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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采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申
请文件第三轮审核问询函的回复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上海市广东路689号)
8-1-1深圳证券交易所:
贵所于2021年6月9日出具的《关于采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申请文件的第三轮审核问询函》(审核函〔2021〕010649号)(以下简称“问询函”)已收悉。按照贵所要求,采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纳科技”、“公司”或“发行人”)与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通证券”或“保荐机构”)、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发行人律师”)、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申报会计师”、“中汇会计师”)已就问询函中提出的问题进行了逐项落实并回复,请予审核。
除特别说明外,本问询函回复中所使用的释义、名称、缩略语与其在招股说明书中的含义相同。
本问询函回复的字体代表以下含义:
类别字体
问询函所列问题黑体(不加粗)
问询函问题回复、中介机构核查意见宋体(不加粗)
招股说明书补充、修订披露内容楷体(加粗)
在本回复中,若合计数与各分项数值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存在差异,均为四舍五入所致。
8-1-2目录
1.关于上市标准。.............................................4
2.关于生产设备和技术。.........................................12
3.关于对赌协议和股东核查。.......................................23
4.关于营业收入。............................................28
5.关于采购和供应商。..........................................41
6.关于销售费用。............................................51
8-1-31.关于上市标准。
申报材料和审核问询回复显示:
(1)发行人选择的上市标准为《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修订)》第2.1.2条第(二)项,即“预计市值不低于人民币10亿元,最近一年净利润为正且营业收入不低于人民币1亿元”。
(2)发行人2020年6月最近一次外部股权融资的估值为6.70亿元,投后
PE为 22 倍。
(3)公司选取康德莱、三鑫医疗2家作为可比公司。康德莱2020年公司注
射穿刺领域收入15.49亿元,占公司收入比例为58.56%。三鑫医疗2020年公司注射穿刺领域收入2.11亿元,占公司收入比例为22.45%。
(4)截至 2020 年 12 月 4 日,康德莱、三鑫医疗的 PETTM 分别为 34 倍、41倍,平均 PETTM 为 38 倍。以 35~40 倍作为估值市盈率进行谨慎测算,发行人的预计市值为19.75~22.57亿元。
(5)英科医疗等涉及低值耗材业务的企业截至2020年12月4日市盈率仅
10倍。
请发行人:
(1)补充披露本次发行预计市值和2020年6月外部股权融资的估值差异较大的原因及合理性;
(2)补充说明三鑫医疗2020年注射穿刺领域占公司收入比例为22.45%,列为可比公司是否恰当;
(3)补充说明仅选取2家公司作为可比公司是否谨慎、合理,依据是否充分;
(4)更新披露截至最近的可比公司市盈率并计算依据最新的数据发行人的预计市值是否达到上市条件;
(5)补充说明除市场法中的 PE(市盈率)估值方法外,其他估值方法符合
8-1-4所选上市标准的情况。
请保荐人、发行人律师发表明确意见。
回复:
一、补充披露本次发行预计市值和2020年6月外部股权融资的估值差异较大的原因及合理性;
以下楷体加粗内容已在招股说明书“第二节、二、(六)发行人选择的具体上市标准”中补充披露如下:
“……
3、本次发行预计市值和2020年6月外部股权融资的估值差异较大的原因
及合理性
截至 2021 年 6 月 21 日,康德莱、三鑫医疗的 PETTM 分别为 50 倍、43 倍,平均 PETTM 为 47 倍。根据发行人 2020 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5641.79万元,以45~50倍作为估值市盈率进行测算,发行人的预计市值为25.39~28.21亿元。
2020年6月,公司注册资本由6315.79万元增至7052.63万元,新增注册
资本由新增股东中信保诚以货币形式缴纳,投后估值为6.70亿元。
上述估值差异较大主要原因如下:
(1)估值时点不同
2019年4月,发行人启动与中信保诚的增资洽谈事宜;2019年7月,双方
就增资定价等关键信息达成了初步合意,增资对应估值系双方在第三方评估机构以发行人截至2018年9月30日,采用收益法对发行人股东全部权益作出估值的基础上协商确定;2020年6月,中信保诚完成内部审批程序及对公司增资的工商登记程序。而本次发行预计市值为公司未来发行时,完成发行后所预计的整体
8-1-5市值。截至目前,两次估值时点间隔已近3年,估值时点差距较大。
(2)行业及公司业绩快速增长
最近一次增资,公司及中信保诚于2019年7月完成初步合意,在此期间,我国低值耗材市场规模快速上升,公司业绩也呈现大幅上涨,具体情况如下:
从行业发展上看,根据医械研究院数据显示,2018年度,中国低值医用耗材市场规模为641亿元,2019年度上升至770亿元,2020年度为970亿元,复合增长率为23.01%。此外,根据中国海关数据统计:2020年上半年,我国一次性医用耗材出口36.42亿美元,同比增长42.71%;2019年我国一次性医用耗材出口54.88亿美元,同比增长39.39%;实现快速增长。
从公司自身情况上看,2018至2020年度,公司实现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分别为2023.92万元、3014.51万元和5641.79万元,复合增长率为66.96%。2020年度,公司新增口罩业务实现净利润9875.15万元,进一步增强了公司的资本实力及净资产规模,提升公司实力。
2021年1-6月,公司实现收入20014.56万元,实现净利润6127.95万元,
同比2020年1-6月剔除口罩后业绩大幅上涨,自身实力及盈利能力进一步得到提升。
自2019年至今,随着行业规模快速扩大及公司盈利能力的迅速增强,估值也得到了进一步的提升。
(3)预计市值系发行后公司整体估值,股本有所增加目前,发行人股本为7052.63万股,本次发行股数不超过2350.88万股,按照发行上限计算,本次发行后股本将达到9403.51万股。随着股本的增加以及募集资金的到位,公司估值也将有所提升。
综上,本次发行预计市值和2020年6月外部股权融资的估值差异较大具有合理性。
……
8-1-6”
二、补充说明三鑫医疗2020年注射穿刺领域占公司收入比例为22.45%,列为可比公司是否恰当;
发行人将三鑫医疗列为可比公司的主要原因如下:
(一)三鑫医疗系传统注射穿刺类企业
三鑫医疗于2015年上市,上市后,随着企业的发展,其细分产品结构逐步发生了变化,2017年度,其注射穿刺器械收入占比为55.43%,报告期内占比有所下滑,而其血液净化类产品收入占比逐年上升。三鑫医疗注射穿刺器械收入占比虽逐年下滑,但其仍然为三鑫医疗重要的主营业务产品之一,细分产品结构的变化系企业发展过程中逐步演变形成,血液净化类产品与注射穿刺器械产品同为低值医用耗材企业,其具有一定的关联度,且产品相关生产及工艺流程、销售模式等具有相似性及一惯性,在考虑数据的可获取程度上,其与发行人具有一定的可比性。此外,在 A 股低值医用耗材企业中,仅康德莱及三鑫医疗从事注射穿刺器械的生产及销售,与公司的可比性相对较高。
(二)在产品构成、市场等方面类似
综合比较国内 A 股市场低值耗材上市企业后,除康德莱外,仅三鑫医疗生产及销售注射器,公司与其具有一定的可比性,具体情况如下:(1)从产品构成上看,2017-2020年度,发行人注射器收入平均占比为30.31%,三鑫医疗为38.73%,较为接近;(2)从销售模式上看,发行人及三鑫医疗均包含内销及外销;(3)从销售渠道上看,发行人及三鑫医疗兼有直销及经销。
(三)同行业公司情况康德莱于2016年11月公告的招股说明书显示:“本公司所处的医用穿刺医疗器械行业只有一家 A 股上市公司三鑫医疗(代码:300453)。”同样以注射器及穿刺针为主的在审企业宏宇五洲亦仅将康德莱及三鑫医疗作为可比公司进行对比分析。
综上,发行人将三鑫医疗列为可比公司具有合理性。
8-1-7三、补充说明仅选取2家公司作为可比公司是否谨慎、合理,依据是否充分;
在考虑到不同市场的差异性、产品的可比性及数据的可获取性的基础上,发行人以国内 A 股市场中与发行人具有同类型产品的公司作为可比公司,筛选出康德莱及三鑫医疗,而其他 A 股低值耗材企业均不从事注射穿刺器械的生产及销售,具体情况如下:
注射穿刺卫生材料及医用高分序号公司名称证券代码其他类敷料耗材子耗材
1 康德莱 603987.SH √ NA √ NA
2 三鑫医疗 300453.SZ √ NA √ √
3 蓝帆医疗 002382.SZ NA √ √ √
4 奥美医疗 002950.SZ NA √ √ NA
5 英科医疗 300677.SZ NA NA √ √
6 振德医疗 603301.SH NA √ NA NA
7 维力医疗 603309.SH NA NA √ √
8 阳普医疗 300030.SZ NA √ √ √
9 南卫股份 603880.SH NA √ NA √
10 稳健医疗 300888.SZ NA √ NA √
11 拱东医疗 605369.SH NA NA √ √
12 中红医疗 300981.SZ NA NA √ √此外,康德莱于2016年11月公告的招股说明书显示:“本公司所处的医用穿刺医疗器械行业只有一家 A 股上市公司三鑫医疗(代码:300453)。”同样以注射器及穿刺针为主的在审企业宏宇五洲亦仅将康德莱及三鑫医疗作为可比公
司进行对比分析。公司将宏宇五洲作为可比公司进行了市场、研发、财务数据等多方面对比分析,但由于其尚未上市,公司未将其列入预计市值可比公司。
综上,基于低值医用耗材市场规模的庞大,其细分产品及细分领域众多,为进一步增强与发行人的可比性,在基于数据可获取的基础上,选取具有与发行人同类产品的康德莱及三鑫医疗作为可比公司具有合理性,可比公司选取符合谨慎性原则,选取依据充分。
四、更新披露截至最近的可比公司市盈率,并计算依据最新的数据,发行
8-1-8人的预计市值是否达到上市条件;
以下楷体加粗内容已在招股说明书“第二节、二、(六)、6、(1)境内外已上市低值耗材企业估值情况”中补充披露如下:
“……
由于 Patterson Companies Inc.、Heska Corporation、Avanos Medical Inc.近四个
季度合计净利润为负,剔除上述三家公司后,上述境内外已上市涉及低值耗材业务企业截至2021年6月21日的相关估值情况如下:
序号 公司名称 证券代码 市盈率(PETTM)
1 蓝帆医疗 002382.SZ 6
2 奥美医疗 002950.SZ 10
3 英科医疗 300677.SZ 4
4 振德医疗 603301.SH 4
5 维力医疗 603309.SH 22
6 阳普医疗 300030.SZ 20
7 南卫股份 603880.SH 21
8 稳健医疗 300888.SZ 14
9 拱东医疗 605369.SH 47
10 康德莱 603987.SH 50
11 三鑫医疗 300453.SZ 43
12 中红医疗 300981.SZ 4
13 普华和顺 1358.HK 2
14 永胜医疗 1612.HK 6
15 威高股份 1066.HK 33
16 官酝控股 8513.HK 33
17 康基医疗 9997.HK 51
18 Retractable Technologies Inc. RVP.A 8
19 Neogen Corporation NEOG.O 80
平均 PETTM(康德莱、三鑫医疗) 47
平均 PETTM(12 家 A 股低值耗材企业) 20
8-1-9平均 PETTM(19 家境内外低值耗材企业) 24
上述部分企业 PETTM 相对较低,主要系 2020 年与疫情防控相关的收入、利润增幅较高所致。以发行人2020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5641.79 万元为基础:(1)以康德莱及三鑫医疗平均 PETTM 测算的预
计市值为 26.52 亿元;(2)以 12 家 A 股低值耗材企业平均 PETTM 测算的预计
市值为 11.28 亿元;(3)以 19 家境内外低值耗材企业平均 PETTM 测算的预计市
值为13.54亿元。
根据以上口径,发行人预计市值仍符合上市条件。
……
”
五、补充说明除市场法中的 PE(市盈率)估值方法外,其他估值方法符合所选上市标准的情况。
除 PE(市盈率)估值方法外,采用可比公司市净率(PB)及市销率(PS)估值方法,境内外低值耗材上市公司截至2021年6月21日的相关指标情况如下:
序号 公司名称 证券代码 市净率(PB) 市销率(PS)
1 蓝帆医疗 002382.SZ 1.71 1.69
2 奥美医疗 002950.SZ 3.77 3.48
3 英科医疗 300677.SZ 2.75 1.41
4 振德医疗 603301.SH 2.38 1.29
5 维力医疗 603309.SH 3.08 4.16
6 阳普医疗 300030.SZ 3.58 4.07
7 南卫股份 603880.SH 3.08 3.89
8 稳健医疗 300888.SZ 4.83 5.96
9 拱东医疗 605369.SH 11.46 12.74
10 康德莱 603987.SH 5.85 4.02
11 三鑫医疗 300453.SZ 7.25 6
12 中红医疗 300981.SZ 2.93 1.92
13 普华和顺 1358.HK 0.21 4.42
8-1-1014 永胜医疗 1612.HK 2.12 1.1
15 威高股份 1066.HK 4.35 5.94
16 官酝控股 8513.HK 1.8 1.27
17 康基医疗 9997.HK 5.06 24.89
18 Retractable Technologies Inc. RVP.A 5.51 3.09
19 Avanos Medical Inc. AVNS.N 1.54 2.69
20 Neogen Corporation NEOG.O 6.06 10.87
21 Patterson Companies Inc. PDCO.O 3.65 0.6
22 Heska Corporation HSKA.O 5.67 10.62平均(康德莱、三鑫医疗)6.555.01
平均(12 家 A 股低值耗材企业) 4.39 4.22
平均(22家境内外低值耗材企业)4.035.28
上述部分企业市销率相对较低,主要系2020年与疫情防控相关的收入、利润增幅较高所致。2020年末,发行人净资产为37994.28万元;2020年度,发行人实现营业收入(剔除口罩业务后)24956.08万元。以上述三种口径估算的发行人预计市值情况如下:
市净率预计市值市销率预计市值可比数据口径(PB) (亿元) (PS) (亿元)平均(康德莱、三鑫医疗)6.5524.895.0112.50
平均(12 家 A 股低值耗材企业) 4.39 16.68 4.22 10.53
平均(22家境内外低值耗材企业)4.0315.315.2813.18综上,除市盈率法外,采用可比公司市净率及市销率进行估值,在三种口径下发行人预计市值仍满足上市条件。
六、核查程序和核查意见
(一)核查程序
保荐机构及发行人律师执行了以下核查程序:
1、查阅了发行人最后一次增资相关的工商底档及增资协议;
2、查阅了中汇会计师出具的《审计报告》;
8-1-113、查阅了发行人2021年1-6月的财务报表;
4、查阅了三鑫医疗、康德莱的定期报告及招股说明书;
5、查阅 A 股低值医疗耗材上市公司的相关报告及《中国医疗器械上市公司发展白皮书系列2-医用耗材篇》等报告;
6、通过同花顺 Ifind 获取境内外低值耗材上市公司的最新滚动市盈率、市销
率及市净率情况,并结合公司相关指标对预计市值测算过程进行复核。
(二)核查意见经核查,保荐机构及发行人律师认为:
1、本次发行预计市值和2020年6月外部股权融资的估值差异较大具有合理性;
2、发行人将三鑫医疗列为可比公司具有合理性;
3、基于低值医用耗材市场规模的庞大,其细分产品及细分领域众多,为进
一步增强与发行人的可比性,在基于数据可获取的基础上,发行人选取具有与其同类产品的康德莱及三鑫医疗作为可比公司具有合理性,可比公司选取符合谨慎性原则,选取依据充分;
4、根据最近的可比公司 PETTM 进行预测,发行人预计市值符合上市条件;
5、采用可比公司市净率及市销率进行估值,发行人预计市值符合上市条件。
2.关于生产设备和技术。
申报材料和审核问询回复显示:
(1)公司生产工艺主要为注塑、印刷、组装、包装、灭菌等。
(2)公司生产经营使用的主要生产设备包括镶嵌针全自动组装机、铝座针全
自动组装机、组装机、包装机、注塑机、粘针机、水冷螺杆机、灭菌设备、印刷
8-1-12设备。
(3)发行人主要生产设备除螺杆机、注塑机、印刷设备、包装机等通用设备外,主要为自研工艺定制设备。
请发行人:
(1)补充披露注射器和穿刺针等各类产品对应的固定资产、设备明细情况;
(2)结合使用资产和设备的情况,以通俗易懂的语言补充披露发行人的生产流程;
(3)补充披露是否存在对螺杆机、注塑机、印刷设备、包装机等设备的重大依赖,是否存在设备供应商取得重大技术进步或竞争对手与设备供应商深度合作导致发行人的技术优势消失、产品被取代的风险;
(4)结合产品生产环节发行人的主要工作、外购零部件以及外购设备等情况,补充披露发行人的核心竞争力和竞争优势。
请保荐人、发行人律师发表明确意见。
回复:
一、补充披露注射器和穿刺针等各类产品对应的固定资产、设备明细情况;
以下楷体加粗内容已在招股说明书“第六节、四、(一)、2、主要生产设备”
中补充披露如下:
“……
(1)注射器和穿刺针等各类产品对应的固定资产、设备明细情况
截至2021年5月31日,公司注射器和穿刺针对应的主要固定资产、设备情况如下:
固定资产原值金额(万元)数量(台)
8-1-13模具1116.90224
定制组装机945.8442
粘针机406.196
印刷机306.2450注射器
自动上料机60.366专用设备
专用包装机34.133
焊接机30.1210
其他主要设备18.8013
合计2918.57354
定制组装机561.0214
模具535.5665
铝座针全自动组装机215.525
镶嵌针全自动组装机180.174穿刺针
冷镦机84.675专用设备
铆接机57.678
印刷机31.722
其他主要设备65.6023
合计1731.93126
注塑机1735.1964
灭菌设备470.8424公司产品
水冷螺杆机281.323通用设备
包装机298.1122
合计2785.46113
……
”
二、结合使用资产和设备的情况,以通俗易懂的语言补充披露发行人的生产流程;
以下楷体加粗内容已在招股说明书“第六节、一、(四)公司主要产品的工艺流程”中补充披露如下:
“
8-1-14……
发行人的生产过程核心体现在产品量产前,公司需完成产品工艺流程设计及工艺验证等环节,并根据自身开发产品进行模具及设备的定制化开发,该流程一般均需3年以上时间,用以完成产品最终验证与测试,达到量产条件。在生产过程中,公司制定标准的作业流程,交由生产人员实施,并进行生产流程的过程管控,主要生产流程情况如下:
主要生产环节注射器穿刺针过滤盒
定制化设备:模具;通用设备:冷镦机
铝座为兽用铝座针的零部件,铝芯为兽用镶嵌针座的零部件。公司运用铝座及铝芯生产自研开发模具将铝卷切料后通过三个模具进行六次冷镦形成铝座;通过两个模具进行四次冷镦形成铝芯。
定制化设备:模具;通用设备:注塑机、自动上料机。
·根据产品设计及市场需求与模具供应商共同制定模具方案,选择合适的注塑机,按照 ISO13485、FDA 等相关法规要求,在量产前模具以及注塑工艺需经过验证。
注塑·通过自动上料技术及自动上料机将塑料粒子投料至注塑机料筒;(若(关键工序:主要生产芯杆则还需根据颜色事先进行色母粒子混料处理)
生产芯杆、筒体、 · 在模具完成技术参数设定及调试的基础上,进行自动化生产:A、射塑料针座等) 胶:依靠喷嘴将塑料粒子自料筒射入模具中;B、保压:塑料粒子充满
模具型腔后在一定压力下保持一定时间;C、冷却:将加工完成件进行
冷却处理成型;D、开模及脱模:产品成型后脱离模具。
·分拣:通过人工将成型注塑产品或支架料进行分拣,或通过机械手完成自动分拣。
通用设备:丝网印
定制化设备:兽用针护套四定制化设备:网格
机、滚印机面印刷机;印刷机将注射器筒体放入印刷将兽用针护套放入定制化将过滤膜置入网料仓,通过印刷机自的四面印刷机料仓中,实现格印刷机实现自动投料、印刷及烘
自动投料、印刷及烘干。动印刷。
干。
定制化设备:焊接机、铆接机(铜座针、铝座针)、打芯机(镶嵌针)、
组装机、粘针机
· 公司自研“热烫工艺”并开发焊接机,生产人员运用焊接机:A、将护套注射器、热烫封口铝座针的保护套与护盖进行焊接;B、将印刷后的网格过滤膜和过滤盒底座进行焊接。
·公司自研“铆接工艺”并定制化开发铆接机,生产人员运用铆接机将兽组装用铜座及铝座针针管与针座进行铆接,增强针管与针座之间的链接牢固(关键工序)度与拉拔力。
·公司利用自研定制化开发的打芯机,通过自动化工艺将自产的铝芯打入塑料针座,并牢固链接。
·生产人员利用粘针机完成塑座针及镶嵌针的粘针,针对胰岛素注射器,则直接完成针管与筒体的粘连。
·在生产过程中,生产人员将胶塞、注射器筒体、芯杆等投入组装机中进行自动组装同时完成在线检测;并与塑座针进行自动组装(带针)。
包装定制化设备:吸塑模具;通用设备:包装机。通用设备:覆膜机
8-1-15(特殊工序)·该工序为特殊工序,是无菌医疗器械的保障,包生产人员利用覆
装所用的材料,设备以及工艺需要经过严格的验证膜机将过滤盒进和检验。行半自动化包装·生产人员利用自研定制吸塑模具,将其安装在包装机中进行自动化吸塑包装。
定制化设备:预热设备、灭菌柜、解析设备。
灭菌
灭菌产品从包装至入库均为自动化方式,实现产品从包装-预热-灭菌-(特殊工序)
解析-入库过程的无人化流转。
……
”
三、补充披露是否存在对螺杆机、注塑机、印刷设备、包装机等设备的重大依赖,是否存在设备供应商取得重大技术进步或竞争对手与设备供应商深度合作导致发行人的技术优势消失、产品被取代的风险;
(一)补充披露是否存在对螺杆机、注塑机、印刷设备、包装机等设备的重大依赖
以下楷体加粗内容已在招股说明书“第六节、四、(一)、2、主要生产设备”
中补充披露如下:
“……
(2)不存在对螺杆机、注塑机、印刷设备、包装机等设备的重大依赖
公司产品以定制化为主,产品类型众多且设计独特,公司生产需从产品设计及构造出发,以产品决定生产工艺流程,以生产工艺流程定制设备。
水冷螺杆机、注塑机、印刷设备、包装机等设备作为通用设备,在众多行业均得到运用,如水冷螺杆机广泛运用于工厂环境、工业设备的冷却降温;注塑机运用于各类塑料件产品的生产;印刷设备及包装机亦运用于各类制造生产企业。
因此,上述设备生产商众多,供应充足,且市场竞争较为充分,生产技术已较为成熟,不存在难以获取之情形。
公司结合自身产品及工艺要求,对上述部分通用设备进行了定制化改进与设
8-1-16计,公司对通用设备不存在重大依赖之情形,具体情况如下:
1)注塑机和包装机
注塑机、包装机作为工业企业普遍使用的设备,其运用非常广泛,但其需搭配产品模具进行使用。对于发行人而言,其注塑及吸塑包装环节的重要配套设备即为模具,公司产品以定制化生产为主,产品构造及功能具有独特性,因而配套的模具开发较为重要,公司根据自身产品功能设计、产品结构及吸塑包装要求与模具供应商共同制定模具开发方案,并根据生产工艺对模具不断进行调试、参数验证及工艺验证,以满足公司产品质量及生产要求。
2)印刷设备
公司印刷设备主要含丝网印刷机、滚印机及网格印刷机等,其中丝网印刷机、滚印机为通用设备,网格印刷机系公司自研定制化设备。公司采购通用规格的丝网印刷机、滚印机后,再根据自身产品规格及型号进行改造,如将载具、工装条等进行调整,以提升印刷刻度的准确性以及设备的专用性。
综上,上述通用设备的生产商众多,市场供应充足,竞争较为充分,生产技术已较为成熟;公司结合自身产品及工艺要求,对部分通用设备进行了定制化改进,且部分通用设备需配以定制化模具才能进行有效生产,故发行人不存在对上述通用设备重大依赖之情形。
……
”
(二)是否存在设备供应商取得重大技术进步或竞争对手与设备供应商深度
合作导致发行人的技术优势消失、产品被取代的风险;
以下楷体加粗内容已在招股说明书“第六节、四、(一)、2、主要生产设备”
中补充披露如下:
“……
8-1-17(3)设备供应商取得重大技术进步或竞争对手与设备供应商深度合作导致发
行人的技术优势消失、产品被取代的风险较低目前,水冷螺杆机、注塑机等通用设备已运用于各类生产制造企业,运用广泛,上述设备已属于生产技术较为成熟的设备,生产门槛相对较低,厂家众多。
不同厂商所生产设备,虽具有一定的质量及功能差异,但均能满足企业的基本生产需求。如海天集团、泰瑞机器(603289.SH)、金鹰股份(600232.SH)、拓斯达
(300607.SZ)和伊之密(300415.SZ)等以及其他国外众多企业均生产及销售各类型注塑机,公司可选择的范围广泛,不存在对单一设备供应商重大依赖之情形。
其次,由于上述设备的下游应用较为广泛,公司部分设备供应商一方面为同行业其他企业所合作较多之供应商,如公司设备供应商之一的玉环新时代机械设备有限公司,根据公开资料查询,其亦为康德莱及迈得医疗的供应商;另一方面,此类设备供应商亦为其他行业企业提供上述通用设备。
从公司的技术角度而言,发行人从产品的设计开发、工艺验证到定制化设备均系结合自身产品特点以及市场需求出发,发行人所运用设备更多为根据自身开发产品所设计的定制化设备,配套自身产品所开发的模具予以运用的注塑机、包装机设备,以及对印刷设备等进行改进后使用的设备,不会因此类通用设备供应商更换而导致发行人自身的技术优势消失、产品被取代。
综上,上述通用设备属于生产技术较为成熟,供需市场庞大,市场充分竞争的设备,设备厂商众多,其产品均能实现主要功能。若公司某一设备厂商放弃与公司合作,公司可迅速寻找其他厂商进行替代。因此,设备供应商取得重大技术进步或竞争对手与设备供应商深度合作导致发行人的技术优势消失、产品被取代的风险较低。
……
”
四、结合产品生产环节发行人的主要工作、外购零部件以及外购设备等情况,补充披露发行人的核心竞争力和竞争优势。
8-1-18(一)产品生产环节发行人的主要工作、外购零部件以及外购设备
发行人对于产品生产的核心节点主要体现在产品量产前,公司需完成产品的工艺流程设计及工艺验证等环节,并根据自身开发产品进行模具及设备的定制化开发,该前置流程一般均需3年以上时间,用以完成产品最终验证与测试,达到量产条件。而在生产过程中,公司制定标准的作业流程,交由生产人员实施。在生产环节,发行人的主要工作以及主要外购设备情况参见本题回复之“二、结合使用资产和设备的情况,以通俗易懂的语言补充披露发行人的生产流程”,而发行人所使用的外购零部件主要为针管、胶塞、铜座、铝座及穿刺针护套。
(二)补充披露发行人的核心竞争力和竞争优势以下楷体加粗内容已在招股说明书“第六节、二、(四)、4、发行人的竞争优势及竞争劣势”中补充披露如下:
“……
发行人拥有产品认证及研发优势、客户优势、行业地位及市场先发优势、质
量控制优势、生产制造与服务优势、产品性能优势以及产品的设计及差异化优势,具体情况参见招股说明书第二节“二、(五)、4、(2)、2)、·公司的核心竞争优势”及第八节“十一、(一)、2、(4)、6)、·各类产品在国内市场是否具有竞争优势,国内的主要竞争对手情况”。
5)与生产相关的其他优势
随着发行人生产规模的扩大及生产效率的提升,其生产自动化程度逐渐提升,因此在生产环节发行人依靠行业通用设备及自身定制化开发设备辅助生产。而公司产品在正式量产前需历经一系列产品开发、设计及验证环节,并取得海外知名客户审核通过,上述环节一般需经历3年以上时间,以达到产品量产要求,上述环节体现发行人产品及生产环节的核心竞争力及竞争优势,具体情况如下:
·产品的创新
8-1-19产品的选型与定位对于注射穿刺器械类企业尤为重要,随着市场的快速扩张及发展,产品的需求变化也相对较快,在功能及结构上不断进行迭代,因此,产品的选型及创新变得尤为重要。发行人的产品细分品类丰富,产品种类布局相对较早,在市场的快速变化中可以迅速抢占先机。
由于公司客户以欧美等大型医疗企业为主,能够较早地获取国际市场的前沿信息,并结合市场变化进行特定产品的开发和储备;公司部分产品在国内虽有相类似但尚无同类产品,其在功能及应用上具有一定优势,如医用产品中的锁扣式安全采血/输液针、滑套锁扣式安全疫苗注射器和自动安全自毁注射器,具体情况可参见本招股说明书第八节“十一、(一)、2、(4)、6)、· 、A、a、III、产品差异化”。此外,又如兽用产品中的可发现针、铝座针及镶嵌针产品,国内尚无同类产品。
对于新产品的开发,公司需进行产品的图纸设计,对产品相关尺寸、功能、结构等进行详细描述,完成产品定型。
·合规文件确认
合规文件的确认系公司产品在美国 FDA 注册、获得客户审核通过以及公司
内部控制要求的环节之一,由于公司下游客户的行业地位相对较高,其对于公司在该环节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在合规文件确认环节,公司需对产品的生产工艺、生产流程、质量控制、产品检测报告等文件进行编制,并进行审核,其中主要环节包括材料开发、工艺参数设计及模具定制化开发、模具试样等,具体情况如下:
A、材料开发
塑料粒子为注射器的主要原材料,塑料粒子种类众多,不同种类的塑料粒子性能有所差异,如 ABS 刚性较为明显,PP 的韧性较为明显等;同时,同类型塑料粒子也有众多牌号,不同牌号具有其特殊性能,如 PP 塑料粒子中的 J560M 牌号具有抗伽马射线性能等。利用不同牌号的塑料粒子进行产品生产,其所具有的特性差异较大,如何在满足产品正常使用的需求上,加强其韧性、耐腐蚀性、刚性、耐老化等性能尤为重要。
8-1-20B、工艺参数设计
发行人需对产品生产流程中的相关工艺参数进行设定,并编制成为文件,以递交美国 FDA 或欧盟 CE 进行审核,以此取得相关产品的注册。工艺参数涉及内容较多,如:注塑及吸塑包装环节的温度控制、压力值、保压时间、冷却时间等,灭菌环节的环氧乙烷浓度、温度控制、灭菌时间控制、灭菌压力控制等。
C、模具定制化开发及模具试样同时,发行人根据自身设计的产品与外部模具供应商共同进行模具开发,定制化生产对应模具,在此环节,发行人将自身要求及技术参数进行确定,如模具腔数、模具结构、模具流道、模具选材等。同时,发行人将利用样品模进行产品试样生产,形成初步产品,以检验其尺寸、外形及物理性能。
·工艺验证
在成品模开发完毕后,发行人将进行工艺参数验证,工艺参数验证主要包括注塑环节工艺验证、包装验证及灭菌验证等关键工序验证。验证内容主要有:(1)对成品模所形成的单个零配件所有关键尺寸进行测量是否符合设计要求;(2)相关零配件在成品模成型后需进行配合尺寸的交叉匹配验证(如芯杆和筒体的兼容性和适配性);(3)进行老化验证(模拟零配件及成品放置一定时间后所出现的老化、萎缩及尺寸变化程度)。在上述验证完成后,进行产品的性能测试,包括物理测试,如滑动性能、器身密合性、残留量等;化学测试,如生物相容性(验证药品和材料是否会发生化学反应)、毒性(验证材料是否含有毒性)等。
若上述环节出现验证差异,则需重新推倒至工艺参数设计、材料开发等环节重新进行开发设计并重新执行验证程序。
美国 FDA 注册是全球最严格和复杂的注册体系之一。在产品 FDA 注册过程中,合规文件的编制以及工艺验证的符合性尤为重要。基于公司对产品生产工艺的精准把握及对产品的严格要求,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已取得注射穿刺类 FDA 510K 产品注册 21 项,在国内注射穿刺同行业公司中排名第一。上述情形也验证了公司对于生产工艺、质量控制的高要求、严标准。
8-1-21·定制化设备研发优势
发行人产品以定制化为主,产品类型众多且设计独特,公司生产需从产品设计及构造出发,以产品决定生产工艺流程,以生产工艺流程定制设备。公司核心生产步骤主要以自研定制化开发设备及部分通用设备进行生产,公司基于自身产品构造及特性,一方面定制自动化设备,另一方面在通用设备上进行适当改进及优化,以提高生产效率及产品良率。如:针对兽用穿刺针产品,定制化开发“铆接机”、“打芯机”、“全自动组装机”,实现产品性能的优化并提升生产效率;针对各类医用注射器产品,非标定制组装设备,组装机具有完整的在线检测功能,更好地保证产品质量,在提高生产效率的同时保证产品良率;此外,针对过滤盒产品,发行人运用自研的网格印刷设备及印刷工艺,将混合纤维膜进行高清印刷处理,以保证使用时实验细菌存活率。
综上,发行人基于产品创新、产品差异化竞争、设备定制化生产、生产工艺及质量把控等方面的优势,进一步提升了产品性能,公司在生产过程中严格按照自身要求进行质量控制,并根据自身产品定制化设备进行生产,两次以“零缺陷”结果通过美国 FDA 现场审核,具备质量控制优势。同时,公司产品创新及性能优势亦取得了国际知名客户的高度认可,使得公司拥有了客户比较优势。
……
”
五、核查程序和核查意见
(一)核查程序
保荐机构及发行人律师执行了以下核查程序:
1、查阅了发行人2021年5月末的固定资产台账;
2、实地查看发行人的生产流程、机器设备及模具的存放及使用情况;
3、查阅了发行人在报告期内主要机器设备的采购协议,并通过公开渠道查
询供应商的主要情况及其客户情况;
8-1-224、对发行人总经理进行了访谈;
5、查阅了发行人的体系文件。
(二)核查意见经核查,保荐机构及发行人律师认为:
1、发行人不存在对螺杆机、注塑机、印刷设备、包装机等设备的重大依赖;
2、螺杆机、注塑机等通用设备已运用于各类生产制造企业,运用广泛,上
述设备已属于生产技术较为成熟的设备,生产门槛相对较低,厂家众多,设备供应商取得重大技术进步或竞争对手与设备供应商深度合作导致发行人的技术优
势消失、产品被取代的风险较小;
3、发行人基于产品创新、产品差异化竞争、设备定制化生产、生产工艺及
质量把控等方面的优势,进一步提升了产品性能,公司在生产过程中严格按照自身要求进行质量控制,并根据自身产品定制化设备进行生产,两次以“零缺陷”结果通过美国 FDA 现场审核,具备质量控制优势。同时,公司产品创新及性能优势亦取得了国际知名客户的高度认可,使得公司拥有了客户比较优势。
3.关于对赌协议和股东核查。
申报材料和审核问询回复显示:
(1)2020年6月,发行人、其当时在册股东与中信保诚签订了《股东协议》,就业绩目标及补偿、投资者回购权、协议中止及终止等内容进行了约定(以下简称“对赌安排”);2020年11月,新国联出具了《声明确认函》;2020年11月及
2021年3月,中信保诚分别出具了《声明确认函》。
(2)发行人与中信保诚的对赌安排已完全终止。
(3)发行人与新国联的对赌安排已经清理,如发行人成功上市,相关条款均
完全终止,附条件恢复条款属于发行人商业决策,仅在未能成功上市时触发,不
8-1-23会对发行人发行上市申请构成实质障碍。
(4)发行人不是对赌安排的当事人。
请发行人:
(1)补充披露发行人不是对赌安排当事人的依据和合理性,是否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首次公开发行上市审核问答》(以下简称“《审核问答》”)的相关要求;
(2)补充披露发行人与新国联的对赌安排存在恢复条款是否会导致发行人承
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或者或有义务,是否符合《审核问答》的相关要求。
请保荐人、发行人律师发表明确意见,并按照《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
类第2号》规定,对股东情况进行补充核查,并提交专项说明。
回复:
一、补充披露发行人不是对赌安排当事人的依据和合理性,是否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首次公开发行上市审核问答》(以下简称“《审核问答》”)的相关要求;
以下楷体加粗内容已在招股说明书“第五节、十七、(三)发行人为关于回购、业绩承诺与补偿条款等特殊权利相关协议的当事方,特殊权利存在恢复条款等情形是否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首次公开发行上市审核问答》(以下简称《审核问答》)相关内容的要求”中补充披露如下:
“……
2019年5月,发行人、其股东与新国联签订了《增资扩股协议》和《增资扩股协议之补充协议》;2020年6月,发行人、其当时在册股东与中信保诚签订了《股东协议》,就业绩目标及补偿、投资者回购权、协议中止及终止等内容进行了约定(以下简称“对赌安排”);2020年11月,新国联出具了《声明确认函》;2020年11月及2021年3月,中信保诚分别出具了《声明确认函》,具
8-1-24体情况如下:
投资者条款类型主要内容终止条件恢复条款若发行人没有完成三年累计净利润的承诺目标(2019年度累计承诺净利润为3000万元,
2020年度累计承诺净利润为业绩目标7500万元(3000+4500万如出现发行人 IPO及补偿元),2021年度累计承诺净利主动或被动终止的润为15000万元情况,或出现发行人(3000+4500+7500万元)),自发行人向江苏证因涉嫌违法违规被则投资者有权要求实际控制人
监局报送 IPO 上市 行政机关调查、司法进行现金补偿。
辅导验收文件时(以机关侦查而被审核新国联1、发行人发生“发行人或原股IPO 辅导验收文件签 机关中止 IPO 审查东违反其在本协议中约定的陈署日为准)自行终且行政机关、司法机述与保证事项或出现恶意欺止。关的调查、侦查结果诈”等6种情形,则投资者有权对发行人 IPO 构成要求实际控制人购买其股份。
投资者回实质障碍的情况,相
2、在投资者持有发行人股权期
购权关对赌安排将恢复。
间,实际控制人应保持直接和间接持有发行人股份比例合计
不低于51%,否则投资者有权要求实际控制人回购全部股权;
中信保
中信保诚于2021年3月出具《声明确认函》声明,相关对赌已彻底终止。
诚发行人已于2020年12月向深交所提交上市申请并获深交所受理。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
1、中信保诚享有的相关特殊股东权利均已完全终止,在终止后任何情形下
均不得再恢复效力。
2、如发行人成功发行上市,新国联的对赌安排将完全终止,只有当发行人
IPO 主动或被动终止的情况或出现发行人因涉嫌违法违规被行政机关调查、司法
机关侦查而被审核机关中止 IPO 审查且行政机关、司法机关的调查、侦查结果
对发行人 IPO 构成实质障碍的情况时相关权利才恢复效力。
在新国联的对赌安排中,新国联仅有权在约定条件被触发的情况下要求发行人实际控制人以现金方式对其进行补偿或回购其所持发行人全部股权。发行人不承担相关对赌安排下的业绩补偿和股权回购义务,也不对发行人实际控制人在对
8-1-25赌安排下的相关义务承担连带责任。
综上,中信保诚的相关对赌安排已完全终止。新国联的对赌安排已终止,附条件恢复条款属于发行人商业决策,仅在未能成功上市时触发,发行人不是新国联对赌安排的当事人,不会对发行人发行上市申请构成实质障碍。因此,上述对赌安排符合《审核问答》的有关要求。
……
”
二、补充披露发行人与新国联的对赌安排存在恢复条款是否会导致发行人
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或者或有义务,是否符合《审核问答》的相关要求。
以下楷体加粗内容已在招股说明书“第五节、十七、对赌协议”中补充披露
如下:
“……
(四)发行人与新国联的对赌安排存在恢复条款不会导致发行人承担相应
的法律责任或者或有义务,符合《审核问答》的相关要求
1、对赌安排存在恢复条款不会导致发行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或者或有义
务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新国联的对赌安排已终止,仅当发行人 IPO 主动或被动终止的情况或出现发行人因涉嫌违法违规被行政机关调查、司法机关侦
查而被审核机关中止 IPO 审查且行政机关、司法机关的调查、侦查结果对发行
人 IPO 构成实质障碍的情况时相关权利才恢复效力,即如果发行人未能获准发行上市或主动撤回发行上市申请时才恢复对赌安排。
根据对赌安排显示,发行人不承担相关对赌安排下的业绩补偿和股权回购义务,也不对发行人实际控制人在对赌安排下的相关义务承担连带责任。因此,发行人不是新国联对赌安排的当事人。即便发行人未能获准发行上市或主动撤回发
8-1-26行上市申请,导致相关对赌安排恢复,也不会导致发行人承担业绩补偿、股权回
购等相关法律责任或者或有义务。
2、是否符合《审核问答》的相关要求
新国联的相关对赌安排符合《审核问答》第13问的规定,具体情况如下:
《审核问答》第13问相关规定发行人实际情况
新国联的相关对赌安排已终止,仅当发行人 IPO主动或被动终止的情况或出现发行人因涉嫌违投资机构在投资发行人时约定对赌协议
法违规被行政机关调查、司法机关侦查而被审核
等类似安排的,原则上要求发行人在申报机关中止 IPO 审查且行政机关、司法机关的调查、前清理
侦查结果对发行人 IPO 构成实质障碍的情况时相关权利才恢复效力。
发行人不承担业绩补偿、股权回购等相关法律责任
或者或有义务,也不对发行人实际控制人在对赌安发行人不作为对赌协议当事人
排下的相关义务承担连带责任,不是对赌安排的当同时事人。
满足对赌安排约定的股份回购条款触发概率较低,即使以下对赌协议不存在可能导致公司控制触发亦不会导致发行人实际控制人的持股比例下要求权变化的约定降进而导致发行人控制权变化。
的可以不对赌协议不与市值挂钩对赌安排不涉及与市值挂钩的条款
清理新国联的相关对赌安排已终止,如发行人成功发行对赌协议不存在严重影响发行人持上市,对赌安排将完全终止;因此,相关对赌安排续经营能力或者其他严重影响投资不存在严重影响发行人持续经营能力或者其他严者权益的情形重影响投资者权益的情形。
……
”三、请保荐人、发行人律师发表明确意见,并按照《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2号》规定,对股东情况进行补充核查,并提交专项说明
(一)核查程序
保荐机构及发行人律师执行了以下核查程序:
1、查阅了发行人、发行人股东及新国联签订的《增资扩股协议》及《补充协议》;查阅了发行人、发行人股东与中信保诚签订的《增资协议》及《股东协议》;
8-1-272、取得了新国联及中信保诚出具的《声明承诺函》,并对新国联及中信保
诚进行了访谈;
3、对照《审核问答》对发行人的对赌情况进行了对比分析;
4、取得发行人直接及间接自然人股东出具的确认函。自然人股东确认:“2010年1月1日至今未在证监会系统工作或担任过职务,不属于《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2号》规定的离职人员;持有发行人的股份为本人真实所有,不存在替他人代持的情形,不存在相关‘离职人员’利用原职务影响为本人谋取投资机会的情形,不存在利益输送情形”;
5、取得并查阅了直接及间接自然人股东出具的调查表,并对其进行了访谈;
6、查阅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全国股转公司等证监会系统公开披露的
离职、任职人员信息,与发行人各直接及间接自然人股东姓名进行交叉比对,并通过互联网其他公开信息、网络搜索等方式确认相关自然人股东最近十年内是否存在在证监会系统工作的情形。
(二)核查意见经核查,保荐机构和发行人律师认为:
1、发行人不是对赌安排的当事人,新国联的对赌安排符合《审核问答》的
有关要求;
2、新国联的对赌安排存在恢复条款不会导致发行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或
者或有义务,符合《审核问答》的相关要求。
3、发行人、保荐机构及发行人律师已按《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2号》(以下简称“《监管规则》”)相关规定出具了《关于采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监会系统离职人员入股的专项说明》;截至本反馈意见回复出具日,发行人不存在《监管规则》规定的“离职人员”入股的情形。
4.关于营业收入。
8-1-28审核问询回复显示:
(1)依靠兽用穿刺产品广阔的市场空间,凭借相对充沛的在手订单,以及销
售规模逐步上升的医用穿刺产品,预计公司穿刺针销售收入未来将复苏并有所增长。报告期各期,采纳医疗产能利用率分别为77.32%、100.74%和99.94%,生产日趋饱,医用注射器销售收入增长存在一定产能瓶颈。
(2)2020年度实验室耗材收入涨幅较大主要系短期市场变化及疫情的检测
需求上升导致,随着全球疫情进入疫苗接种阶段,前期病毒检测采样需求趋于稳定,病毒采样管订单有较大的幅度减少,短期内收入将有所下滑。未来,其收入波动情况将随着下游市场及客户需求的变化有所波动。
(3)2021年以来,公司口罩订单较少,1-3月口罩业务均为平面口罩销售,实现未经审计收入为52.98万元,口罩业务收入贡献较小且预计将持续减小。
(4)多年来,公司与主要客户均保持了紧密的合作,报告期内公司主要客户
的采购金额总体呈逐年快速上涨态势;其中,Neogen、McKesson及 Thermo Fisher均与公司签订了长期框架协议。
请发行人:
(1)结合2021年上半年业绩变动情况及全年业绩预计,补充披露发行人销
售收入、净利润的变动趋势;口罩业务减少情况下,2021年发行人业绩预计是否会大幅下滑;
(2)结合产品结构、产能利用情况及主要客户订单量变动情况,补充披露发行人营业收入增长是否受限;
(3)补充披露与主要客户签订销售合同的期限及主要供货条款,并披露与主要客户的合作是否具有可持续性;
(4)补充披露目前及预期国内市场的拓展效果,是否会对发行人未来收入增长具有显著影响。
请保荐人、申报会计师发表明确意见。
8-1-29回复:
一、结合2021年上半年业绩变动情况及全年业绩预计,补充披露发行人销
售收入、净利润的变动趋势;口罩业务减少情况下,2021年发行人业绩预计是否会大幅下滑;
(一)2021年上半年业绩变动情况及全年业绩预计
2018年度、2019年度、2020年度、2021年1-6月及2021年度(预计),公
司各期已实现及预计业绩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2021年2020年度(剔2020年2019年2018年项目2021年度(预计)
1-6月除口罩)度度度
营业收入39801.37-44801.3720014.5624956.0850500.6018131.2614337.74
营业利润12783.00-14782.157139.154699.5616284.224065.082184.91
利润总额12747.99-14747.157139.154661.5516246.214061.782174.71
净利润10897.88-12597.166127.953827.9813703.133233.312049.83
注:1、2021年1-6月口罩业务实现收入为73.54万元;2、上述业绩预计不构成公司盈利预测或承诺。
2021年1-6月,公司经营业绩相关情况与2020年1-6月对比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21年2020年2020年1-6月
项目增幅增幅
1-6月1-6月(剔除口罩)
营业收入20014.5630378.49-34.12%10129.7997.58%
毛利率46.74%47.78%-1.04%42.53%4.21%
营业利润7139.1512179.26-41.38%2343.90204.58%
利润总额7139.1512161.89-41.30%2326.53206.86%
净利润6127.9510422.96-41.21%2043.17199.92%
归母净利润6127.9510422.96-41.21%2043.17199.92%
扣非归母净利润5717.612040.40180.22%2040.40180.22%
1、营业收入
2021年1-6月,发行人经营状况良好,当期实现营业收入20014.56万元,
较2020年同期下降34.12%,主要系2020年1-6月口罩业务大幅上涨所致,剔8-1-30除口罩业务后,营业收入同比上涨97.58%,主要系:1、随着公司业务快速发展,
客户需求增加,注射器产品收入快速提升;2、2020年一季度受疫情影响,开工较晚;3、2021年1-6月病毒采样管销量同比大幅提升。
2、毛利率
2021年1-6月,公司综合毛利率为46.74%,较2020年同期下降1.04%,主
要系2020年1-6月毛利率较高的口罩业务大幅上涨所致。剔除口罩业务后,2020年1-6月公司综合毛利率为42.53%,公司2021年上半年毛利率上涨4.21%,主要系一季度病毒采样管产品收入同比大幅上涨,其毛利率相对较高,拉高整体毛利率所致。
3、盈利情况
2021年1-6月,公司实现利润总额和归母净利润分别为7139.15万元和
6127.95万元,受口罩业务影响,上述指标较2020年同期分别下降41.30%和
41.21%。剔除口罩业务后,上述指标同比分别上涨206.86%和199.92%。2021年
1-6月,公司实现扣非后归母净利润为5717.61万元,较2020年同期上涨
180.22%。
剔除口罩业务后,公司经营业绩大幅上涨,主要原因为:1、随着公司业务的快速发展,新产品的推出,以及产品在美国 FDA 陆续注册,市场知名度的提升,当期注射器产品快速上涨,其实现收入9382.44万元,较2020年同期上涨92.59%;2、受病毒采样管销量大幅上涨影响,2021年上半年实验室耗材产品实现收入6075.23万元,较2020年同期上涨278.95%。
4、主要客户情况
2020年1-6月,因口罩业务大幅上涨原因,国药集团、奥美医疗等进入公
司前五大客户;剔除2020年度口罩业务后,2021年1-6月,公司主要客户与
2020年同期相比未发生重大变化,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客户名称2021年1-6月2020年1-6月
8-1-31排名销售金额占营收比例排名销售金额占营收比例
1 Thermo Fisher 1 5479.31 27.38% 5 727.05 7.18%
2 Neogen 2 3898.65 19.48% 1 3710.48 36.63%
3 Medline 3 2383.93 11.91% 3 1060.00 10.46%
4 Covetrus 4 1403.08 7.01% - 561.94 5.55%
5 McKesson 5 1333.41 6.66% 2 1155.87 11.41%
6 GBUK - 650.42 3.25% 4 752.65 7.43%
合计-15148.8075.69%-7967.9978.66%
上述主要客户中,Thermo Fisher 收入大幅增长,主要系病毒采样管销量同比大幅增长所致;Medline 收入增长 124.90%,主要系随着客户对公司产品的认可以及双方合作的进一步加强,其加大了对注射器等产品的采购;而 Covetrus的收入上涨 149.69%,主要系 Covetrus 自 Henry Schein 完成分拆后,业务逐步恢复,同时基于其对公司产品的认可,亦加大了采购规模所致。
(二)发行人销售收入、净利润的变动趋势;口罩业务减少情况下,2021年发行人业绩预计是否会大幅下滑以下楷体加粗内容已在招股说明书“第八节、十一、(一)、2、主营业务收入的构成及变动分析”中补充披露如下:
“……
(8)发行人销售收入、净利润的变动趋势;口罩业务减少情况下,2021年发行人业绩预计是否会大幅下滑
1)整体业绩预计变动情况
2021年1-6月,公司实现收入20014.56万元,实现净利润6127.95万元。
结合2021年1-6月已实现业绩情况及截至2021年6月末的在手订单情况,并经初步预测,2021年度,发行人预计实现收入39801.37-44801.37万元,预计实现净利润10897.88-12597.16万元(业绩预计不构成公司盈利预测或承诺,下同),较2020年度有所下滑,主要系2020年度公司口罩业务相关收入及利润
8-1-32大幅增加所致。
2)剔除2020年口罩业务影响后业绩预计变动情况
2021年1-6月,公司口罩业务实现收入为73.54万元,预计2021年全年口
罩业务较2020年相比将出现大幅下滑。剔除2020年度口罩业务影响后,报告期内发行人销售收入分别为14337.74万元、18131.26万元、24956.08万元和
20014.56万元,近三年复合增长率为31.93%,2021年1-6月公司实现收入同比
上涨为97.58%。发行人2021年全年营业收入预计为39801.37-44801.37万元,与2020年全年相比涨幅预计为59.49%-79.52%。
剔除2020年度口罩业务影响后,报告期内发行人的净利润分别为2049.83万元、3233.31万元、3827.98万元和6127.95万元,预计2021年度净利润为
10897.88-12597.16万元,同比将大幅上升,主要原因如下:
·实施股权激励及疫情影响拉低2020年度业绩基数
2020年度公司实施股权激励产生股份支付费用1864.38万元,上述费用系
非经常性损益,拉低当年净利润;此外,2020年年初,受疫情影响,公司开工较晚,且复工率相对不足,2020年第一季度收入未达预期。剔除股份支付及其他非经常性损益影响后,2020年度公司实现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5641.79万元。
·产品获客户持续认可,2021年销售规模持续扩大
2021年1-6月,公司实现收入20014.56万元,与2020年同期相比涨幅为
97.58%,其中注射器实现收入9382.44万元,同比上涨92.59%,穿刺针实现收
入 4314.51 万元,同比上涨 27.11%。从主要客户实现收入情况看,Medline 实现收入 2383.93 万元,同比上涨 124.90%,McKesson 实现收入 1333.41 万元,同比上涨 15.36%,Covetrus 实现收入 1403.08 万元,同比上涨 149.68%。主要客户收入实现较大涨幅。
·充沛的在手订单
截至2021年7月25日,公司穿刺针在手订单金额合计4231.65万元,与
8-1-332021年1-6月穿刺针收入合计为8546.16万元,已覆盖2020年度穿刺针收入的
120.22%;注射器在手订单金额合计20878.78万元,与2021年1-6月注射器收
入合计为30261.22万元,占2020全年注射器收入比重为278.48%。其中,发行人于 2021 年 5 月 19 日与 GBUK 签订了一份金额为 1527.75 万美元的安全注射器销售合同。此外,复星医药新冠疫苗正在审批中,其已向公司发出邀标函,公司就“一次性使用无菌注射器”产品已完成报价。在兽用器械领域,公司正和牧原
股份(002714.SZ)以及农业产业化国家重点龙头企业广西扬翔股份有限公司展开合作,公司已分别向上述客户就兽用产品进行送样。
·产能进一步扩大
发行人位于澄鹿路新厂的一期项目已于2021年5月底投产,一期项目生产大楼厂房面积合计18000㎡。在产能进一步扩充的同时,公司生产环境得到了进一步优化,生产质量及生产效率亦有所提升,有效缓解了产能的瓶颈问题。
综上,受2020年度口罩业务大幅增长影响,2021年发行人整体业绩预计同比有所下滑;剔除2020年度口罩业务影响后,发行人2021年度业绩预计将有较大幅度增长。
……
”
二、结合产品结构、产能利用情况及主要客户订单量变动情况,补充披露发行人营业收入增长是否受限;
(一)产品结构、产能利用情况及主要客户订单量变动情况
1、产品结构及增长趋势
2018年度、2019年度、2020年度及2021年1-6月,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按照
产品类别划分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21年1-6月2020年度2019年度2018年度
产品分类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8-1-34注射器9382.4447.1110866.6421.687863.2244.244681.6433.30
穿刺针4314.5121.667108.4914.187816.7643.986805.0448.41
实验室耗材6075.2330.516480.3712.931968.5911.072418.3517.20
口罩73.540.3725544.5250.96----
其他69.670.35126.170.25126.540.71152.141.08
合计19915.39100.0050126.19100.0017775.10100.0014057.16100.00
自成立以来,公司一直专注于注射穿刺器械及实验室耗材的研发、生产及销售。2020年度,由于新冠肺炎疫情全球蔓延,公司新增口罩业务,并于当年实现口罩销售收入25544.52万元。从产品结构上看:·注射穿刺器械一直为公司的主打产品,其中:随着公司医用产品的投入及快速发展,注射器收入呈逐年快速上涨态势;而穿刺针以兽用为主,其收入相对较为稳定。·实验室耗材以过滤盒产品为主,2020 年度及 2021 年 1-6 月,受疫情影响,Thermo Fisher 的病毒采样管产品订单量大幅上涨,目前病毒采样管订单已基本结束,预计后续订单将保持相对稳定。·口罩作为2020年度新增产品,随着供需饱和,2021年1-6月实现收入为73.54万元,预计后续订单相对较少。从结构上看,预计2021年全年注射器收入及占比将有较大幅度上升。
2、产能利用情况
公司位于华士镇龙河村澄鹿路一期厂房已建设完毕,且已于2021年5月底投产,一期生产大楼厂房面积合计18000㎡,在产能进一步扩充的同时,公司生产环境得到了进一步优化,生产质量及生产效率亦有所提升,有效缓解了产能的瓶颈问题。同时,近年来,公司一直在优化设备及生产工艺,一方面加大设备投入,同时升级设备自动化,代替人工作业;另一方面优化工艺流程,提高单位产出,使得公司产能有效提升。
此外,本次发行相关募投项目(即澄鹿路二期项目)现已先行投入并启动,现正在进行土地平整,待项目建成后,公司产能将得到进一步的提高,有效推动公司未来的销售收入增长,扩大公司竞争优势。
3、公司主要客户订单量变动情况
报告期期初至今,公司主要客户的已实现收入订单及在手订单情况如下:
8-1-35单位:万元
在手订单金2021年序号主要客户2020年度2019年度2018年度
额1-6月
1 Neogen 5306.63 3898.65 6511.43 8612.14 6940.07
2 GBUK 8604.33 650.42 5280.01 1162.82 536.27
3 Thermo Fisher 207.91 5479.31 5184.49 931.34 958.39
4 Medline 1607.65 2383.93 3248.39 1606.62 1045.11
5 McKesson 1764.42 1333.41 2361.40 990.68 372.73
Henry Schein、
61836.461477.191276.871397.881428.74
Covetrus
合计19327.4015222.9123862.5914701.4811281.31
注:1、在手订单金额为截至 2021 年 7 月 25 日数据;2、Henry Schein 于 2018 年底将
其兽用部门进行分拆后和 Vets First Choice 合并形成 Covetrus,因此在此处将其合并计算。
由上可见,报告期期初至今,公司主要客户订单量逐年快速上升,报告期内实现收入由2018年度的11281.31万元增长至2020年度的23862.59万元,复合增长率为45.44%,2021年1-6月,上述客户合计实现收入15222.91万元,截至
2021年7月25日,上述主要客户在手订单金额合计为19327.40万元,两者合
计金额为34550.31万元,较2020年度收入上涨44.79%。同时,上述主要客户在手订单主要为2021年度新订单,目前客户仍持续下单,预计2021年下半年订单量仍然较大。
此外,随着公司的不断发展,产品亦获得了其他知名客户及潜在客户的认可,如:· 2021 年 1-6 月,美国最大的药品供应商 Cvs Health Corporation(CVS.N)旗下公司 OmniCare 向公司采购一次性注射器 145.63 万元;· 公司已通过全球百
强企业、医疗领域前十企业 Cardinal Health 的合格供应商考核并已完成合同签署;
·复星医药已向公司发出邀标函,公司已就“一次性使用无菌注射器”产品完成报价。
(二)发行人营业收入增长是否受限以下楷体加粗内容已在招股说明书“第八节、十一、(一)、2、(8)发行人销售收入、净利润的变动趋势;口罩业务减少情况下,2021年发行人业绩预计是否会大幅下滑”中补充披露如下:
“
8-1-36……
3)发行人营业收入增长是否受限
从产品结构上看,随着口罩及病毒采样管收入的减少,在保证过滤盒等实验室耗材产品稳定销售的基础上,未来公司将进一步集中精力进行注射穿刺器械的研发、生产及销售;公司已完成一期厂房的建设并已投产,产能得到有效提升,同时二期项目也已启动,未来产能将得到进一步扩大;同时,公司主要客户订单持续上升,合作进一步深入。依靠注射穿刺器械广阔的市场空间,优质的客户资源及稳定的合作关系,凭借相对充沛的在手订单,以及产能的不断提升,公司未来营业收入的增长将得到有效保障,不存在明显限制。
……
”
三、补充披露与主要客户签订销售合同的期限及主要供货条款,并披露与主要客户的合作是否具有可持续性;
以下楷体加粗内容已在招股说明书“第六节、一、(二)、3、(6)发行人与主要客户的交易可持续性和粘性,是否面临重要客户流失的风险”中补充披露如下:
“……
2)与主要客户签订销售合同的期限及主要供货条款
报告期内,公司与主要客户签订的合同或订单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主要客户名称合同性质合同或订单期限合同内容
2020.11.23-2021.11.22兽用注射针、注射器1 Neogen 框架协议 (若未提前通知终止自动 (具体以实际订单为续1年)准)
2 Medline 订单 2021.7.24(持续下单中) 注射器、穿刺针
2019.8.7-2021.12.31塑料注射产品、实验3 Thermo Fisher 框架协议 (若未提前通知终止自动 器耗材(具体以实际续2年)订单为准)4 McKesson 框架协议 2020.6.8-2023.6.7 医疗产品(具体以实
8-1-37(若未提前通知终止自动际订单为准)续1年)
Henry Schein、
5订单2021.7.23(持续下单中)注射器
Covetrus
6 GBUK 订单 2021.7.24(持续下单中) 注射器
注:1、订单期限为截至 2021 年 7 月 25 日最近一笔订单签订时间;2、Henry Schein 于
2018 年底将其兽用部门进行分拆后和 Vets First Choice 合并形成 Covetrus,因此在此处将其合并披露。
近年来,公司与主要客户一直保持着紧密合作,客户订单量逐年快速上升,且未出现因产品质量或其他问题导致的暂停供货情形。公司与上述客户签订的框架协议或订单主要对产品型号、价格或定价原则、产品交付、结算付款等基本交
易条款进行了约定。除此之外,公司已签订的框架协议主要就关于产品质量、产品进入客户当地市场所需认证及许可、生产体系认证等医疗器械行业属性较强的
条款进行了约定,以保证产品的质量及合规性;关于合作持续性,公司与客户约定了自动续期条款,以及遵守供应商可持续原则、供应商质量手册等合格供应商管理条款,保证双方合作的稳定性。
对于尚未签订框架协议的主要客户,公司根据其订单进行生产及销售,但该类主要客户均与公司合作多年,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其在手订单交付周期已覆盖至当年三、四季度,且该等客户仍持续下单,发行人与其合作具备可持续性。
近年来,全球低值医用耗材市场快速发展,发行人主要客户均系全球知名企业,其市场地位明显,一方面,根据客户出具的说明,报告期内,公司在多种主打特色产品中为其独家供应商;另一方面,客户在甄选供应商环节,审核流程较为复杂,周期较长,同时基于公司部分产品的不可替代性,其转换供应商的难度较高;此外,公司在产品及研发、质量控制、产品创新等方面均具有一定的竞争优势。报告期内,公司主要客户订单量逐年快速上升,公司与主要客户的合作具有可持续性。
……
”
四、补充披露目前及预期国内市场的拓展效果,是否会对发行人未来收入
8-1-38增长具有显著影响。
以下楷体加粗内容已在招股说明书“第八节、十一、(一)、2、(4)、6)、·目前及预期国内市场的拓展效果,是否会对发行人未来收入增长具有显著影响”中补充披露如下:
“……
·目前及预期国内市场的拓展效果,是否会对发行人未来收入增长具有显著影响
随着公司国内医用注射穿刺类产品注册证的逐步取得,以及积极开拓国内市场销售渠道,公司已取得良好的拓展效果,2020年境内地区主营业务收入为
2445.96万元(剔除口罩业务,下同),较上年增长113.78%,2021年1-6月实
现境内收入为2547.07万元,已覆盖2020年度境内收入的104.13%,亦有较大幅度上升。
截至2021年7月25日,公司境内市场在手订单金额合计为1566.54万元,与2020年1-6月收入合计数为4113.61万元,占2020年境内收入的比例为
168.18%,有效保障公司2021全年境内收入持续增长。同时,公司积极谋求与国
内大型知名医药企业开展合作,现已接受复星医药产业对于疫苗注射所配套使用的“一次性使用无菌注射器”产品展开的报价邀请,样品已经对方确认,双方基本确定合作意愿,待复星医药 mRNA 新冠疫苗得到药监局批复后,公司将批量向其供货,将进一步提升境内市场的收入贡献。
此外,在兽用器械领域,公司正和牧原股份(002714.SZ)以及农业产业化国家重点龙头企业广西扬翔股份有限公司展开合作,公司已分别向上述客户就兽用产品进行送样。
未来,随着公司国内产品注册数量的持续增加,2021年2月新设立的上海销售公司采纳国际业务的逐步成型,公司国内市场的销售将进一步提升,一定程度拉动公司未来整体收入增长。
8-1-39……
”
五、核查程序和核查意见
(一)核查程序
保荐机构和申报会计师执行了以下核查程序:
1、查阅了会计师出具的《审计报告》;
2、对公司主要销售人员进行了访谈,了解收入增长的主要原因;
3、获取并查阅了发行人2021年1-6月的财务报表及收入台账;将2021年
1-6月主要客户与2020年同期情况进行了对比分析;
4、获取并查阅了发行人截至2021年7月25日的在手订单情况;
5、实地查看了发行人位于龙河村澄鹿路的一期厂房的投产情况;
6、获取并查阅了发行人与主要客户签订的框架协议及订单;
7、查阅了复星医药产业的邀标函,以及复星医药的相关公告。
(二)核查意见经核查,保荐机构和申报会计师认为:
1、受2020年度口罩业务大幅增长影响,2021年发行人整体业绩预计同比
有所下滑;剔除口罩业务后,发行人2021年度业绩预计将有较大幅度增长,主要为注射器及实验室耗材产品的收入大幅增长所致。
2、依靠注射穿刺器械广阔的市场空间,优质的客户资源及稳定的合作关系,
凭借相对充沛的在手订单,以及产能的不断提升,公司未来营业收入的增长将得到有效保障,不存在明显限制;
3、发行人与主要客户的合作具有可持续性;
8-1-404、发行人国内市场拓展良好,预计对发行人未来收入增长具有一定影响。
5.关于采购和供应商。
审核问询回复显示,不同供应商所提供的塑料粒子差异在于塑料粒子种类有所差异,如 PP、PVC 或 ABS等;同种塑料粒子的牌号及性能有所差异,如 J560M牌号具有抗伽马射线性能。不同供应商所提供的同类零配件差异主要在于各供应商所提供的零配件具体规格有所不同,所适配的产品亦有差异。
请发行人:
(1)补充披露报告期内采购不同原材料的供应商数量及采购金额分层情况;
2021年原材料采购价格是否存在大幅上涨情形,若是,披露各类原材料采购价
格变动情况及变动原因;
(2)补充披露主要供应商向发行人的供货价格与向其他客户的供货价格是否
存在较大差异及其原因、合理性;
(3)补充披露是否存在仅向发行人提供原材料的供应商,向发行人供货的毛利率情况;
(4)补充披露报告期内发行人供应商是否与发行人存在关联关系。
请保荐人、申报会计师发表明确意见,并补充说明:(1)对发行人报告期内供应商的核查程序、核查范围及核查结论;(2)报告期内发行人的采购价格是否公允,采购金额是否真实、准确、完整。
回复:
一、补充披露报告期内采购不同原材料的供应商数量及采购金额分层情况;
2021年原材料采购价格是否存在大幅上涨情形,若是,披露各类原材料采购价
格变动情况及变动原因;
(一)报告期内采购不同原材料的供应商数量及采购金额分层情况
8-1-41以下楷体加粗内容已在招股说明书“第六节、三、(二)、3、公司主要供应商情况”中补充披露如下:
“……
(8)报告期内采购不同原材料的供应商数量及采购金额分层情况
1)塑料粒子
报告期内,发行人塑料粒子供应商数量及采购金额分层情况如下:
2021年1-6月2020年度2019年度2018年度
采购金额区供应占塑料供应占塑料供应占塑料供应占塑料采购金采购金采购金采购金间分层商数粒子采商数粒子采商数粒子采商数粒子采额(万额(万额(万额(万量购总额量购总额量购总额量购总额元)元)元)元)
(个)比例(个)比例(个)比例(个)比例
100万以下11183.398.23%14271.329.46%12372.6923.65%13508.9541.05%
100-300万1201.419.04%1145.955.09%2400.7725.43%2325.6526.26%
300万以上31844.1582.74%42451.9685.45%2802.3150.92%1405.5132.70%
合计152228.94100.00%192869.23100.00%161575.77100.00%161240.11100.00%
报告期内,发行人塑料粒子供应商数量整体呈小幅上升态势,其中2020年度采购金额在300万以上的供应商合计采购金额占比为85.45%,涨幅较大,主要系当年病毒采样管产品产量大幅上升,公司向江苏塑之杰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采购的 J560M 牌号 PP 塑料粒子较多所致。
2)零配件
报告期内,发行人采购零配件的供应商数量及采购金额分层情况如下:
2021年1-6月2020年度
采购金额区间分层供应商数采购金额占零配件采供应商数采购金额占零配件采量(个)(万元)购总额比例量(个)(万元)购总额比例
100万以下48721.1419.36%51730.9916.58%
100-300万71420.2338.13%61313.6529.80%
300万以上41583.1442.51%62364.0153.62%
合计593724.51100.00%634408.65100.00%
8-1-422019年度2018年度
采购金额区间分层供应商数采购金额占零配件采供应商数采购金额占零配件采量(个)(万元)购总额比例量(个)(万元)购总额比例
100万以下50580.5712.18%52792.1617.84%
100-300万5802.4716.83%61246.4928.08%
300万以上63384.4070.99%42400.6554.08%
合计614767.44100.00%624439.29100.00%
报告期内,发行人零配件供应商数量整体保持相对稳定,各层级采购比例随着个别供应商采购金额变化有所波动。
……
”
(二)2021年原材料采购价格是否存在大幅上涨情形,若是,披露各类原材料采购价格变动情况及变动原因
2020年及2021年1-6月,发行人主要原材料平均采购价格情况如下:
2021年1-6月2020年度
项目平均单价变动率平均单价
塑料粒子(万元/吨)1.0011.11%0.90铜座(元/万个)1657.92-6.73%1777.51铝座(元/万个)571.550.28%569.98针管(元/万根)174.38-24.92%232.25胶塞(元/万只)125.52-11.27%141.47
2021年1-6月,公司主要原材料采购价格不存在大幅上涨情形。
其中,塑料粒子作为大宗商品,其采购单价较2020年度上涨11.11%,主要系其上游原材料石油涨价以及其下游日用品等行业市场需求增加导致。而铜座、针管及胶塞的价格变化主要系公司所采购的具体型号及规格变化所致,具体情况如下:
2021年1-6月,铜座采购单价较2020年度下降6.73%,主要系当期采购的
13mm 型国内款铜座数量占比由 2020 年的 2.43%上升至 29.08%所致,一方面该
8-1-43型号铜座直径更小,其生产所用铜棒较其他款所用铜棒 hpb59-1 铅黄铜等相比含
铜量更低,用料更少,另一方面其用镍进行镀层,成本亦更低。
2021年1-6月,针管采购单价较2020年度下降24.92%,主要系当期一次性
注射针针管采购量占比由2020年度的26.01%提升至48.28%所致,该类型针管系最普通,市场供需最大的针管,主要配套一次性注射器中的塑座针使用,单价相对较低。
2021 年 1-6 月,胶塞采购单价较 2020 年度下降 11.27%,主要系 20ml 及以
上的大规格胶塞采购量占比由 2020 年度的 8.81%下降至 5.23%,而 5ml 及以下小规格的采购量由81.09%上升至87.71%所致,胶塞规格越大,则生产用料越多,其单价亦相对更高。
二、补充披露主要供应商向发行人的供货价格与向其他客户的供货价格是
否存在较大差异及其原因、合理性;
以下楷体加粗内容已在招股说明书“第六节、三、(二)、3、公司主要供应商情况”中补充披露如下:
“……
(9)主要供应商向发行人的供货价格与向其他客户的供货价格是否存在较大
差异及其原因、合理性
博禄贸易(上海)有限公司未向公司提供相关信息,除此外,根据其他主要供应商出具的相关说明,报告期内,发行人主要供应商向发行人的供货价格与向其他主要客户的供货价格差异情况如下:
1)塑料粒子
单位:万元/吨
2021年1-6月2020年度
供应商名称发行人其他主要发行人其他主要差异率差异率价格客户价格价格客户价格
8-1-44江苏塑之杰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1.041.3422.39%0.971.1717.09%
浙江亚兰特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0.920.931.08%0.780.8811.36%
台塑工业(宁波)有限公司0.980.96-2.08%0.840.83-1.20%
常州鑫同聚合物科技有限公司0.942.2758.59%0.891.0313.59%
2019年度2018年度
供应商名称发行人其他主要发行人其他主要差异率差异率价格客户价格价格客户价格
江苏塑之杰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0.930.91-2.20%1.001.043.85%
浙江亚兰特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0.860.915.49%0.940.973.09%
台塑工业(宁波)有限公司0.910.90-1.11%0.970.95-2.11%
常州鑫同聚合物科技有限公司0.950.972.06%---
注:差异率=(其他主要客户价格-发行人价格)/其他主要客户价格;2018年度,发行人未向常州鑫同聚合物科技有限公司采购塑料粒子。
由上可见,近三年,发行人塑料粒子主要供应商向发行人的供货价格与向其他主要客户的供货价格相比不存在重大差异。
2020年度及2021年1-6月,江苏塑之杰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向其他主要客
户销售的单价相对较高,主要系其向公司提供的为 PP 料,而向其他客户提供的以 PE 料中的高压料以及 EVA 料为主,上述两种塑料粒子单价相对较高。
2020年度,浙江亚兰特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向其他主要客户销售的单价相对较高,主要系一方面公司付款相对较为及时且足额支付,其给与了一定折扣;
另一方面,其销售给公司的为 R3260T 牌号 PP 料,而其销售给其他主要客户的为 R3260T、H6500 及 R4260T 等多种牌号的 PP 料,其综合单价相对较高。
2020年度,常州鑫同聚合物科技有限公司向其他主要客户销售的单价相对较高,主要系一方面公司根据塑料粒子期货市场波动情况,决定的下单时点处于全年价格相对较低时期;另一方面其销售给其他主要客户的为 PE 料中的 2426H牌号,以及 PP 料中的赛科 T300 和 S1003 牌号,价格相对较高。
2021年度1-6月,常州鑫同聚合物科技有限公司向公司销售的为普通PP料,
向其他主要客户销售的单价相对较高,主要系其销售给其他主要客户的为 PA66、POM 等牌号塑料,各型号领域性能不一致如 PA66 具有抗冲击性、强度高等特性,POM 具有耐疲劳、耐蠕变、耐磨、耐热、耐冲击等特性,该类牌号塑料粒
8-1-45子的工艺复杂、提炼成本相对较高,其单价也远高于 PP 料。
2)零配件
报告期内,发行人零配件主要供应商中,江阴昊宇及苏州鑫品源塑胶有限公司均主要为发行人提供原材料。沈阳艺嘉紧固件有限公司主要为发行人提供铝座,其向其他客户销售的为其他类型产品,不具有可比性,报告期内其对公司销售额占其收入的比例分别为35.99%、58.35%、36.47%和53.00%,具体情况参见本招股说明书第六节“三、(二)、3、(2)、2)零配件”。
除上述三家供应商外,其他主要零配件供应商向发行人的供货价格与向其他主要客户的供货价格差异情况如下:
2021年1-6月2020年度
供应商名称零配件类型发行人其他主要发行人其他主要差异率差异率价格客户价格价格客户价格
安庆市润宇纸塑包装有限责任吸塑膜(万元/吨)1.091.111.80%0.961.0710.28%
公司吸塑纸(万元/吨)1.521.530.65%1.461.502.67%
常州市振兴医疗器材有限公司胶塞(分/个)1.201.13-6.19%1.191.222.46%
锦州赤山制管有限公司管坯(万元/吨)12.249.92-23.39%12.958.66-49.54%
浙江一益医疗器械有限公司针管(分/根)2.492.8713.24%3.962.87-37.98%
2019年度2018年度
供应商名称零配件类型发行人其他主要发行人其他主要差异率差异率价格客户价格价格客户价格
安庆市润宇纸塑包装有限责任吸塑膜(万元/吨)1.011.031.94%---
公司吸塑纸(万元/吨)1.531.52-0.66%1.451.524.61%
常州市振兴医疗器材有限公司胶塞(分/个)1.341.361.47%1.241.261.59%
锦州赤山制管有限公司管坯(万元/吨)12.496.42-94.55%12.097.55-60.13%
浙江一益医疗器械有限公司针管(分/根)3.822.87-33.10%3.452.87-20.21%
注:差异率=(其他主要客户价格-发行人价格)/其他主要客户价格;2018年度,发行人未向安庆市润宇纸塑包装有限责任公司采购吸塑膜。
除锦州赤山制管有限公司和浙江一益医疗器械有限公司外,发行人零配件主要供应商向发行人的供货价格与向其他主要客户的供货价格相比不存在重大差异。
报告期内,锦州赤山制管有限公司向其他主要客户销售的管坯单价相对较低,
8-1-46主要系公司向其采购的为2205双相不锈钢,用于可发现针系列产品,其向其他
主要客户销售的以普通304不锈钢为主,规格及价格相差较大所致。
近三年,浙江一益医疗器械有限公司向其他主要客户销售的针管单价相对低,价差较大,主要系一方面公司向其采购部分兽用针管,其材质较为坚硬,管径较粗,市场供应较少,属于较为特殊型号产品,单价较高;另一方面其所销售的针管型号(如长度、直径、壁厚等)对应的生产工艺流程复杂程度差异较大所致。
2020年1-6月,浙江一益医疗器械有限公司向其他主要客户销售的针管单价相对较高,主要系公司与当期向采购的最普通型一次性注射针针管数量占比快速上涨,拉低针管平均采购单价所致。
……
”
三、补充披露是否存在仅向发行人提供原材料的供应商,向发行人供货的毛利率情况;
以下楷体加粗内容已在招股说明书“第六节、三、(二)、3、公司主要供应商情况”中补充披露如下:
“……
(10)是否存在仅向发行人提供原材料的供应商,向发行人供货的毛利率情况
报告期内,发行人采购金额占其自身主营业务比重较高的供应商分别为江阴昊宇及苏州鑫品源塑胶有限公司,根据上述供应商出具的说明,其报告期内毛利率情况如下:
项目2021年1-6月2020年度2019年度2018年度江阴昊宇
发行人采购原材料金额(万元)385.45560.97783.42993.31
采购金额占其自身主营业务比重100.00%98.76%100%100%
8-1-47毛利率13.55%16.15%18.70%15.23%
苏州鑫品源塑胶有限公司
发行人采购原材料金额(万元)323.79417.54687.04484.81
采购金额占其自身主营业务比重83.00%97.60%97.49%99.22%
毛利率12.43%12.59%13.19%15.84%
江阴昊宇主要为发行人供货系由于一方面兽用针座下游运用较为狭窄,仅能运用于兽用穿刺针产品生产,定制化程度相对较高;另一方面江阴昊宇自身资金、场地、规模及产能有限;第三,发行人及下游客户对产品的质量把控较为严格;
江阴昊宇在保证产品质量要求,以及其产能基本饱和的基础上仅为发行人进行供货。
苏州鑫品源塑胶有限公司主要为发行人供货系一方面公司为保证稳定供货,要求其优先生产;另一方面双方已合作已长达十几年,合作关系良好;此外,其自身产能亦相对有限,公司对其采购量已基本能够覆盖。
……
”
四、补充披露报告期内发行人供应商是否与发行人存在关联关系。
以下楷体加粗内容已在招股说明书“第六节、三、(二)、3、公司主要供应商情况”中补充披露如下:
“……
(11)报告期内发行人供应商是否与发行人存在关联关系
报告期内,发行人供应商中,江阴昊宇系发行人实际控制人之一赵红之妹夫赵晓东控制的企业,其主要为发行人提供兽用针座。报告期内,公司与江阴昊宇发生的采购金额分别为993.31万元、783.42万元、560.97万元和385.45万元,占采购总额的比例分别为14.31%、10.22%、2.51%和4.75%,具体情况参见本招股说明书第七节“九、(二)、1、(1)关联采购”。
8-1-48除此外,发行人与其他供应商均不存在关联关系。
……
”
五、请保荐人、申报会计师发表明确意见,并补充说明:(1)对发行人报
告期内供应商的核查程序、核查范围及核查结论;(2)报告期内发行人的采购
价格是否公允,采购金额是否真实、准确、完整。
(一)核查程序
保荐机构及申报会计师执行了以下核查程序:
1、获取公司编制的按供应商排序的采购统计表,对比公司历年主要供应商名单,关注报告期内主要供应商的变动情况,了解并核实背景原因;
2、取得主要供应商关于经营规模、主营业务介绍等情况的说明;
3、抽取了主要供应商的采购合同及订单、入库单、供应商送货单、来料检
验单、银行付款凭证等,核查公司与供应商交易的真实性;
4、对报告期内主要供应商的交易金额和应付账款余额进行函证,函证情况
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1年1-6月2020年度2019年度2018年度
采购金额 A 7572.83 20901.18 7446.35 6760.38
采购发函金额 B 6026.34 17292.50 6130.44 5405.51
采购发函比例 C=B/A 79.58% 82.73% 82.33% 79.96%
采购回函相符金额 D 5534.84 17090.98 5099.63 4522.95
差异调节后相符金额 E 491.50 201.52 1030.81 882.56
合计回函相符金额 F=D+E 6026.34 17292.50 6130.44 5405.51
采购回函相符比例 G=F/B 100.00% 100.00% 100.00% 100.00%
5、走访发行人主要供应商,了解供应商的基本情况,从事的主要业务,与
公司的业务背景,货款结算周期情况,货款支付情况,相关合同签署情况,交易
8-1-49金额情况,与发行人及中介机构的关联关系等情况,并获取供应商的营业执照、公司章程、工商简档及无关联关系的声明函,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1年1-6月2020年度2019年度2018年度
走访供应商对应采购额5476.1616350.595664.164965.45
采购总额7572.8320901.187446.356760.38
走访比例72.31%78.23%76.07%73.45%
6、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天眼查等查阅发行人主要供应商的企
业信用信息登记资料;取得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主要股东及实际
控制人填写的《调查表》;通过天眼查和企查查网站查询主要供应商及其股东与
发行人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主要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是否存在关联关系;
7、访谈采购业务负责人,了解报告期内各类原材料前五大供应商变化的原
因及单个供应商采购占比变化的原因,并结合财务数据对变化原因进行验证,分析不同供应商采购类似产品的价格差异情况;
8、通过访谈和网络查询了解相关供应商所在行业情况及供应商所处行业地位情况,核实发行人对相关供应商是否存在依赖;
9、获取江阴昊宇、其实际控制人赵晓东及其配偶赵兰报告期内银行流水,
核查其与发行人是否存在共同供应商,是否存在替发行人代垫成本费用等情形;
10、获取发行人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以及主要财务人
员在报告期内的银行流水,核查其与供应商是否存在资金往来,是否存在体外垫付资金之情形;
11、获取发行人主要原材料供应商提供的相关说明,核查其向发行人的供货
价格与向其他主要客户的供货价格是否存在重大差异,并分析差异的合理性;
12、对比同类型原材料不同供应商之间的价格是否存在重大差异;
13、获取江阴昊宇及苏州鑫品源塑胶有限公司出具的相关声明,核查其毛利
8-1-50率是否存在异常情形。
(二)核查意见经核查,保荐机构及申报会计师认为:
1、报告期内,发行人主要原材料供应商分层情况合理,与公司实际业务相匹配;
2、总体来看发行人主要供应商向发行人的供货价格与向其他主要客户的供
货价格不存在重大差异;部分供应商供货价格差异较大,主要系原材料种类、型号、市场供求程度以及用料等方面差异导致,具有合理性;
3、江阴昊宇及苏州鑫品源塑胶有限公司作为主要向发行人提供原材料的供应商,其毛利率不存在重大异常;
4、报告期内,发行人供应商中,江阴昊宇系发行人实际控制人之一赵红之
妹夫赵晓东控制的企业,除此外,发行人与其他供应商均不存在关联关系;
5、报告期内,发行人的采购价格公允,采购金额真实、准确、完整。
6.关于销售费用。
申报材料显示,报告期内,记入销售费用的运杂费金额分别为171.81万元、
246.44万元和473.65万元。
请发行人补充说明在新收入准则实施后仍在销售费用中核算运输费用的合规性。
请保荐人、申报会计师发表明确意见。
回复:
一、在新收入准则实施后仍在销售费用中核算运输费用符合准则相关要求
8-1-51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2017年修订)相关规定,在确认收
入时应识别与客户订立的合同、识别合同中的单项履约义务、确定交易价格、将
交易价格分摊至各单项履约义务、履行各单项履约义务时客户取得了相关商品控制权时确认收入。
发行人销售商品相关控制权转移发生在将商品运送至指定地点之后,即上述运输费均是商品控制权转移给客户之前发生的,不构成单项履约义务,无需单独核算该履约成本并分摊交易价格。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销售费用核算企业销售商品和材料、提供劳务的过程中发生的各种费用,包括保险费、包装费、展览费和广告费、商品维修费、预计产品质量保证损失、运输费、装卸费等以及为销售本企业商品而专设的
销售机构(含销售网点、售后服务网点等)的职工薪酬、业务费、折旧费等经营费用”。
发行人销售费用中核算的运杂费均发生在生产、包装结束后,即在销售过程中发生,主要为由发行人承担的将货物运送至指定港口或其他地点的境内运输费用,属于前述规定中描述的范围,故发行人将其计入销售费用。此外,报告期内,发行人运杂费占营业收入的比重分别为1.20%、1.36%、0.94%和2.04%,占比较小,对于毛利率分析并无实质影响。因此,就公司自身业务模式来看,运杂费在销售费用中核算相对更加合理。
二、保证了申报期财务数据的可比性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2014年修订)中关于可比性的规定“企业提供的会计信息应当具有可比性。同一企业不同时期发生的相同或者相似的交易或者事项,应当采用一致的会计政策,不得随意变更。确需变更的,应当在附注中说明。不同企业发生的相同或者相似的交易或者事项,应当采用规定的会计政策,确保会计信息口径一致、相互可比。”发行人报告期内对运杂费会计处理方式保持一致,纵向可比。
三、与同行业及其他公司对比情况
8-1-52经查询康德莱、部分其他生物医药上市公司以及部分创业板 IPO 过会企业,
其在执行新收入准则后,运输费仍在销售费用中核算,情况具体如下:
执行新收入准执行新收入准
公司简称目前状态则前,运输费列则后,运输费列示项目示项目
康德莱(603987.SH) 已上市 销售费用 销售费用
万泰生物(603392.SH) 已上市 销售费用 销售费用
科华生物(002022.SZ) 已上市 销售费用 销售费用上海阿莱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5月过会销售费用销售费用上海优宁维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6月过会销售费用销售费用江苏通灵电器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6月过会销售费用销售费用综上,发行人运杂费系销售商品过程中而发生的,将其列入销售费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对销售费用的核算规定,与可比公司康德莱的账务处理一致。
四、核查程序和核查意见
(一)核查程序
保荐机构和申报会计师执行了以下核查程序:
1、查阅了《企业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2017年修订)、《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2014年修订)等相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与准则进行了对比分析;
2、查阅了康德莱、部分其他生物医药上市公司以及部分 IPO 过会企业的招
股说明书及定期报告。
(二)核查意见经核查,保荐机构和申报会计师认为:
发行人运杂费系销售商品过程中而发生的,将其列入销售费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对销售费用的核算规定,与可比公司康德莱的账务处理一致。
8-1-53(此页无正文,为采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采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申请文件第三轮审核问询函的回复》之盖章页)采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年月日8-1-54(此页无正文,为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采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申请文件第三轮审核问询函的回复》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钟祝可张刚
保荐机构董事长签名:
周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年月日
8-1-55声明
本人已认真阅读采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本次审核问询函回复报告的全部内容,了解报告涉及问题的核查过程、本公司的内核和风险控制流程,确认本公司按照勤勉尽责原则履行核查程序,审核问询函回复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上述文件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时性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保荐机构董事长签名:
周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年月日
8-1-5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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