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线客服:1290940359
+发表新主题
查看: 565|回复: 0

江苏阳光关于最近五年不存在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或处罚情况的公告

[复制链接]

江苏阳光关于最近五年不存在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或处罚情况的公告

莫忘初心 发表于 2019-6-20 00:00:00 浏览:  565 回复:  0 [显示全部楼层] 复制链接

成为注册用户,每天转文章赚钱!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账号?立即注册

x
证券代码:600220 证券简称:江苏阳光 编号:临2019-035
江苏阳光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最近五年不存在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
采取监管措施或处罚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要求,不断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及控制制度,提高公司治理水平,促进公司持续规范发展。
根据相关要求,现将公司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处罚或采取监管措施的情况公告如下:
一、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处罚的情况经自查,公司最近五年不存在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处罚的情况。
二、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的情况经自查,公司最近五年不存在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的情况。
三、最近五年收到的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其他监管文件经自查,最近五年内公司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监管一部出具的问询函如下:
序号 类型 日期 文件标题
1 问询函 2018.5.25关于对江苏阳光股份有限公司媒体报道有关事
项的问询函(上证公函【2018】0617号)
2 问询函 2018.8.23关于江苏阳光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履职情况的问询函(上证公函【2018】2417号)
3 问询函 2018.8.29关于对江苏阳光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半年度报
告的事后审核问询函(上证公函【2018】2435号)
4 问询函 2019.5.10关于对江苏阳光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
的事后审核问询函(上证公函【2019】0626号)
对于上述问询函,公司均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提交了书面回复,公司不存在因上述问询函涉及事项受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处罚的情形。
综上所述,公司最近五年不存在被证券监督管理部门和交易所处罚或采取监管措施的情形。
特此公告。
江苏阳光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6月19日
5e天资,互联天下资讯!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QQ|手机版|手机版|小黑屋|5E天资 ( 粤ICP备2022122233号 )

GMT+8, 2025-7-14 04:57 , Processed in 0.678559 second(s), 52 queries .

Powered by 5etz

© 2016-现在   五E天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