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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关于对浙江向日葵光能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年报问询函的回复
信会师函字[2019]第 ZF162 号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公司管理部:
由浙江向日葵光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向日葵”)转来的贵部《关于对浙江向日葵光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年报问询函》(创业板年报问询函【2019】第 366 号)(以下简称“问询函”)已收悉,根据要求,我们对相关问题进行了认真核查,现回复如下:
一、关于问询函问题“1. 报告期内公司针对固定资产共计提减值准备 46621万元,公司 2016、2017 年均未就固定资产计提任何减值。
(1)请补充说明本期计提减值的主要固定资产的名称、用途、账面余额、减值准备计提金额,并结合公司的未来经营计划、相关资产的成新率、技术更新升级、减值测试的过程及关键参数说明相关减值准备计提的合理性和准确性;
(2)请对照会计准则关于资产减值迹象的相关规定,补充说明上述主要固
定资产前期未计提减值的原因及合理性,本期是否存在通过计提大额减值进行财务“大洗澡”的情形。
请会计师发表核查意见。”回复:
报告期内公司针对固定资产共计提减值准备 45914 万元,原公司年报披露
的 46621 万元合计数有误。
(一)补充说明本期计提减值的主要固定资产的名称、用途、账面余额、减值准备计提金额,并结合公司的未来经营计划、相关资产的成新率、技术更新升级、减值测试的过程及关键参数说明相关减值准备计提的合理性和准确性
1、本期计提减值的主要固定资产的名称、用途、账面余额、减值准备计提
金额情况如下:
分类 固定资产名称 用途固定资产账面余额
(元)本期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金额
生 产 线 及配套设施
已处置的硅片生产线 生产硅片 214597897.40 164508949.75
硅片车间水气系统工程 生产硅片 3734625.00 559080.00待处置生产设备生产组件及电池片
4719564.10 4602353.76
分类 固定资产名称 用途固定资产账面余额
(元)本期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金额在用的光伏电池生产线生产组件及电池片
141612891.69 40145929.95
国 内 光 伏电站
浙江优创光伏电站 光伏电站 6006479.21 539496.48
向日葵光伏电站(浙江优创厂区) 光伏电站 70636730.37 28220063.71
向日葵光伏电站 光伏电站 70636730.40 17395292.69
欧 洲 光 伏电站
罗马尼亚光伏电站 光伏电站 165850287.17 136617104.75
意大利光伏电站 光伏电站 146849201.96 66555922.52
合计 824644407.30 459144193.61
如上表所示,本期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的固定资产主要是硅片和光伏电池相关的生产线和光伏电站。
2018 年计提大额固定资产减值准备的原因主要是:2018 年 5 月 31 日,国家
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国家能源局发布《关于 2018 年光伏发电有关事项的通知》(发改能源〔2018〕823 号)(以下简称“531 新政”)。531 新政的核心是“加快光伏发电补贴退坡,降低补贴强度”,受 531 新政的影响,光伏产品的价格出现大幅下滑,对公司经营造出严重不利影响。
面对行业形势的重大不利影响,为了摆脱经营困局,提高公司盈利能力,公司管理层主动实施了战略转型等一系列举措:
(1)通过并购浙江贝得药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贝得药业”),布局医药产业,提高公司盈利能力;
(2)实施技术升级,提高光伏电池产品的市场竞争力;
(3)淘汰和剥离盈利能力较差、资金占用量大的硅片、落后的多晶光伏电
池生产线和收益率较低的光伏电站等产业,减少经营资金占用量,减轻公司财务负担。
2、结合公司的未来经营计划、相关资产的成新率、技术更新升级、减值测试的过程及关键参数说明相关减值准备计提的合理性和准确性
本期各项固定资产减值准备的计提情况具体说明如下:
(1)生产线及配套设施固定资产减值计提情况
本期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的生产线及配套设施的基本情况如下:
项目 原值(元) 累计折旧(元) 净值(元) 成新率
硅片生产线 597841758.83 311850573.97 214597897.40 36%
硅片车间水气系统工程 5196000.00 1461375.00 3734625.00 72%
项目 原值(元) 累计折旧(元) 净值(元) 成新率
待处置生产设备 25210809.80 20491245.70 4719564.10 19%
在用的光伏电池生产线 354100015.11 212487123.42 141612891.69 40%
注:净值为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前的账面价值。
1)硅片生产线资产减值准备计提情况
浙江优创光能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优创”或“优创光能”)原为
公司的子公司,主要生产硅片。因硅片生产盈利能力较差、资金占用量大,受
531 政策的影响,公司管理层做出剥离浙江优创硅片产业的决策,2018 年 9 月公
司完成子公司浙江优创的出售。浙江优创从 2018 年 6 月份已经停产,固定资产等实物资产存在明显的减值迹象。
公司聘请了银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进行评估,并由其出具了“银信评报字
(2018)沪第 1072 号”的资产评估报告,公司根据该资产评估报告并参照固定
资产实际出售价格对硅片生产线计提了固定资产减值准备约 16451 万元。
2)硅片车间水气系统工程资产减值准备计提情况
由于硅片生产线停产并对外出售,为硅片生产所做的车间水气配套系统工程也暂时闲置,如果要用于其他生产,需要进行适当的改造。根据“银信评报字
(2018)沪第 1072 号”资产评估报告,对硅片车间水气系统工程计提了固定资
产减值准备约 56 万元。
3)待处置生产设备资产减值准备计提情况
根据公司管理层实施技术升级,淘汰落后生产线的决策,公司调整并缩减光伏产品的产能,计划拆除并处置部分生产设备。
公司聘请银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对公司的机器设备进行资产评估,并由其出具了文号为“银信评报字(2019)沪第 0031 号”的评估报告。
对于期末计划对外出售的机器设备,基于出售的目的,根据评估师出具的评估报告,对该部分机器设备按照预计出售价格计提了固定资产减值准备约 460万元。
4)在用的光伏电池生产线资产减值准备计提情况
期末正常使用的生产线,预计未来公司将继续使用,因此管理层将该部分生产线作为一个资产组,预计其未来现金流量现值,并据此进行减值测试。
根据资产组的产能和预计未来市场销售量、结合目前市场光伏电池产品的售价,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约需要计提减值准备 4408 万元;同时,参考评估机构出具的“银信评报字(2019)沪第 0031 号”评估报告,若该部分生产设备对外出售,按照预计出售价格约需要计提减值准备 4015 万元。
按照可变现净值孰高的原则,对该批期末正常使用的生产设备计提了固定资产减值准备约 4015 万元。
(2)国内光伏电站固定资产减值计提情况
1)浙江优创光伏电站
浙江优创光伏电站建设于 2015 年,该光伏电站归属浙江优创所有,随着浙江优创的剥离而一并出售,根据“银信评报字(2018)沪第 1072 号”资产评估报告,对浙江优创光伏电站计提了固定资产减值准备约 54 万元。
2)向日葵光伏电站(浙江优创厂区)资产减值准备计提情况向日葵于 2013 年使用浙江优创的厂房屋顶建设该光伏电站,该光伏电站的所有权归向日葵所有。由于向日葵已经于 2018 年将浙江优创对外出售,因此公司管理层决策将建设于浙江优创厂区的光伏电站出售给浙江优创。
公司聘请了银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对该光伏电站进行评估,并由其出具了“银信评报字(2019)沪第 0030 号”的资产评估报告。
2019 年 2 月 26 日,公司与浙江优创签订了《资产出售协议》,公司参考
评估价格以人民币 22033040.00 元的价格将位于浙江优创厂房屋顶上的光伏
发电出售给浙江优创,并已于 2019 年 2 月底完成该光伏电站的交割和转让价款的收取。公司根据期后该光伏电站的实际出售价格,计提了固定资产减值准备约
2822 万元。
3)向日葵光伏电站资产减值准备计提情况
向日葵是国内较早承建屋顶光伏电站的企业之一,公司承建的 10MW 屋顶光伏电站被评定为太阳能光电建筑应用示范项目和金太阳示范工程,受到各级政府的大力支持,项目于 2013 年完成合格验收。
根据原绍兴袍江新区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加快推进浙江向日葵光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光伏产业项目建设的有关意见》,绍兴袍江新区管理委员会对公司
10MW 屋顶光伏电站按 15 元/W 进行差额补贴,如向日葵该项目获得的财政补助
高于上述标准的,则绍兴袍江新区管理委员会不再补助,如低于或未获得国家及省补助的,则绍兴袍江新区管理委员会按上述标准补足。
2016 年 11 月份公司收讫国家及省补贴款。但由于绍兴袍江新区管理委员会
财政资金紧张,公司一直未能收到地方政府的补贴款。
2018 年,公司所在地原主管政府机关绍兴袍江新区管理委员会被撤销,撤销后,原绍兴袍江新区管理委员会职能下划给绍兴市斗门街道和马山镇。公司多次与新地方主管机关沟通原地方财政补贴部分,无实际结果,公司预计无法再取得该补贴,受该情况变化的影响,公司光伏电站存在减值迹象。
公司管理层根据该光伏电站的设计发电量,预测未来的发电量,并根据预计的并网发电价格和预计发电量计算并预测未来发电收入,基于该光伏电站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测算并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约 1740 万元。
(3)欧洲光伏电站固定资产减值计提情况
1)罗马尼亚光伏电站资产减值准备计提情况
罗马尼亚实行“绿证”政策,光伏电站收入很大程度上依赖光伏发电所形成绿证的销售收入,2018 年 7 月份及以前罗马尼亚光伏电站的绿证能够正常实现对外销售。
但是随着罗马尼亚当地绿证供应量的持续增加,绿证市场供求关系发生变化,从 2018 年 8 月份开始,罗马尼亚光伏电站的绿证销售比例大幅下降,2019年,未见好转。
基于公司的战略调整,公司拟放弃欧洲光伏电站业务。同时由于公司缺乏罗马尼亚专业管理团队,难以实现绿证的有效销售,公司管理层从 2018 年下半年开始积极寻求购买者并进行洽谈。
2019 年 4 月 8 号,公司管理层与购买方正式签署罗马尼亚光伏电站的出售协议,公司根据光伏电站期后实际出售价格计提减值准备约 1.37 亿元人民币。
2)意大利电站资产减值准备计提情况公司在意大利共有 4 个光伏电站(分别为 Clar Energy SRL、Sunflower Rosellosolar S.R.L、CIC SICILIA ENERGY S.R.L.、Mediapower S.R.L),由于公司管理层决心全面退出欧洲市场,因此公司积极寻求购买方,对外出售意大利光伏电站,公司最
终于 2019 年 4 月 23 日与意大利买家签订具有法律效力的购买意向书。
公司根据意大利光伏电站期后出售的价格,计提意大利光伏电站固定资产减值准备约 6656 万元人民币。
(二)请对照会计准则关于资产减值迹象的相关规定,补充说明上述主要
固定资产前期未计提减值的原因及合理性,本期是否存在通过计提大额减值进行财务“大洗澡”的情形
1、企业会计准则关于资产减值迹象的相关规定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8 号--资产减值第五条的规定,存在下列迹象的,表明资产可能发生了减值:
(一)资产的市价当期大幅度下跌,其跌幅明显高于因时间的推移或者正常使用而预计的下跌。
(二)企业经营所处的经济、技术或者法律等环境以及资产所处的市场在当
期或者将在近期发生重大变化,从而对企业产生不利影响。
(三)市场利率或者其他市场投资报酬率在当期已经提高,从而影响企业计
算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的折现率,导致资产可收回金额大幅度降低。
(四)有证据表明资产已经陈旧过时或者其实体已经损坏。
(五)资产已经或者将被闲置、终止使用或者计划提前处置。
(六)企业内部报告的证据表明资产的经济绩效已经低于或者将低于预期,如资产所创造的净现金流量或者实现的营业利润(或者亏损)远远低于(或者高
于)预计金额等。
(七)其他表明资产可能已经发生减值的迹象。
2、补充说明上述主要固定资产前期未计提减值的原因及合理性,本期是否
存在通过计提大额减值进行财务“大洗澡”的情形
公司每年均对固定资产进行减值测试,2017 年度未发现存在需要计提大额固定资产减值的情况,具体情况如下:
(1)生产线及配套设施减值准备测试情况
公司的生产线主要用于生产硅片、光伏电池片和光伏组件,2017 年和 2018年,公司主要生产线的现金流量如下:
项目 2017 年度 2018 年度
光伏产品收入(A) 1436400789.65 578904457.59
光伏产品成本(B) 1237802123.34 628468446.57
毛利率 13.83% -8.56%
成本中非付现内容(C) 95200418.84 95432866.35
与生产线相关的现金流(D=A-B+C) 293799085.15 45868877.37
如上表所示:
向日葵 2017 年度光伏组件销售良好,维持较高的销售毛利率和经营现金流入,根据预计未来生产线使用年限和预计未来现金流入情况,在当时的市场环境下,主要生产线长期持有并用于生产经营,不存在减值迹象。
2018 年受 531 新政的影响,光伏市场出现重大不利变化,公司的光伏产品
销售收入和创造经营现金流的能力大幅下滑,出现明显的资产减值迹象。
如上所述,生产线在以前年度不计提减值准备而在 2018 年度计提较大金额的减值准备,符合公司和光伏行业的实际情况,具备合理性。
(2)国内光伏电站减值准备测试情况
公司 2017 年末对光伏电站进行减值测试时,结合历史实际发电量占设计发
电量的比率,测算未来期间的预计可发电量,根据发电量和上网电价等测算未来发电收入,并结合政府补贴政策,对未来光伏电站现金流进行测算并折现,经测试国内光伏电站未出现减值情况,不需要计提减值准备。
1)向日葵光伏电站(浙江优创厂区)向日葵于建设于浙江优创厂房屋顶的光伏电站,于 2019 年 2 月份实际对外出售。
前期持有该光伏电站的目的为自己持有并发电,因此根据预计未来发电收入进行减值测试,而 2018 年根据期后实际出售价格进行减值测试并计提相应的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2)向日葵光伏电站(向日葵厂区)绍兴市袍江工业区管理委员会于 2018 年撤销,绍兴市袍江工业区管理委员会原承诺支付的光伏电站政府补贴无法有效取得,受该情况的变化,公司 2018年光伏电站存在减值迹象,公司根据光伏电站的设计发电量,预计未来发电量和预计并网发电价格计算预计未来现金流量情况或根据光伏电站的对外出售价格,测算并计提相应的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如上所述,由于光伏电站持有目的及政府补贴政策的变化,国内光伏电站以前年度不计提减值准备而在 2018 年度计提较大金额的减值准备,具备合理性。
(3)欧洲光伏电站减值准备测试情况
1)罗马尼亚光伏电站
2017 年度及以前,罗马尼亚光伏电站的绿证均能够正常实现销售,因此
2017 年度根据光伏电站设计装机容量,预计未来发电量和电站收入。经测试 2017年底罗马尼亚光伏电站预测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高于光伏电站账面余额,光伏电站不存在减值,不需要计提减值准备。
2018 年 8 月份以后,由于罗马尼亚当地绿证销售市场变动,绿证销售大幅下滑,光伏电站出现明显减值迹象,同时公司作出退出欧洲光伏发电市场的决策,并于期后实现光伏电站的对外出售,基于该情况,2018 年公司根据罗马尼亚光伏电站期后实际出售价格计提减值准备。
如上所述,罗马尼亚光伏电站以前年度不计提减值准备而在 2018 年度计提较大金额的减值准备,具备合理性。
2)意大利光伏电站
公司在意大利共有四个光伏电站,2017 年公司对各个光伏电站分别按照其预计发电量和未来发电收入为基础测算预计现金流量,并根据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与固定资产账面净值比较判断固定资产是否减值,经测试 2017 年度意大利光伏电站预测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高于光伏电站账面余额,未出现减值,不需要计提减值准备。
2018 年,公司根据光伏行业市场的变化作出战略调整决策,公司积极寻求
出售欧洲光伏电站,以期望早日回笼资金,提高公司未来盈利能力。公司将意大
利四个光伏电站统一打包对外出售,并根据与购买方协商一致的价格计提光伏电站的减值准备。
如上所述,意大利光伏电站以前年度不计提减值准备而在 2018 年度计提较大金额的减值准备,具备合理性。
综上所述,公司主要固定资产 2017 年未计提减值是合理的,本期不存在通过计提大额减值进行财务“大洗澡”的情形。
(三)会计师核查意见
我们充分关注到公司 2018 年度计提大额固定资产减值情况,并有针对性的执行了如下审计程序:
(1)了解和评价公司管理层与固定资产相关的关键内部控制设计和运行的有效性;
(2)实地勘察相关固定资产,检查固定资产的状况及本年度使用情況;
(3)评价管理层对资产组的识别、评价资产减值方法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
(4)将我们对公司业务及行业的了解情况与公司管理层采用的假设进行比较,评价管理层在减值测试中采用的假设和关键判断,假设和关键判断包括在计算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时所使用的衰减率和预计费用、毛利率、折现率等指标;
(5)对于计提减值准备后已出售的固定资产,核实固定资产出售的真实性
并结合实际出售情况,复核固定资产减值准备计提的准确性;
(6)获取资产评估机构出具的固定资产评估报告,了解和评价中介机构对
固定资产的评估情况, 评价评估报告对固定资产估值方法的合理性,对评估计算过程进行复核,并与评估师进行充分沟通;
(7)检查固定资产减值的相关信息在财务报表中的列报和附注披露情况。
经核查,我们认为:
(1)公司本期固定减值准备计提金额合理、准确;
(2)公司主要固定资产前期不存在减值迹象,前期不计提减值准备合理,本期不存在通过计提大额减值进行财务“大洗澡”的情形。
二、关于问询函问题“2. 报告期末应收账款金额为 24238 万元,同比减少
43.89%,主要系报告期内销售减少、计提坏账准备及前期应收账款收回导致。
其中单项金额重大并单独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余额为 12078 万元,坏账准备总体计提比例为 36.52%;按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为 24910 万元,其中 74.81%的应收账款账龄在一年以上。
(1)请结合相关客户的还款能力、公司采取的催收措施等补充说明针对单项金额重大并单独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坏账计提比例是否充分合理;
(2)请补充说明公司一年以上应收账款占比较高的原因,并结合公司的销售回款政策说明应收账款的账龄分布是否合理以及应收账款的可收回性;
(3)请补充说明本期应收账款回款前十名的客户名称、回款金额及占比、对应账龄、截至报告期末尚未回款的金额、是否涉及关联方款项等。
请会计师发表核查意见。”回复:
(一)结合相关客户的还款能力、公司采取的催收措施等补充说明针对单项金额重大并单独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坏账计提比例是否充分合理。
1、本期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情况应收账款单位名称
2018.12.31
应收账款 坏账准备 计提比例(%) 计提理由
中民能控有限公司 72960513.00 21888153.90 30.00 涉及诉讼(注)江苏振发新能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47815503.52 22218631.02 46.47 涉及诉讼(注)
合计 120776016.52 44106784.92 36.52
由于上述两家单位的应收账款均超出信用期,并经公司多次催收仍未能收回应收账款,因此公司对其提起诉讼。
对于上述两家涉及诉讼的公司,若按照常规应收账款的账龄计提比例,计算并提取坏账准备,将无法真实反映有关应收账款的预计可收回情况,故对其单独进行减值测试。
公司管理层对于涉及诉讼的应收账款,根据预计未来回款金额及折现率单项测算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对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提坏账准备,计入当期损益。
2、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计提比例的充分合理性
(1)中民能控有限公司
中民能控有限公司为中民新能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民新能”)的子公司,中民新能是中国民生投资集团在绿色产业领域的专业投资平台,于
2014 年 10 月在北京成立,注册资本 80 亿元。公司通过测算中民能控有限公司
未来三年预计还款金额而计提应收账款坏账准备。
根据测算结果计提中民能控有限公司应收账款坏账准备的比例为 30%,略高于按照正常账龄计提坏账准备的比例,符合中民能控有限公司的基本资信状况和多次催收未能有效回款从而被提起诉讼的实际情况,相应坏账准备计提比例充分、合理。
(2)江苏振发新能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江苏振发新能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成立于 2004 年,是首批通过国家发改委审核备案的节能服务企业,注册资本 31180 万元。公司对该公司应收帐款于
2018 年 8 月提起诉讼,2018 年 12 月 28 日,绍兴市越城区人民法院出具(2018)
浙 0602 民初 7745 号民事判决书,判定公司胜诉,江苏振发新能源科技发展有限
公司应自判决书生效之日起一个月内支付货款本金及利息,但截至本回复日,公司尚未收到回款。另从经办该案件的律师处了解到如下信息:
1、江苏振发新能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持有较大可执行的电站资产,本期未回款主要原因为其电站发电收入应获得的国家补贴收入暂未收到。
2、江苏振发新能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为振发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且振发能源集团有限公司为上市公司珈伟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300317)最大单一股东,母公司振发能源集团有限公司为国内最大的光伏电力投资开发运营商之一是首批通过国家发改委审核备案的节能服务企业。
3、公司经办该案律师多次与江苏振发新能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沟通,对方
表示当前由于国家补贴收入暂时未收到,资金面确实比较紧张,建议公司收购江苏振发新能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持有的振发新能源霍城光伏发电项目和振发新
能源昭苏光伏发电项目,从而确保应收款项的安全。
公司通过测算江苏振发新能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未来三年预计还款金额计提应收账款坏账准备。
根据测算结果计提江苏振发新能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应收账款坏账准备的
比例为 46.47%,略高于按照正常账龄计提坏账准备的比例,符合江苏振发新能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的实际状况和多次催收未能有效回款从而被提起诉讼的基本情况,相应坏账准备计提比例充分、合理。
(二)补充说明公司一年以上应收账款占比较高的原因,并结合公司的销售回款政策说明应收账款的账龄分布是否合理以及应收账款的可收回性
1、2018 年末公司应收账款账龄分布情况
账龄 期末余额 占比
1 年以内
其中:6 个月以内 101829716.25 26.49%
7-12 个月 66452377.82 17.28%
1 年以内小计 168282094.07 43.77%
账龄 期末余额 占比
1 至 2 年 118977987.22 30.95%
2 至 3 年 46534270.71 12.10%
3 年以上 50664258.84 13.18%
1 年以上小计 216176516.77 56.23%
合计 384458610.84 100.00%
2、公司一年以上应收账款占比较高的原因
公司通常在货物销售给客户以后,给予客户半年左右的信用期,2018 年底
公司一年以上应收账款占比较高的主要原因为:受“531”光伏新政的影响,光
伏行业 2018 年整体行情较差,光伏发电的政府补贴大幅降低且兑现速度减慢,导致很多客户资金紧张而未能及时回款。
3、公司应收账款的可收回性
公司按照既定的坏账政策对应收账款计提了坏账准备,对期末涉及诉讼的应收账款单独测试预计回款情况,并对其单独计提了坏账准备。
2018 年末,公司对账龄在 1 年以上及涉及诉讼的应收账款已累计计提坏账
准备 138694995.86 元,占该类应收账款余额的比例约 43.11%。
总体上,公司已对应收账款计提了比较充足的坏账准备。
(三)补充说明本期应收账款回款前十名的客户名称、回款金额及占比、对应账龄、截至报告期末尚未回款的金额、是否涉及关联方款项等应收账款回款前十名客户名称 本期回款金额回款金额占当期应
收款的比例(注 1)报告期末应收账款余额账龄是否为关联方
常州正信电力科技有限公司 126675196.76 88.75% 29684272.83 7-12 个月 否
浙江舒奇蒙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108209163.95 100.00% - 否
浙江正泰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84680771.58 100.00% -7353454.32 1 年以内 否
浙江舒奇蒙光伏科技有限公司 44810000.00 99.43% 256973.10 7-12 个月 否
中节能太阳能科技(镇江)有限公司 36590596.61 100.00% - 否
丽水市华远贸易有限公司 28544408.98 96.69% 976021.52 7-12 个月 否
印度 GOLDI GREEN
TECHNOLOGIES PVT.LTD
25089132.23 100.00% - 否
海宁正泰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22991647.76 83.32% 4601441.00 6 个月以内 否
宁波康立特电子有限公司 21398301.17 100.00% - 否
宁波科论太阳能有限公司 18005432.92 100.00% -83960.00 1 年以内 否
合计 516994651.96注 1:回款占比为客户当期实际回款金额占当期该客户应该回款金额(期初应收账款+本期新发生应收款)的比例。
注 2:应收账款余额为负数的客户在报表上列示在预收款项科目。
(四)会计师核查意见
对于公司的应收账款,我们执行了如下核查程序:
(1)获取并复核应收账款期末明细余额表,核对应收账款金额及账龄等信息准确性;
(2)根据公司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政策复核公司坏账准备计提金额的准确性;
(3)取得主要客户的销售合同或订单,分析其期末应收账款是否处于正常的信用期间;
(4)检查主要客户销售的相关业务单据,包括销售合同或订单、出库单、物流单据、银行收款单据等,核实公司本期销售收入和应收账款回款的真实性;
(5)了解期末主要应收款单位的业务背景、法律注册资料及经营情况判断
其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是否有明显不具备偿付能力的迹象;
(6)对涉及诉讼的应收账款,获取公司提起诉讼的相关法律资料,了解公
司提起诉讼的事项、各诉讼事项的进展情况,并对公司的法律顾问进行访谈,了解相关诉讼案件的实际进展情况;
(7)对公司主要应收账款客户进行函证。
经核查,我们认为:
(1)单项金额重大并单独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坏账计提比例充分、合理;
(2)公司本期一年以上长账款的应收账款金额占比较高主要是受行业政策
变动的影响,公司坏账准备计提充分。
三、关于问询函问题“3. 根据公司 2018 年 7 月 27 日披露的《关于出售资产暨关联交易的公告》,浙江优创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优创创业”)应当在协议生效之日起 30 个工作日内向公司支付交易价款 30000 万元,并在浙江优创光能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优创光能”)全部土地、房屋解除抵押之
日起 30 个工作日内向公司支付剩余价款 24446 万元。交易双方已于 2018 年 9
月 19 日完成相关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年报显示,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已收到优创
创业支付的第一期交易价款 30000 万元。
(1)请补充说明截至回函日公司是否收到剩余交易价款,如否,请结合协
议约定说明原因,并说明预计收到剩余价款的时间;
(2)请结合交易对手方的履约能力、剩余价款的可回收性补充说明本次交易相关收益的核算过程及确认依据。
请会计师发表核查意见。”回复:
(一)补充说明截至回函日公司是否收到剩余交易价款,如否,请结合协
议约定说明原因,并说明预计收到剩余价款的时间
1、剩余股权转让款的支付情况
截至本问询函回复日,公司尚未收到剩余交易价款。
2、结合协议约定说明尚未收到剩余股权交易价款的原因
根据协议约定,剩余的股权转让款(2.44 亿元)将在浙江优创全部土地、房屋解除抵押之日起 30 日内支付。
浙江优创以房屋、土地作为抵押物为向日葵不超过 351325100.00 元的银行借款提供抵押担保,担保期限到期日为 2019 年 12 月 31 日至 2021 年 12 月 31日。由于向日葵的银行借款未到期尚未全部偿还,所以浙江优创无法解除为向日葵银行借款所做的抵押,因此按照股权转让协议的约定,优创创业尚不需要支付剩余股权转让款。
2019 年 5 月 17 日,优创创业向向日葵出具同意函,同意不再以浙江优创全
部土地、房屋解除抵押作为付款条件。因此,公司初步预计在 2019 年下半年收到剩余股权交易价款。
3、预计收到剩余价款的时间
公司初步预计在 2019 年下半年收到剩余股权交易价款。
(二)结合交易对手方的履约能力、剩余价款的可回收性补充说明本次交易相关收益的核算过程及确认依据
1、交易对手方的履约能力、剩余价款的可回收性
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浙江优创以其房屋、土地作为抵押,为向日葵提
供 3.51 亿元的抵押担保。
向日葵目前正在积极筹措资金以早日偿还借款,从而解除浙江优创的房屋、土地抵押。上述抵押担保解除后,股权购买方优创创业可以该部分房屋、土地抵押向银行融资,从而获取足够的资金支付剩余的 2.44 亿元股权转让款。
如上所述,交易对手方具有履约能力,剩余价款具有可回收性。
2、本次交易相关收益的核算过程及确认依据
公司于 2018 年 7 月 26 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出售资产暨关联交易的议案》,2018 年 8 月 13 日召开了 2018 年
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该议案,同意公司以人民币 54446 万元的价格
将持有的浙江优创 100%股权出售给优创创业。
浙江优创股权转让价格系根据银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浙江向日葵光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拟股权转让涉及的浙江优创光能科技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评估项目资产评估报告》(银信评报字(2018)沪第 1072 号)确定。
2018 年 9 月 13 日,公司按照协议约定收到浙江优创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支付
的第一期交易价款(3 亿元),根据合同约定剩余股权转让款(24446 万元)将
在浙江优创土地、房屋解除抵押之日起 30 日内支付。双方已于 2018 年 9 月 19日签订了《资产交割协议》,并完成了相关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公司丧失对浙江优创的控制权。
2018 年 9 月,公司出售浙江优创的法律手续已经完成,并按照协议约定收
到第一期交易价款(3 亿元),因此公司在该时间点已经丧失对浙江优创的控制权日,公司在 2018 年 9 月进行会计处理确认相应的投资收益 91312701.25 元。
(三)会计师核查意见
针对浙江优创股权出售事项,我们执行了如下核查程序:
(1)获取并查阅出售优创光能的相关资料。
(2)获取并检查优创光能审计报告、评估报告等,检查出售价格的合理性。
(3)获取并检查出售优创光能的相关资金回收情况,是否按照协议约定收到优创光能出售款。
(4)检查上市公司关于出售优创光能的会计处理情况,确定公司的相关会计处理是否正确。
经核查,我们认为:
公司出售子公司浙江优创的交易事项已经在 2018 年 9 月份完成,公司相关会计处理正确;交易对手方具有履约能力,剩余价款具有可回收性。
四、关于问询函问题“6. 年报显示,公司在报告期内就荷兰海关反倾销税和反补贴税调查确认预计补税损失 31020 万元。公司于 2019 月 1 月 21 日收到荷兰海关的征税听证函,于 2019 年 2 月底收到首笔征税单。截至年报出具日,荷兰海关双反调查尚在进行。请核实对于上述导致公司面临重大损失的事项是否已履行临时信息披露义务,并结合来自荷兰收入情况、截至目前的调查进展等说明相关预计负债确认是否充分合理。请律师和会计师发表核查意见。”回复:
(一)预计负债确认的合理性
1、基本情况
全资子公司德国向日葵从向日葵采购组件,然后在欧洲市场进行销售,德国向日葵为客户提供组件销售和光伏组件安装承揽的一揽子服务。
因为欧盟对于产于中国区的光伏组件有最低价格限制,如果违反该政策将被征收“反倾销和反补贴”税。
2018 年 6 月,德国海关因向日葵违反“反倾销和反补贴”的规定而对德国
向日葵提起“反倾销和反补贴”调查,并于 2018 年 11 月份完成最终调查。由于德国向日葵除了从德国海关进口以外还存在大量从荷兰海关进口光伏组件的情况,因此荷兰海关相应也启动对德国向日葵的“反倾销和反补贴”调查。
2019 年 1 月 21 日,荷兰海关向德国向日葵出具初步调查结果通知书(以下简称“调查通知书”)。荷兰海关的调查通知书记载有明确的光伏组件进口时间、进口单号、进口金额、相应每一单应补缴税款金额、合计应补缴税款金额等信息,调查通知书显示德国向日葵需补缴关税约 3950 万欧元。
2019 年 2 月,因德国向日葵未能提交有效的申诉资料,荷兰海关就调查通知
书做出首批认定,荷兰海关向德国向日葵下发征税通知单要求德国向日葵补缴首笔税款 311 万欧元。
公司根据荷兰海关下发的调查通知书记录的初步调查结果,并结合欧洲律师的法律意见,计提预计负债 3950 万欧元(折合人民币 31020 万元)。
2、最新进展情况截止目前,荷兰海关对于上述违反最低价格限制销售的调查仍在进行中,公司年报披露至今尚无新的进展。
综上所述,公司在报告期内就荷兰海关反倾销税和反补贴税调查确认预计补税损失 31020 万元是合理的。
(二)会计师核查意见
针对荷兰海关反倾销税和反补贴税确认的预计负债事项,我们执行了如下核查程序:
(1)向公司管理层访谈并获取相关的资料,了解欧洲双反调查情况。
(2)取得荷兰海关的下属调查机构向德国向日葵发出的调查通知书,了解荷兰海关听证及补税法律流程。
(3)向德国及荷兰律师访谈,了解荷兰海关对向日葵做出双反调查及补税
的相关依据,咨询相关补税概率及可能补缴税款金额。
(4)获取荷兰海关首批税款征税单。通过检查首批税款征税单,发现已经调查结束的首批税款征税单计算方法与调查通知书一致。
(5)抽样检查调查通知书记载的德国向日葵进口光伏组件产品有关信息,经核对,荷兰海关调查通知书列示的德国向日葵进口光伏组件信息真实。
(6)根据调查通知书列示信息,复核计算荷兰海关补缴税款金额的准确性。
经复核,税款计算结果准确。
经核查,我们认为:
公司按照 3950 万欧元计提预计负债金额准确,依据充分。
特此说明。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二〇一九年六月六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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