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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深圳市英威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的
关注函
公司部关注函〔2021〕第367号
深圳市英威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0月30日,你公司披露公告称你公司拟受让君纬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君纬公司”)、上海英御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上海英御”)分别持有的上海英威腾工业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英威腾”)20%、15%的股份,交易对价分别为
3000万元、313.50万元。上海英威腾为你公司控股子公司,本次交
易完成后,你公司持有上海英威腾100%的股份。我部对此表示关注,请你公司就以下问题作出书面说明。
1、公告显示,上海英威腾2020年末和2021年9月末净资产分
别为-165.11万元和816.3万元,2020年度和2021年1月至9月净利润分别为-217.92万元和981.41万元。资产评估报告显示,以2021年7月31日为基准日,采用收益法对上海英威腾股东全部权益价值的评估结果为15044.40万元,增值率为1628.07%。请你公司补充说明采用收益法对上海英威腾进行评估而选取的关键参数及评估过程,并结合上海英威腾近年经营业绩、市场占有率、客户情况、核心技术
及在手订单情况等方面,说明相关参数设定的合理性。请评估机构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2、请你公司补充说明在已经对上海英威腾构成绝对控制的情况
1下,继续高溢价收购其少数股权的必要性、君纬公司和上海英御从本
次交易中获得的对价差异较大的原因,以及本次收购对你公司日常生产经营、财务状况的影响,是否有利于保护上市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
3、你公司认为应予以说明的其他事项。
我部对此表示关注。请你公司就上述问题做出书面说明,在2021年11月5日前将有关说明材料报送我部并对外披露,同时抄送派出机构。同时,提醒你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严格遵守《证券法》《公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本所《股票上市规则》等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函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管理二部
2021年11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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