
第七条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53488.1805第七条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53472.4139万元。万元。
第二十一条公司的股份总数为53488.1805第二十一条公司的股份总数为53472.4139
2万股公司的股本结构为:普通股53488.1805万股公司的股本结构为:普通股53472.4139万股。万股。
第九十四条董事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第九十四条董事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本章程,对公司负有下列勤勉义务:本章程,对公司负有下列勤勉义务:
(一)应谨慎、认真、勤勉地行使公司赋予的(一)应谨慎、认真、勤勉地行使公司赋予的权利,以保证公司的商业行为符合国家法律、权利,以保证公司的商业行为符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家各项经济政策的要求,商业行政法规以及国家各项经济政策的要求,商业活动不超过营业执照规定的业务范围;活动不超过营业执照规定的业务范围;
(二)应公平对待所有股东;(二)应公平对待所有股东;
(三)及时了解公司业务经营管理状况;(三)及时了解公司业务经营管理状况;
(四)应当对公司证券发行文件和定期报告(四)应当对公司定期报告签署书面确认意
2签署书面确认意见。保证公司所披露的信息真见。保证公司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
实、准确、完整。董事无法保证证券发行文件和定期报告内容
(五)应当如实向监事会提供有关情况和资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或者有异议的,应料,不得妨碍监事会或者监事行使职权;当在书面确认意见中发表意见并陈述理由,公
(六)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本章程规司应当披露。公司不予披露的,董事可以直接定的其他勤勉义务。申请披露。
(五)应当如实向监事会提供有关情况和资料,不得妨碍监事会或者监事行使职权;
(六)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本章程规定的其他勤勉义务。
以上第七条、第二十一条的修订,需经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的议案》后生效。
1《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
上海汉钟精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十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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